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产芝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对策
2016-02-07李林
李林
(莱西市环境保护局山东莱西266600)
加强产芝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对策
李林
(莱西市环境保护局山东莱西266600)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关系到环境安全。本文针对产芝水库水环境现状和水质污染的潜在因素,提出了加强水源地保护的对策。
水源地;环境保护;对策;产芝水库
产芝水库是胶东半岛第一大水库,流域面积879km2,最大水域面积56 km2,总库容4.02×108m3,是莱西市及青岛市重要的饮用水源地,承担的重要职责主要有三项:供水、防洪、灌溉。
1产芝水库水环境现状
1.1开展水质监测监控情况
市环境监测站在饮用水源地产芝水库设有入口和出口2个监测点位,每月进行1次水质监测,入口监测项目30项,出口监测项目63项,包括基本项目和饮用水源地补充项目及优选特定项目。其中优选特定项目33项每月采样送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分析监测,特定项目80项全项仅监测产芝水库出口,监测频次为全年监测一次。投资200多万元在水库大堤建设了在线自动监测系统,24h监测水质变化情况,与省环保厅联网,自动报送数据。监测结果表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产芝水库出口参与评价的监测项目均达到了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1.2实施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
根据“保护优先、保障安全、确保水质、兼顾水量、实用可行、便于管理”的原则,以及流域范围、污染源分布及对饮用水水源水质影响程度,把产芝水库饮用水源地划分了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范围。
1.3饮用水水源地划界立标情况
近年来,莱西市共投资50余万元,在产芝水库周边道路设立了12块交通标志牌,18块水源地保护标志牌,130块安全警示牌,在大坝设置38处安全警示标语,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进入水源保护区后注意保护水体。同时宣传水法有关内容,有效地降低了在此区域的交通和溺水事故发生率,保证了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2水源地水质污染潜在因素
尽管目前饮用水源地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但由于产芝水库上游镇级污水管网未完善,周边村级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未健全,水源地水质污染潜在因素仍然存在,据调查,污染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工业污染源。产芝水库上游支流芝河周边及上游有铁采选厂和石墨加工企业,这些企业尽管不直接向水库排污,但对水库水质产生污染威胁。(2)农业面源污染。水库及干流周边有21个村庄,共有耕地14161亩,常年使用化肥、农药,雨季药肥残留可通过径流冲入水库,造成水质污染。(3)村庄生活污水及垃圾污染。保护区外有部分村庄污水、垃圾尚未完全实行集中收集处理,废水采取自流的方式排放,对水库水质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4)禽畜养殖污染。水源地流域内及水库保护区周边有许多分散的畜禽养殖户,有的村庄畜禽养殖废物未完全收集和利用,夏季随着雨水冲刷,对水库水质产生影响。(5)旅游业污染。作为生态旅游的产芝水库生态休闲区吸引了周边大量的游客,随着游客人数的增加,水库周边生态系统逐渐受到破坏,水源地的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的污染。(6)水源地库区或河道内偶尔有非法采沙现象,对水体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导致水体浊度增加,净化能力减弱。(7)水资源短缺,生态水量不足,水源涵养面积逐年下降,天气因素等影响水质。由于天气原因,水库及河道内大部分时间缺水少雨,饮用水源地各支流经常处于缺水或断流状态,导致水库水位急剧下降,蓄水量大幅降低,水体的自净能力下降,之前积存污染物浓度有升高的趋势。
3水源地保护对策
3.1提高水源地保护区水污染防治能力
(1)根据《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制定《莱西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范围内水质保护目标、措施以及相关部门责任,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加大保护力度。(2)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排污管网,配套建设水库周边及上游镇街排污主支管网,为污水集中处理奠定了基础。完成水库支流上游的南墅镇污水处理厂、南墅镇驻地及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提高污水的集中处理率和处理深度。
3.2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1)加快推进禽畜养殖“退户进区”,规划发展养殖小区,引导养殖户进入养殖小区集中养殖,逐步清除散养户和村内养殖。(2)加大养殖废水粪便的治理力度,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物的综合利用。要求所有养殖户必须落实污水粪便治理措施,建设沉淀池和发酵棚或采取建沼气池等方式,将养殖废水、粪便集中发酵处理利用,坚决禁止养殖污水直排行为。凡是未落实污水处理措施继续直排养殖废水粪便的,由畜牧、环保部门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性措施予以取缔。
3.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水库及支流周边农田普及运用测土配方施肥和绿色防控新技术,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对农民合理施肥用药的指导工作,结合实施农业标准化,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减少和控制农药、化肥等污染源对水源地造成的危害。增加农家土杂肥等有机肥、生物肥施用比例,提高土壤有机质,减少土壤土质退化,结合还田有机肥比例,提高养分投入的生态和环境效益。
3.4整治农村污水及垃圾污染
建设库区周边及上游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把农村污水收集排放系统建设与农村社区建设同步推进,对尚未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的村庄,实施污水排放系统全面改造,首先解决污水无组织排放问题。通过建设农村生态湾、生态沟、生态河,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沉淀、净化,作为绿化用水,逐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结合农村改厕工作,继续推进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沉淀池建设。完善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实现垃圾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处理,解决垃圾乱排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3.5强化源头控制
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对污水管网不配套、不贯通、不衔接和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区域,不予审批新建涉水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提高水源地各流域内进驻项目的门槛,避免引进产生水环境严重污染的项目。
3.6综合治理水库支流
结合水库周边及上游镇街境内小流域自然情况、水土流失状况和地域实际,因地制宜,实施河道疏浚、清淤、加固、建设拦河坝、湿地等措施对周边支流进行综合治理,在河内种植适宜的水生、陆生植物,增加水体自净能力。
3.7实施水库隔离围栏工程建设
为了保护水库水质,投资1亿元,修建了围绕产芝水库长42km的环湖路,并投资3000多万元,在环湖路外侧建设了18.5km的排污、排水管道,阻断了周边污水进入水库。按照规范建设水库围栏,防止游泳、洗衣、垂钓等人类活动及畜禽放养对饮用水源地造成污染。对水库保护区内的旅游项目进行规范管理,有序引导生态旅游。
3.8建立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
在水库周边相关镇街过境河流设立生态补偿监测点位,设立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按照“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的原则,全部用于流域污染治理、生态恢复项目等支出,并实行分帐核算,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按照“明确责任,统筹保护;达标奖励,超标赔偿;保护者受益,污染者赔偿”的原则,对考核断面达标的镇街给予资金奖励,对考核断面超标的镇街给予罚款,进一步调动了镇街环保工作积极性。
3.9加强日常监管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产芝水库周边区域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水源地库区或河道内未经许可从事淡水网箱养殖、畜牧养殖项目、在库区内从事采石、取土等活动以及围湖造地、向库区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危及水库水质的行为,予以制止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3.10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停业关闭”等手段,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未验收擅自投产行为。环保、公安部门持续联勤联动执法,坚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保护水环境安全。
4结语
产芝水库水源地保护事关人民的饮用水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莱西市用战略眼光谋划水源地保护,坚持综合规划、分步实施、堵疏结合、防治并举的原则,确保水源地水环境安全。同时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和科学调度,提高水源的生态功能。
李林(1967—),女,山东省莱西市,大学,工程师,研究方向:环境水污染防治,环境水质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