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鄂尔多斯市生态修复的实践与思考
2016-02-06马振纲李海光
马振纲,李海光
(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内蒙古 鄂尔多斯 017000)
黄河流域鄂尔多斯市生态修复的实践与思考
马振纲,李海光
(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内蒙古 鄂尔多斯 017000)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生态脆弱性;鄂尔多斯市;黄河流域
生态修复是依靠大自然的力量、辅助人工措施实现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自2000年开始,鄂尔多斯市率先采取封禁保护、舍饲养畜等措施,快速推进生态修复,为实现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创造了条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风蚀沙化程度显著降低,达到了治水土、兴产业、富百姓的多赢目标。以鄂尔多斯市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过程为主线,分析了不同阶段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推进方式和成效。
1 鄂尔多斯市概况
鄂尔多斯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地处黄河上中游的鄂尔多斯高原,黄河从西、北、东三面环绕而过,区间长度728 km。全市辖7旗2区,国土总面积86 752 km2。鄂尔多斯市深居内陆腹地,地貌类型以丘陵沟壑、波状草原和沙漠沙地为主,平原面积仅占4%。多年平均降水量329.7 mm,由东向西递减,7—9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70%以上,且多以暴雨形式出现。
鄂尔多斯市境内直接入黄的一级支流有皇甫川、清水川、孤山川、窟野河、无定河、都思图河和十大孔兑等20多条河川,土壤侵蚀模数一般在0.50万~1.88万t/(km2·a)之间,最高达4万t/(km2·a),年均侵蚀总量1.9亿t,年均入黄泥沙量1.5亿t,其中粒径≥0.05 mm的粗泥沙占70%以上,是黄河上中游多沙粗沙,特别是粗泥沙的集中来源区。
草原是鄂尔多斯生态环境的主体[1],全市草地面积占总面积的67.7%以上。据《鄂尔多斯市生态建设与发展规划》[2],鄂尔多斯市地处特殊地理景观的生态过渡带上,自然生态系统处在蒙古-西伯利亚反气旋高压中心向东南季风区过渡带;在气候方面,从干旱、半干旱区向湿润区过渡;在地质、地貌方面,处在沙漠向黄土高原过渡区;在水文系统方面,处在风蚀带向水蚀带过渡区;在植被地带上,处在典型草原向东南森林带、西南荒漠化草原的过渡区;在人工生态系统方面,它是典型牧区、典型耕作农业区向工矿业区的过渡区。自然生态系统、人工生态系统和社会文化系统融合交错,构成了以人类活动为主旋律的高度复杂的复合生态系统。因此,鄂尔多斯成为中国最典型的生态敏感区,具有过渡带的一般性质,即多种生态类型交会,且处在变化的临界状态,一旦天然植被遭到破坏,沙漠化则发展迅速;另一方面,该地区地质基质抗蚀性差,气候剧烈的冷热变化加剧砂岩风化,降雨多为暴雨,对梁坡形成强烈冲刷,山洪携带大量泥沙,干旱季节与大风季节同步,从而加剧了风蚀作用。
从上述生态特征看,鄂尔多斯高原是中国最典型的生态敏感区,集中表现在水资源短缺、土地沙漠化、水蚀严重、矿区环境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这些特点决定了其对人为干扰的极端敏感性。而本区又是人为活动相当剧烈的地方,鄂尔多斯市矿产资源丰富,是我国新兴的能源重化工基地。2000年以来,大规模开发建设带来了鄂尔多斯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水土流失。如果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不能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将难以恢复,生态损失无可估量。
风蚀沙化和水土流失严重仍然是生态环境的主要特征,生态状况尚处于“整体遏制与局部好转,生态脆弱敏感与人为干扰强烈”的相持阶段。
鄂尔多斯是中国北方生态屏障的中心,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鄂尔多斯市生态恢复与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治理沙尘暴、水土流失和恢复矿区植被[2]。
2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相关理念
生态修复是依靠大自然的力量、辅助人工措施实现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生态修复概念的提出,就是要调整生态重建思路,摆正人与自然的关系,以自然演化为主,进行人为引导,加速自然演替过程,遏制生态系统的进一步退化,加速恢复地表植被覆盖,防治水土流失[3];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4]。
3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探索
鄂尔多斯市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已有16年,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探索起步阶段,在“九五”期末到“十五”期间,主要是在全市推行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二是稳定发展阶段,“十一五”到“十二五”期间,全市大力推行了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将西部4.3万km2的区域确定为自然生态恢复区,实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政策,支持、鼓励农牧民生态移民;三是依靠制度管理阶段,在“十二五”期末到“十三五”期间,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对重要水源区、生态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和重点治理成果保护区等,严格划定保护区红线。生态建设和成果保护稳步推进,初步构筑起了生态安全屏障。
3.1 探索起步阶段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水利部也提出在加强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同时,着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
地处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鄂尔多斯市在总结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长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传统农牧业造成生态环境恶化和农牧民收入增幅减缓的现状,明确提出了“调整结构,改善生态,建设绿色大市、畜牧业强市”的农牧业经济工作思路(即以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农牧民增收为主要目标,以加快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为重点,使全市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其中一项重大措施就是禁牧休牧、舍饲养畜,促进生态自我修复。1999年3月20日,东胜区人民政府率先颁布了禁牧令,随后其他7个旗人民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禁牧、休牧和轮牧的政策,即:在以农为主的地区实行禁牧,在牧区、半农半牧区实行季节性休牧或划区轮牧。禁牧、休牧、划区轮牧草场面积占草场总面积的94.5%,舍饲、半舍饲牲畜占牲畜总量的78%。
经过努力,昔日的光山秃岭,正逐渐被林草植被所覆盖,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但由于禁牧措施导致饲草料缺乏,加之舍饲养畜配套措施没有跟上,所以农牧民收入相应减少。据调查,2000年东胜区、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牲畜数量由151万头/只下降到88万头/只,下降了41.7%。2001年农牧民用于牧业生产的人均支出达366元,比2000年增加了160元,增幅达77.7%。可以看出,生态修复初期,生态环境的逐渐改善是以农牧民收入的减少为代价的。
3.2 稳定发展阶段
“十一五”期间,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确立了“生态环境是全市最大的基础建设和立市之本”的指导思想和“瞄准市场、调整结构、改善生态、增收增效”“立草为本、为养而种、以种促养、以养增收”的发展思路,统筹城乡、矿区发展,进一步加大生态修复力度。2006年出台了《鄂尔多斯市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及草畜平衡暂行规定》,2007年颁布的《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三区”经济发展规划》。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禁牧、休牧、轮牧及草畜平衡制度,以草定畜,通过监测草场饲草量来核定载畜量,严格控制养畜规模。实施规模化生态移民,着力打造生态自然恢复区。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重点加强草产业、林沙产业、生态建设产业建设,促进现代农牧业发展。同时,加强了对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修复和植被建设工作。
3.3 制度管理阶段
从2011年起,国家决定,在内蒙古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鄂尔多斯市抓住这一难得机遇,按照“绿色发展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党的十八大以来,鄂尔多斯市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逐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2014年3月,鄂尔多斯市政府着手划定生态红线,截止到2015年底,共建成自然保护区10个,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10.31%,建设生态修复区2.32万km2,占26.7%。2016年,市政府出台了《鄂尔多斯市禁牧休牧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并着手制定《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
水土保持作为鄂尔多斯市生态建设的主体,坚持预防保护、生态修复、人工治理、监督执法“四措”并举和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景观(旅游、文化)效益“四效”并重,把生态保护和生态效益放在首位,凸显了生态修复的重要性。在这个阶段,实施了大面积的网围栏保护措施,并对林草覆盖率低的区域进行了补植补种。项目区严禁放牧,治理成果得到有效保护,有力促进了生态修复工作的稳步推进。在工矿、城镇开发区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促进生态环境恢复。“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 824 km2,其中封禁保护面积3 786 km2,完成治理投资14.1亿元。大力建设沙棘产业、山杏山桃产业、草产业,稳定增加农牧民收入,生态环境得到快速恢复,达到了治水土、兴产业、富百姓的多赢目标。
4 生态修复成效
4.1 畜牧业生产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据调查,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东胜区和伊金霍洛旗4旗区实施舍饲养畜后,牲畜总数量由1999年的173万头/只恢复到2015年的187万头/只,占全市的26%;良种及改良种畜率平均达到87%;白绒山羊产绒量由每只0.2 kg提高到0.3 kg,平均每只羊增重2.5 kg,出栏率由28%提高到89%,商品率由14%提高到79%,出栏时间由21个月左右缩短到5~8个月;2015年全市牲畜总数达到720万头/只,畜牧业生产步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4.2 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等国家重点项目的支撑和带动下,全市每年完成生态修复面积80万hm2、人工造林6.7万hm2、飞播林草13.3万hm2、人工种草6.7万hm2、治理水土流失8万hm2,生态建设与保护跃上新高度,鄂尔多斯大地到处呈现出风光无限满眼绿的喜人景象。
4.3 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农牧民收入增加
禁牧舍饲的推行和草产业的兴起,促进了农牧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了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全市已发展涉农涉牧企业1 000多家,其中龙头企业130多家,建立产学研联合体50多个,农牧业经济实现恢复性增长。通过企业带动和产业结构调整,农牧民人均增收160元,初步实现了生态修复和农牧民增收的“双赢”目标,既绿了荒山,又富了百姓。
5 结 语
鄂尔多斯市采取禁牧休牧、舍饲养畜、围封治理、兴林兴草等措施,促进生态自我修复,既符合“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又契合鄂尔多斯地广人稀、水土流失面广量大、治理难度大的特点,是一项具有战略性、预见性、创造性的好思路、好举措。鄂尔多斯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是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反思,是几十年来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和生态建设思路的调整。
[1] 杨永峰,鄂尔多斯退牧还草快速恢复草原生态技术[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10:2-5.
[2] 尹伟伦,张新时.鄂尔多斯市生态建设与发展规划[R]. 鄂尔多斯:8-9.
[3] 焦居仁.生态修复的要点与思考[J].中国水土保持,2003(2):1-2.
[4] 王礼先.水土保持工程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0:2-7.
(责任编辑 李艳霞)
S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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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941(2016)10-0007-03
马振纲( 1961—) ,男,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局长,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2016-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