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珠江流域水利改革创新发展
2016-02-04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主任束庆鹏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主任 束庆鹏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珠江流域水利改革创新发展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主任 束庆鹏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局之年,是“十三五”规划起始之年。按照中央要求和水利部党组的部署,珠江委积极践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加强依法治水管水,推进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为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成效显著
2016年珠江汛情有四个特点:一是入汛早,降雨过程多,共发生31场强降雨过程且主要集中在前汛期。二是西江干流发生编号洪水,中小河流超警频繁。三是台风登陆晚但强度大,9个台风登陆或影响珠江,其中第4号台风“妮妲”是1983年以来正面登陆珠江三角洲的最强台风。四是骨干水库蓄水偏少,河口咸潮影响偏早。
珠江防总、珠江委加强应急值守,强化预测预报预警和流域组织协调,共启动应急响应11次,派员组成或参加国家防总工作组48批次,组织会商81次。从流域层面建立水文预警预报、调度沟通协调机制,实施红水河、柳江水库群联合应急调度,总共拦蓄洪水23.69亿m3,最大削峰率约50%,确保大藤峡工程子围堰安全度过3次超标准洪水。
二、以大藤峡枢纽工程建设为重点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2016年是大藤峡工程施工准备期、筹建期和主体工程施工期交叉推进的一年,珠江委与大藤峡公司精心组织,围绕主体工程全面铺开建设的总体目标,工程建设进度全面加快。一期导流度汛目标如期实现。扎实做好工程防洪度汛工作,成功防御3次超标准洪水。征地移民稳步推进。扎实推进项目招标工作。建立健全事前备案、事中监督、事后报告招标投标管理体系,2016年已完成27个标段招标工作,涉及投资17.2亿元。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关键技术问题和重大技术方案的决策,加强勘测设计管理以保障施工图纸供应。
珠江流域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共24项,截至目前已开工16项,年底前拟再开工2项。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和海南6省(自治区)各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立了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监督考核,大力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三、精心组织实施珠江水量调度
2015年冬至2016年春枯水期,珠江防总、珠江委强化水量调度风险管理,加强跟踪监测,滚动优化调度方案,累计向澳门提供含氯度小于100°的优质淡水3900多万m3,连续第12次有效保证了澳门、珠海等地的供水安全。面对流域2016年汛末枯水期可能发生严峻旱情形势,珠江委7月开始安排部署水量调度工作,9月份正式启动 2016—2017年枯水期珠江水量调度,按照“重在水库前蓄、强化风险管理”的总体思路,强化沟通协调,滚动会商分析,积极组织开展上游骨干水库汛末蓄水和咸期补水调度,督促指导珠海当地做好水库前蓄和供水调度工作,并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为减少西江干流梯级开发对关键物种和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5—7月珠江防总首次成功组织实施了西江鱼类繁殖期水量调度(试验)工作,促进了“四大家鱼”和广东鲂的自然繁殖,为珠江鱼类资源恢复及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扎实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积极推进主要跨省河流水量分配,珠江第一批5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已通过水利部批复,第二批西江等5条江河的成果方案已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严格水资源论证审查和取水许可审批,对于用水量已超过用水指标的地区禁止取水,接近用水指标的地区限制取水。积极推进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
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做好限制纳污红线考核工作。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针对重点河段入河排污现状制定排污口监测方案并提出管理要求,对16个重点入河排污口组织开展监督监测。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管理,珠江流域列入水利部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19个水源地水量总体情况良好,供水保证率95%以上。
五、滇黔桂粤跨省(自治区)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近年珠江流域先后经历北江铊污染、云南曲靖铬渣污染、广西河池龙江镉污染、广西贺江水污染等事件,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西江流域诸省(自治区)水利、环保部门和社会团体纷纷呼吁和要求扩大流域跨省区河流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合作范围,共同保护珠江流域水资源,保障供水安全。
经过多次调研协调及征求四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2016年9月下旬,由珠江委牵头,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和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共同参加的滇黔桂粤跨省(自治区)河流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六、行政审批实现全过程网上办理
2014年以来珠江委大力规范行政审批工作,自2015年1月行政审批开始按照一口受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的有关要求执行,2016年6月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平台建成,实现了行政审批网上申报、受理、流转交办、公文审批、催办提醒、办理结果查询、送达反馈、各环节监控、全过程跟踪督办等功能。统计结果显示,规范后珠江委行政审批平均时长2015年由原来20个工作日缩短至12个以下,2016年又进一步降低至10个以下,审批效率大幅度提高。
七、水利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珠江委充分发挥技术、人才、资料优势,指导流域各省民生水利工作。2016年先后派出约100批次、400人次的工作组,对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新建中型水库、病险水库水闸、水土保持、安全生产、高效节水灌溉等进行监督检查、专项稽察、技术指导,积极帮助地方出谋划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省(自治区)有关部门沟通,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地方落实整改措施。
认真做好对口援疆援藏和水利扶贫工作,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及技术优势,积极与对口支援单位开展交流合作,针对实际需求,从水利能力、技术支持、人才交流等领域入手,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为水利规划编制等前瞻性工作提供支持和援助。
八、流域水利发展支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总结“十二五”珠江水利发展主要成就,分析“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将五大发展理念与流域实际紧密结合,编制完成了《珠江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大力推进红河、柳江等8条重要干支流综合规划报批工作。组织广西、广东及有关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共同推动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 结合流域水利科技工作实际,编制印发了《珠江水利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十三五”珠江水利科技发展在科学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具体目标。
九、港澳合作、对外合作进一步深化
港澳合作进一步深化。与澳门海事及水务局共同成立了澳门附近水域水利事务管理联合工作小组,召开两次会议,协调相关水利事务。支持推动澳门海傍区水患治理等相关事宜,积极做好澳门附近水域水利事务管理有关工作。重视与香港科技大学等高校良好互动,成功举办水资源与公共管理培训班8期,累计培训人员200余名。首次成功申报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项目,举办“中国—东盟河口治理、保护与管理研讨会”,推广我国及珠江委在水领域的管理及实践经验,促进各国在河口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近期与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水利总局达成协议,双方今后拟在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管理、河口治理、开发和保护方面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及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
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协调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系列教育活动。成立委党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责任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强化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可能影响公务公正执行的宴请、娱乐等活动,杜绝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四风”问题,继续抓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对委属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督导。
2017年,珠江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建设绿色珠江为总体目标,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依法治水管水,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为流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一是全力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重点做好江河防洪、山洪与台风灾害防御、水库调度和抗旱保供水工作。强化汛前检查和责任落实,加强预报预警和水库科学调度工作,继续推进骨干水库汛末蓄水调度研究,切实加强流域防汛抗旱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枯水期水量调度工作,确保澳门、珠海等地供水安全。二是扎实推进大藤峡工程建设。着力抓好主体工程建设进度,抓好库区征地移民、投资控制和招标工作,加强合同管理,完善规章制度。着力抓好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切实提前做好2017年工程防洪度汛工作。抓好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技术支撑和设备保障。三是着力推进最严格水源管理制度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主要跨省河流水量分配,严格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管理,组织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工作。做好流域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与限制纳污红线考核工作,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充分利用滇黔桂粤跨省(自治区)河流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加强交流与合作。四是大力推进依法治水管水。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简化整合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继续加大流域综合执法力度,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加大重点区域综合执法、重点事项专项执法力度。五是提高流域综合管理能力。继续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做好有关干支流综合规划报批工作;力争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总体方案尽快立项;及早谋划2017年基建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工作;建设与完善流域科技创新体系;做好流域水利工程审查、复核,以及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
责任编辑 李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