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很有新意的方志编纂学专著
——《新志编纂通论》序
2016-02-12段柄仁
段柄仁
(《北京志》编纂委员会,北京 100021)
一部很有新意的方志编纂学专著
——《新志编纂通论》序
段柄仁
(《北京志》编纂委员会,北京100021)
夏侯炳等先生撰著的 《新志编纂通论》(以下简称《通论》)是一部很有新意的方志编纂学专著。它在总结前人特别是近些年新方志编修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对志书的编纂理论重要节点的研究有进一步深化,一些薄弱环节有不少创新。全书着眼于广大修志工作者的需求,针对当前志书编修中的诸多问题,力求在基础理论上讲明原则,在编纂方法上指明路径,对常见的弊端点出原因和改正的方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当前,我国方志界正在热议建立方志学科体系问题,其中一个关键性节点是如何确立方志体例。经过多年的争议,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中提出了“科学、规范、严谨,适合内容记述”的原则和“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的要求,指出了体例构成的要素,涉及凡例,志书名称,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体裁,篇目设置,标题等。《通论》在研究方志发展历史和古今有关志书体例的各种论述的基础上,总结新方志编纂的实践经验,对新方志体例做了比较深入的论述,发挥、拓展并完善了《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有关内容,使之进一步明晰化、具体化。首先,把志书体例定性释义为“志书区别于其他著述的整体表现形式”,是“志书独特的编纂形式,又是志书的总体规划”。然后,比较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新方志体例的要素,阐明了各自的特点。要素主要包括序、凡例、结构体式、八大体裁和行文规范。特点是:“体裁运用上的综合性”,八大体裁集于一身,构成一体;“篇目设置的合理性”,按事物的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原则设置篇目;“横排竖写的独特性”,横排门类,竖写史实,纵横结合,展示因果;“门类分合的灵活性”,从实际出发调节内容结构。为使读者易学易记,还对新方志体例的要素和布局,做了概括性论述,即:“‘序言’开篇,带起全书;‘凡例’在前,规范编纂;‘概述’接纬,鸟瞰全貌;‘大事记’经,纵述大事;以‘志’为续,分类详述;以‘传’为翼,展示人文;‘图’‘表’随文,穿插配合;‘索引’利器,探囊取物;‘附录’殿后,补录资料”。这些论述,尽管还有可商榷之处和进一步完善的余地,但较为全面地探索了新方志体例的构建,对建立方志学科体系做出了贡献。
关于方志行文规范,在有关著述中多有论述,但大多讲得比较原则,特别是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系统深入的论证,更为少见。《通论》把行文规范同修志基础篇、编纂体例篇、组织管理篇并列为四大部分之一,做了详尽的论述,其中不乏创新闪光之处。比如把志书的语言特征概括为质朴性、简约性、规范性,并进一步细分为表述特征(记述的第三人称,客观质朴不带感情等)、词语特征(特有用词规范,专用方志词语等)、句法特征(陈述句为主的句型,句子一般为主谓结构,忌用特殊句式等)、修辞特征(记体和志体主要用双声叠韵等语言修辞,引用、对偶、排比等词语修辞,长短、整散、分合、单复以及句群等句子修辞等)。又如对志书的文体表述提出了应使用语体文和记述体,坚持据事直书原则,运用陈述事实写法等。同时又把它细分为政策表述(准确表述国家、政权、民族、宗教、台港澳事务等)、人称表述(客观、公正、可靠)、名称表述(以规范的通用名为准,以当时的称谓为准等)、时间表述(严守断限、明确具体、注意时态)以及数据、符号、引文等表述。再如对标题的拟定原则、拟定方法、常见毛病以及命题禁忌、标点符号、题前序号等都有详尽的意见。在论述中,把志书的行文和其他书文做了鲜明对比,并引用了大量正反两面的事例,新鲜之处,常常使人眼睛为之一亮。
如何客观公正评价志书质量,也是方志界一直探讨并力求解决的问题。《通论》汲取有关文章、文献,特别是《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研究成果,从建立志书质量体系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现有成果与弊端谈起,提出了建立评价体系的依据、原则、构成和评价机制等一整套规范。在比较深入地论述了内容质量、编校质量、设计和印制质量的规范以外,补充了对志书体例和行文规范的要求,形成了内容标准、记述标准、编校标准和设计印制标准这样四位一体的新方志质量标准评价体系;并把每个标准都细化为多项要求,把每一项要求在整体质量中的占比,量化为分值,形成了一套志书质量评价体系表。虽然其中一些内容和做法同样有可继续探讨之处,但在历来难决的质量评价问题上,不仅确立了明确的原则,而且具体化到可操作的规范,这就为进一步完善志书评价体系,开展准确公正的志书评价工作,开拓了一条新路,提供了可行的方法。
一部著述如果能把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某一范畴的问题,给以关注,进行研究,加以解释,不论其深度如何,是否准确、完善,都会受到有关人群的欢迎。因此一部著述是否有较强的针对性,成了衡量其质量高低和社会效用的重要标准。《通论》十分关注新方志编修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渴求解决方志界颇有争议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因此在构建新方志编纂理论体系时,力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能够解释或解决的新见解。比如:在修志基础篇,对方志文献性质,对方志的交融语体和综合文体特性,对资料在志书编纂中的地位、作用、特性、搜集和鉴别核实等,都进行了深入解析;在编纂体例篇,对体例的要素分析、创新目标、前后辅文的写法和述、记、志、图、表、录的沿革、功用、类型、体式、格式、记述原则、编写方法等,特别是对人们不太重视的索引的编制,也做了比较详尽的论述。这些都是修志人员急需认知的问题;在行文规范篇和组织管理篇,也多是针对问题和需求而进行论述。更应赞扬的是针对性紧跟着可操作性。作者把《通论》写作目标确定为“让修志工作者一书在手,就可编写出合格志书”。因此,聚焦新方志通例通则,讲明编修志书的原则和方法,并尽可能指出十分容易出现的偏差、误区、错漏,给出纠正的办法。占用较大篇幅,把一些必备文书、编目以至常用和次常用语等示例,序言、凡例、大事记、索引、编后记等样本,或写入正文部分,或作为随文附录,提供给读者。这就使人们不仅在性质上认清是什么,道理上弄懂为什么,在实际操作上也有参照样品,比较容易地解决怎么做的问题。
这部论著也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关于方志功能,增加了“科研”功能,与“存史”“资治”“教化”并列;关于编纂原则,增加了“修志为用”等。这些都有进一步讨论和研究的必要。
(编发:章忠平)
段柄仁,男,1938年 1月生,山西祁县人。研究员,中国作协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曾任北京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现任北京市地方志编委会常务副主任,《北京志》和《北京年鉴》主编。
201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