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释放更多制度红利
2016-02-06本刊编辑部
◇ 本刊编辑部
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释放更多制度红利
◇ 本刊编辑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公布“十二五”期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31个省份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山东、江苏、浙江、重庆、上海五省(直辖市)成绩突出受到表扬。通报显示,2015年全国用水总量为6103.2亿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6.7%,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0.8%,均实现了“十二五”期末控制目标。数据表明,几年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制度红利效应逐步显现。
随着系列政策陆续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日趋完善。从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到《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正式发布,制度体系涵盖了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各个层面,对各地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以国家层面全面确立“三条红线”、基本建立“四项制度”为基础,各地相继出台配套文件100余件。特别是考核工作机制逐步健全,考核问责机制逐步形成,大部分省份将水资源相关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水资源管理内生动力渐强,有效促进了制度落实。
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实践的不断深入,制度实施成效日益显著。“十二五”期间,用水结构不断优化:全国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0多万hm2,耗水量较高的稻谷和小麦播种面积占谷物播种面积的比重由60.2%下降为56.8%,耗水量相对高的工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降低了5.5%。这些重要指标的变化,正是水资源节约保护氛围日趋浓厚、以“三条红线”硬约束倒逼产业结构和经济布局不断调整优化、以用水总量的微增长支撑经济中高速增长的最直接体现。
我国基本水情特殊,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生态环境容量有限,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任重道远。只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才能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释放更多制度红利。首先需要强化底线思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途径,“三条红线”作为水资源管理的硬指标,必须严防死守,以此为基础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其次需要抓好关键环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紧紧抓住全面实施河长制、水资源双控行动等政策契机,用好合同节水管理等创新举措,加大考核问责等制度执行力度,切实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各个领域。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们要以全局视野,以铁腕手段,扎实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加快转变,从而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