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支撑山西振兴崛起
2016-02-04山西省水利厅厅长潘军峰
山西省水利厅厅长 潘军峰
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支撑山西振兴崛起
山西省水利厅厅长 潘军峰
2016年以来,山西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和兴水惠民决策部署,以山西大水网建设和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为龙头,以农田灌溉、农村饮水、水保生态、防汛抗旱等民生水利为重点,以水资源管理和水利改革为抓手,着力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2016年,山西水利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围绕破解水瓶颈,山西大水网攻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山西大水网工程,是水利部确定的全国“河湖水系连通”的试点工程,也是山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是通过河库连通工程建设,实现省内各大河流之间的互连互通,以有效解决山西省调蓄水工程多位居山区,用水户多在城市、平川和盆地,水资源分布与工农业生产、城市发展布局不相匹配的问题,提高各区域特别是城市和经济中心区用水保证率、应对特大干旱年的用水保证率,满足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其中,连通各流域、跨越崇山峻岭、长达670km的隧洞工程和多泥沙、高扬程、大流量条件下的泵站工程,是大水网建设的两大核心任务,也是工程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一年来,围绕隧洞和泵站建设,山西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强力推进大水网攻坚建设。隧洞建设方面,截至2016年10月底,大水网四大骨干工程已累计完成隧洞掘进609 km,占大水网670km隧洞总长的91%。2017年上半年,670km隧洞掘进将基本完成,一个穿越太行、吕梁、太岳、中条,连通山西六河的隧洞供水网络将全面建成。泵站建设方面,目前,两大引黄工程首批4台国产水泵已完成招标,两大泵站洞群及地下厂房开挖施工正在抓紧推进。预计到2017年年底中部引黄、小浪底引黄两大提黄工程首台机组将投入使用,通水试运行。与此同时,随着大水网骨干工程基本完成,山西以县域为中心的小水网建设也已全面展开,打通供水网络的“最后一公里”,力争使小水网与骨干工程相衔接、相配套,实现同步建成、同期受益。
围绕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全面实施以汾河流域为重点的河流生态修复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特别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的思路,在有效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问题的基础上,从山西经济总量最大、人口集聚最多、生态环境最弱的汾河流域入手,突出“综合治理、自然修复”理念,启动实施了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力争通过5年建设、10年自然修复,总计15年左右时间,集中解决汾河流域地下水水位下降、地表径流减少、植被退化严重、河流污染等生态问题,构建“两山两盆一河”协调发展格局,重现碧波荡漾、鱼鸟翱翔、山水相畔的大河风光。
对山西实施汾河流域生态修复,2016年4月,水利部与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联合批复了《汾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水规计〔2016〕137号),这是水利部会同省级政府批复的全国第一个流域生态修复规划,同时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已正式列入《全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按照部省联合批复的规划,2016年以来山西一是以汾河中游段核心区为主战场,启动了15座干流蓄水闸坝工程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年内部分闸坝可实现下闸蓄水目标。二是沿汾6市分别制定了汾河流域生态修复2016—2018年三年项目滚动规划,遴选干流和重要支流项目,汾河太原段综合治理三期、汾河古交段河道综合整治、干流核心区堤外高效节水工程、汾河灌区节水改造等一批汾河治理重点工程抓紧推进。三是起草完成了《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在山西省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基础上,9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主任会议已正式审议,预计年内可颁布实施。《条例》的出台,将从法律层面进一步规范汾河流域内开发、利用、建设、保护等各项活动,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此外,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综合治理”的原则,山西先期启动的三晋第一名泉——晋祠泉复流工作扎实推进,晋祠泉水位已累计上升 22.3m。同时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以及运城涑水河、大同御河的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也将于2017年正式启动。
围绕强化水支撑,着力构建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水利脱贫攻坚保障体系
确保“十三五”末全省232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是山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一年来,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山西坚持把脱贫攻坚放在水利工作的重要位置,把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以水利水保重点项目建设为依托,全面启动了水利脱贫攻坚“3211”工程(即出台 3个政策性保障文件,建立2项技术支撑体系,启动1项行动计划,实施1批山区水利水保重点扶贫项目),加快补齐脱贫攻坚水利短板,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3个政策性保障文件:一是围绕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水保生态建设,报请省人大出台《山西省小流域承包租赁拍卖治理办法》,从法律层面明确水保治理户的权利和义务,对社会投资治理小流域成果进行立法保护,为投资者增加心中有底、背后有靠的法律支撑。同时,通过建立法律保障、给予优惠贷款、扶持庄园经济等激励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投入水保生态建设。二是围绕恢复和重建农建水保专业队,报请省政府出台《全省农建水保专业队组建与注册管理办法》,支持各县乡镇依照现有法规组建农建水保专业队,并规定专业队中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占比要高于所在乡镇贫困人口占农业人口比例,专业队贫困人口劳务收入不低于工程劳务投资的相应比例,确保贫困人口能够从项目建设中获得应有比例的劳务收入。三是围绕吸纳贫困户参与水利水保建设,报请省政府出台《农村小型水利水保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让贫困户能更多地参与农田水利和水保项目治理,直接赚取劳务收入。
2项技术支撑体系:一是按照“提高标准、完善功能、确保安全、有效供水”的原则,研究提出水保淤地坝与农田水利灌溉相结合、变“拦淤放水造地”为“拦淤蓄水造地”的技术方案,将流域内拦蓄的宝贵水资源收集用于高效节水灌溉,把淤地坝变为向设施农业提供可靠供水的水源工程。二是围绕发展山区农业灌溉,把农村饮水工程、生活污水处理与高效节水灌溉相结合,在保障饮水安全的情况下,研究提出进一步改善农业灌溉发展条件、净化生态环境、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技术方案,重点解决贫困山区靠天吃饭、农业灌溉发展落后的问题和因农村人口大量外出、现有农村饮水工程“大马拉小车、能力大量闲置”的问题。
1项行动计划:从厅直系统特别是水利科研单位抽调百名处级干部、千名专业技术人员,会同市级水利部门进驻全省58个贫困县,实行厅级干部包市、处级干部包县、技术干部包工程的“百名处级干部、千名技术人员下基层行动”,直接参与县一级10年水利规划、5年水利脱贫规划和2016—2017年水利建设行动计划的制定,重点解决贫困县水利技术力量薄弱、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提高基层水利脱贫规划和项目设计质量和水平。
1批山区水利水保重点扶贫项目:按照全省58个贫困县分布,从2016年开始,在东西两山的沿黄地区和太行山地区贫困县,结合当地水利水土资源情况,组织和动员全行业力量,有重点地规划实施一批水利脱贫项目。力争通过 1~2年试点先行,让贫困地区老百姓先期受益,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贫困地区水利水保建设的积极性。目前,山西首批推进的12处西山提黄灌溉工程、石楼县灵泉镇马村核桃经济林滴管试点项目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
201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坚持以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为指引、加快推进山西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关键一年。山西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今后五年必须坚持节水优先、系统治理、努力破解“水瓶颈”的目标任务。特别是对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大力改善和提高城乡居民饮用水标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重点河流生态修复治理、加快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及加快大水网建设进度、启动县域小水网配套工程、用足用好黄河水、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确保水安全等重点工作,提出了非常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对水利工作的明确要求,2017年山西将重点抓好八项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大水网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确保2017年上半年670km隧洞掘进任务全部完成,年底前大水网东山供水工程正式投产达效,中部引黄、小浪底引黄两座大型提黄工程首台机组投入使用、通水试运行。同时,结合冬春农建工作,以县为单位抓紧推进与大水网配套的6市44县县域小水网建设。
二是全面实施以汾河流域为重点的河流生态修复工程。加快完建汾河中游段核心区15座蓄水闸坝工程、汾河太原段综合治理三期、汾河古交市区段河道整治、汾河三坝枢纽改扩建等重点工程,在汾河干流河道及沿线周边区域27县启动一批汾河流域水系整治工程。实施汾河流域内水源置换、高效节水灌溉、煤矿禁采限采、地下水监控等综合治理。同步启动桑干河、滹沱河、沁河、漳河及御河、涑水河等省内重点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
三是持续抓好各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好大型灌区现代化升级改造、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增60万亩(1亩=1/15hm2,下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护体系。全面推进水利脱贫攻坚“3211”工程,以吕梁山沿黄25个贫困县为主战场,鼓励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保生态建设,全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25万亩。
四是全面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同时,积极开展京津冀晋区域地下水修复试点,促进地下水水位持续回升,实现千古名泉复流。
五是改善提升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开展城市排污及煤矿采空区“老窑水”污染治理。以太原、运城等中心城市供水水质改善为突破口,重点解决中心城市饮用水矿化度高、含氟高、水质差问题。进一步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重点解决太原及其他中心城市河道排污问题。同时积极开展煤矿采空区“老窑水”动态监测和循环机理研究,尽快启动山西“老窑水”治理试点工作。
六是着力提升水库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水库标准化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监控系统和水库安全设施元素化管理系统平台两项试点工作,提升水库安全管理水平。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原则,进一步提升全省防御水旱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
责任编辑 董明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