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发展应厘清五对关系
2016-02-11孙振鹏
孙振鹏
(中共中央党校 党建教研部,北京 100091)
共享发展应厘清五对关系
孙振鹏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北京100091)
[摘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党的重要任务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所在。促进共享发展的推进需要厘清三个层面的五对关系:在共享发展的基础层面厘清共享与共建的关系,既把“蛋糕”做大,又把“蛋糕”分好;在共享发展的推动力层面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确保在实现优势互补的同时不过度相互干扰;在共享发展的原则层面厘清平等与差异、根本与具体以及当前与长远的关系,防止对共享发展产生极端化认识。
[关键词]共享发展;关系;共享
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党历来强调的重大课题,2015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升了共享发展的地位,使其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以及开放发展一同构成“十三五”时期发展的全新格局。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了人民群众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权利,这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必由之路。为此需要厘清共享发展过程中的五对关系。
一、在共享发展的基础层面厘清共享与共建的关系
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全社会力量的联动,不同阶层群众各尽其才,共同投身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为共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共享与共建是辩证统一的,共建是共享的前提,共享是共建的保障。缺乏共建的共享是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缺乏共享的共建则会导致群众不满情绪的集聚。
共建是共享的前提。人们通常以“做蛋糕”和“分蛋糕”来比喻社会财富的创造和分配过程,只有“蛋糕”做得越大,人们能够分到的“蛋糕”才会越多。为此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实现社会物质财富的积累和精神文明的进步。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建设的主体。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的价值通过对社会和他人的贡献得以实现,因此个人只有参与建设才能体现人的社会属性,在为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使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得到尊重和满足。此外,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它既是人的义务也是人的权利,因此发挥个人才能参加社会建设是人民群众对劳动权的自由运用。反观之,如果只注重共享而忽视共建则极易产生不劳而获的扭曲现象,助长“搭便车”行为,从长期来看容易导致部分社会成员滋生懒散心态,抑制社会活力。只有坚持共建中的共享才能促进财富总量增加和人民群众幸福感提升的良性循环。
共享是共建的保障。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建设的最终目标,意即建设成果的归宿是为人民所享有,用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同时,保障人民的尊严是社会的内在责任,不能确保人民有尊严地生活的社会往往处于崩溃的边缘,个人按照合理标准参与社会财富的分配则体现了社会对个人劳动成果和个人尊严的尊重,由此可以激励个人深入发掘自身才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社会创造更大财富。可见共享为共建提供了动力保障机制,使社会建设获得源源不断的支持。共享也为个人发展创造了便利条件,个人经由共享获得了社会的承认与关怀,也相应获得了继续通过劳动提升自我的物质基础和精神支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1]14,指明了只有坚持共享中的共建才能实现社会发展动力和个人发展权利的相互促进和有机结合。
二、在共享发展的推动力层面厘清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市场和政府是影响和引导社会资源分配的两种主要力量,是共享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发展成果的合理共享不仅需要发挥它们分别作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的优势,也需要对二者之间的界限进行科学梳理,形成既合作发力又不过度相互干扰的格局。
充分发挥市场在社会财富积累和分配中的作用。市场通过供求关系发挥调节资源分配的作用,因此其总是根据社会需求的变化而变化,有利于资源流向必要的公共领域,进而促进该领域的社会生产。“市场经济建设所释放的社会活力及其创造的丰富社会产品构成了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的逻辑前提和物质基础,为社会成员提供了可进行分配的充足的社会利益及资源。”[2]市场同样承担着对生产要素进行评价的职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1]15,不同要素对生产发展的贡献存在差异,市场以此作为其参与分配的依据,目的是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进而探索各类要素参与共享发展的路径和机制。同时市场强调自由竞争和机会平等,这有助于打破实际存在的垄断现象,促进社会资源的自由有序流动,使被少数既得利益群体占有的财富回归其原有的公共性质,从而缓解不同群体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完善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由政府根据时代发展要求主导确立,因此政府需要通过宏观调控纠正市场竞争中可能出现的无序状态,完善共享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制度安排,保障社会生活的健康运行。政府是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必须大力推动调结构、促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行供给侧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增加公共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同时政府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中处于主导地位,需要进一步发挥税收和财政的杠杆作用,优化税收结构、增加财政收入,确保民生投入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新增财政更多投放到社会公共事业和关乎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坚守底线、突出重点,着力增进人民福祉。确保共享发展规则的公平合理,“社会和谐秩序形成的前提是规则本身具有公平性并为社会大多数群体所接受。而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在规则使用上的不公平性,必然导致双方行为冲突和矛盾,社会秩序和谐就无从谈起”[3]。保证规则公平是实现结果公平的先导,也有利于巩固政府在维护社会公平中的权威地位、增强政府公信力。
三、在共享发展的原则层面厘清三对矛盾的关系
对待共享发展应该持有辩证的态度,避免产生极端化倾向,在其原则层面正确处理平等与差异的关系、根本与具体的关系以及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一)平等与差异的关系
坚持共享发展是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途径,在现阶段则与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直接相关。但正如全面小康社会在不同地域表现形态各异一般,共享发展并不意味着所有地区、所有人享有完全均质化的发展成果。我们既要尊重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平等权利,又要正确看待共享中存在的差异。
一方面要努力缩小发展差距。改革开放之初为了充分利用发展机遇提升国家总体经济水平,邓小平同志提出“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4]。事实证明这种有差别的发展方式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经过三十多年的时间,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但经济体制改革不彻底的副作用也日益显现,区域间、城乡间、行业间等的收入差距过大,这不仅已经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导致社会各阶层之间相互包容性趋于脆弱,“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社会的分化,高收入阶层与低收入阶层将出现隔阂、摩擦甚至对立,严重者可能酿成社会的动荡和混乱”[5],这显然不利于社会和谐的增长。要改变现状,必须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从完善分配体制机制入手,促进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公平分配,减少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相对剥夺感”。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同时需要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改变城乡二元化发展格局、打破行业壁垒等,发挥交流互通、分工合作的优势。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管,防止公共利益被非法攫取,避免出现少数人获利而大多数人为发展成本兜底的局面,防止一部分人利益的满足是以牺牲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实现共同富裕的平等共享。这也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内在要求,因为“正义否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不承认许多人享受的较大利益能绰绰有余地补偿强加于少数人的牺牲”[6]。
另一方面要澄清共享即是没有差别的平均主义的错误认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同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以前的公有制经济体制之所以没有最大限度地促进生产力发展,并不是公有制的生产关系不适合现在的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而是在公有制旗号下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使人们失去了通过劳动对社会财富有差别地占有的权利。”[7]共享发展强调的是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享有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平等机会,不被排除在共享权利之外,但同时必须承认,社会中不同个体的能力存在差异,对社会财富积累所发挥的作用有大小之分,这是其获取社会财富的形式和数量的决定因素。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我国的基本分配制度,将个人劳动所产生的价值作为参与共享的依据可以有效调动个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氛围,形成推动社会发展的合力效应,因为理想的社会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8]。如果单纯追求绝对的平等,“本质上恰恰是一种不正义,对贡献大的个体的不正义”[9]。在坚持机会平等的前提下按照实际贡献进行合理的有差别地分配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并保持个人的心理平衡。
(二)根本与具体的关系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一个利益共同体,这里的利益既包括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包括个人的具体利益。应该统筹兼顾,实现根本利益体量增大和个体间具体利益合理分配的同步推进。
坚持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首要地位。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独特优势,也是其必须承担的首要任务,同时也是“三个自信”得以巩固的重要支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宏观性,涉及方方面面,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与国家发展的大局密切相关。从社会角度来看,如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不到保障则会引起最大多数人的不满和反对,极易引发社会的不安和动荡,阻碍社会主义的建设进程;从人民角度来看,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维护需要最广大人民群众在党和政府主导下的共同参与,由此可以帮助人民群众提高政治参与意识、锻炼政治参与能力,培育其运用权利和维护权利的自觉性。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民权利体系中最本质、最核心的部分,是其他各项权利得以实现的基础,因此在发展成果的共享过程中,需要优先保证它的实现。
确保个人在共享发展中受益。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人为本则是贯穿发展始终的核心理念,共享发展作为发展的成果分配阶段同样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使个人切实感受到发展成果带来的积极变化。共享发展既需要关注宏观层面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不能忽视微观层面个人的具体利益,防止共享发展成为泛泛而谈的、笼统的概念。当前应该在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上进行更有效的制度安排,充分考虑不同个体在共享发展中的现实需要,将个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权利落到实处。同时,通过个人之间共享发展成果可以“增进社会团结,因为它确立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主体身份,提供了个人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和空间,使孤立的个体走出自我狭隘的世界而融入到公共生活中,进而确立和强化对群体的认同”[10]。也即在此过程中实现了个人与社会的互动,增强了个人的社会归属感,有力防止对个人特性的压抑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出现。
(三)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可以从时间维度来理解共享发展。发展成果的共享既需要审视当下,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确保群众直接享受到发展红利;也需要着眼于长远,实现可持续的共享发展。
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那些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利益,涉及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如果缺失或者得不到解决则会降低群众的生活质量,甚至会引发群众对于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行政能力的怀疑。反之,上述利益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则会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也更具有说服力和吸引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保障基本民生,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部署了“十三五”期间应该重点完成的八项工作: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等不发达地区的支付转移;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贫困县全部摘帽;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教育改革,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和免除学杂费的力度;促进就业创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缩小收入差距,健全工资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稳步提高居民收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划转部分国有资本用于社会保障;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这八项工作对人民群众的个人活动、家庭活动和社会活动进行了立体式覆盖,能够有效促进发展成果更多地用于基本民生的改善。
共享发展的可持续性。发展是一个时时推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发展成果也会随着发展的推进不断丰富,所以发展成果共享也呈现出可持续性特征。上述八项工作一方面是人民群众当下迫切关心的直接利益,另一方面它们所代表的公共服务政策、经济发展政策、教育政策以及医疗卫生政策等也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相伴始终,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表现特征。可以说,在每一时期它们都以人民群众当前利益的形式出现,但从历时性角度来看,不同时期利益的满足和叠加构成了发展成果共享的链条,人民群众所能享受到的发展成果在广度和深度上也总体得到了提升。此外,生产力的发展会刺激人民群众产生新的需求,改变需求格局,这也决定了共享发展的可持续性。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人民群众对发展成果的共享主要依赖于政府单向度的提供,品种单一,难以满足正常需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特别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稳步铺开,人民群众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从基本的生存需要向更高层次的需要发展,可持续的共享发展为多层次需求的满足提供了可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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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贤明,邵薪运.改革发展成果与政府责任[J].政治学研究,2010,(6):43.
[10]魏波.社会共享机制初探[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3,(5):63.
责任编辑:王玮玮
【经济探讨】
[作者简介]孙振鹏(1991-),男,山东滨州人,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2014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69(2016)03-00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