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石漠化影响因素分析与防治对策
2016-02-06余周武龙振华何姣云
余周武,龙振华,何姣云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巴东县石漠化影响因素分析与防治对策
余周武,龙振华,何姣云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摘要]巴东县的喀斯特地貌在湖北省岩溶石漠化区域具有典型代表性,独特的岩溶地貌加上降水过于集中、森林植被分布不均且品种单一等自然特性使得巴东县极易发生水土流失,人类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各类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有法不依现象则加剧了水土流失和土地石漠化进程。经过多年治理,巴东县在水土流失、石漠化治理方面取得了一些突出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相差太远。今后的石漠化治理对策是:坚持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核心,以提高水土资源的利用率为目的,加强领导,搞好宣传,提高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科学规划,优化产业发展方向;整合项目,拓展投入渠道;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测体系,确保治理成效和可持续发展。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 加快农业现代化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1月27日正式公布,其中关于加快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部分,要求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湖北省巴东县自1983年被纳入葛洲坝库区重点治理区和“长治”工程以来,先后15次受到国家、省部级表彰和奖励,特别是从2011年被纳入全国100个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以来,治理力度更是逐年加大,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2015年共计完成人工造林427.06 hm2、封山育林5 099.37 hm2、草地改良762.23 hm2、棚圈建设7 130 m2,实施坡改梯56.42 hm2,建蓄水池16口、沉沙池41口、截排水沟12 907.4 m,修作业道路2 000 m,完成投资3 977.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 500万元。截至2015年底,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含石漠化)面积350 km2,治理后全县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水土流失强度逐年降低,经济效益十分明显,仅石漠化治理区2015年就新增产值717.07万元。
巴东县的喀斯特地貌在湖北省岩溶石漠化区域具有典型代表性,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总结其成功的治理经验,进一步探讨新形势下的治理对策,对推动湖北省进一步开展石漠化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巴东县石漠化的现状
巴东县位于大巴山脉和武陵山脉交汇的云贵高原,全县相对高差较大,水网纵横交错,地形错综复杂,地质切割强烈,山高谷深,地形起伏破碎,土地石漠化非常严重,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据统计,全县总面积335 162.19 hm2,其中岩溶区面积为247 344.50 hm2,占总面积的73.8%。岩溶区中,石漠化面积为52 935.00 hm2,占岩溶区总面积的21.4%;潜在石漠化面积为108 918.70 hm2,占岩溶区总面积的44.0%。
通过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在内的一系列水土保持工程和国家重点生态林业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3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下降至1 428 km2,年土壤侵蚀总量由原来的1 338万t下降到667万t。
2石漠化影响因素分析
2.1独特的地貌和地表结构为土地石漠化提供了基础条件
巴东县地处鄂西山区,境内长江、清江自西向东把巴东分为三块,地形起伏呈W形,北部最高峰巴东垭子海拔3 005 m,与神农架林区相连,中部最高峰绿葱坡海拔1 980 m,南部最高峰蛇口山海拔2 000 m,全县最低海拔为长江之滨175 m水位线,相对高差达2 830 m的地貌条件构成了群山争峰、峡谷幽深、江河交错的特殊地理环境。全县共有耕地面积60 847.39 hm2,占总面积的18.2%,其中:坪地、梯田和小于6°的缓坡耕地面积为18 287.42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30.1%;6°~15°的坡耕地面积为9 157.88 hm2,占15.1%;15°~25°的坡耕地面积为18 673.14 hm2,占30.7%;大于25°的陡坡耕地面积达14 728.95 hm2,占24.1%。独特的地表结构为水土流失的发生与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伴随着水土流失的加剧,土地石漠化日益严重。
县境内多为较纯的碳酸盐岩区,基岩与上覆土层间无过渡层,土壤侵蚀后坡地往往基岩裸露,这也是巴东县石漠化趋于严重,而且呈快速扩散状态的原因。
2.2暴雨集中加重岩溶区石漠化程度
巴东县地处中纬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总的气候特征是 “冬短夏长,雾重湿大,温暖多雨,雨热同期”。年降水量在1 100~1 900 mm之间,年内变化较大、分布不均匀, 70%的降水集中于每年的5—9月,尤其在夏季易发生暴雨或特大暴雨并引发洪涝灾害,加重岩溶区地表的土壤侵蚀,致使石漠化加剧。
2.3森林植被分布不均且树种单一,保持水土能力不强
境内森林分布不均,长江以北的东壤口、溪丘湾、沿渡河、官渡口4个乡镇森林覆盖率只有35%,而长江以南8个乡镇森林覆盖率达62%。
树种结构单一,人工林比重大,且针叶树多、阔叶树少。人工林以马尾松、华山松、杉木、柏木为主,林相单一,加之林龄结构不合理(中幼林面积达95%),林地水土流失也比较严重。
2.4毁林开荒和工程建设破坏植被现象较严重
人类生产和工程建设过程中不重视水土保持是石漠化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全县岩溶区地面坡度平均为28.6°,由于人地矛盾突出,人们往往不计后果地进行毁林开荒、陡坡垦荒,致使农业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农业生产陷入了“人口增加—毁林开荒和陡坡开荒—植被退化—水土流失—石漠化—贫困”的恶性循环。
监督执法力度不够,水土保持 “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生产建设项目破坏原生地表植被现象较严重。如在铁路、公路、水利工程修建和矿山开采、电力开发及大中型工业生产、民用建筑修筑等工程活动中,大量固体废弃物被沿线和就近堆放,形成了因工程侵蚀造成的石漠化。2012—2014年,全县共有各类生产建设项目430处,形成人为裸露地185.43 hm2。
3巴东县石漠化防治对策
3.1加强领导,提高全民对石漠化治理的认识
坚持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核心,以提高水土资源利用率为目的,成立领导机构,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应继续保留以县长为组长,以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发改、水保、水利、畜牧、林业、农业、财政和公检法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水保局局长兼任其下设的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应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乡镇级领导小组和乡镇级水保中心站。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石漠化治理的认识,发动全民参与。水土保持部门应开展形式多样、积极灵活的宣教活动,尽快做到水土保持和石漠化治理宣传的全覆盖,使广大群众通过耳濡目染、参与互动,逐步由提高认识向积极参与转变,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全面推进石漠化治理夯实群众基础。
当地群众的积极参与是落实石漠化治理的重要保障。石漠化地区土层瘠薄,稀疏矮小的植被一旦被破坏就很难恢复,而这些地区的传统能源以薪柴为主,所以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极为重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坡改梯、草地改良、畜舍建设等工程项目的实施,都离不开群众的积极参与,因此引导和发动群众,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至关重要。
3.2科学规划,优化产业发展方向
科学规划是搞好石漠化治理的前提。只有针对当地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统筹规划,才能避免盲目治理。在规划前期工作中,应做好调查摸底,弄清石漠化的分布特点及各类型比例,为分析石漠化原因、编制治理规划、进行分类分区防治提供科学依据。治理规划的编制应按照“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游则游”的原则,制定中远期治理开发目标并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能够逐步实施。
优化产业是石漠化治理的关键。生态产业选择与发展模式构建对保持与巩固石漠化治理成果十分重要,发展模式先进、市场前景广阔的产业一般来说经济效益显著,能直观反映石漠化治理的经济贡献,对群众参与治理积极性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在石漠化治理过程中,应结合地区气候、气象、地质、地形等实际情况,优化和整合农林产业结构,坚持“农林结合、林果结合、林游结合”。对适宜农业生产的地区,精选农作物品种,发展特色农业和地方有机农业,大力打造龙头农业企业,努力就地实现农产品的深加工。对适宜林木生长的地区,实行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
巴东县在石漠化治理和生态修复过程中,以生物措施为主并辅之以工程措施,通过核桃、山地杨、油桐、油茶、银杏等经济林木的大规模栽培,重点发展山地特色农业经济,实现了“在治理过程中增加收益,在收益中扩大治理范围”的良性循环;把生态治理项目与发展旅游产业结合起来,通过实施“长防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巴东县于2012年成功入围全国生态建设先进示范县,此后巴东的山变绿、水变清、村变美进程明显加快,生态旅游也随之蓬勃兴起。截至2015年底,依托国家生态工程建设的巴山森林公园、铁厂荒森林公园和神农溪景区等每年都吸引大量中外游客前来旅游观光,生态旅游已成为巴东的朝阳产业。这些成功的经验今后应发扬光大,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创新、完善、提高。
3.3整合项目,拓宽资金渠道
县委、县政府应整合水土保持、水利、国土整治、林业、交通和农业等部门的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项目,并做好协调和统一规划,避免出现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甚至是前面治理后面破坏现象的发生。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的基础上,通过制定优惠扶持政策,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个人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石漠化治理,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和个人投入的筹资机制。
3.4加大考核和监督执法力度,提高治理成效
一是各级领导机构要采取措施,严格奖惩问责制度,保证治理规划顺利实施。具体操作上,可根据治理规划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建立部门负责人制度,并把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
二是要加强监督执法,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和妨碍石漠化治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石漠化综合治理中,继续采取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开展“区域整治行动” “严打专项行动” “利剑行动”和“雷霆行动”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以林木保护为突破口,严格林木采伐证和木材运输证审批,提倡以煤代柴,鼓励有条件的农户率先改造炉灶,严禁采伐、买卖、运输经营性木材,巩固石漠化治理成果。
三是石漠化治理工程项目必须充分论证并实行公开招标,确保设计、施工质量。应推行项目样板制、项目考评制、农民监督制,以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实现建设一项、治理一方、受益一片,努力争取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是坚持石漠化治理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通过采取造林种草、加强基本农田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配套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新能源、改善农村人畜饮水条件、对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的地区实施生态移民等措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让群众对石漠化治理成效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尤其是要重视调整石漠化地区的能源结构,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减少森林资源的能源性消耗。
3.5强化科技支撑,完善监测体系
一是大力推广应用现有的成熟技术和模式,积极推进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的应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基层科技人员和农民的培训,使广大群众掌握石漠化防治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治理者的整体素质。
二是完善监测体系,实施动态监测。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建设完整的监控体系,通过实施连续监测、定期监测,及时掌握石漠化状况及其动态变化,对防治工作进展及其成效进行客观评价,为下一步防治决策提供依据,确保石漠化治理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张培虎)
[中图分类号]S157.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0-0941(2016)06-0028-03
[作者简介]余周武(1971—),男,湖北黄冈市人,副教授,学士,长期从事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和节水灌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收稿日期]2016-01-27
[关键词]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防治对策;巴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