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思路 试点先行推动农村水电转型升级
2016-02-04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水利厅
明确思路试点先行推动农村水电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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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福建小水电面临形势
(一) 从历史看小水电对发展贡献大。我省1924年建设第一座小水电站,开启了现代文明的亮光。建国以来,小水电以“自建、自管、自用”为主要方针,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水电站蓬勃发展,解决了农村照明、灌溉、小型加工厂等用电的基本需求,被百姓称为“夜明珠”。永春县小水电被周恩来总理誉为“全国的一面红旗”。胡耀邦同志担任总书记期间曾经到福建视察小水电,有力推动小水电发展和农村电气化建设,为我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二) 从现阶段看小水电仍然难以替代。小水电是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清洁可再生能源。目前,我省建成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小水电站6608座,装机容量734万千瓦,居全国第三位。年发电量243亿千瓦时,约占全省水电发电量的63%,占总发电量的13%,小水电开发对推动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保护森林资源、防洪灌溉、保障应急供电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 充分认识我省小水电的特点和挑战。我省小水电具有“早、小、高”的特征。一是水电开发早,2000年以前建成投产的电站2856座,占43%。已有部分电站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灌溉、生态、防洪等功能无法统筹兼顾。二是电站规模小,500千瓦以下的4136座,占63%,其中200千瓦以下水电站1917座。电站小而分散,部分管理水平落后,加上上网电价低,企业运营困难。三是开发程度高。已开发水电装机占技术可开发量的87%,远高于全国59%的水平。部分河道减水断流,影响生态,引起社会关注。
(四) 目前具备小水电转型升级的环境和条件。一是各种电源增加,随着核电、新能源的投产,小水电份额逐年减小,农村对小水电依赖性下降。二是生态需求越来越高。随着经济发展,百姓对水生态、河流、景观等要求和期盼越来越高。三是各级政府具备一定的财力,能客观评价水电开发利弊,对部分小水电有序退出具备补偿能力。
综上所述,要以历史、科学、辩证、发展的观点看待小水电,要克服全盘否定和全盘肯定两种片面观点。
二、 明确转型升级思路
根据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新形势,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改变河流开发理念,从原来片面强调水资源充分利用到全面统筹资源、环境、社会协调发展,从注重水电效益到注重综合效益转变。按照水利部打造民生、平安、绿色、和谐水电新要求和我省实际,提出小水电转型升级新思路:一是做好加法,以河流为单元,继续实施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二是做好减法,建立退出机制,有序退出对河道生态有严重影响的老旧水电站;三是做好乘法,引导水电站参与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四是做好除法,强化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实现社会得生态、河流得健康、百姓得实惠、电站得效益,四位一体、一举多得的发展途径。
“十二五”期间,我省在水电站做好“加法、减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按照财政部、水利部要求,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投资18亿元,改造276座老旧电站,巩固和新增装机容量79万千瓦,取得资源利用、生态改善、节能减排、消除安全隐患和经济效益明显的综合效益。二是2015年我厅选取长汀、永春2个县3条流域开展小水电站退出试点。退出水电站31座,恢复河流52公里,改善河流生态107公里,使河流舒筋活血。
三、 推动退出试点工作
(一) 试点选择情况。长汀县选择汀江干流上游及涂坊河为电站退出试点流域,以脱水段严重、水生态影响较大、用水矛盾突出、安全隐患重、容量小的13座老旧水电站为重点,按照“限制、调整、退出”三种方式处置实施:季节性限制运行1座,调整水库发电调度方式1座(安装生态机组),全面退出11座,涉及装机容量3595千瓦。永春县选择桃溪流域18座电站为退出试点,季节性限制运行1座,调整水库发电调度方式2座,全面退出15座,涉及装机容量7035千瓦。
(二) 试点工作做法。一是领导重视,推动有力。试点县专门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发改、财政、经贸、水利、物价、电力等部门和有关乡镇为成员的小水电站退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和乡镇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调查研究,分类施策。试点县政府出台《小水电站退出试点实施方案》,以流域为单元,按照“限制、调整、退出”三种方式分类处置。对于安全隐患无法整改、断流严重、群众意见大的水电站予以退出并拆除;对于河流季节性减脱水的水电站,采取季节性限制运行或调整水库调度方式,确保河道生态流量。同时,确定电站退出后的拦河坝、渠道、厂房、土地等后续处置措施,保证渠道灌溉功能和河道行洪安全。三是依法行政,合理补偿。兼顾电站业主利益和生态、社会效益。永春县委托咨询公司对拟退出电站进行补偿评估,县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最终补偿方案,15座退出电站平均按3624元/千瓦的补偿(当地拆迁补偿约8000元/千瓦)。长汀县根据装机规模、发电量、上网电价、建设年限等因素通过协商确定补偿,12座退出电站平均4530元/千瓦。对于限制运行和调整调度的电站,由上网电价予以补偿。目前,泉州物价局调整永春县限制运行的卿园电站和调整水库发电调度方式的五一、五二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5元,生态电价机制取得突破。四是宣传引导,凝聚合力。重点宣传水资源国家所有、水生态社会公益、水工程公共安全及小水电转型升级的重大意义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得到相关电站业主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如永春县埔头电站为中外合资企业,其中港资占51%,电站每年盈利20多万元,为了家乡河流生态,业主愿意退出。长汀县红旗电站2010年业主收购价格为1万元/千瓦,此次退出补偿仅为0.48万元/千瓦。长汀县涂坊电站投资70万元,退出补偿仅30万元,业主赖占发认为“为家乡河流生态,亏钱也值得”,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
(三) 试点工作成效。一是恢复了河道生态。长汀13座试点电站恢复河道生态34公里,永春15座试点电站恢复河道生态18公里,增加了河道径流,保障河道连续性和完整性,水质得到改善。二是消除了安全隐患。全退出的26座电站均为老旧电站,通过退出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如长汀县东坑水电站2015年1月份退出,立即对拦河坝进行降低改造,在“5.19”洪灾中有效降低洪水位,减少了庵杰乡洪涝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三是解决了用水矛盾。如永春县宋岭电站的退出,解决了达埔镇自来水厂水源的矛盾。长汀县红旗电站引水造成3.5公里河道断流,电站退出后改善了河道生态,促进龙门历史文化景点和汀江源漂流旅游的发展,综合效益明显。四是社会反响良好。试点电站退出,得到当地群众的积极支持和拥护,实现当地政府、社会群众、电站业主三满意。
四、 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 加强规划。加快修编中小流域规划,为小水电转型升级、分类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二) 推动转型升级工作。按照水电站转型升级思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在生态改造、有序退出、精准扶贫、安全鉴定方面取得突破。
(三) 加强立法工作。目前水资源开发使用权、使用年限等尚未确定,评价办法和管理程序尚不完善,将加强推动省人大、省政府制定规章制度工作。
DOI:10.16617/j.cnki.11-5543/TK.2016.0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