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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对典型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及减缓措施研究

2016-02-10孙涛王宗鹏高二鹏

铁路节能环保与安全卫生 2016年1期
关键词:敏感区自然保护区环境影响

孙涛,王宗鹏,高二鹏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 100055)

铁路建设项目对典型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及减缓措施研究

孙涛,王宗鹏,高二鹏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 100055)

铁路为典型的线性工程,经过的地区较多,常涉及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文物等环境敏感区。本文通过梳理总结铁路项目环评关注的重点,分析了铁路项目对典型环境敏感区的环境影响,并参考铁路项目工作实践、技术规范等提出减缓影响的措施。

铁路;环境敏感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铁路作为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十二五”期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达3.58万亿元,“十三五”期间我国铁路投资仍将保持高位态势,大批铁路项目将开工建设。

铁路建设项目作为典型线型工程,经过的地区较多,常涉及众多类型的环境敏感区,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水源保护区等;关于铁路项目对某敏感区的环境影响也时有报道[1~7]。本文结合铁路项目环评关注重点及相关敏感区管理要求,从宏观角度梳理总结了铁路项目对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文物单位等典型环境敏感区的环境影响,并结合铁路项目工作实践、技术规范等提出影响减缓措施,以期为同类项目环保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1 铁路项目环评关注重点梳理

铁路建设项目通常线路较长,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线路两侧;铁路工程涵盖内容较多,包括隧道、桥梁、路基、站场、通信、电力工程等;铁路项目环境影响以生态影响为主,常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铁路项目环评阶段应重点关注选址选线的环境合理性、生态环境影响、噪声振动影响等。此外沿线站场污染源及环保措施、隧道工程对地下水影响、电气化相关电磁影响也是该类项目重点关注的问题。

(1)铁路项目选址选线是一个系统工程,通常需要考虑投资、工程量、行车安全、舒适度、运营维护、环境敏感目标等多方面的因素。从选址选线阶段即介入是铁路项目环评工作最有效的手段。将绕避敏感区作为铁路选址选线的重要考虑因素,会一定程度上减缓环境影响,降低工程实施难度。

(2)铁路项目用地包括路基、站场、桥涵等永久占地;取土场、弃土场、大临设施场地、施工便道及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工程占地将对沿线土地利用、农业生产、植被及动植物资源等造成影响。新建桥涵、路基工程可能影响行洪灌溉系统或造成生境阻隔;此外工程建设也可能带来水土流失问题。隧道工程排水可能导致地下水位下降,从而影响沿线地下水环境、隧道上方居民的用水,影响隧道上方植被生长或造成生态破坏等。

(3)列车运行噪声与振动是铁路项目的典型问题,尤其当铁路穿过市区时,影响更明显。高噪音直接影响到沿线居民的工作与生活,使人心烦意乱,身体疲劳,可能会造成或诱发其他疾病。列车运行中车轮、轨道之间的碰撞和摩擦将产生振动,振动通过轨枕、道床、路基(或桥梁结构)、地面传播到建筑物,从而引起建筑物振动,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

(4)铁路沿线站场燃煤锅炉废气、员工及旅客生活污水等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可能污染环境。电力机车运行时接触网与受电弓滑动过程中瞬间离线会产生频带较宽的脉冲型电磁影响,会对沿线邻近居民采用模拟信号收看电视产生干扰;GSM通信基站、牵引变电所也将带来电磁环境影响。

2 对水源保护区影响及减缓措施

2.1 水源保护区管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环办函[2008]667号《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中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只要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禁止建设。但是,对于既无法调整饮用水水源和保护区,又确实避让不开的跨省公路、铁路、输油、输气和调水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批准建设。

从上述管理规定来看,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进行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铁路建设方案应绕避一级保护区。确实不能绕避的重大铁路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经批准实施。二级保护区严禁排放污染物(具体指废水、废气、废渣等可能影响水体的污染物)的项目建设,铁路线位穿越时应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严禁排污并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

2.2 对水源保护区的环境影响

(1)地表水源地:跨河桥施工桥墩基础开挖和钻孔产生的弃土及泥浆若处理不当,有可能阻塞、压缩河道;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如随意丢弃,将会造成河流水质污染;施工场地、营地周边区域建筑材料漏洒、车辆运输扬尘因降雨径流进入水体,将影响水环境质量。

(2)地下水源地:隧道等地下人工构筑物可能减少原含水层的过水断面,改变局部地下水径流条件。施工降水由于大量抽排地下水,将对周边居民用水产生不利影响;施工降水活动诱发地面沉降,对临近建筑物、管线设施和道路等造成破坏。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少量漏油、建筑垃圾等若处置不当,将通过钻孔、降雨入渗到地下水中,造成水源地水质污染。

(3)运营期站场、动车运用所等产生的污水、固体废物若处理不当,可能影响水环境质量。

2.3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地表水源地:选择在河流枯水季节施工。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场地,不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铺轨基地、制存梁场、取弃土场、材料堆放场、施工营地等大临工程,施工便道尽可能利用既有道路;小型施工场地尽可能布设在保护区之外,确需布置在保护区内时要合理安排,减少占地和对地表扰动。保护区外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禁止排入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汇入河流。跨河桥水中墩施工采用围堰施工,施工时配备足够的围油栏等油污染净化、清理设备。

(2)地下水源地:地下工程在基坑开挖和掘进过程时做好基坑支护和基坑围护止水,可以减弱基坑内外地下水的水力联系,减少抽排地下水量和控制基坑外的水位下降。施工排水沉淀处理后可引至附近河流或用于农田灌溉。在基坑施工中利用观测井定期观测水位,定期对地面沉降、位移进行观测、分析,掌握地下水及地面建筑沉降变化,在达到施工要求并稳定后控制排水量,防止因超深抽排造成的地面沉降。加强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等环境管理,采取防渗处理措施,防止污染物经钻孔、降雨入渗等污染地下水。

(3)运营期间生产、生活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站场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回用,严禁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化粪池、隔油池、污水站、垃圾贮存场所等配套设施采取防渗措施。

3 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3.1 自然保护区管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根据环发[1999]177号《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经国家批准的交通、水利水电重点建设项目因受自然条件限制,必需穿越自然保护区,特别是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内时,应对自然保护区的内部功能区划或者范围、界线进行适当调整。功能区划的调整方案,须经所涉及的相应级别农、林、水、地质矿产和海洋等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然保护区的撤销及性质、范围、界线的调整或者改变,应由原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批准。

从上述规定来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不得进行铁路工程建设,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但是,实际上有一些铁路项目又难以完全避开自然保护区,建设活动及生产营运将不同程度地会对自然保护区造成不利影响。铁路选址涉及穿越自然保护区时需要进行专题评价,提供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环发[1999]177号明确了铁路穿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需对保护区功能分区进行调整,并明确了涉及分区调整时应履行的手续和交涉的管理部门。

3.2 对自然保护区的环境影响

(1)工程建设将会改变土地使用功能,扰动地表、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景观破坏等影响;土地利用结构的改变,将改变区域优势度,从而影响到区域的生态质量。施工机械设备噪声、人为活动干扰等可能破坏保护区内动物的栖息地,使动物的活动区域受到干扰。研究表明,当噪声值>50 dB(A)时将对鸟类栖息繁殖产生影响[4],噪声将对铁路两侧500 m内活动的鸟类及其他动物活动产生干扰性影响[5]。

(2)运营期路基和站场工程可能产生阻隔效应,中断动物的活动路径,改变动物栖息环境,影响其觅食和繁殖[6],尤其是高填方的路段影响更加明显。铁路运营时的噪声、振动、夜间机车灯光等也可能对保护区内的动物栖息环境造成干扰。

3.3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如果建设项目占用保护区的用地,则需要单独进行专题评价,提供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分析评价自然保护区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保护区调整方案的合理性、生态补偿方案的可行性[8]。

(2)铁路线沿线征地范围内应该根据生态条件,实施全面绿化,临时占地全部恢复植被;此外建设单位应补偿因铁路工程占用草地、林地等所损失的生物量。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的时间,夜间运输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材料运输道路尽量避免穿越保护区,将施工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维护,采取隔声(如设置围挡)、隔振(如减振垫)措施,从源强及传播途径上进行控制。

(3)如果铁路必须通过自然保护区,建议修建隧道或高架桥,也可设置框架桥涵,给动物留出生存、迁移的空间。新建恩陶铁路工程通过毛乌素沙地柏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时设置了7座框架涵用于野生动物日常通行[4]。在保护区内的项目区域设置永久性警示牌,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禁止破坏保护区内的自然植被,保护自然环境,禁止乱捕滥猎保护区内野生动物。

(4)在保护区内设立禁止鸣笛的显著标志,夜间运行不得开启强光灯,减少列车对这一区域所栖息的野生动物惊扰;严禁往车外扔垃圾,避免对环境的污染。管理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制定并切实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要求。

4 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4.1 文物保护单位管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第十八条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从上述管理规定来看,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原则上不得进行铁路工程建设,因特殊需要进行工程建设时应进行考古调查、勘探,采取措施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取得文物保护单位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文保行政部门的同意。工程设计方案需经文物、建设部门同意,与铁路工程相关的勘察、文物保护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4.2 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影响

(1)若施工营地、场地、临时设施等布置在文物保护区范围内,影响文物遗址地貌和景观。施工开挖造成大量弃渣,若弃渣防护不当会破坏地貌,对周围地貌景观造成不良影响。

(2)运营期对文物影响主要体现在振动环境影响。铁路项目运营期对文物的振动影响可采用GB/T50452-2008《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中给出的预测方法进行计算,铁路运营对文物的振动影响与两者位置关系、列车速度、文物级别及结构等因素密切相关,本文结合以往环评工作实践,列举了几处文物振动预测结果,具体见表1。

表1 铁路对文物振动的影响汇总表

文物级别列车速度v/(km·h-1)文物与线路距离d/m高差/形式振动速度v/(mm·s-1)预测值对应标准超标情况某车站旧址(TJ)省级2507 5(距保护范围)0m,跨越建筑控制地带135m0 050 45不超标某长城遗址(CJ)国家级235020 6m,隧道下穿0 0250 15不超标某宗祠1(XG)市县级1608 5-14m,隧道穿越0 5710 45超标,0 121某宗祠2(XG)市县级16044-14m,隧道穿越0 2270 45不超标

由表1可以看出,铁路运营期间上述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处振动速度为0.025~0.571mm/s,铁路运行期会对文物产生振动影响,若不采取措施部分文物振动速度将出现超标(其中最大超标0.121mm/s)。铁路建成后列车运行产生的振动对文物结构破坏性较强,且铁路运营为长期过程,其累计效应也不可忽视,因此需采取减振措施防止铁路运营对文物造成破坏。

4.3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由于文物珍贵的历史文物价值,铁路选址选线时应尽量采取绕避方案。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在遗址范围内不得设置施工营地、取弃土场等对地貌影响较大的临时设施。开工前施工单位需对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向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制定并采取必要的文物保护措施。

(2)以隧道形式穿越文物保护单位时,可采用深挖隧道形式[9]。隧道内轨道结构设计可采用弹性支承块式无砟轨道技术,道床结构采用整体道床,钢轨采用跨区间无缝线路,弹性支承块式无砟轨道通过橡胶套靴和块下弹性垫板来起到减振作用[10]。投入使用后定期对全线轨道进行打磨,消除轨道上的磨损,减少轮轨间接触面不平顺度;为改善车轮不圆整引起的振动,定期进行镟轮,减少振动环境影响。

5 结论及建议

在铁路项目环评及可研阶段,方案比选时应包括避让环境敏感区的备选方案,科学论证线路选址的合理性,尽量绕避环境敏感区。因特殊原因必须穿越环境敏感区时,应遵守相关法律要求及该类保护区管理规定,明确项目建设内容与敏感区规划要求是否相一致。针对保护对象、保护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分析,说明项目在可研、设计阶段为减缓影响采取的优化措施。根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程度,按照避让、减缓、补偿的次序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估列环保措施投资费用,并纳入工程投资预算。

铁路建设项目常涉及众多环境敏感区,敏感区类型繁多,同类敏感区主要保护对象也不尽相同。通过采取方案比选、科学论证选址合理性、强化环保措施并进行有效的环境管理后,能有效控制铁路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使铁路建设与敏感区的环境保护相协调。

[1] 张婧,潘颖.铁路工程对地下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及防护对策[J].环境与发展,2014,26(6):50-54.

[2] 曾世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项目建设探讨:以合肥至杭州段铁路电气化改造为例[J].环境与安全,2012,(6):167-168.

[3] 谢汉生,李耀增,张灿明.新建荆岳铁路对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分析[J].中国铁路,2010(2):70-72.

[4] 周铁军,白晓军,刘兰华.新建恩陶铁路工程对毛乌素沙地柏自然保护区的影响[J].中国铁路,2011(10):70-72.

[5] 谢汉生,李耀增,姜海波.新建茂湛铁路对湛江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分析[J].铁道劳动安全卫生与环保,2009,36(5):234-237.

[6] 石伟强.新建铁路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穿越红泥寺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分析及措施和对策[J].铁路节能环保与安全卫生,2012,2(3):121-125.

[7] 任雁,汪正祥,雷耘,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对湿地的生态补偿研究:以穿越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蒙西铁路建设工程为例[J].湿地科学,2015,13(4):410-416.

[8] 贾生元,陶思明.关于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评价的思考[J].四川环境,2008,27(5): 64-69.

[9] 程伟,贺少辉,康富中.深埋多层大跨铁路车站施工对八达岭景区影响的数值分析[J].铁道建筑技术,2011(2):30-34.

[10]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八达岭越岭段环境影响报告书[R].2014:179-182.

Research on the Influence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of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on Typical Environment Sensitive Areas

SUN Tao, WANG Zongpeng, GAO Erpeng

(EnvironmentalEngineeringDesignandResearchInstitute,ChinaRailwayEngineering
ConsultingGroupCo.,Ltd,Beijing100055,China)

Railway is a typical example of linear project.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s often involves many regions and environmentally sensitive areas, such as the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zone, nature reserve, cultural relics.In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the focus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from railway project,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of railway project on typical environment sensitive areas is summarized.Protection measures are proposed based o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practice and design specification of railway.

railway; environment sensitive areas; environmental impact; protection measures

2015-11-03;

2015-12-09

孙涛(1982—),男,山东人,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及技术研究。

2095-1671(2016)01-0011-05

X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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