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释义
2016-02-05姚莉
姚 莉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检察院 广西 桂林 542400)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释义
姚 莉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检察院 广西 桂林 542400)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作为我国涉密犯罪中最重要的罪名之一,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并且此种犯罪的数量也呈现出逐年递增趋势。但是在当前来说,还有许多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并未得到完全的统一,很多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争议,也有一些尚需完善的地方值得我们去做进一步的努力。
2010年,广西发生了公务员考试泄漏事件。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试题答案与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标准答案绝大部分相一致,出卖的申论试题答题要求与公务员考试申论试题答题要求相一致,广西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试题解密前均为国家机密,破坏了国家考试制度的严肃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判决认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秘密,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泄露广西国家公务员考试考题来谋取个人利益为犯罪内容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案件审理中,有以下要点值得关注和研究。
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客体要件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侵犯的存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晓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礼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每个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它是一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卫和促进礼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任何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都会给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我们必须坚决问一切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
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第 9条的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作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对象的秘密,则只要是国家的秘密级的秘密即可。
(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客观要件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国家保密法,主要是I988年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l98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I990年5月25日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各个有关的国家机关,依据国家保密法所规定的保密范围、保密制度和职责、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所作的具体保密规定,都是国家保密法的具体实施规定,违反了这些具体实施规定的,必然违反保密法规,所以在审判实践中都认为属于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行为。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要件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因为通常情况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掌握、了解国家秘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但性质上不属于渎职罪,为方便起见本法在条文中作统一规定予以定罪处罚。
(四)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观要件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其动机则多种多样,如为了显示自己消息灵通而加以炫耀;为了贪图私利而加以出售;因贪恋女色或碍于情面而泄露;被威胁利诱而提供等等。
二、关于广西公务员考题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问题
长期以来,大多数人都对公务员考试的严肃性认识不足,认为该类考试只是一种能力考试,不能与全国高考相提并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在管理上也不严格,致使每年在考前都有泄题事件发生。有人认为,包括大部分考生并不知道该考题材料在开考前属于国家秘密。本案中考题在开考前属于保密法规定“机密”等级的国家秘密,对考题,考卷的分发、传递、保管都有严格的规定,同时每一份考卷的骑缝封条都有“机密”标签并加盖了公章,当属国家秘密无疑,且秘级已达到国家保密局规定的第二等级。故任何认为国家秘密仅指军事,经济,政治方面的情报和重要文件,对国家保密法的误解和“国家秘密”含义的混淆都是错误和必须自负责任的。
该案犯罪行为人是否有“明知”和“故意”的主观动机和客观行为问题。根据法庭调查、证据分析及各被告人的供述,本案各犯罪行为人都有“明知”和“故意”泄露的事实。如林某是为了谋取个人的利益,至于他们在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不同,造成的后果轻重不同,则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区别。量刑处罚的问题,本案的犯罪被告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无刑事犯罪的前科和背景,犯罪后确有悔罪认识和认罪表现,并退出了犯罪所得。为了给犯罪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给他们一条今后的出路,并同时警示、教育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司法目的,应判处有期徒刑的处罚。
负有保密义务的泄露国家秘密后的处分。危害国家秘密安全应承担的党纪责任主要有:党员丢失秘密文件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轻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在保密工作方面失职,致使发生重大泄密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干部党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本案审理不仅是对一起泄露国家秘密刑事案件的判决和处罚,更重要的是通过此案件揭示出国家工作人员和广大考生以及社会大众对法律的空白和漠视以及不学法, 不懂法,不守法,只顾追求金钱利益的后果。为了避免此案案件的再次发生,政法系统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何为秘密以及秘密的范围和知悉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如何做好保密工作。更要加强思想教育,深刻认识保守国家秘密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