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云南司法行政工作新跨越
2016-02-12商小云云南省司法厅厅长
商小云(云南省司法厅厅长)
全面推进云南司法行政工作新跨越
商小云(云南省司法厅厅长)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依法治国、深化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安全内涵外延、时空领域、内外因素丰富、宽广、复杂,这些都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必将对拓展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提升能力水平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云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审时度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全省战略,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的新要求、司法体制改革的新部署、民生改善的新期盼、维护社会稳定的新任务,强化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加大跟踪落实,抢抓新机遇、谋求新发展、实现新突破。
一、强化风险防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面对风险的不断累积、集中显露和可预见、不可预见的风险,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防范风险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立身之本,提高风险预知预警能力,加强风险控制和危机处理新机制建设,防止形成影响社会稳定的“触点”和“燃点”,牢牢掌控局面,确保安全稳定。
不断提升监狱内涵素质。全面推进监狱工作转型发展,着力从“安全、改造、管理、生产、队伍、硬件”六个方面打造全国一流监狱。坚持把教育改造罪犯作为监狱工作的中心任务,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继续倡导“三个服刑改造理念”,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组织“生命、生存、生活”主题教育,加强分类教育、专题教育、个别教育,突出法治教育,引入网络教育,拓展高等教育参学渠道,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循证矫正内容方法。进一步提高执法管理水平,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各项规定,细化标准条件,严密执法程序,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责任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流程管理机制、执法质量评查机制、监督机制。完善提升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实施标准,巩固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成果。依法严格管控罪犯,加强分类管理和分级处遇,修订《罪犯奖惩考核实施细则》。坚守监狱安全底线,落实“五项机制”,强化防暴恐、防袭击、防破坏、防劫持意识,深化“三共”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性联动应急处突机制,加强实战演练和混成演练,构建内防和外防相结合的新机制。
切实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水平,力争使强戒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加强戒毒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和管理,规范执法环节,细化执法标准,明晰岗位职责,确定执法程序和工作流程。建立完善所政管理、教育戒治、习艺劳动、生活卫生、医疗康复等制度体系,研定戒毒医疗、康复训练、戒毒设施等技术标准,加强制度与标准的配套衔接。提高教育戒治工作水平,全面完成收治任务,认真执行强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纲要,推进分期分区分类管理,科学划分戒毒期段,合理制定不同期段的管理、医疗、教育、康复工作任务和目标措施,确定流转标准。完善后续延伸管理,增设工作站、扩大照管范围、健全衔接机制。推进戒毒医疗社会化,提升戒毒医疗水平。保持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建立健全安防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两违品”专项清查活动和违法犯罪线索深挖工作,杜绝毒品流入所内。
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任务,提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用性帮扶水平。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和执行档案,严格履行审批职责,出台重点难点环节管理规定,确保各流程规范运行。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治实效,有效发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职能作用,集中办公,综合执法,统一行使宣告、奖惩、审批等执法权,组织落实衔接管控、教育、安置、帮教等工作措施。继续推进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择优向社会购买服务,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以“助推平安法治云南”为主题,聚焦劳资、医疗、环保、民间融资借贷等重点领域,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止经济问题演化为社会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和排查制度,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提高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率、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巩固完善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大力加强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健全“三调对接”平台和衔接配合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员“一员多用”机制。
二、构建法律服务体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
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眼于防范法律风险,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服务网络,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广泛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积极提供法律意见;围绕加快中小企业发展、防范金融风险、鼓励创业创新,搭建法律服务平台;围绕“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组建公证法律服务团,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民生领域等提供专业化、一站式的公证法律服务。探索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建立公证工作联系制度,全程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公开拍卖等活动。
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认真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主动为满足群众需求和民生改善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探索建立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规定。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户户通”工程,积极推动法律援助申请服务事项进“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办理,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大厅)建设,编制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视觉识别系统(VIS),启动“12348”全省“一号通”热线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加大援务公开力度,研定统一的法律援助服务项目清单。创新司法鉴定服务保障模式,畅通援助服务绿色通道,确定一批公益鉴定机构,实行挂牌服务。开展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推进认证认可工作。大力推进涉法涉诉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发展和有效配置,完善律师公证对口帮扶、驻点执业的机制,加强高资质、高水平公共鉴定机构建设,加大对边疆民族和特困连片地区法律服务扶持力度。
不断改善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日常监管,强化律师事务所主任直接管理律师的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执业诚信档案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行业党建,完善顾问工作机制,抓好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加强公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规范化建设制度体系,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加强司法鉴定协会专家委员会建设。建立法律援助责任履行情况考评机制、报告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推进法律援助活动全过程记录制度化,实行信息披露、重大信息专送制度。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守法和依法治省
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统筹谋划、综合施策,探索具有云南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之路。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法治实践,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完善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争取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开展“菜单式”普法教育,依托云南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发掘、培育和推出一批法治文艺品牌。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深化“法律六进”,推动与接边国家建立更高层级的双边普法协作机制。
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对执法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职责,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能作用。推动以案释法制度落实,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推动各行业各单位结合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品牌团队,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方式、机制、载体创新,增强宣传教育的时代感、亲和力、实效性。谋划和推动互联网+普法工作,完善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功能,办好“法治在线—以案释法”节目。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开展系列主题采访活动。加大与云南大学合作共建,提升云南省法治宣传教育研究中心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推进各类依法治理实践。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推进全省法治示范校园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全面推进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完善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加强动态管理,推动法治创建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法治创建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聚焦破解难题和创新发展
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自觉做改革的促进者和践行者,深入系统研究,依法有序推进,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执法执业公信力。建立完善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提高刑罚执行效能。深化监狱制度改革,严格贯彻有关限制减刑、终身监禁的规定,严格控制贪污受贿等罪犯减刑次数和幅度,严格执行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增强刑罚执行确定性和公正性。加大对服刑人员心理、行为矫治力度,增强教育改造的专业性和实效性。完善狱政管理,深化狱务公开和监狱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制度改革,促进社区矫正社会化。着力解决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与法检公衔接机制以及规范化建设问题,增强监管有效性。深化律师制度和公证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配套制度,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设立工作,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新型关系,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全面开展申诉法律援助工作,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合同制试点和质量同行评估试点。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地方立法,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的有机衔接。积极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和选任管理人民陪审员相关工作。
五、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补齐短板和强化支撑
司法行政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问题在基层,必须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夯实基础,强基固本,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加大基础性保障力度。全面提升县级司法局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水平。通过落实政法专项编、争取地方行政事业编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设法逐步解决基层人力不足难题。重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县(市、区)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和完善,加强新增司法所和边境县司法所建设,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首批“32+1”和第二批7个社区矫正教育和刑释人员帮教基地,加强通讯、警用、执法装备的管理和使用,抓好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制度化管理。切实加强监狱强戒系统土地使用管理,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设定最低控制数和预留发展用地,提升土地利用价值,确保土地不流失。优化监所空间布局,高质量地抓好监所在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健全“三机关两学校”联动互助机制,做大做强司法部昆明培训基地。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实现司法行政网上办案、网上服务、网上管理和网上监督,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推动司法行政网、监狱网、戒毒网“三网合一”,推进信息数据共享。完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开展集成全系统内外网网站、OA办公、移动办公业务协同管理系统建设,启动司法行政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做好省司法厅指挥中心指挥管理体系建设,厅局机关与监所应急指挥系统有效对接。做好项目储备,启动各类业务系统的采购、开发工作和在用业务系统的升级改版工作,实施全省远程探视帮教系统延伸工作和人民调解系统全面推广工作。推进监所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推广物联网、云计算、视频浓缩等新技术。
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厚植事业根基和工作力量
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各项既定目标,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切实保证用人立得起。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要贯彻好干部标准,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精心组织全系统省直单位推优工作,注重用新的发展理念来发现干部、评价干部、选拔干部、使用干部、管理干部,切实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用起来,选拔重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干部、经过基层实践锻炼的优秀干部,严把群众关、廉政关、程序关、纪律关、任职关等重要关口,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重点环节,拓宽知人识人渠道;要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树一批叫得响、立得着的先进典型人物,推进全系统省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监督,真正把领导班子建设成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坚强领导集体,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突出抓好学习教育培训。知之愈明,行之愈笃。针对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开展精准化教育培训,解决能力危机、本领恐慌问题,提高统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有计划地选送优秀干部到国家干部培训基地知名学府进行专业培训。重视系统化学习、案例式教育、研讨式教学,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健全在职干警教育培训体系,突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培训,分级分类开展任职资格、岗位技能、专项业务等培训,增强政治素质和业务本领。推进岗位练兵制度化、专题化、实战化,坚持教、学、练、战一体化,推行“战训合一、轮训轮值”的岗位练兵模式。
持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健全思想政治教育制度,落实各类学习制度,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完善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建立推荐优秀干部制度,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队伍铁规禁令,建立健全基层调研制度、分片督办制度、纪律作风分析研判机制和群众反映问题核查机制。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交心、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建立干警统一招录、有序流动、逐级遴选机制,建立健全干警职业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完善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制度,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心关爱干警,创造“快乐工作、幸福生活”条件,努力让干警职工有更多的获得感。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坚持标本兼治,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巩固延伸“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推动作风持续好转。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既抓思想引导又抓行为规范,既发挥道德感召力又强化纪律约束力,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准确把握和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严肃开展纪律审查。织密扎牢制度“笼子”,创新监督方式,完善巡查制度,坚持和改进述廉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狠抓问题整改落实。
风正时济,自当破浪扬帆;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按擘画好的“十三五”规划蓝图,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戮力同心、攻坚克难,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就一定能实现云南司法行政事业的新跨越。
(责任编辑 赵海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