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情景教学在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培训中的运用
2016-02-11王韵洁王建民
·郭 华 王韵洁 王建民/文
谈情景教学在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培训中的运用
·郭华*王韵洁**王建民***/文
内容摘要:介绍情景教学模式的概念、特点,以及在检察教学中取得的成功范例,分析将情景教学引入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培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促进案件管理培训工作的发展。
关键词:情景教学案件管理培训运用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030006]
**国家检察官学院讲师[102206]
***山西省新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043100]
近年来,规范执法、公正执法、为民执法、廉洁执法已经逐步成为检察工作的主旋律。案件管理部门通过采取对案件运行的统一受理、流程监控、信息公开、涉案财物管理、统计信息业务分析等措施,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案件管理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需要用更有效的方法加强对案件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其对检察业务、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管理工作业务的熟悉和掌握程度。采用情景教学模式实训应当是最有效的培训方法之一。
一、情景教学模式的概念与特征
(一)情景教学模式的概念
情景教学模式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和准确的定义,根据它的特征,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为完成某项教学目的,创设场景,编排或改造案例,由学员进行角色分配演示,让学员在演示中体会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体会各自处理方法的缺陷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以增强学员记忆,固化教学成果的教学方式。
(二)情景教学模式的特征
1.教学题材的生动性。主要指采取身临其境的方式,把学员融入到实际的情景中,通过对案例的演绎、发挥,达到熟悉和掌握教学内容的目的。
2.学员行为的易融性。主要是指学员通过对案例的实际演绎,通过自己的思考和行为的体验来进行,使其很快地融入到教学实践活动当中。
3.规范记忆的深刻性。主要指在教学过程当中,通过把需要掌握的知识和行为规范、注意事项,融入到演绎行为当中,使学员对应该记忆的各种知识等内容,通过体验实际案例的形式加深记忆。
4.教学内容的随机性。主要是指教学内容取材于实践当中的实际案例,同时还允许学员根据教学内容自由发挥,因此就需要学员灵活思考,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学员自主性。
5.教学效果的发散性。主要是指不同的学员,通过演绎不同的角色、展示不同的行为,对知识规范的体验和记忆角度的改变,达到不同角度的教学效果。没有标准答案,个中滋味个人评说。
二、将情景教学模式引入案件管理工作学习培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情景教学模式的必要性
1.情景教学模式是检察教学培训的一个发展方向,是检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和典范。情景教学模式是横跨检察教学,联系检察业务实践的一个边缘性学科和教学方法。它把检察理论和业务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从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传递检察信息,指导检察业务工作实践,也必将成为今后我们案件管理工作培训学习的较好方式。
2.目前全国的案件管理工作发展势头强劲。2010年山西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到2011年6月,山西省检察机关实现了案件管理工作的全覆盖。同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将案件管理改革推向全国。到2012年4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召开案件集中管理推进会暨案件管理专题研讨会为止,全国检察机关先后成立案件管理机构4200多个,基本上实现了案件管理的全覆盖。2013年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检察机关执法行为基本规范(2013版)》等相继将案件管理改革的成果纳入到检察机关的司法解释中,纳入到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工作的制度体系当中。2013年12月颁布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再次赋予了案件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系统的运行职责。从2014年到2016年4月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的研制开发过程和最后发布结果显示,明确把案件管理部门定位为综合性业务管理部门。2014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公开系统的上线运行,更是把案件管理工作推向了发展的新高潮。进入2015年的门槛,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又提出,要以案件管理工作为抓手,通过开展案件统一受理、网上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统计数据分析、案件信息发布、律师接待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发现和纠正不规范、不文明的司法行为。案件管理工作,又是首当其冲。案件管理工作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引入情景教学模式,全面提升案件管理水平与能力。
3.将情景教学模式运用于案件管理工作尚无先例可循,确有研究和探索的必要性和前瞻性。目前,情景教学模式虽然在全国检察机关的部分业务培训和学习中,有所应用,但是将情景教学模式运用于案件管理工作尚无先例可循,还是发展空白。案件管理工作中的许多技能型、专业性工作的传帮带,急需要通过像情景演练这样的教育培训方式来进行人员的演练和学习,以此提高我们开展检察教学的水平和能力,而且可以发挥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特色优势,促进案件管理工作的开展,提升案件管理工作理论研究水平,提高整个案件管理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二)情景教学模式的可行性分析——以山西省检察机关为例
1.山西省的案件管理工作起步较早,实践基础较好。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对加强和改进案件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08 年7月山西省山阴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国中部地区率先探索实施案件集中管理。2010年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启动了案件管理改革,并制定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案件集中管理的决定》,明确了案件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地位职责和运行模式;2011年4月制定颁发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集中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6月山西省检察机关即实现了案件集中管理机构、人员和业务的三项内容“全覆盖”,提前达到了后来2012年5月召开的全国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提出的“254”[1]要求和目标,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同时,山西又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背景和深厚的历史发展底蕴,是中华文明最早的发祥地,拥有许多的文人墨客。这些优势资源,为我们今后开发和研制案件管理情景模式演练教学,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案例和人文资源优势。
2.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的研制开发和情景演练的学习培训,为山西省检察机关在案件管理条线开展情景教学模式试验搭建了平台和桥梁。2014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研制开发工作开始启动,山西省检察机关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院作为案件管理条线的代表,承担了参加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的前期研究与开发。为了保证研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山西省检察机关组建了一支融省、市、县三级机关案件管理业务骨干、检察业务专家教官和人力资源专业人才为一体的强大的研发团队,参加了在北戴河举行的带有情景演练教学内容的全国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研制开发学习培训。而且,通过广泛调研,搜集整理,已经较为清晰地梳理了案件管理岗位的基本职能“1+7+3模式”,即根据案件管理工作职能划分为:具有综合素质能力水平的A部门负责人岗位(也有称为“审批岗”);具有通用素质能力水平的B1案件进出管理、B2案件流程监控、B3法律文书监管、B4涉案财物管理、B5案件统计分析、B6业务综合考评、B7案件质量评查岗位;具有专业素质能力水平的C1统一系统管理、C2案件信息公开、C3综合管理工作岗位。这种根据职能划分的模型搭建,采取了模块式分解职能、集成式随机组合的方式,既富有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专业特色,又不失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水准,达到了二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和完美衔接。而今这个标准已经通过国家验收评价和审核,正式发布实施。可以说标准的研制开发工作为今后开展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教育培训,推进案件管理改革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情景教学模式实训在案件管理工作培训中的开发与前景
(一)方案的简要介绍
课程名称:案件管理工作中律师接待情景设计
教学目的:理解案件管理工作中律师接待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教学对象:案件管理部门新进人员
教学方法:情景实地模拟演示
情景介绍:律师郑某带着当事人上访户李某到A县检察院案管中心,要求查询已经终审的李某涉嫌贪污一案的案卷材料,并要求复印后准备申诉。
问题介绍:律师执照正在审验,能否查阅案卷?已经终审的案卷,能否查阅?当事人情绪激动,如何安抚?复印不交复印费,如何解决?当事人因情绪激动当场犯病,如何解决?
情景组织:受训人员大致共分为4组,并设组长一人,负责组织本组的角色分配,主持本组的讨论事宜。角色分工如下:案管人员2名,案管主任1名,律师1名,当事人1名。
时间控制与地点设定:时间控制不超过30分钟;地点设定在某检察院的案件管理接待大厅。
任务要求:每组必须全员参与体验;在情景中包括上述问题,同时也可以自行增加新的问题;在每组演示后,按照组的次序分别进行优点点评、不足点评、提出改进意见。发言时,每组各派一名代表或组长发言,优点不超过3个,缺点和改进意见不少于3条;演示中要体现刑事诉讼法的理念和检察工作的优良风貌。
教师的评价标准:处理问题要合理、合法;解释到位,让人信服;为民着想,体现群众观念;理念要体现文明、理性、规范。
(二)方案的评价和完善建议
1.方案的优点:问题设置针对性强;统一演练的评价标准,标准明确、详细;体现了律师会见的主要问题;任务比较明确。
2.方案的不足:立意略低,如何保障律师权利未有效体现;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没交代清楚;对于当事人在场的突发事件,应当有预案。
3.完善建议:律师接待方面涉及的所有问题都应当有所体现;律师资格、年检期间、情绪安抚等问题应有所涉及;事件表述应再详细一些;课件的色调可以再丰富一些;窗口工作方面律师接待的流程、规则、复印费用等应当明确。
(三)情景教学模式实训在案件管理岗位的综合开发
情景教学模式实训在案件管理岗位的开发大致可以分为六个步骤进行,即组建团队——学习培训——调查研究——收集案例——编制教程——检验效果。可以联系组建以案件管理业务骨干人员为主体,同时吸收检察教官、专家学者等资深的教学专家参加;主要学习情景模式教学实训的基本内容和操作规程,必要时可对成熟的公诉等经验分享和研究;围绕案件管理条线主要职能和各项规范、制度以及教学需求开展调研;向一线检察人员征集经典案例和精品范例,进行汇总整理;据此结合案件管理工作实践和成人培训的客观规律,编制教学讲义和操作课件;开展教学实训,检验编制效果,再次充实完善。
(四)情景教学在案件管理工作培训中的发展前景
情景教学实训不仅适用于案件管理工作C2信息公开中的律师接待被动环节,同时还适用于我们工作中的C2信息公开的主动发布环节;不仅适用于信息公开的C2岗位职能的培训学习,而且也适用于案件管理岗位的基本职能“1+7+3模式”中的其他9个职能学习培训,即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素质水平的A部门负责人岗位;具有通用素质能力水平的B1案件进出管理、B2案件流程监控、B3法律文书监管、B4涉案财物管理、B5案件统计分析、B6业务综合考评、B7案件质量评查岗位;具有专业素质能力水平的C1统一系统管理和C3综合管理工作岗位等各个方面。这中间只是存在角色设定和问题导向的不同,存在规则把握和技能经验的传授与感悟不同,而相同的是对知识的不懈追求和对工作技能的感受与掌握。因此,只要精心挑选典型、设计分析案例,就可以提炼出几何倍数的丰富案例资源进行情景模拟演练,就会取得许多意想不到的效果,就会对案件管理工作起到一个无可比拟的促进和推动。同时对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也是一个不小的贡献。
注释:
[1]“2”是指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确定的“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20字要求”;“5”是2012年5月下旬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案件集中管理推进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胡泽君副检察长提出的通过改革案件管理机制,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科学化、规范化、全程化、精细化、信息化的管理,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总体目标,即“五化”目标;“4”是指为实现“五化”目标,案件管理部门被赋予了管理、监督、服务和参谋的四项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