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摇滚乐看音乐文化的原真性特质
——自凯尔·凯特利《重探摇滚》说起
2016-02-06孔嘉玲
■孔嘉玲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100024)
从摇滚乐看音乐文化的原真性特质
——自凯尔·凯特利《重探摇滚》说起
■孔嘉玲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100024)
《剑桥大学摇滚与流行乐读本》①此书是多位外国学者的文集,编者为西蒙·弗里斯(Simon Frith)、威尔·斯特劳(Will Straw)、约翰·斯特里特(John Street),蔡佩君、张志宇译,台北商周出版社2005年版。一书中,由凯尔·凯特利(Keir Keightley)撰写的《重探摇滚》(Reconsidering Rock)一文,②本文中以夹注形式写出的页码,皆指上述文集中的页码。——本刊编者注多次提到了深嵌在摇滚文化中的核心特质——原真性,同时也指出原真性不仅仅是摇滚文化独有的性质,并将其毫不夸张地阐述为“西方社会好几个世纪以来的核心文化价值”,还认为“原真性”可以归属为所有人文性创作的核心价值属性。笔者受其启发,主要以摇滚文化中的“原真性”为切入点,尝试论述两个方面的问题:“原真性”在当代音乐(尤其是摇滚乐)创作及发展中展现出的意义及价值;摇滚文化以及整个音乐文化中原真性特质的“弱化”趋势及原因。
摇滚文化既是兴起于反大众的思维方式中,又紧密地联系着大众商业的成功,这曲折的发展过程不仅体现了一种“大众”与“个体”的人文视角切换,更是高度融合了“大众”与“艺术”之间的文化冲击与磨合。原真性作为一种严肃看待通俗音乐的工具,标识着摇滚流行乐的自由、叛逆、边缘、对立等独立特性,理所当然地被看作深嵌在摇滚文化中的核心特质。凯特利在这篇《重探摇滚》中写道,“原真”指称那些直率而诚实的音乐、音乐人或音乐经验,是未被商业、时髦趋势、模仿或欠缺灵思的东西所腐蚀的。(第116页)除此之外,凯特利还将“原真性”的文化特质投放在浪漫主义与现代主义两个较为复杂的历史和哲学运动中,去比较、窥探出摇滚原真性的两大派别,在此基础上去分析在摇滚和流行音乐界内关于表达和理解“原真核心价值”的多种分歧及其效果:“摇滚对于原真性的两种说法助长了摇滚内部活动领域、社群和品味文化的分散。”(第121页)他还指出:“在腐化和从众心态中找到真正的自我——摇滚的原真性正是透过这样的方式,混合了美学判断与道德判断。”这等于将那些反个人主义势力介入的音乐也纳入了非原真体系,例如电子合成器、取样机、录音室乐手、生产线般的词曲创作过程、跨国唱片企业等。(第118页)总之,摇滚流行乐的谱系派别虽错综复杂,对原真性的概念定义、表达方式以及认证标准也是莫衷一是,但他们对原真性的核心价值却有着相当一致的重视与认可。
当然,摇滚流行乐的原真性概念及定义仍可以被认为是多样的:一方面,来自各个时代人们对不同文化的诉求标准不同;另一方面,这种差异化的诉求标准下扩展分散出了多元化的门派,正是“不同的原真性模式彼此摩擦而换发,造就了他们以复杂性、能量和艺术创意著称的作品”。(第122页)
我们说,“原真”一词在古希腊文中的意义表述为“自为的”,就语言学上的“原真”来讲,可视同“创作者”,也即“自我”。凯特利也在此文中说:“所谓的原真摇滚、原真音乐,也即强调或支持个体认同的音乐经验,或者标示着自己与坚持此种认同的较小社群、次文化有着亲近关系。”对当代的艺术创作来说,“原真性”就其充当的角色功能而言,大抵等同于“独创性”。也可以说,独创性来源于创作者对事物的原真表述和运用。但是,二者在一定程度上也不能完全等同,独创性更侧重于“创造”、“创新”,尽管当代艺术创作表现为五花八门的藩篱和门户,但原真性与独创性可毫不夸张地称为各个藩篱门户中的“定海神针”。
从摇滚文化到整个音乐文化,原真性是作品富有“人性”的基本保证,也是体现创作意义和价值的核心所在。简单概括来说,原真性标识着“你之所以是你”、“你的音乐之所以是你的音乐”,这个印记的表达方式和呈现可以是排他性。所以,凯特利在文中才会称道“原真”音乐是诚恳地表达真正情感、原始创作或有机社群的音乐,指出它不是音乐内部的东西,而是一种价值。(第117页)当然,它更会呈现出多元一体的态势,也即“表层下的一致性”,上文既有所提及,此处不再赘述。
在当代包括摇滚音乐在内的极为宽阔的音乐文化世界中,艺术的“原真特质”或者说是包容了原真特质的“独创性”、“原创性”在舆论上几乎被重视到了极点,但音乐文化间的差异点仍旧相对稀少,有意或无意之中同质化了的作品仍在层出不穷地被“生产”着。摇滚在这样的艺术工业化体系背景下,也演变成了一种与其初衷有所相悖的主流音乐文化。不过,关于到底是通俗音乐的大众化时事塑造了摇滚的“微型化”,还是摇滚的“微型化”塑造了通俗音乐文化的大众化环境,依然别有一番论道。
在凯特利的笔下,摇滚成功地转化了关于通俗音乐可以是什么、可以做什么的一般观念,摇滚乐自己成为“受害者”。作者将其“受害”的表现分为两个大的方面:一是不再具有通俗音乐的中心地位,不再像以前那样可以独占许多人的注意力和敬意;二是追求“原真”的野心和听众的规模都有所缩减,其文化价值也随即被分散到了不同的音乐领域。摇滚的乐迷群体也不再像先前那样大无畏地捍卫“次元化”的斥责了,正如乐评人郝舫所说:“一旦这类行为太过普通甚至已被纳入主流文化时,摇滚乐手们便会继续向前,将反抗的形式往前推进,甚至是完全超越既定的道德规范,视道德本身与艺术无涉。”①郝舫著《伤花怒放:摇滚的被缚与抗争》,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9页。而原来摇滚音乐文化中被大众所轻视或者鄙夷的特质,如今却成了通俗音乐文化表现中被视为珍宝的特质,后者以此特质和观念作为安身立命的价值。由此可以看出,摇滚文化中原真性的分散和流失,严重影响了其作为艺术类型的发展进程,原真性的排他特质先是赋予摇滚文化以“小众”姿态,在音乐舞台上冲突又刺激地前进,后又被遣散、弱化、大众化,让摇滚文化失去了自身的文化冲动,被十丈红尘给生生地“微型化”了。郝舫对此曾评道:“曾几何时,我们也看到,随着嬉皮文化时代的结束,紧随时代节拍的摇滚不再以毒品为时髦,而是以反毒品为己任;所谓‘噪声’也不再以‘响’为荣,而是日渐被更为适度、和谐的音响设备所取代。尤为重要的是,即使在狄奥尼索斯称雄的年代中,我们也看到了理性仍在作顽强的抗争。”②同上书,第312页。这段话里的最后一句尤其值得玩味。
在当下的音乐创作中,深嵌在摇滚文化中的原真特质确实被艺术和文化捡起来重新窥探了,但大众化视角下的原真特质又已被艺术生产的工业化、商业化及其诸多传播因素所弱化甚至是摧毁了。究其原因,大体可分为几个方面:过度的商业化、工业生产的批量复制、技术中介的参与因素、繁杂的艺术分工、创意思维的泯灭等。以上这些因素并不是截然割裂地平行着,而是涉及着整个人类的文化传播事业、工业化进程、商业化趋势等重大板块间的贯穿与融汇。
原真性特质对音乐艺术领域的创作和发展有着毋庸置疑的意义。凯特利说:“不同的原真性模式彼此摩擦而焕发,造就了他们以复杂性、能量和艺术创意著称的作品。”(第122页)因此,对音乐艺术原真性的探索与研究应上升到理论层面,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引领社会音乐文化品质的提升。
(栏目责任编辑:魏晓凡、韦 杰)
孔嘉玲,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音乐学专业2015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