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以行为定向的民族器乐理论教学方式
2016-02-05耿家林
耿家林
(大庆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黑龙江 大庆 163712)
谈以行为定向的民族器乐理论教学方式
耿家林
(大庆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黑龙江 大庆 163712)
【摘要】本文中,民族器乐理论课程的教学提出以行为定向的教学方式,目的在于通过本课程多种形式和方法的综合教学,来让学生了解民族器乐理论知识,帮助学生运用各种方法去参与这些理论知识所反映的音乐的具体体验,使他们建立起一种对民族器乐理论知识的行为认知。
【关键词】民族器乐;理论;行动;定向;教学
音乐是一种参与性很强(如人的演奏、歌唱等行为,伴随音乐的肢体动作、言语、大脑抽象活动等)的艺术活动。在早期社会中,音乐的创作表演与欣赏是不可分的,即使是当今世界,在印度和我国少数民族地区, 仍然有许多把创作、表演与自我欣赏融为一体的音乐家。在人类音乐活动中演化产生的音乐活动主要有三种形式:即兴型、编排型、固定型。即兴型的音乐活动方式,创作者与表演者是不可分的,表演者根据一定的音乐模式,如调式、和声或节奏模式即兴创作与表演。在我们的音乐教育活动中,尤其是音乐理论教学中,往往忽视了以上提到的前两种(即兴型、编排型),而倾向于后一种(固定型),即在音乐教育中,学生缺乏全身心地参与、体会音乐,缺乏自身眼、耳、口、肢体动作等对音乐的参与体验,缺乏“实践音乐”的经验,导致学生在音乐实践、教学实习等活动中表现出低能。很明显,这说明我们的教育未使学生获得知与行的统一,理论学习方面,他们举步维艰,困难重重;进行具体教学实践时的表现与理想的教学表现有很大差距。若以一言蔽之,就是缺乏经验,缺乏大量的实践经验。所以在本文中,民族器乐理论课程的教学提出以行为定向的教学方式,目的在于通过本课程多种形式和方法的综合教学,来让学生了解民族器乐理论知识,帮助学生运用各种方法去参与这些理论知识所反映的音乐的具体体验,使他们建立起一种对民族器乐理论知识的行为认知。那么,
一、“以行为定向”的音乐教学到底代表着什么样的具体内容
早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由德国人劳赫(Hermann Raube,1930—)、赖涅克(Hans-Peineckd,1926—2003)和里勃克(WWiii---fride Ribke, 1943—)合著了《听与理解——以行为定向的音乐教学的理论和实践》一书,该书提出了“以行为定向的音乐教学”这一概念。这一学说的理论依据与斯金纳新行为主义学习理论有关,斯金纳新行为主义学习理论中的一个核心概念是操作性条件反射,斯金纳把行为分成两类:一类是应答性行为,这是由已知的刺激引起的反应;另一类是操作性行为,是由机体自身发出的反应,与任何已知剌激物无关。与这两类行为相应,斯金纳把条件反射也分为两类:与应答性行为相应的是应答性反射,称为S(刺激) 型,S型名称来自英文Simulation;与操作性行为相应的是操作性反射,称为R (反应)型,R型名称来自英文Reaction。 S型条件反射是强化与刺激直接关联,R型条件反射是强化与反应直接关联。斯金纳认为,人类行为主要是由操作性反射构成的操作性行为,操作性行为是作用于环境而产生结果的行为。在学习情境中,操作性行为更有代表性。斯金纳很重视&型条件反射,因为这种反射可以塑造新行为,在学习过程中尤为重要。因此,以行为定向的音乐教学强调的是,只有通过自主行为(行动和作为)体验到的才能成为表象,而表象正是认识和理解的基础,它与众不同地将听与理解音乐的进程,首先作为有关行为、而不是认知的进程去对待,即单靠认识或知识是无法掌握音乐的,必需通过学生本人的实际行为才能达到真正的学会音乐。学习音乐和单纯的欣赏音乐不同,所以听音乐的目的也在于理解音乐,而这也必须与学生的音乐行为结合在一起。人不仅对外界刺激作出反应,并且是具有内在的意志去进行作为的主体。所以学习不是自动的反应,而是作为个人能动的进程,应当以自己体验的学习原则, 去取代纯认知的音乐观察,通过视觉化、口语化、动作化或场景化的方式,去移置任何音乐学习的内容。所以,学习内容较少地把音乐作品作为对象,而更多地作为生动地、行为地,同样作为认知地、情绪地、心理运动地去从事。不是观察作品,而是设身处地地领会作品;不是作品分析,而是作品体验,这样也许能简要地概括以行为定向的音乐教学的要义。
以行为定向的民族音乐理论教学的特点可以归纳为:学生主动性地学习,并参与对理论教学进程的计划、实施与评估;教师从学生的兴趣出发,引导学生通过行为产生学习结果,将校内、校外结合成学习之网,使学生的头脑工作和手的操作保持均衡。这种教学特点与“研究型”教学是有着内在的一致性,主要体现于两种教学方法都强调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倡运用包括项目实践在内的综合教学形式。因此,“研究型”教学模式和“行为定向”的教学方法,有着先天的融会贯通性。
二、民族器乐理论课程教学中,借鉴运用以行为定向的教学方法
首先,学生主动性地学习,并参与对教学进程的计划、实施与评估。民族器乐理论知识的学习活动是以文字理解、音乐音响运动和学习者生理、心理相互作用为基础的,我们的教学要求学生有更多的主观感受萌体验,而这些感受和体验大多数难以转换成客观测量或清晰观察的行为, 但它们的获得,特别是对音响运动形式和音乐情感的体验,是“行为定向”的教学活动最终所期望的重要结果。另一方面,由于音乐艺术的非具象、非明确语义的特性,在民族器乐理论课程教学实践中,不仅要求教厂引导学生从音乐音响本身出发并联系特定音乐文化环境去感受和理解理论知识所反映的音乐,而且需要学生主动参与音乐活动,在一定的音乐教学环境中不断探索、发现和创造。其次,教师从学生的兴趣出发,引导学生通过行为产生学习结果,将校内、校外结合成学习之网,使学生的头脑工作和手的操作保持均衡。民族器乐理论知识的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教师应当在每一堂课中结合学生的兴趣爱好,寻找切入口,然后步步为营,吸引、保持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
三、民族器乐理论课程教学实践
教学步骤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提示加集体行为
本阶段分两个部分:首先,由教师提纲挈领式地讲授本课时要学习的基本理论内容;第二,由教师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套与理论内容相关的行为计划,包括实地考察、现场演奏、语言描绘等行为(形式要求下同), 让学生亲身参与执行这些行为计划,并全身心地体验在各种特定行为中所反映的理论知识。比如在向学生讲授民族器乐田野工作理论时,可以多安排一些课时, 教师事先选择好一个民族器乐考察对象,概述完基本理论后,就可以组织全体学生按照所学的理论知识,前往该考察对象的所在地,进行现场田野工作。通过这种实地考察行为,学生得到全身心地参与田野工作和体验田野工作理论,并能够很快地发现自己所学的理论的重要性和在学习时存在的疏漏,及时补正。再如,向学生介绍民族器乐曲中原板变奏的旋律发展手法时,教师选择梆笛曲 《五梆子》,该曲是由主题及其三次原板变奏构成,每次变奏都使用了各具特色的演奏技巧和旋律加花。在进行“集体行为”时,教师可以按照不同演奏技巧所发出不同音响的特征来编排各自相应的动作,让学生一边模仿这些动作,一边哼唱对应的旋律,使学生在生动化的、形为化的音乐中获得心灵与身体的共同体胸、理解变奏理论。
2.分组行为
分组行为有课内型与课外型两个内容:课外型的分组行为主要指的是在户外田野采风、剧场欣赏音乐会等情况下的分组行为,由于受课时数、交通、相同地域考察对象的数量、经费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分组方式操作的可能性较弱,可以采用集体行为方式或结合民族音乐学采风实践课来阐述。课内型的分组行为,指的是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增强学生体验、领会理论知识的深刻性,教师根据学生总数和教学时间段的分配来平衡,将学生现场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通过集体讨论、共同出力,按照所要表现的特定内容进行“分组行为”。各小组还可以相互交换各自所操弄的乐器,再次进行合作演奏,如此反复。通过学生的这种亲身演奏乐器的行为,使学生深刻领会所学习的理论知识。
3.评价
进入评价阶段后,我们应当紧扣民族器乐理论课程教学中以行为定向的教学所设立的学习目标,重在考察学生的学习过程中,是否主动地投入属于学生应当自主完成的理论行为化解释和展示,对学生的发展过程的评价与教学的过程自然地融合,使评价成为教学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形成以教师为导向,学生积极参与的评价休系。教师根据分组讨论、小组理论行为化的表现,对各组作出评价,评价时要注意语言的中肯适度,尽量不用或少用带”最”字的语言。学生也要参与到评价中来,相互提出各自组别在理论行为化解释过程中存在的缺漏和不足。
总之,民族器乐理论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课程。出于对现代文字、影像、音响互动立体式教学概念的考虑,在教学方面,我们强调了教学中的欣赏以及多维教学定向(以作品、行为、人物等的定向),这些单列出来, 都不足以满足并达到民族器乐理论课程的教学目标,只有在教学过程中, 发掘各种教学定向的优势,充分思考民族器乐理论课程中的各个知识点分别与这些教学定向之间的相适性,具体内容,具体运用各种教学定向,缜密酝酿每个课时的教学教案,周密安排教学时间。最终,在综合思维、综合定向、综合教学中,按时按量完成民族器乐理论的教学计划和目标。
参考文献
[1]谢嘉幸.要进入音乐一一音乐欣赏教学专题之一[J].中国音乐教育,1996(3).
[2]金伟生.实习在高师音乐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J].中国音乐,19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