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笔记杂纂与当时的民俗生活的关系
2016-02-04辽宁大学文学院辽宁沈阳110000
牛 蒙(辽宁大学文学院,辽宁 沈阳 110000)
隋唐时期的笔记杂纂与当时的民俗生活的关系
牛 蒙
(辽宁大学文学院,辽宁 沈阳 110000)
【摘要】从唐代笔记杂纂看唐人婚礼,既承袭古代“六礼”,又根据社会现实需要,有些新的变革。传统婚礼的形成、发展与流变,其价值观念的核心是儒家传统的宗法思想,是一种夫为妻纲、传宗接代的庆典。因而,婚礼中各种仪式活动也渗透着“早生贵子”“多子多福”的宗法意义。因此,本文以笔记杂纂为切入点,探讨以婚礼礼俗为代表的隋唐民俗生活,并基于此来讨论文学与民俗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唐代民俗;唐代文学;婚嫁习俗
一、从学科角度阐述民俗与文学关系
这一论题的探析涉及两个学科之间的关系。历史民俗学(以古代民俗文化为研究对象的这种学问)和文学史的研究,本文章的研究对象有两个,一个是唐代文学,一个是唐代民俗。他们之间有区别,也有联系。就《唐帝国的精神文明》一书中的观点是,“唐代文学比较实,因为有大量的古代文本为依据”。其中包括唐人所写的诗文集、小说、笔记,唐人编纂的史书等,件件都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唐代的民俗则比较虚,需要依靠我们对于当日民俗生活的重构与再现。小部分的民情风俗通过文字记下了,而大部分的在历史的长河中迁移消逝了。
在此借用阿切尔·泰勒在《民俗与文学研究者》论文中的观点来阐述文学与民俗的关系:一是在许多文化中,民俗学与文学难以区分;二是文学中包含着来自民俗的因素;三是作家们模拟民俗。
这里指的文学包括:作者、作品、接受者、文学运动和一切文学现象。这四者构成了文学和文学史。
(一)先说文学作品与民俗文化的关系
一部分文学作品本身就包含于民俗文化传统之中,如《孔雀东南飞》《木兰辞》《山海经》。这些作品虽是文人作家写的,对原生态的民俗事象稍有润泽,但比起纯粹的创作性的作品,它们无疑是具有浓厚的民俗气息的。情况有三种,一种是作家所写的内容就与民俗事象有关,比如唐人诗歌中大量是清明、端午、七夕、除夕等民俗节日的作品。第二种是作家在文学形式上受民俗文化影响,如民间创造的曲子词就尤为盛行,诗人将其形式融到自己的创作中。第三种则源于作者本身多些,他们的价值取向、文化态度、审美倾向以及生活习惯等都会不自觉地融入到民俗文化产生瓜葛,间接或直接地反映在他们创作的作品中。
(二)再说文学接受者与民俗文化的关系
文学的接受者大多数是普通老百姓,这些人本身就生活在民俗文化熔炉中,并且是构成民俗文化传统的组成部分。他们的喜好,他们的倾向在很大程度上就起到了文学传播的积极作用。民俗事象的传承也要依靠他们。
(三)文学运动和一切文学现象与民俗文化传统的关系
小说文体在唐代的不断成熟,唐传奇的卓越成就等文学现象便可体悟到,丰厚的民俗文化,是促使唐代各种文学现象和文学运动发展的真正原动力。
(四)最后,作家与民俗文化传统的关系
作家是文学中最主要,也是最活跃的因素。任何一个作家总是在民俗文化传统之中被养育,民俗文化传统是造就一个作家的根基,这块土壤丰厚,就足以有绝对的优势,他的思想、观念都受其影响,就像莫言一样,他创作的基始点基本上是以高密——他的第二故乡为出发点。讲的是故事,流露的是感情,感动的是读者,也是作家与故乡情的完美结合。莫言用本乡的民俗生活作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作材料,异地的民俗景观为作家开拓广阔的创作天地。
那些颠沛转徙、远赴塞外的作家,这对他们来说,既是厄运又是创作的一个新的转折点,许多作家正是经历了大幅度的浮沉,受到不同民俗生活的滋养之后,才达到了一个创作顶峰。此外更重要的是,一个作家,他具有独立思考,理性化的思想,他们对待民俗,态度不单一只有接受、盲从,会有三种态度:顺应、批判、借用。顺应是代表作家很好地融入了民俗文化传统之中,借着自己的财富来呈现切身而感的民俗文化传统,像是春节、元宵节、重阳节等众多节日中,作家自身也会融入到这些民俗文化传统之中,并用小说、诗歌等文体来记录节日的所见所闻。还有一部分作家被某些民俗事象所吸引,因此作家们主观能动性得到发挥。
与前者顺应相反的是批判。对一些民俗事象,作家虽有个人感情色彩在其中。但他们的特点就在于比一般民众更清醒地,理性地看待这些民俗事象中,既置身于民俗之中,又对它高屋建瓴地审查。对于民俗事象中,落后的、有害的一面,唐代作家留下了批判陋俗的作品。
唐代作家对于民俗文化传统的最后一种态度是借用,这种态度投入得稍差,其作家作品的笔墨也不在于描绘民俗事象本身,而是在某一段话或题目中出现,某一节日的名称而已。总之,一个作家并不只持有一种态度,而对不同的民俗,面对民俗文化传统的不同内容,他们态度会有所变化。
二、结合唐代作品阐释其中的婚嫁习俗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明历史的古老国家,一个文化底蕴厚重的礼仪之邦。丰富多彩的礼俗是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婚俗是作为礼俗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存在的,婚俗也是影响唐人生活的主要部分之一。
古代的婚嫁过程有“六礼”之说。所谓“六礼”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六个步骤。这是指一般情况,也可加繁,可以化简。“婚姻”原为“昏因”,昏者, 昏时行礼之意。唐人承袭古人婚礼传统,在晚上举行婚礼。唐人认为,婚礼若不在夜晚举行,则视为“黩礼”,唐朝书仪记载:“引女出门外,扶上车中,举烛,整顿衣服,男家从内抱烛如出,女家烛灭。”由此可知唐代晚间举行婚礼。
男女双方结亲的第一步:纳采,具体说就是男方请媒人到女家提亲。在此,媒人的地位特别重要,所谓“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礼记·曲礼》),“男女无媒不交”(《礼记·坊记》)都说明在古代的男女关系特别是婚姻之事中媒氏的重要。
按古礼,未行纳采之前,男方需请媒人到女方家通辞往来,得到女方肯定后才能行纳采之礼。纳采必须用雁,这既是一种礼节,也可以说是一种民俗,更可以说是一种由民俗行为上升演变来的礼节。对此,有学考进行解释,如郑云:“用雁为挚者,取其顺阴阳往来”,唐人贾公彦进一步说明“雁木落南翔,冰泮北徂 ,夫为阳,妇为阴,今用雁者,亦取妇人从夫之义,是以婚礼用焉”(见《 仪礼注疏》卷4)。其实,程蔷作者看法是,这道理未必真正是最初的民俗含义,多半是后世文人根据当时的社会意识所赋予的。既然在整个婚姻过程中男为阳,为上,女为阴,为下,是不可改变的基本格局,那么“六礼”之中有五礼用雁,也就不奇怪了。
纳采之后接着就是问名,由媒人正式询问续嫁闺女的名字,这里面问名,并不是不知道姑娘的名字,而是通过名字笔画,生辰八字,批八字,所谓算命,男女两方的命中可有什么相冲、相克、禁忌,不宜为夫妻的地方。还可以称为“过小见合”,“合八字”。
若占卜结果是可以的,使会进行下一步,即纳吉。枯佑《通典》:“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往告之,婚姻此始定”,纳去也需用雁,如纳彩礼。更重要的是,此时男方便要将自己儿子的生辰八字交给媒人带给女方。这也就是俗称的“过大贴”“换鸾书”,文雅些的提法,也叫“通书”,现在叫“订婚”。
再一步是纳徵,“纳徵用玄熏来帛俪皮,如纳吉礼”。玄熏是黑黄两色币帛,是古代用以行聘礼,向被聘礼者表示尊敬的用品。
接着是请期,由媒人和双方沟通,商定成婚具体日期。
上面非常简单地叙述了婚礼一般过程“六礼”。下面利用唐代作品来具体说明一下,李公估《南柯太宁传》:
“前奉贤尊命,不弃小图,许令次女瑶芳 ,奉侍君子。”
原来这门亲事还是淳于棼父亲与槐安国王商定的,完全在符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要求。
下面是对婚礼过程描写:
“是夕,羔雁币帛,威容仪度,妓乐丝竹,肴膳灯烛,车骑礼物之用,无不咸备。”
这是婚前的准备,本来应是男方来做,便现在是槐安国王招驸马,这一切便由女方来做。接下来的描写是古代礼节所不曾记载,却具有十分浓厚的民俗意味。
“有群女,或称华阳姑,或称青溪姑,或称上仙子,若是者数辈,皆侍从数千,冠翠凤冠,衣金霞帔,彩碧金铀,目不可视,邀游戏乐,往来其门,争以淳于郎为戏弄,风态妖丽,言词巧艳,生莫能对。”
这一段写的是亲戚戏弄新女婿的习俗,女方二姐妹们尽情捉弄新姑爷,而姑爷还不能生气。据记载,戏弄新婚女婿风格不一定起源于唐,但在唐时很盛行。张鹰《游仙窟》写到男主人公张生与十娘、王嫂调笑,三人饮酒,王嫂要张生满饮,可张生酒量有限,未能一饮而尽。王嫂问他:“故为不尽?”张先生说:“性饮不多,恐为颠沛。”谁想王嫂竟骂将起来:
“何由巨耐!女婿是鸡狗,打杀无文……”
在《酉阳杂俎》中记载了唐朝时新增加的婚俗,主要有催妆、铺房、障车、下婿、坐鞍、青庐拜堂、新妇迹、弄新妇、拜舅姑等构成。这些婚俗的出现、变异,从不同方面印证着唐朝婚礼的历史概貌。
催妆。催妆之俗,起于北朝,盛行于唐朝,是迎亲队伍至新娘家,新郎高声朗读催妆诗,催促新娘尽快打扮,男方催妆是一种礼节。出来乘车去新郎家完婚。催妆以诗,大多是即事而作,女婿、宾客皆可借机一献文采。《酉阳杂俎》卷一《礼异》记载:
“迎妇,夫家领百馀人或十数人,随其奢俭挟车,俱呼‘新妇子,催出来’,至新妇登车乃止。”
夫家几十甚至上百人围成一圈在大门外叫唤,直到把门催开,迎接新娘上车。
作者徐安期《催妆》:
“传闻灯下调红粉,明镜台前作好春。不须面上浑妆却,留着双眉待画人。”
这首诗用了汉代张敬典故,对新娘子开玩笑:您化妆不必太周到了,至少留下双眉别画,好让夫婿给妻子画。
催妆之后,新娘终于上车出发。在快要抵达夫家时,才会出现亲邻及路人的障车风俗。
铺房。在举行婚礼前,女家派人至男家布置新房,展示女方陪送的嫁妆。《酉阳杂俎》续集卷四《贬误》记载:
“至于奠雁曰鹅,税缨曰合髻,见烛举乐,铺母卺童,其礼太紊,杂求诸野。”
铺母就是女方的铺房工作人员,而且必须是福寿双全、家境富裕的妇女,意在趋吉祈福。另一方面,唐朝仍然沿袭魏晋余风,讲究门第,所以铺房也意在显示女方的经济实力。
唐人封建,《封代闻见记》卷5“花烛”亲王:
“近代婚嫁撤障车、下婿、却扇及观花烛之事,及有卜地、安帐并拜堂之礼。上至皇室、下至士庶,莫不皆然。”
这里就讲到了“撤障”有关的障车风俗。障车之俗,盛于唐代。所谓障车,就是当新郎迎接新娘快要到家门口时,邻里街坊许多人会围上来逗笑戏弄,邀乞酒食,以至塞巷堵门,车不得行。这时新郎便需下马向众人求情,允诺酒食钱财,喜车始得通过。这就是所谓“下婿”和“撤障”。所谓“却扇”,是指在行婚礼时由新郎去掉新娘遮掩住面孔的团扇,两人于是正式见面。此种程序在南北朝时代就很流行了。《看新婚诗》:
“雾夕莲出水,霞朝日照染,何如花烛夜,轻扇掩红妆”
可见新嫁娘以纨扇遮面已久。另一首《看新婚诗》,直接写到却扇之俗:
“莫然年十五,来聘子都家,婿颜如美玉,妇色胜桃花。带啼疑暮雨,含笑的朝霞。暂却轻纨扇,倾城判不赊。”
《酉阳杂俎》记载,今士大夫家婚礼,“新妇乘鞍,悉北朝余风也”。“鞍”取自谐音“平安”的“安”的口彩,新娘从摆在门口的马鞍上跨过去,或者坐一下,寓意婚后的生活平平安安。“北朝婚礼,青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於此交拜。”婚礼当天新人不能住进房子,而必须住进屋外用青布幔搭建的帐篷,谓之“青庐”。“夫妇并拜或共结镜纽”,在“ 青庐”内,夫妇对拜,然后净手,对坐于案,共结镜纽,以示美满,各剪发一缕,用丝线扎结,置于锦囊,象征为结发夫妻。不过此礼只行于首婚,再婚者不用,因此结发仪式还包含有庄严的意义。
归根结底,这一系列活动的目的就是在于尽可能广泛地宣传这场婚礼,以便让这门亲事得到最大程度的社会保障。在任何社会中,婚姻都是需要社会保障的。这一形式是先于法律,也是强于法律的必要形式。它依靠的是舆论和道义,发挥力量。凡是那天参加婚礼,或者仅仅参与过程中某些民俗活动的人,均为见证者,这便成为对婚姻的保障力量。因此,不管那些民俗活动需要结婚之家付出多少代价,双方都重视并充分与之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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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姜川子.从酉阳杂组看唐朝婚俗.
作者简介:牛蒙(1990-),女,辽宁沈阳人,辽宁大学文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民俗学。
【中图分类号】I27
【文献标识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