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数据造假究竟出于谁的政绩考量
2016-02-09文丨胡印斌
文丨胡印斌
环保数据造假究竟出于谁的政绩考量
文丨胡印斌
空气采样器本用于实时监测空气质量,作为国家直管的长安区监测站,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然而,近日媒体报道,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主要官员出于自身政绩考量,偷配钥匙并记住密码,用棉纱堵塞采样器,致使数据异常,引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注意。随后警方立案调查,环保长安分局局长、监测站站长、副站长等涉案人员已被羁押。
给空气采样器戴上一个防雾霾“口罩”,由此获取的数据尽管不真实,但却一定比真实的数据漂亮。鉴于当下各级政府对环保,尤其是空气质量的重视程度,将更漂亮的数据视为官员的“政绩”,也属正常。不仅如此,地方空气质量数据被优化了,也可减轻来自民意的压力。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欺上”、“瞒下”做法,也并不鲜见。
据报道,自新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仅一年时间就有2658起监测数据造假案例被环保部门查出,17个省区市对发现的问题立案78起。今年6月,山东等地的环保部门还通报了多起环境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案例,涉嫌造假的企业或被挂牌督办,或企业相关负责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而大量造假案例被查处的同时,也意味着仍有相当数量造假行为晦暗不明。
尽管这些案例最后都有相关责任人被查处,但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些造假行为均不简单。企业造假固然罪无可赦,但政府监管部门有意无意的纵容也责无旁贷;低层级机构、官员造假往往容易查办,而隐藏于背后的指使者、纵容者似乎也应承当相应的责任。若对此缺乏深入追究、一查到底,则类似造假行为就不可能禁绝。
长安分局主要官员给采样器“戴口罩”,据说是出于“自身政绩考量”,这样的说法显然难以让人信服。空气质量的好坏体现的是一个地区整体性的环境治理水平,基层环保部门当然有责任,但不应该、也不可能承担全部责任。同样,国家直接采集的数据好坏,也未必能够对一个检测站的官员产生多大负面政绩。也即,在造假但获益微薄与造假被发现却惩罚很重之间,如何选择取舍似乎并不难。
由此也可推断,在这起人为修饰数据的背后,必然有着某种更为强大的压力机制,使得这些基层的环保官员不得不为之。至少,也该调查清楚,这究竟是个别官员的个人行为,还是整个部门机构的集体行为?还有,作为数据漂亮的主要受益方,当地政府在这里面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即便没有主观的动力,监管失职的责任也跑不掉。
准确、真实的环保数据是决策的基础,这个道理相信大家都明白。也正是为了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国家才会在各地设置一些直管监测站。这一制度的初衷,其实也是防范地方保护,避免数据被地方官员因为种种考量而肆意修改。只是,这样的制度设计,依然还是会被“设计”,不能不说,治理各种人为的“雾霾”,远比治理大自然的雾霾更困难。
也因此,为了确保数据真实,以及由此做出的决策更接近科学,有必要检讨目前的政绩评价机制,环境问责是必要的,但要从经济社会运行的实际出发,不能将大气污染的责任完全压到环保部门身上,而是要综合考虑方方面面的工作。比如,从城市规划、产业布局、科学决策做起,实施源头治理,而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到头来只抓住几个环保官员问责。
还有,对于具体造假个案,不能再稀里糊涂地将责任都推到几个具体修改数据的人头上,而是要追究背后的浓重背景,一查到底,找到真正的压力来源。这样,既可以防范其后花样翻新的造假行为,也可以进一步理清责任的边界,不至于有人甩锅有人背锅。
为什么公众总是抱怨官方的环保数据与感官不匹配?除了认识科学与否之外,不排除数据的真实性确实存在问题。毕竟,环境问题关乎民众健康,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拓宽数据的来源,有技术条件与能力的社会组织、第三方机构等不妨也可纳入权威部门数据采集的渠道,这样,有比较才会有鉴别,也才会不至于让数据总是远离公众的体感,进而才可能采取正确、有效的治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