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葆初心 看齐追随
——学习习近平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体会
2016-02-10杜建林
文/杜建林
永葆初心 看齐追随
——学习习近平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体会
文/杜建林
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学习越深入,理解越深刻,越是激荡万千波澜,令人心潮澎湃。习近平同志在重要讲话中全面回顾了我们党95年来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所走的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和做出的伟大历史贡献,深刻阐述了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必须牢牢把握的八个方面要求,对全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习近平同志对95年辉煌历史的回顾,是对我们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我们党自身建设带有根本性历史经验的系统总结,“三个深刻改变”、“三个伟大历史贡献”、“三个蓬勃生机”、“三个历史告诉”、“三个长期坚持、永不动摇”,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我们党治党治国特点规律的深刻把握,有着丰富的内涵,是又一篇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是我们党创新理论的又一重大成果。通过学习理解,我发自内心地感到我们党的伟大和了不起,从成立之初的仅有51名党员,历经苦难和波折,几乎是濒临绝境,但总是于困苦中奋起,在危机中重生,百折不挠、百炼成钢,最终从胜利走向胜利,为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和发展壮大做出了突出的重大历史贡献。
特别是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这八个方面重大要求,为新形势下做好党、国家和军队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这八个方面都是党和国家工作的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而且这八个方面要求,把95年的历史经验启示与对未来的展望,尤其是把当今世界格局、时代特点、当代中国共产党特别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的目标任务联系起来进行分析,既是对历史经验系统的深刻总结,更是为今后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华民族、带领国家走向复兴指明了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使我们感到党中央对如何治党、治理这个国家方向更加明确、更加清楚。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振聋发聩、令人振奋。“初心”是什么?“初心”有着丰富的内涵,从主席讲话来看,这个“初心”突出强调的是理想信念的问题、革命立场的问题。主席在讲话中强调,要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革命理想高于天。共产党人之所以历经挫折而不沉沦,几经磨难而能奋起,非常重要的就是有理想信念的支撑。还有就是靠人民群众,从人民群众中吸取了无穷的力量。当初我们共产党的缔造者、创始人靠的就是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这样一个立场不动摇,才能够战胜艰难险阻,从一个胜利走向更大的胜利。
不能忘了初心,就是习近平同志所说的,我们党走过95年的历程,但是我们要永远保持建党之初的奋斗精神,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我觉得这“两个永远保持”就是“初心”最主要的内涵。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我们法治文化研究会承载的历史使命,要保持的初心,就是深深根植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始终关注和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培植法治文化。习近平同志曾以《淮南子》“有道以统之,法虽少,足以化矣;无道以行之,法虽众,足以乱矣”来强调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性,同时还多次强调,要把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正如《淮南子》里讲:“若不修其风俗,而纵之淫辟,乃随之以刑,绳之以法,法虽残贼,天下弗能禁也”、“法之所以为本者,仁义也”,强调的也是对民众的教化、施行德治。无论是保持国家法治的正确方向,还是把法治与德治相结合,都是法治文化研究会需要肩负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发挥监督功能,积极贴近各级政府、执法机构,监督和见证法治建设和法治运行,确保紧跟习近平同志、党中央一贯的依法治国方针,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法治正确方向。发挥教育效能,承载教化和德治的重任,多一些“下里巴人”,少一些“阳春白雪”,走进大街小巷、深入田间地头,特别是对“老、少、边、穷”地区,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党的依法治国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使尊法、懂法、守法成为人民群众的基本素养和自觉习惯。发挥纽带作用,关注民生疾苦,伸张法律正义,在“庙堂之高”与“江湖之远”之间架起沟通的纽带和桥梁,充分了解和反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诉求,为人民群众鼓与呼。发挥智库功能,立足党情、社情、民情,运用唯物辨证法的基本原理,深入研究党的意志、国家利益、人民意愿与法之间蕴含的内在联系、客观规律和共同特性,积极为党的法治建设资政建言。总之,就是从文化层面把法的精神铭刻在民众的心里,积极为构建全民信仰法律、彰显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而努力。
桑榆不晚,更要老骥伏枥。作为一个老党员,保持和发扬革命军人攻坚克难的意志作风,在法治文化建设领域勇于探索,当好法治文化的研究者、传播者和实践者,以强烈的担当精神,以实际行动向习总书记、党中央看齐追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伟大“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文作者系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