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与实践研究
2016-02-04刘旭升
刘旭升
(辽宁省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局,110003,沈阳)
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与实践研究
刘旭升
(辽宁省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局,110003,沈阳)
针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实际状况,辽宁省积极探索适合本省的运行管护体制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主要开展的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将农村饮水安全纳入农村水利管理范畴;二是建设基层水利服务队伍,实现管护工作从无到有的转变;三是通过采取资产登记、强化应急保障、推进制度建设等措施,提升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四是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水质检测,保障了工程长效运行、群众饮水安全。
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
“十二五”期间,辽宁省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资力度,基本实现了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随之而来的是日益增多的供水工程运行管理问题,如何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运行,是新形势下面临的挑战和需要切实解决的问题。如果不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工作,很可能就会走“建设一片、荒废一面”的老路。近年辽宁省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受益群众各方面的作用,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受益群众大力支持,探索出适应本省实际的运行管护体制机制,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人人关心呵护农村饮水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农村饮水安全是农村水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辽宁省明确了农村水利的概念,统一了思想认识,农村饮水安全成为农村水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在建设管理、运行管理还是在资金来源等方面都从根本上得到落实。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辽宁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将其作为全省 “民生工程”之一,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全省农建“大禹杯”竞赛重要考核内容;“十二五”期间,省政府与各市级人民政府签订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责任书,落实了行政首长负责制;省水利厅每年都与各市水利(务)局签订行业责任状,落实部门和技术责任人;项目市、县(市、区)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在辽宁日报等省级媒体上将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发改、财政、水利、卫生、环保等部门的责任人进行公示,为顺利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为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以及建后运行,辽宁省政府以省长令形式,先后颁布了《辽宁省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农村水利资产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规可依。
二是加大投资力度。为确保年度工程建设能够按时完成任务,辽宁省按照中央确定的年度投资规模的10%落实省本级投资,“十二五”期间共投入省级资金8 288万元。市县地方配套资金因地区经济和自然条件不同而有所差异,其中大连地区以地方投资为主,“十二五”期间共投入资金51 4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 103万元,市县投资 50 298万元,解决了26.1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沈阳市实行了城乡供水一体化,人均投资由国家补助标准的580元/人,逐步调整到 723元/人、1 307元/人,“十二五”期间地方配套资金达到1 454元/人,累计投入资金为49 309万元。其他地区根据本地实际,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同时在土地征用、税收优惠、电价优惠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在2014年组织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回头看”工作中,辽宁省共排查出问题工程2 683处,其中问题较严重工程 261处,属于老化或失修的104处,属于后期管护不到位的118处,属于水质问题工程的39处。另外属于维修养护不到位的2 422处。由于辽宁省落实了维修养护资金,2 683处存在问题的工程均得到了及时维修改造,其他问题也都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保障了工程的正常运行。
三是尽早落实部署。为使工程早开工、早受益,实现水利部提出的当年任务当年完工的工作目标,辽宁省早部署、早落实,并在制度建设和资金安排上予以保障。2013年由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执行进度的通知》,明确了年度工程计划下达后,即可开展工程招标投标等前期工作,为工程开工建设争取了时间。同时连续几年由省级财政提前下达省级配套资金,垫付中央资金,为确保工程早开工做好了资金保障。
二、建设基层队伍,实现农村水利管理从无到有的转变
200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刚开展时,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大部分照搬照抄城市供水经验,由于农村供水工程的特殊性,城市经验不适应,导致前期工作相对缓慢。通过两个五年规划实施的实践经验积累,全省初步形成了从上到下的农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队伍,省、市、县各级建设与管理单位培养了一批技术骨干,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辽宁在基层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近10亿元,建设乡镇水利服务站905处,省水利厅采用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为每个水利站配备技术服务皮卡车1辆。配备水利员2 956名,村水管员9 726名,库管员1 072名。所有人员全部由各级水利部门统一使用和管理。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作为乡镇水利站和村级水管员的主要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工程档案,明确管理主体、责任人。此外,各县还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为水利站配置了自行车、喇叭、水准仪、经纬仪、GPS等工具和仪器设备。
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由省、市、县水利主管部门到农村基层的垂直对接,形成了基层水利工作“县局垂管,乡镇派驻,村库设员”的局面。通过基层水利服务体制改革,改变了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缺乏、办公条件和服务能力差的局面。
农村饮水安全成为乡镇水利服务站和村级水管员的头等工作。在工程设计阶段,充分发挥基层水利人员熟悉本地自然状况和技术优势,协助设计人员开展地形勘测,确定理想水源;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协助监理单位开展质量监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纠纷;在工程竣工验收方面,与受益群众一起全程参与工程验收,做好工程验收交接工作,为工程良性运行提供了保障。通过水利基层队伍的建设,辽宁已经将农村饮水安全的管理机构落实到了乡镇,落实到了村屯。
三、严格质量管理,将质量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根本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严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一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县水利局和乡镇水利站派出技术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管道开挖、回填等隐蔽工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是重视供水管材等主要设备、材料质量监管。依据主要设备材料的技术指标,发布材料设备采购公告,确定准入企业名单,未经认证企业的设备材料不得进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市场。依据入围企业名单,以县为单位集中招标或集中采购主要材料设备,业主单位对供货分批次进行抽样,委托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
三是严格监理制度及受益群众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县级水利部门、乡镇水利服务站、监理公司和村民代表“四位一体”的质量监督机制。对管材质量实行跟踪监督,对管道埋深实行旁站式监理,加强对水源、管路、泵房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四是按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根据《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要求,实行县级自验、市级验收、省级抽查三级验收制度,对前期工作、建设管理、建后管护和竣工验收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运行条件后才开始验收。
四、开展资产登记,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主体
为加强农村水利资产管理,辽宁省颁布了《农村水利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农村水利资产的概念及管理范围,并对省、市、县有关农村水利资产管理的职责进行了划分。
资产登记采取村、乡、县三级自下而上,逐级统计上报,实现村有记录、乡有台账、县有档案,并通过市级复核、省级抽查的核查方式确保资产登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通过资产登记,在全省范围内对2.1万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了登记造册,核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底数。同时对已建工程落实了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方式,其中县级直接管理占0.49%,乡镇管理占3.20%,村委会管理占85.29%,企业管理占0.38%,承包经营占9.42%,其他方式占1.22%。对今后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验收办法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管理手续,为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五、强化应急措施,确保农村群众大灾之年饮水安全
辽宁省在防汛抗旱工作中,将农村饮水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来抓。
辽宁省2012年受“8·04”洪水影响,全省82.25万受灾群众生活用水受到影响;2013年受“8·16”暴雨洪水影响,全省62.06万受灾群众生活用水受到影响;2014年全省出现特大旱情,105.43万农村群众生活用水受到影响。为将影响降到最低,主要采取了以下应急措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领导亲自听取工作汇报,厅长为领导小组组长,部署灾情核查工作。
二是组织得当,省防指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省水利厅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并协助各地组织相关人员逐乡、逐村、逐屯、逐户、逐工程进行排查。
三是建立应急预案,出台《农村饮水工程应急救灾重建工作意见》,明确了灾情核查、重建方案、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12年和2013年将全部救灾资金用于保障灾区群众的生活用水,专项投入饮水安全水毁资金10100万元和9565万元;2014年为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投入抗旱资金15900万元,为全部抗旱资金的70%。
六、加强水质检测,保障供水水质安全
辽宁省严格按照 “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同步开展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和水质月检测工作。
一是强调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水质检测指标及检测频次等意见,为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和开展水质检测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整合各地现有水质检测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建成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71处,其中依托自来水公司建设17处,依托疾控中心建设42处,依托水文局及大型水厂建设6处,整合政府资源新建 6处,实现了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全覆盖。
三是每年安排省级以奖代补资金3 300万元,用于奖励、补贴水质检测中心日常水质检测工作。2015年全年共检测水样数34 786个,有效保障了农村供水水质安全。
[1]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农村水利资产管理办法[R].2014.
[2]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R].2006.
[3]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R].2012.
责任编辑 韦凤年
Study on management of safe drinking water utilities in rural areas of Liaoning Province
Liu Xusheng
Based on understanding of actual situation of safe drinking water utilities in rural areas of Liaoning Province, great efforts have been made to find out suitable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system and ensure long-term benefit generation.The measures are to incorporate provision of safe drinking water into the scope of rural water management; build service team at local level for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improve project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by means of applying asset registration,strengthening emergency management and issuing rules and regulations;ensuring long-term operation of project and safety of drinking water with more input and investment and water quality inspection.
Liaoning Province;safe drinking water in rural areas;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TU991
B
1000-1123(2016)07-0045-03
2016-03-03
刘旭升,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