落实巴黎协定引领低碳转型
2016-02-12汪燕
汪燕
落实巴黎协定引领低碳转型
汪燕
2016年4月22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不仅仅是第47个“世界地球日”,更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史上必将载入史册的一天。这一天,175个国家的领导人或高级别代表齐聚纽约联合国总部,签署去年12月在巴黎共同制定的《巴黎协定》,开创了气候变化全球合作治理的又一个里程碑。
《巴黎协定》重申本世纪末实现2℃的全球温度升高控制目标,并为控温1.5℃而努力,同时要求发达国家继续提出绝对量减排指标,鼓励发展中国家根据自身国情逐步向绝对量减排或限排目标迈进,协定为全球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中长期行动指明了方向。
《巴黎协定》获得了国际社会广泛认同。与此前历次联合国气候谈判一波三折甚至失败的结果相比,《巴黎协定》尽管也经过了马拉松式的艰难谈判,但最终获得了最多缔约方认可。《协定》正式生效的条件是“当不少于55个缔约方,且排放占全球温室气体总排放量至少约55%的缔约方签署批准时”。中国已承诺将在今年9月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前完成参加协定的国内法律程序,美国也在4月初的《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提出要在今年年底前批准《巴黎协定》,加上欧盟、日本等一直是碳减排的积极倡导者,以上几个碳排放大国的积极态度,大大增加了达到生效线的可能性,有乐观人士甚至认为可能会提前生效。
《巴黎协定》开创了全球气候治理的新模式。与以往只规定发达国家的强制减排义务不同,《巴黎协定》采取自下而上、更加灵活、不断递进的方式促进全球减排,各国提出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不再强制性分配温室气体减排量。由于巧妙地回避了各国减排义务分配上的难题,为协定的顺利通过扫清了障碍。
我国在本次气候谈判中展现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不仅在第一时间签署协定,并以积极的行动对协定的最终达成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在谈判中,中国不仅为几个关键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而且以中美、中欧、中法、中印和中巴等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为基础,在促进各国达成互信与共识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协调作用。中国也是较早提交自主贡献的发展中大国之一,中国提出将于2030年左右达到碳排放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到65%。在国际气候谈判舞台上,中国正逐步从一开始的边缘配角向中心主角转变,同时也向全世界传递了向绿色低碳经济转型的信号。
正如习总书记所说,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因此,无论未来《巴黎协定》在国际上落实情况如何,中国实践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低碳转型的战略导向和行动路线都不会发生改变,我们要以落实《巴黎协定》为契机,坚持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推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方向的转型升级。
以节能减排为核心,坚定不移地推进能源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从发达国家发展规律看,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带动下,是有可能实现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脱钩的。其中的关键点之一是推进低碳能源革命,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大力发展零碳排放的非化石能源。比如,德国为实现气候目标,近期提出了要在2050年前停运全部燃煤发电站;浙江也明确不再上马新的燃煤发电机组。当前要抓住国内能源消费、碳排放进入平缓增长期的有利时机,通过政策、技术、经济等手段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发展进度,切实改变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破解降耗减排的难题。关键点之二是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紧紧抓住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以刮骨疗伤、壮士断腕的决心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产能和设备,处置“僵尸企业”,加快形成低碳绿色的产业体系。此外,通过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提高高碳生产和消费的经济成本,通过市场化手段强化低碳发展意识,倒逼企业采取降碳行为。
作者为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浙江经济》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