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政府青年发展部职能外包的特点及启示
2016-02-10张奔放
文 张奔放
新西兰政府青年发展部职能外包的特点及启示
文 张奔放
编者按:2013年9月制定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共青团在政府购买服务中既可以是承接主体,也可以是购买主体,这为共青团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特别是在青年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发挥枢纽作用奠定了法律基础。本文谨以新西兰政府青年发展部购买服务为例,为以共青团作为枢纽或购买主体购买青年社会组织服务提供借鉴。
新西兰青年发展部简介
青年发展部成立于2003年,是负责制定青年(新西兰青年法定年龄为12至24岁)政策、实现青年发展的政府部门,在全国4个大区设有地方办公室。新西兰高度重视青年工作,青年发展部部长一般由内阁成员担任。
青年发展部明确有三大任务和六项职能如下。
三大任务:
直接资助青年发展相关服务;
支持青年社会(社区)参与;
鼓励利益相关者(地方政府、社会组织等)共谋青年发展。
六项职能:
通过“青年之声”(品牌活动)向国家领导层和社会各界反映青年诉求;
为政府和有关机构提供有关青年的咨询服务;
为青年提升知识储备、技能、领导力和公共决策及社会参与提供锻炼机会;
以青年发展实践和青年参与理论培训青年工作者;
与非政府组织、慈善机构和企业实体建立伙伴关系,拓展青年工作力量;
引领多机构协商与合作,与社会组织、政府部门组建联席会议,协调青年工作,为青年发展提出合理建议。
新西兰青年发展部职能外包(购买服务)基本情况
青年发展部于2005年成立青年发展伙伴基金,将“为青年提升知识储备、技能、领导力和公共决策及社会参与提供锻炼机会”的职能进行合同外包,向市、区两级政府购买为期一年的服务。此后,该部不断完善服务购买工作,制定了《服务指引(服务承接单位工作守则)》和《绩效评估方法》,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服务购买和监管体系。目前,用于购买服务的基金类型已增加至5个,购买对象(服务承接主体)也从基层政府拓展至社会组织特别是青年社会组织(成员年龄介乎12至24岁的青年自组织),每年用于购买服务的财政资金超过百万新元(1新元约4.7元人民币)。
用于购买服务的基金类型:
青年发展伙伴基金,总盘子88.9万新元/年,用于购买市、区两级政府提供的旨在提升青年技能、知识储备和社区参与的服务,单笔服务购买金额为1至7万新元。
青年服务基金,用于购买有关青年社区融入、自信养成和技能发展的服务,主要面向经验丰富的社会组织。著名的承接主体如爱丁堡公爵希拉里奖励计划、新西兰童子军、挑战舞台活动、风险信托精神项目、青年创业计划和展望未来活动等等。
青年基金,总盘子20万新元/年,主要面向青年社会组织,单笔服务购买金额为2至7千新元,用以提升青年的市民意识。
小型社区青年帮扶基金,购买要求与青年基金相似,但只面向植根于离岛社区的青年社会组织,总盘子为2万新元/年,单笔购买金额为2至5千新元。
坎特伯雷青年能动基金,是在2011年坎特伯雷地震灾害发生后于2014年新成立的,用以动员青年投身灾后精神家园和物质家园的重建工作。该基金专门面向青年社会组织,总盘子为10万新元/年。
购买程序:
青年发展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购买服务需求;
基层政府、青年社会组织按照服务需求和《服务指引》,设计为期一年的服务项目,并向青年发展部提出电子化书面申请;
青年发展部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小组对项目申请进行审核;
对通过审核的项目,青年发展部根据服务内容和预算批准购买金额;
青年发展部和服务承接主体签订合同,承接主体于约定时间开始提供服务;
青年发展部指定专员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并在项目完成时开展绩效评估。
2014年度青年发展伙伴基金、青年基金和坎特伯雷青年能动基金的购买服务工作均告结束,约30个基层政府和50家社会组织、青年社会组织同青年发展部签订了服务购买合同,合同总金额达103.9万新元,约488万元人民币。
新西兰青年发展部购买服务的特点及启示
重视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则和案例研究。自对青年服务进行外包以来,青年发展部多次修订《服务指引》和《绩效评估方法》,并经常性公布购买服务案例报告,有效地降低了社会组织申请承接服务的沟通和服务成本。鉴此,共青团在为购买服务制定细则时,应考虑以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服务绩效为导向,尽可能地减轻承接主体夫人运营负担。同时还应继续加强有关购买服务理论和立法研究。
照顾青年社会组织利益。
近年来,新西兰涌现出大批青年社会组织,青年发展部随之将青年社会组织纳入购买服务范围,鼓励青年“为自己服务”,打开了购买服务的新局面。从以往案例看,青年社会组织在服务青年方面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他们在提供服务的同时还提高了自身社会参与和社工技能。鉴此,共青团在确定购买服务对象时可考虑将青年社会组织单独设作一类,对青年社会组织申请承接服务予以适当照顾,在购买服务过程中既保障提供服务的专业性,也充分考虑青年服务和被服务的统一性。
放手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开展青年工作。新西兰官方的服务青年工作原本是由青年发展部独立开展的,但自2005年进行服务外包至今,青年发展部已经不再直接面向青年提供服务了,而只专司培训青年工作者等其他职能,以及监督、评估服务承接主体落实服务的情况。共青团只能适当借鉴新方经验,不能完全照搬,主要是不能完全依靠社会组织开展青年工作,因为依托团的基层组织深入青年开展工作仍然是团的主业。共青团宜进一步明确何类服务适合从社会组织购买,何类服务必须由团组织自己开展,但可考虑将不属于青年普遍性需求范畴的服务优先列入购买计划。
(作者系团中央国际联络部二处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