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观照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体会
2016-02-11张士义
张 士 义
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观照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体会
张 士 义
全面从严治党,是对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成功经验的历史传承,是对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新实践的科学总结,是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向全党提出的严格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主题,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历史观照。
一、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优良传统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永恒课题,对坚持从严治党提出了根本要求。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从严治党就已形成好的传统。党的一大纲领不仅亮明了自己的政治身份、革命立场和最终奋斗目标,而且规定加入我党者“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从党的二大到党的六大,无论是制定还是修订党的章程,都把强化纪律约束和严格党内生活作为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强调“严格的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六大以后,党的建设在农村革命根据地别开生面。在古田会议上,毛泽东创造性地提出“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确立了“着重从思想上建党”的原则。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为纠正王明在长江局工作期间对抗中央、破坏党纪的行为,通过《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重申党的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四个服从”的原则。1941年7月1日,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七大党章强调,党纪是党的性质的构成要素,党必须通过严肃党纪维护党的纯洁性。解放战争中,党中央又提出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党委制和注意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两个务必”和六条纪律,为应对执政考验作了思想上的准备。
在新中国成立后初期,从严治党传统得到巩固和发展。1950年夏秋冬三季,开展了党内整风运动。1951年至1954年,又进行了全面整党,普遍开展怎样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同时,为加强党内外的监督制度建设,又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规定在县市以上各级政府设人民监察机关;在党内外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各级党政机关设信访机构,注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1956年,党的八大对从严治党作出许多新规定,强调:“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的传统”;任何党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任何党员和党组织都必须受到党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力量的所在。经常注意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是每一个党员的神圣职责。在党内不容许有违反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原则的行为,不容许有分裂党、进行小组织活动、向党闹独立性、把个人放在党的集体之上的行为”。八大作出的这些规定,虽然在后来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但其理论价值及历史影响却极为深远。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从严治党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实现全面拨乱反正和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促进党内团结统一,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83年10月,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专门研究整党问题,审议通过《关于整党的决定》。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吸取1989年政治风波的深刻教训,专题研究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审议通过了相关决定。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2001年9月,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化党的作风建设,提出“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具体要求。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会议主题,作出专门决定。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研究和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一系列重大举措,不仅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而且开创了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加强党的建设的新路子。
二、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新实践的显著特征
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全面分析党和国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综合分析党内、国家、社会以及国际环境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就是要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必须进一步把我们党建设好、建设强。如果党内信念涣散、组织涣散、纪律涣散、作风涣散,那就无法有效应对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也无法克服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最终不仅不能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而且可能严重脱离人民群众,上演“霸王别姬”的悲剧。正是基于这样深刻的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郑重提出并坚定实施“全面从严治党”新战略,殚精竭虑、革故鼎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谱写了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新篇章。
2012年11月15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郑重表示:“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他又强调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严肃的党内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2014年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首次使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提法,并就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提出了八项要求,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这八点要求,体现了继续推进从严治党的全面性、经常性,初步勾勒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轮廓,是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的重要标志。同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正式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新高度。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话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和总体要求,反映出我们党对全面从严治党新战略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在深化认识的同时,党中央还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采取一系列过硬措施管党治党。通过制定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惩治腐败,完善党内法规,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党内政治生活出现许多新气象。
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抓思想从严。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凝心聚魂,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补钙壮骨,着力教育引导全党坚定理想、坚定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二是抓管党从严。坚持和落实党的领导,引导全党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和能力。三是抓执纪从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推动全党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保证全党团结统一、步调一致。四是抓治吏从严。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破解“四唯”难题,着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优化选人用人环境。五是抓作风从严。坚持以上率下,锲而不舍、扭住不放,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政风发生明显转变。六是抓反腐从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着力扎紧制度的笼子,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经过几年努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积聚了强大正能量。实践证明,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抉择是完全正确的。
同时,党中央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党员队伍构成也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老问题反弹回潮的因素依然存在,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上不到位、思想上不适应、行动上不自觉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不松懈,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
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既是立足于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顶层设计,也是着眼于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抉择。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是党的庄严承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体说就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理论概括和完整表述,它源于邓小平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思考和 “小康”概念的提出。“小康”最初的含义是指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时的发展水平和状态。党的十二大正式把20世纪末人民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并使用“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作为衡量标准,同时把实现现代化作为一个过程来看待。党的十三大提出我国经济建设 “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并且把基本实现现代化与“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对应起来,作为“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之后的新目标。党的十四大着眼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达成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的制度设想,首次使用“两个一百年”的提法,把我国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同建党一百周年和建国一百周年这两个重要历史节点相连接,提出:“在九十年代,我们要初步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实现达到小康水平的第二步发展目标。再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样的基础上,到下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周年的时候,就能够达到第三步发展目标,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十五大提出党在21世纪的新“三步走”战略并重申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并使其与建党一百周年的时间节点相衔接,“根据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建党一百年和新中国成立一百年的发展目标,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同时强调指出:“这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关键阶段”。党的十七大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强调“今后要继续努力奋斗,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进一步重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并作出了完整的表述。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在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方面,一些党员、干部信仰缺失、信念动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缺乏自信;一些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淡薄,有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战略缺乏应有警惕,对错误的东西不敢斗争。在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方面,既存在思想僵化、固守本本的问题,也存在忘记国情、脱离实际的问题。有的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应有的研究,对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缺乏应有的闯劲,为官不为问题比较突出。在坚持党的组织路线方面,执行党的组织路线还有偏差;有的任人唯亲、任人唯利,培植私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带病提拔”、说情打招呼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问题屡禁不止。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方面,一些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群众观点还没有牢固树立起来,漠视群众、脱离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现象仍然不少;有的政绩观扭曲,热衷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彻底。在坚持民主集中制方面,发扬民主不够问题和正确集中不够问题同时存在。有的党组织集体领导流于形式,不按规则办事;有的主要领导干部以个人意志代替集体领导;有的班子成员缺乏集体意识,把“分工”当作“分家”,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有的主要领导干部该担当的不担当,对不同意见不敢集中、不善集中。在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方面,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比较普遍,方式方法单一;一些党员、干部不愿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有的地方和单位“三会一课”制度形同虚设,有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满足于走过场、做样子。这些问题不仅对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产生严重影响,而且也引起了人民群众强烈不满,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全面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总结历史上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对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本文作者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研究员 北京 100080)
(责任编辑 王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