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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需要“微商书记”而不是“书记微店”

2016-02-10薛家明

浙江共产党员 2016年4期
关键词:微店分销商营利性

◎薛家明

市场需要“微商书记”而不是“书记微店”

◎薛家明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拥抱“互联网+”,这是时代发展的主旋律,也是各地政府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目前,各地纷纷出台扶持政策,制定奖励机制,积极推动“互联网+”的发展。然而在这股“互联网+”的浪潮中,也有一些官员将劲儿拼错了地方。比如吉林省敦化市市委书记唐文忠冲到一线,亲自开店售卖土特产,就是一个把劲儿用错的坏示范。

“书记微店”不是拥抱“互联网+”的正确姿势。首先,“书记微店”于法无据。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可见,“微店书记”即使没有获利,也不能成为盈利电子商务公司的分销商。其次,“书记微店”也不利于作风建设。俗话说,上行下效,书记开微店,必然会引发下级官员跟风效仿。据唐文忠介绍,“一个乡镇的书记成为我的分销商后发展了37个三级分销商。”但如此多的干部念起“微经”,不仅影响本职工作,更会引发作风建设的大跑偏。显然这是得不偿失的。

事实上,市场并不需要“书记微店”,而是需要“微商书记”。其实电子商务市场的主体是广大中小卖家。只有中小卖家队伍不断壮大,销量持续攀升,才会引爆销售市场。相反,即使“书记微店”销量再高,若中小卖家培育不起来,也只能是曲高和寡,市场总体冷淡。因此,官员们与其“赤膊上阵”,冲在销售一线,不如当一名“微商书记”,做好后台、搞好服务,培育更多有战斗力的中小卖家。

可见,“书记微店”需要下架,“微商书记”更需升级。广大官员要做好“微商书记”,一方面要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完善现有法规制度,优化创业环境。李克强总理多次表示:“对网购、快递新经济、新业态要高度重视,总不能让新的去适应旧的,更不能让脚适应鞋”。对领导干部而言,坚决贯彻简政放权,废除限制创新的政策、规定,其实就是给“互联网+”最好的加油。另一方面,要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创客”后顾之忧。如此,即使书记不开微店,也能让农村土特产拥抱“互联网+”的浪潮。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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