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阿边界谈判的历史考察
2016-02-11张安
张 安
·党史资料·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阿边界谈判的历史考察
张 安
20世纪60年代,中国和阿富汗经过和平谈判,顺利解决了两国之间历史遗留下来的陆地边界问题。“这是我历次边界谈判中最顺利最迅速的一次谈判。”*《阿富汗内务大臣卡尤姆访华:关于签订中国和阿富汗边界条约的时间、地点、人选的初步方案的请示报告》,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4-00888-03。但是,在当前国内外学界对中国与周边国家陆地边界问题的研究中,中阿边界问题鲜有人问津,且已有研究多是用描述性的语言简略概述*学界对中阿边界问题的研究,代表性的论著有阿拉腾奥其尔:《中阿边界》,《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0年第2期;张植荣:《中国边疆与民族问题——当代中国的挑战及其历史由来》,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吕一燃:《中国近代边界史》,四川人民出版社,2007年;刘恩恕、刘惠恕:《中国近现代疆域问题研究》,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年;周守高、齐鹏飞:《关于 1963 年中阿边界条约谈判进程中的“冷”与“热”现象之探析——以中国外交部新近解密档案为主》,《南亚研究》2011年第4期;齐鹏飞:《大国疆域——当代中国陆地边界问题述论》,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张安:《20世纪60年代阿富汗积极推动中阿边界问题解决的动因之分析》,《国际论坛》2014年第2期;Department of State, Bureau of Intelligence and Research, Geographer: Afghanistan—China boundary, International boundary study (No.89), 1969,p.4; Bruce A.Elleman,Stephen Kotkin and Clive Scholield(eds.),Beijing’s Power and China’s Borders:Twenty Neighbors in Asia,New York,London:M.E.Sharpe,Inc.,2013,pp.13-22; Eric Hyer, The Pragmatic Dragon:China’s Grand Strategy and Boundary Settlements, Canada: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Press, 2015,pp.120-127。。之所以如此,其原因可能有二:一是由于中阿边界线较短(仅92.45千米),两国之间从未发生边界冲突;二是由于历史档案资料的限制,直到近年中国外交部才解密中阿边界谈判的部分档案,而阿富汗的相关档案由于战乱、语言等原因无从查找。因此,中阿边界问题的研究还有着很大的拓展空间。本文拟用中国外交部解密的外交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对中阿边界谈判的相关问题进行较为翔实、系统的梳理和分析,以呈现给学界。
一、中阿边界谈判的历史背景
要全面、系统地认识中阿边界谈判,有必要先深入了解中阿边界谈判的历史背景。
第一,中阿边界谈判是在两国关系稳步发展过程中进行的。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月阿富汗就承认新中国,它是最早承认新中国的国家之一。1955年1月中阿两国正式建交,并开创了中国建交史上两国外长互相致电祝贺的先例*参见《关于中国、阿富汗建交后两国外长互通电祝贺事》,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0053-04。。中阿建交后,两国都珍视双方的友谊,积极推动两国关系的发展。1955年4月万隆会议上,阿富汗代表团团长、外交大臣纳伊姆明确表示赞成中方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此后,两国政府屡次互派各种文化代表团展开交流,并且从1956年开始,阿富汗每年都邀请中国艺术代表团参加独立节的庆祝活动。中阿贸易也在1956年开始恢复和发展。1957年1月、10月,中阿两国政府首脑周恩来、达乌德实现了首次互访,进一步“为中阿友好的发展奠定了有利的基础”*《我驻阿富汗使馆报回关于1957年第一季度阿富汗政治动态》,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0826-01。。1957年7月,中阿两国正式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交换货物和支付协定》。1959年阿富汗副首相兼外交大臣纳伊姆访华。1960年8月陈毅访问阿富汗,两国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续订中阿交换货物和支付协定。1962年两国还基本上妥善解决了新疆阿富汗侨民的遣返问题。在此过程中,中阿两国政府不断互释善意。在阿富汗与巴基斯坦之间的核心问题——普什图尼斯坦问题*1893年,英国为对彪悍的阿富汗普什图民族分而治之,以“杜兰线”将普什图民族一分为二,一半被划入当时的英属印度。1947年印巴分治之时,英国拒绝了阿富汗的主权诉求,而由巴基斯坦继承了英属印度的这一地区。1949年、1955年、1960—1963年阿巴两国因这一地区的归属问题多次爆发冲突,并导致两次断交。此即是普什图尼斯坦问题。至今仍是阿巴关系中的一个敏感问题。上,尽管由于考虑到问题的复杂性和中阿、中巴关系,中国政府从未公开明确表态,但周恩来和陈毅等中国领导人多次私下向阿富汗“表示同情和支持,并希望此问题能取得和平解决”*《巴基斯坦—阿富汗关系恶化及我方态度》,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052-08。。1957年周恩来访问阿富汗期间,还主动提及经济援助问题,表示:“如对今天阿国经济适合,我们都可以考虑帮助”*《阿富汗王国访问期间周恩来和阿首相达乌德第二次会谈摘要》,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4-00059-08。。“表示了我们帮助这些国家独立发展的真诚愿望”*《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第214页。。阿富汗也相应地对中国采取友好态度。据中国外交部解密档案称,“阿政府一直未受反华逆流的波动,不为各种反华力量帮腔”*参见《1960年中国和阿富汗的关系》,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047-02。。“阿在联合国有关我国问题上,均未采取与我敌对的态度”*廉正保、王景堂、黄韬鹏编:《解密外交文献:中国建交档案(1949—1955)》,中国画报出版社,2006年,第604页。。对此,美国也不得不承认,“由于历史上没有发生过冲突,所以北京还是比较容易与阿富汗维持相对良好的关系的”*沈志华、杨奎松主编:《美国对华情报解密档案》第6卷,东方出版中心,2009年,第489页。。中阿边界谈判正是在两国关系稳步发展的背景下进行的。
第二,中阿边界谈判是在中巴关系趋向改善的情况下实现的。1947年印巴分治后,阿富汗与巴基斯坦因普什图尼斯坦问题,长期处于敌对状态。而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美巴结盟,中巴关系也一度止步不前。但随着美国南亚政策的转变,美国在印度与巴基斯坦之间的天平逐渐向印度倾斜,美巴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这深深地“刺痛了巴基斯坦政府”,“使巴基斯坦政府谋求同中国和解的政策更加坚定”*〔英〕D.C.瓦特编,上海市政协编译工作委员会译:《国际事务概览(1963年)》,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125、127页。。1961年3月,巴基斯坦主动照会中国,提出中巴边界谈判。1962年5月,中巴同时发表边界谈判新闻公报,并于同年底对中巴边界问题达成原则性协议。由此为契机,中巴关系不断改善。而此时,巴阿关系再次因普什图尼斯坦问题急剧恶化而正处于断交之中。因此,阿富汗不可能不对中巴关系的改善表示担忧。在此情况下,“阿在同我来往上有时同巴基斯坦相比,主要是从对己有利出发。如中、巴签订边界条约和通航协定,对阿提出同我谈边界和积极要求与我通航有一定促进作用”*《阿富汗1963年形势及阿对我态度和做法》,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247-03。。从而“适当主动对我采取措施来抵消巴的宣传影响”,“提出谈判中阿边界问题”*《关于改善中国和阿富汗关系的设想和意见》,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102-02。。在这样的背景下,中阿边界谈判并不是单纯地解决两国间的历史遗留问题,也是阿富汗试图采取措施消除、平衡中巴关系改善带来的冲击的结果。
第三,中阿边界谈判是中印战争爆发后着手的。1959年西藏叛乱之后,中印关系急剧恶化。乃至1962年10月,中印爆发大规模边界冲突。中印战争爆发后,美国政府立即指责中国“侵略”,并向印度提供有关中国的军事情报,给予印度紧急军事援助。美国驻阿富汗使馆同样借此大做文章,声称“中阿边界也未定,将来中国也会借口向阿入侵”,以“挑拨中阿关系”*《阿富汗对1962年中印边界冲突问题的反应》,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105-01。。一向与阿富汗关系密切的印度也“大肆造谣说我有向四周邻国扩张领土的野心”*《驻阿富汗使馆调研文章:从中阿关系看美、苏、我争夺阿富汗的形势》,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345-02。。这些情况使阿富汗疑惧重重。“边界冲突使人们开始评价中国到底是一个热爱和平的国家还是一个潜在的侵略性的国家。”*〔加〕罗纳德·C.基思著,封长虹译:《周恩来的外交生涯》,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130页。于是,阿富汗国王查希尔向中国驻阿大使郝汀试探地表示:“我们是邻国,如果我们亦解决了这个问题(系指中阿边界问题),那对世界上亦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一个特别大的国家和一个特别小的国家亦可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相互间存在的问题。”*《驻阿富汗使馆调研文章:从中阿关系看美、苏、我争夺阿富汗的形势》,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345-02。此时,中国所处的国际形势极为恶劣。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基于冷战思维,一贯敌视中国。而1961年10月苏共二十二大后,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等因素使中苏间的分歧越来越大,中苏关系走向全面恶化。“为提高在不结盟邻国中的声望和支持阿富汗在中—苏—印关系中的中立”,中国也想解决与阿富汗的边界问题。因为“中国担心阿富汗在苏联和印度的支持下可能会变为一个敌对的邻国,而解决边界问题不失为一种削弱苏联、印度与阿富汗关系和确保西南边界安全的方法”*Eric Hyer, The Pragmatic Dragon:China’s Grand Strategy and Boundary Settlements,p.126.。中国外交部的打算是,迅速解决中阿之间的边界问题,“争取主动,避免对方与我在这些问题上纠缠”,以“争取其继续保持中立、发展中阿睦邻关系”*《外交部关于处理新疆阿富汗侨民问题的报告》,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18-00931-04。。因此,中阿边界问题解决的时机已经成熟,两国迅速举行边界谈判。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中阿边界谈判得以顺利、迅速地推进。从这些背景中不难看出,此时中阿两国都有着和平解决边界问题的客观需要,和平解决边界问题符合中阿两国的国家利益。这正是中阿边界问题迅速解决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二、中阿边界谈判的基本历程
“1962年底,阿方主动提出同我国谈判中阿边界问题。”*《中国和阿富汗贸易关系及存在的问题、中阿边界简况、中阿关系大事记(1950年—1964年)及普什图尼斯坦问题》,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4-01327-05。此后中阿双方经过一系列交涉和磋商,最终于1965年3月签订中阿边界议定书,彻底解决了中阿边界问题。这一历程,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中阿边界谈判的准备阶段,从1962年底到1963年6月16日。1962年底阿富汗主动提出中阿边界谈判后,中国很快进行回应。1963年1月、2月间中阿双方就发表中阿边界谈判新闻公报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了协议。3月2日,新闻公报正式发表,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鉴于两国间所存在的友好关系,重申两国间现有的边界是一条和平友好的边界。为了保障两国友好睦邻关系的延续和进一步发展,两国政府同意举行谈判,以便正式划定存在于两国之间的边界并签订一项边界条约。”*新华社:《中国阿富汗现有边界是和平友好边界 两国政府同意举行谈判签订边界条约》,《人民日报》1963年3月2日。公报发表后,时值阿富汗政府内阁改组,谈判准备工作一度停顿。阿富汗新内阁上台后,把中国视为牵制美、苏的第三种力量,“借此对抗美苏压力,增加其向苏美讨价还价的资本”*《1963年阿富汗使馆工作规划和形势总结及外交部批复》,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175-02。,对解决中阿边界问题更为积极,谈判准备工作立即重启。1963年4月、5月,中阿双方对交换边界地图相关事宜多次进行商谈,于5月底成功交换了地图,并确定6月中旬正式开始谈判。
在此过程中,阿富汗“态度友好积极”*《1963年阿富汗使馆工作规划和形势总结及外交部批复》,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175-02。,多次“向我方重申,希望于今年内全部解决边界问题(包括上界勘察、树桩)”。对此,中方认为,“看来,阿方可能对解决边界问题的复杂程序不够了解,但也说明它有同我迅速达成协议、尽快签订条约的愿望”。于是决定,“从我们这方面来说,应尽可能积极作好各种准备”,“鉴于迅速签订中阿边界条约对我有利,签订条约后又需立即进行勘察树桩工作(因气候关系,最迟需在今年7月底上界*中阿边界平均海拔5000米以上,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边界线之一。中阿边界所在的瓦罕走廊基本上都是人迹罕至的荒漠高原,气候恶劣,每年仅6月底到10月共三个多月时间能通行,其他时间均大雪封山。),因此,如能在6月底双方就条约草案达成协议,以在7月中旬签字为好。至于签字地点,我们拟尊重阿方意见,在喀布尔和北京均可,但争取在北京签字对我更为方便,如阿方愿意在北京签字,我拟重申邀请阿国王(1960年陈总访阿时曾代表刘主席向他提出邀请,他已表示接受,但后来一再推托不来,最近阿政府宣布阿国王定于今年9月访美。估计,他访华不是完全不可能的)或邀请阿首相(兼外长)前来北京签字,并访问中国。如阿方提出在喀布尔签字,我方人选将视阿方人选而定,但从扩大影响考虑,由外长或总理一级签字较好。现阿首相兼外长,我方可考虑由陈总或总理赴阿签字”。*《阿富汗内务大臣卡尤姆访华:关于签订中国和阿富汗边界条约的时间、地点、人选的初步方案的请示报告》,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4-00888-03。
第二阶段是中阿边界谈判正式进行阶段,从1963年6月17日至8月1日。经过协商,1963年6月17日,中阿边界谈判在阿富汗首都喀布尔举行。中国边界谈判代表团团长、首席代表为中国驻阿大使郝汀,阿富汗代表团团长、首席代表是外交部国际关系和联合国处处长查尔曼·马茂德·加齐亲王。考虑到“阿富汗一向对我友好,和我国没有边界纠纷,阿迄今不加入军事集团,奉行中立政策,这对我打击美帝国主义战争的政策和反华排华阴谋,组织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组织国际反帝统一战线来集中打击美帝国主义是非常有利的”*《外交部关于新疆阿富汗侨民问题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外事处的电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18-00931-03。,而且历史上中阿两国都有着遭受西方列强侵略的弱肉强食的苦痛,阿富汗又是小国,中方决定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必要的照顾,“对阿富汗现有的领土范围”,“持尊重态度”*《中国和阿富汗贸易关系及存在的问题、中阿边界简况、中阿关系大事记(1950年—1964年)及普什图尼斯坦问题》,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4-01327-05。。
中阿边界谈判从“六月十七日起在喀布尔举行,至八月一日历时一个半月,双方已就边界条约草案达成协议”*《阿富汗内务大臣卡尤姆访华:关于签订中国和阿富汗边界条约的时间、地点、人选的初步方案的请示报告》,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4-00888-03。。据当时中方的谈判代表之一马叙生回忆,真正讨论中阿边界条约文本的时间不到十小时*参见马叙生:《我去过阿富汗》,郑言主编:《外交纪实》(四),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第302页。。整个过程“自始至终是在极为友好和诚挚的气氛中进行的”,未发生任何争论。在谈判过程中,“双方代表团就有关会谈的程序性问题取得协议后,随即核对了双方在事先交换的标有边界线的地图,并就两国间边界线的位置和走向取得了一致的认识,然后又就边界条约草案达成了一致的协议,并决定分别将草案报请各自政府审查,以便两国委派代表签字”。*新华社:《中国阿富汗边界条约草案达成协议 两国代表团圆满完成谈判任务后发表联合新闻公报 决定分别报请本国政府审查以便两国委派代表签字》,《人民日报》1963年8月4日。双方还商定在北京签订条约和阿方条约签字人选、签约时间和勘界时间等。在签字人选上,“阿方一再降低签字人的身份”,从首相到副首相最终确定内务大臣阿布杜·卡尤姆为签订条约全权代表。关于签字时间,阿富汗决定“卡尤姆赴华签字,时间在10月20日以后”。在勘界问题上,“阿政府认为今年已无法上界”,中方表示“鉴于我已作好今年上界的一切准备,为减轻明年工作负担”,“今年我方先在边界我侧进行勘察,明年阿方上界后进行检查”,“双方共同勘界可在明年开始”*《阿富汗内务大臣卡尤姆访华:来往电文》,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4-01264-01。1963年8月22日至10月6日,中方单方勘测中国一侧纵深7000米、长约10万米、共70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领土。参见《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志》,新疆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2页。。对此,阿富汗表示同意。
据档案记载,“谈判基本上是按我所提程序和方案进行的”,基本上按照实际控制线划定边界,“对我原来设想可能牵涉到的几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双方都有意避开”*《阿富汗内务大臣卡尤姆访华:关于签订中国和阿富汗边界条约的时间、地点、人选的初步方案的请示报告》,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4-00888-03。。如阿方在边界谈判时叙述两国边界走向的过程中使用了“阿中苏交界点”为起点的提法,这是中方不能接受的。因为此时正值中苏第一次边界谈判,考虑到中阿边界问题与中苏边界问题交织在一起,中苏边界问题还没有最后解决,两国在帕米尔地区还存在领土争议,“为了不给苏联方面抓住把柄从而不利于今后的中苏边界谈判”,中国外交部决定在中方起草的边界条约草案中用另外的提法取代阿方措辞:
1.中阿边界不要称传统习惯,可称中国阿富汗国家边界或简称中阿边界。
2.中阿边界不要冠以“全部”“整个”等形容词。其长度也不要提“全长”“全线长”等,可提长度为多少。
3.中阿边界北端的克克拉去考勒峰不要提“北端点”“终点”等字样,谈及边界走向时不要提“为止”字样,可称“到……克克拉去考勒峰”。
4.克克拉去考勒峰不要称为三国交界点。
5.阿苏之间现有边界不要称“阿苏边界”,可称为“阿富汗在瓦罕地区的北部边界”。*《中国和阿富汗贸易关系及存在的问题、中阿边界简况、中阿关系大事记(1950年—1964年)及普什图尼斯坦问题》,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4-01327-05。
对这些微妙之处,阿方心知肚明,有意不予点破,未提任何异议便达成了协议。
第三阶段是中阿边界条约的签订阶段,从1963年8月2日到11月22日。中阿边界谈判以后,按照缔结国家双边条约的程序,中阿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对边界条约的草案进行了审批。1963年10月14日,阿富汗国民议会批准了中阿边界条约草案*参见新华社:《阿富汗国民议会批准中阿边界条约草案》,《人民日报》1963年10月16日。。11月9日,中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6次会议审议了中阿边界条约,并决定委派外交部部长陈毅为签约全权代表*参见《关于中阿(富汗)边界条约签署人的请示》,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14-00225-01。。
11月21日,应陈毅的邀请,阿富汗内务大臣阿布杜·卡尤姆率领阿富汗王国政府签订阿中边界条约代表团抵达北京。22日,陈毅和卡尤姆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边界条约》上正式签字,该条约即时生效。该条约的签订,正式划定了两国之间在帕米尔地区的边界,将两国在瓦罕走廊的边界线法律化、明确化。《条约》规定:“两国之间的边界,从南端高程为5630米的山峰(参考座标约为东经74度36分、北纬37度03分)起,沿着以塔什科老干河的支流卡拉秋库尔苏河为一方、阿克苏河的源流和瓦罕河的上游瓦合知尔河为另一方的穆斯塔格山脉的分水岭而行,经过高程为4923米的南瓦根基达坂(阿方图称瓦根基山口)、北瓦根基达坂(仅中方图有此名)、西克克吐鲁克达坂(仅中方图有此名)、东克克吐鲁克达坂(阿方图称卡拉吉勒尕山口)、托克满素达坂(阿方图称米赫满育里山口)、沙拉克他什达坂(仅中方图有此名)、克克拉去考勒达坂(阿方图称铁盖满苏山口),到高程为5698米的克克拉去考勒峰(阿方图称波万洛什维科夫斯基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边界条约》,《人民日报》1963年11月23日。
第四阶段是中阿边界勘界及边界议定书的最终签署阶段,从1963年11月22日到1965年3月24日。在中阿边界条约签订的同一天,中国—阿富汗联合勘界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中方首席代表为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郝汀,副首席代表为外交部第一亚洲司副司长程之平(中方副首席代表后改为杨公素),阿方首席代表是民航局局长苏尔坦·马茂德·加齐亲王。同日,中阿联合勘界委员会举行了第一次会议。“会议自始至终都是在极为融洽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的。”“双方就一九六四年勘测和标定中阿边界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双方经过友好协商,通过了‘中阿联合勘界委员会的组织、任务、工作程序和方法’和‘关于联合勘测、制图、树桩等问题的共同工作计划’两个文件。并决定明年派出联合勘测树桩队去实地进行工作。”*新华社:《中国阿富汗联合勘界委员会在京成立》,《人民日报》1963年11月25日。
根据中阿联合勘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协议,中阿双方决定1964年6月派出联合勘测、树桩队去边界实地进行工作。为共同安排上界前的准备工作,中方邀请阿方代表来北京进行具体磋商。1964年6月26日,中阿联合勘界委员会阿方首席代表、阿富汗民航局局长苏尔坦亲王抵达北京,就联合勘界问题同中方进行了具体的商谈和安排。双方商定在8月底或9月初完成界上的树桩和测图工作。6月30日,在中方副首席代表、外交部第一亚洲司副司长杨公素等陪同下,苏尔坦亲王乘飞机离开北京经乌鲁木齐前往喀什上界。
在此之前,中阿双方的勘界队伍已经出发,奔赴中阿边界实地勘测。阿富汗方面200余人于5月22日从喀布尔出发上界,6月26日中方198人从喀什出发上界。双方约定7月6日界上会合后共同勘测。会合后,中方请阿方实地检查了1963年中方已测中国境内7000米范围地形,阿富汗对测量结果表示认同。然后中方完成阿富汗境内沿分水岭4000米(应阿方要求实测5000米)范围内的测图任务,并与阿方共同在实测图上初步标出边界线沿慕士塔格山脉分水岭的走向,并在南瓦根基达坂、托克曼苏达坂(来赫满育里山口)和沙热克塔什达坂(铁盖曼苏山口)等4处树立水泥界桩5个。*参见《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志》,第502页。最终于1964年8月底,“在中国—阿富汗双方勘界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和诚挚的合作下,满意地完成了勘界任务”*新华社:《完成中阿边界勘界工作后 阿富汗勘界人员回到喀布尔》,《人民日报》1964年9月12日。。
在实地勘界过程中,“因为我方条约附图不准确”,导致中阿边界条约中有关边界走向的叙述与实地不符,“克克拉去考勒峰的实地位置比条约我方附图上缩短约7—8公里”。由于“实地上阿领土范围并不受任何影响”,阿富汗既没有提出修改中阿边界条约有关叙述问题,也没有纠缠。后来通过在边界议定书中“规定‘今后边界的具体走向以本协定书中的规定为准’的办法解决”。*《中国和阿富汗贸易关系及存在的问题、中阿边界简况、中阿关系大事记(1950年—1964年)及普什图尼斯坦问题》,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4-01327-05。
11月中旬,中方据中阿联合勘测队实测地形原图制出《中阿边界条约详细附图》,并提交阿方核对。12月,中阿双方在喀布尔举行第二次中阿勘界联委会会议,共同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关于两国边界的议定书》并审定了地图。1965年3月24日,应阿富汗政府的邀请,中国政府全权代表、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陈毅访问阿富汗,并与阿富汗王国政府全权代表、时任内务大臣阿卜杜勒·查希尔分别代表中阿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关于两国边界的议定书》上签字予以确认。该议定书规定:“中阿边界线自南端起点——塔什科老干河、瓦罕河、洪扎河三部分之间的分水岭相交流处高程为5587米的山峰至高程为5554米的克克拉去考勒峰,全部沿穆斯塔格山脉分水岭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边界事务条约集》(中阿、中巴卷),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年,第1页。。至此,中阿边界问题彻底解决。
三、中阿边界谈判过程中的干扰因素及应对
中阿边界谈判虽然比较顺利,但在当时的国际形势下,也受到不少外在因素的干扰。
第一,美国。在中阿边界问题交涉期间,美国积极施展经济、政治、外交等手段,力图对阿富汗施加影响。一方面,美国积极调解阿巴纠纷。美国总统肯尼迪不仅先后派出私人代表麦钱德、顾问鲍尔斯与阿巴领导人会谈,而且亲自写信给阿富汗国王查希尔,并接见阿富汗驻美大使,以斡旋阿巴纠纷。在美国的积极撮合和伊朗出面调解下,1963年5月28日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在德黑兰经过谈判达成协议,宣布恢复外交关系,暂时搁置普什图尼斯坦问题。*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61—1963,Vol.19,Washington DC: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96,pp.605-606.另一方面,美国以阿富汗最为期盼的经济援助向阿富汗施加压力。时值阿富汗实行第二个五年计划,但极其缺乏资金,寄希望于美国能援助3.5亿美元。1963年初阿富汗国王两次接见美国驻阿大使,7月阿议会代表团访美,9月阿富汗国王亲自访美,均就经济援助同美国有所接触。美国虽一再许诺给阿援助,但实际落实的不多。特别是“阿国王在美表示愿与肯尼迪建立‘更密切的联系’,说了不少讨好美帝的话,表示很感激美国的援助,说美国的接待使他感到‘无法形容的高兴’”。但在阿国王访美后,美援仍未具体定案,肯尼迪只在联合公报中向阿保证美国继续同阿在经济技术方面进行合作。据中国外交部判断,“看来,阿国王访美后,并未得到多少实惠,估计美国主要是想以美援为饵吊住阿富汗对阿施加影响,进行渗透,使阿投靠美国”。*《1963年阿富汗形势概述》,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179-01。
第二,苏联。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苏联和阿富汗就逐渐形成了特殊而密切的合作关系。阿富汗不仅是苏联确保南部中亚地区安全的重要地带,而且成为苏联在第三世界重点援助的国家,是苏联与第三世界尤其是伊斯兰国家关系的样板。据1965年初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馆调研资料称,苏联基本上是从1955年开始大举向阿富汗渗透的,十年来完全控制了其军队,经援占第一位,达9亿美元(只计入部分军援),贸易也占其进出口的第一位,文化渗透也取得相当的地位*参见《驻阿富汗使馆调研文章:从中阿关系看美、苏、我争夺阿富汗的形势》,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345-02。1965年7月15日,美国中央情报局收集的苏联在阿富汗的情报也认为:“阿富汗军队几乎完全装备的是苏联武器,其对外贸易中近一半是与苏联的贸易。并且,虽然阿富汗是个独立的国家,宣称奉行中立的外交政策,但在很多国际问题上阿富汗实际上都站在苏联一边。”(参见沈志华、杨奎松主编:《美国对华情报解密档案》第6卷,第464页。)苏联自己的材料反映,苏阿贸易总额由1955年的3420万卢布提升到1965年的1.1亿卢布。(参见对外贸易部国际贸易研究所编:《苏联对外贸易基本统计》(1954—1975),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80页。)美国学者詹姆斯·理查德·卡特认为,1955年到1965年苏联对阿富汗的经济信贷和赠款为5.64亿美元。(参见〔美〕詹姆斯·理查德·卡特著,陈绎译:《苏联对外援助净成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100页。)。在苏联的长期经营下,“阿在经济上还要靠苏联,军事上更是全靠苏联,因此在政治上也无法摆脱较密切的关系”*《苏联同阿富汗关系(1963)》,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9-03352-08。。20世纪60年代前期,在中苏关系趋于破裂的情况下,苏联必然不愿见到中阿关系的改善。中阿边界谈判时,苏联就散布“中国要恢复成吉思汗时代的版图”等不负责任的言论*《阿富汗1963年形势及阿对我态度和做法》,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247-03。。苏联还多次宣传对阿的所谓真诚援助,并放宽了一些经援条件*《1965年阿富汗形势摘要和驻阿使馆1966年工作要点》,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345-03。。因此,正如中国驻阿大使馆向中国外交部汇报的那样:“因阿对苏的依赖已深,阿会顾虑如何发展中阿关系不使苏联不满”*《驻阿富汗使馆1961年阿富汗形势和使馆工作总结及1962年工作规划及外交部批复》,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103-01。。
第三,印度。阿富汗与印度关系一向比较亲密。中印战争结束后,印度竭力拉拢阿富汗等周边其他国家,以争取在中印边界问题上持中立立场的国家。在印度的邀请下,1963年3月,阿富汗皇叔瓦里汗访问了印度。印度“对瓦这次访问很重视,招待很隆重,竭力对瓦施加影响”。稍后,印度又邀请阿富汗商业大臣谢尔查德和新闻署长苏海尔先后访印。1963年5月,印度总统萨瓦帕利·拉达克里希南访问阿富汗,并竭力游说,表示:“如果中印问题不能和平解决,其原因不在印度不准备和平途径去解决问题。”*《阿富汗皇叔访问印度情况、印度总统访阿以及阿印双边关系》,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564-03;《拉达克里希南到阿富汗活动》,《参考消息》1963年5月14日。在此次访问的印阿联合公报中,“阿也给印相当照顾,说阿印均是不结盟国家”*《1963年阿富汗使馆工作规划和形势总结及外交部批复》,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175-02。。在中阿边界谈判过程中,印度还制造事端,影响谈判进程。1963年10月初即中阿边界条约签订前夕,印度科学研究和教育部长卡比尔在访问阿富汗回国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公开表示,在中阿边界谈判中,“中国代表团曾企图称克什米尔是巴基斯坦负责的一个地区,但是,阿富汗不同意这种说法。由于中国不同意提到印度,而阿富汗则拒绝承认巴基斯坦的要求”。中阿双方为此争论了两个月之久。*新华社:《中阿边界谈判根本没有涉及克什米尔问题》,《人民日报》1963年10月18日;《关于印度教育部长卡比尔挑拨中国和阿富汗关系问题的处理事》,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176-02。
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政治压力,阿富汗国王查希尔声称:“虽有人宣扬说中阿边界有问题。但我们是一点也不为此担忧”,“我们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没有考虑过我们两国之间会有什么问题发生。”但阿富汗显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对中国产生了疑虑。阿富汗主动向中国提出边界谈判后,立即向中方提出要求查看中方的中阿边界地图。*《驻阿富汗使馆调研文章:从中阿关系看美、苏、我争夺阿富汗的形势》,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345-02。此外,阿富汗“顾忌可能影响它与美、苏的关系,也不愿因我而得罪印度,同我来往极为小心慎重。在边界谈判和内务大臣去华签约问题上不愿搞得隆重、显眼。不公布条约内容,降低签约代表规格,在公布卡尤姆去华消息内容上不同意提应陈外长邀请,甚至对阿代表团名称也是考虑再三。在谈判中,阿强调划定‘现存’边界,反对提‘边界问题’、‘互让’,顾虑条约草案中的第四条(边界划定后,如有边界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条约签订后,阿报纸还单方面提出两国条约稳定了1895年边界线的话,主要是怕我以后提出异议”*《阿富汗1963年形势及阿对我态度和做法》,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247-03。。
但阿富汗经过多方权衡得失,最终不顾干扰,和中国迅速解决了边界问题。这一方面是由于阿富汗王室并不愿依靠苏联太深,对苏联的做法有所不满*《苏联对阿富汗的一些做法》,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506-04。。另一方面是由于阿富汗需要借助同中国关系的发展,提高其政治威信和国际威望,解决内部困难,并在同美、苏的关系中,取得主动*参见《驻阿富汗使馆调研文章:从中阿关系看美、苏、我争夺阿富汗的形势》,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345-02。。因此,“阿坚持对我友好政策,顶住了美、苏、印三方面的压力,不参加反华活动。首先是坚持同我进行了边界谈判。在谈判中采取友好合作态度,与我迅速达成协议,并派出以内务大臣为首的代表团访华,同我签订边界条约和达成关于勘界工作的协议。对我谈判代表团也给予了热情友好的接待”*《阿富汗1963年形势及阿对我态度和做法》,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247-03。。对印度科学研究和教育部长卡比尔就中阿关系发表的言论,1963年10月15日,阿富汗外交部发言人予以公开驳斥:卡比尔在访阿期间,“同阿富汗当局的接触和谈判限于教育、科学和文化事务方面”,没有谈过政治问题。在中阿边界谈判中,中阿两国“对于阿富汗和中国之间的边界线,没有任何分歧。今年夏天在喀布尔结束的关于正式划定两国边界的谈判,是在充分谅解的气氛中举行的”,双方“根本没有提到”克什米尔问题。*参见新华社:《中阿边界谈判根本没有涉及克什米尔问题》,《人民日报》1963年10月18日。10月16日,阿富汗外交部部长助理伊特玛蒂又当面就此向中国驻阿大使郝汀进行解释。
中国对美国、苏联、印度等干扰中阿边界谈判的言行,进行了坚决回击。比如,面对苏联的态度,“我们根据不同对象和条件,或是主动进行宣传,或是有意识将问题引向中苏分歧上去,让对方提出问题后我解释、阐明我立场、观点”*《苏联同阿富汗关系(1963)》,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9-03352-08。。1963年10月17日,中国外交部新闻司发言人还发表谈话,驳斥印度科学研究和教育部长卡比尔的言论。
面对种种负面影响,中国对阿富汗积极进行团结、争取,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与周边国家睦邻友好、解决边界等历史遗留问题是诚心诚意的。“我一贯平等相待,不强加于人,我还经常照顾其困难,体谅其处境,耐心地等待,使阿当局逐渐增加了对我国的了解和信任”*《驻阿富汗使馆调研文章:从中阿关系看美、苏、我争夺阿富汗的形势》,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345-02。。中印战争期间,周恩来于1962年10月24日、28日和11月15日就中印边界问题连续送交三封信给阿富汗国王,向阿富汗阐明中印边界问题的真相和中方立场。据中国驻阿大使馆向中国外交部第一亚洲司的汇报:“周总理11月15日致亚非国家领导人的信,尤其是所附地图,在我对外宣传上起了重大作用。”*《阿富汗对1962年中印边界冲突问题的反应》,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105-01。“随着我一系列的重大外交行动,特别是总理11月15日致函亚非国家领导人和11月21日声明发表后,阿对我解决边界问题的诚意、我和平外交政策和我对邻国的睦邻平等态度有了更深的了解和信任,阿进一步对我私下表示同情和一定的支持。”*《驻阿富汗大使馆对中印冲突所做工作总结》,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564-10。1963年中阿边界谈判前,中国外交部又决定,在中巴关系有较大发展的情况下,中国领导人在接见阿富汗谈判首席代表卡尤姆的时候,“可就中巴关系作些解释,以取得阿的谅解并为阿巴关系进一步缓和作适当的推动”*《阿富汗内务大臣卡尤姆访华:关于签订中国和阿富汗边界条约的时间、地点、人选的初步方案的请示报告》,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4-00888-03。。中国的这些举措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从而使阿富汗对中国的睦邻政策和边界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为中阿边界问题的迅速解决和中阿关系进一步友好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中阿边界谈判的历史意义
中阿边界谈判成功解决了两国之间长期悬而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不仅对两国关系的发展,而且对稳定中国周边环境都有着巨大的政治和历史意义。
第一,促进了中阿关系的发展。由于在中阿边界谈判的过程中,“双方都采取了正确的态度,能够互相信任,真诚相待”*新华社:《在阿富汗首相穆罕默德·优素福举行的宴会上 优素福首相和陈毅副总理的讲话》,《人民日报》1965年3月24日。,从而推动了两国睦邻友好关系的进一步巩固和深入发展。中阿两国之间的其他问题也随之得以顺利解决。在中阿边界谈判进入最后阶段之际,阿富汗试图在解决边界问题的同时解决通航问题。1963年12月12日,经过两国一系列磋商,《中国阿富汗通航谈判新闻公报》正式公布,《公报》宣布:“双方一致表示了实现两国间通航的愿望,并达成了协议。有关通航的具体航线和开航日期,将由双方以后商定。”*新华社:《中国阿富汗通航谈判新闻公报 双方商谈了两国间建立航空线问题并达成协议》,《人民日报》1963年12月12日。至此,中阿通航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此外,在中阿边界谈判前,阿富汗政治疑虑较多,对中方的经济援助并不积极。但随着中阿边界问题的逐步解决,1964年9月,阿富汗首相优素福正式向中国驻阿大使郝汀提出要求中国经济援助。此时,中国政府也考虑借边界问题的解决之机,加强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对阿进行一定的经济技术援助,开始进行示范,以逐步发展两国的经济关系”*《1964年阿富汗形势、基本经济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620-01。。以此作为“一种争取阿的新的有力的手段,也是削弱苏美在阿势力和影响的有力工具”*《驻阿富汗使馆调研文章:从中阿关系看美、苏、我争夺阿富汗的形势》,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345-02。。于是,1965年3月陈毅赴阿富汗签订中阿边界议定书之际,两国又经过商谈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方援助阿富汗1000万英镑的无息贷款,并派遣专家和技术人员赴阿富汗提供技术援助。与此同时,中阿两国的文化交往也取得长足的进步。阿富汗顶住各方面的压力,维护和发展中阿睦邻友好关系,对中阿间的各项文化交流、往来如邀中国杂技团、医学代表团访阿,成立阿中友协等态度比较积极。此外,“阿富汗也没有回应苏联在南亚建立集体安全组织的呼吁,清晰地表明了北京在这一地区达到了一个重要的战略目标”*Eric Hyer, The Pragmatic Dragon:China’s Grand Strategy and Boundary Settlements, p.127.。因此可以说,中阿边界谈判及中阿边界问题的解决推动了两国关系的全面发展,揭开了中阿关系发展的新篇章。
第二,有助于展现中国热爱和平的良好国家形象,为国内建设创设一个相对和平安定的国际环境。新中国成立后,与周边国家解决边界等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是中国睦邻外交政策的重要内容。但1962年中印战争爆发后,一向怀疑中国的态度和行动的西方国家更加深了对中国的偏见,包括阿富汗在内的不少国家对中国也颇有疑虑,担心中国进行扩张。甚至老挝、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公开表示支持印度。*参见新华通讯社国际部编印:《亚洲国家(地区)与中国的关系》下册(东南亚),1965年5月,第69、198—199、218—219、237页。周恩来在1962年11月24日的一篇对外讲话中也曾说:“从亚非范围、西欧范围(美、澳也是西方国家范围)来说,有三十三个国家是支持中国或者同情中国或者守中立的,公开支持印度的有五十个国家。”参见《周恩来军事文选》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70页。中国通过和平谈判的方式迅速解决中阿边界问题,以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没有扩张领土的野心,有利于澄清中印战争后某些国家对中国的污蔑,也有利于其他邻国消除误会、解除不必要的怀疑,展现中国热爱和平的良好国家形象,为国内建设创设一个相对和平安定的国际环境。对此,在1963年11月中阿边界条约签订后,阿富汗签订中阿边界条约代表团团长卡尤姆就曾高度评价:中国在中阿边界谈判中“没有别有用心的打算,没有扩张领土的野心,没有耍过外交手段,也没有发生过争执”*《卡尤姆博士的讲话》,《人民日报》1963年11月23日。,“充满着亲切、公平和互相尊重的感情”*《卡尤姆内务大臣的讲语》,《人民日报》1963年11月21日。。这充分表明了“中国政府一贯奉行和平外交政策,主张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和平共处,并且坚持不懈地为此进行着真诚的努力”*新华社:《中国坚定不移地奉行和平外交政策陈毅副总理在达乌德首相举行的宴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1960年8月23日。。
第三,有助于为中国在中印边界问题上赢得政治上的主动。众所周知,中国对中印边界问题一贯持和平解决的立场,尽管中国多次发出和平谈判的倡议,但尼赫鲁坚持“对边界的任何地段也不容谈判”*〔澳〕内维尔·马克斯韦尔著,陆仁译:《印度对华战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1年,第104页。,使两国的边界问题逐渐走入死胡同。中印战争后,中印双方围绕边界问题又陷入旷日持久的“照会战”,在边界问题上重新处于僵持状态。为打破僵局,中国力图通过与周边其他国家和平解决边界问题,孤立印度,“使印度成为唯一在边界问题上故意拖延的国家”*〔英〕韩素音著,王弄笙等译:《周恩来与他的世纪(1898—1998)》,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376页。,从而为解决中印边界问题赢得政治上的主动。阿富汗分管中国事务的王叔瓦里汗就曾向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郝汀表示,中阿边界问题的解决,“向世界上表示中国和其他邻国都能解决边界问题,为什么唯独不能和印度解决呢?这表明印度有其自己的企图”*《关于阿富汗皇叔瓦里汗访华事的往来电》,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563-02。1963年11月24日,美国合众国际社评述中阿边界条约签订时也曾说:“阿富汗成为同与中国签订条约的第5个邻国。中国人在同印度的争端中广泛地运用这些协定进行宣传,以便说明,印度的边界要求是不合理的。”(参见《合众国际社评述中阿(富汗)边界条约》,《参考消息》1963年11月25日。)1964年2月25日,周恩来在巴基斯坦达卡市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也曾说,中国同缅甸、尼泊尔、巴基斯坦、阿富汗都解决了边界问题,为什么中印边界问题不能解决呢?(参见新华社:《美国制造“两个中国”的阴谋永远不能得逞 美国必须撤出侵略南越军队和停止干涉老挝》,《人民日报》1964年2月28日。)美国学者Eric Hyer认为,这毫无疑问是直接针对印度,但也有苏联因素的考量,在中阿边界条约公布的一周内,《人民日报》就第一次公开发表了中苏边界争端的文章。(参见 Eric Hyer, The Pragmatic Dragon:China’s Grand Strategy and Boundary Settlements, p.126.)。后来的历史实践也证明,中国同阿富汗等“其他一些国家的边界问题的解决提高了中国的声誉”,“使印度的立场显得理亏”*〔澳〕内维尔·马克斯韦尔著,陆仁译:《印度对华战争》,第237页。。“印度拒绝谈判的态度使自己在国内处于进退两难的地位”,而且“由于拒绝谈判,尼赫鲁在外交上失去了许多支持”*〔英〕韩素音著,王弄笙等译:《周恩来与他的世纪(1898—1998)》,第379、381页。。
五、结 语
一般而言,边界问题涉及国家领土、主权等核心利益,往往几经曲折、历时数载甚至更长时间也未必能解决。被誉为“为解决新中国边界问题提供范例”的中缅边界问题从最初交涉到最后签订边界条约就花了五六年时间,而中印边界问题已经几十年仍悬而未决。正如周恩来所指出:“在许多亚非国家之间,都有由殖民主义统治遗留下来的边界问题。这类问题是比较复杂的,比较难于解决的。”*《周恩来外交文选》,第211页。但20世纪60年代前期的中阿边界谈判是中国外交史上的一个特例。“我们从开始谈判,直到完成勘界、树桩和签订议定书,全部工作只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这在国际上是少有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都合作得很好,进行得很顺利。”*新华社:《在阿富汗首相穆罕默德·优素福举行的宴会上 优素福首相和陈毅副总理的讲话》,《人民日报》1965年3月24日。
综观中阿边界谈判的过程,我们不难发现,其中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经验,对当前中国的陆地边界谈判和海洋争端的解决等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这一过程,充分发扬了中阿两国友好合作、互相尊重的精神,显示了中国政府和平解决边界问题、敦睦邻国邦交的真诚愿望,生动地体现了新中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理念和睦邻外交的精髓,再次证明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解决边界问题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互信互谅是解决边界问题的重要前提,平等协商、和平谈判是解决边界问题的最佳方法。这一过程也表明:真正有效地解决边界问题,必须将边界问题置于周边外交大格局下,综合考量国际形势、周边环境、国际形象、国家利益等诸多方面;边界问题的解决也必须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要根据现在情况和政策来看待历史资料。要以我们历史的资料作参考,把最后若干朝代的某些谈判材料作为法理根据,但是最主要的还是看今天的情况和我们的政策。”*张植荣:《中国边疆与民族问题——当代中国的挑战及其历史由来》,第48页。边界问题的解决还必须积极应对干扰,敢于抗争。面对他国的阻挠、干扰,忍气吞声、沉默不言往往只会给别人众口铄金的机会。只有采取积极措施,沉着应对,才能申明自己的立场,从而推动边界问题的解决。中阿边界谈判正是很好地做到了以上几点,最终在中阿两国的共同努力下,两国边界问题顺利且迅速地得以解决。
(本文作者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 武汉 430079)
(责任编辑 朱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