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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中华“孝道节”

2016-02-04本刊编辑部

新传奇 2016年12期
关键词:寒食节寒食习俗

清明节:中华“孝道节”

清明节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一个缅怀亲人,慎终追远的日子。在这一天,大多数中国人都会来到已故亲人的墓前,献一束鲜花,烧一柱清香,让阵阵花香、缕缕青烟带去我们对已故亲人及先祖的怀念。因此,清明节也是中国人的“孝道节”“感恩节”。

古人如何对待“死生事大”命题

清明节,是一年一度最能贴近不断呈现“死生事大、无常迅疾”主题的特殊时节,这是它特具的精神气质。

融合了上巳节、寒食节的有关风俗

清明本是我国传统的二十四节气之一,时间在农历三月。清明节气一到,气温缓缓上升,雨水渐渐增多,天空清澈明朗,草木萌动发芽,恰是备耕春种的绝好时机,因而民间至今仍有这样的谚语“清明前后,种瓜点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要说清明是农事节气,那么它又是如何从节气演化为岁时大节的呢?这就和中国古代农历三月上旬的另外两个祭祀性节日——上巳节和寒食节分不开。

清明节与上巳节。上巳节是中国汉族古老的节日之一,俗称“三月三”。最初定在三月上旬的巳日,魏晋以后,普遍固定在每年夏历的三月三日。从先秦到两汉,上巳节的主要礼俗活动有两种:一是在水边举行“招魂续魄,祓除不祥”的祭祀仪礼。二是到野外踏青嬉戏,娱神娱人。古人认为人类自身的魂魄也和自然界的万物一样在万木萧瑟的时候会沉寂,就像死去一样。因此冬去春来、大地苏醒的时候,人们就会走向原野,来到水边,用春水洗去身上的污垢,采香草薰除体内的病害和秽气。

但是到魏晋时代,上巳“招魂”“祓除”的祛邪求吉活动中增加了更多的“娱人”成份。人们在上巳节这天来到水边,不只是为了举行肃穆的祓除仪式,特别是王公贵族,似乎更注重交游、宴饮之乐。他们聚集在河边饮酒、赋诗,“曲水流觞”,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就是三月三修禊时留下的千古绝笔。

到了唐朝,每到三月三,皇帝都要在曲江大摆宴席宴请有功之臣,还要拿出钱物赏赐文武百官。民间的三月三更是多姿多彩。京城长安,一大早,满城男女便争相来到水边,他们手执柳枝,嬉游河曲,清水濯足,无尚欢畅。可见,人们在上巳“娱神”的同时,更多地娱乐了自己。换言之,人们借助上巳节来休息体力,调适精神,宣泄情感,享受劳动成果。

基于传统的上巳节与农事节气清明的时间前后相继,所以上巳节核心的民俗活动,诸如交游踏青等便融合到了清明的习俗里。所以说,清明节春游踏青的活动就是继承了上巳节的传统。

清明节与寒食节。寒食节在农历三月,清明之前一、两天。据史料记载寒食起源于古人春季禁火习俗,这在周朝就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模式。

禁火期内,因为不能举火煮食,所以必须事先准备好一些不需加热的冷食,这就是“寒食”。至于周人为何禁火,据社会学家和民俗学家解释,可能源于古人钻木取火和换取新火的制度。由于寒食禁火,火种熄灭,于是引出了清明节钻榆树、柳树取“新火”、“传新火”以及沿门插柳、戴柳的习俗。民间有“清明不戴柳,红颜变皓首”之说。只是汉代以前,寒食节禁火的时间较长,长达一月。魏晋时确定寒食节人们冷食三天。但老弱病残身体难支,曹操就曾下令强制寒食。到了唐朝,寒食禁火减为清明前一天。直到北宋以后寒食习俗才最后消失。

足见,从先秦到隋朝以前,寒食节都是民间一个隆重的节日。唐朝时已开始增加扫墓和郊游的习俗,说明它正在悄然发生着本质性的变化,直到被后来的清明节所取代。如北宋王溥所撰《唐会要》中记载,唐初民间在寒食节扫墓并郊游的习俗已经出现且引起了朝廷的关注,为此朝廷还专门发布了一道诏令:“或寒食上墓,复为欢乐。坐对松槚,曾无戚容。既玷风猷,并宜禁断。”不难看出,朝廷难以理解民间这种有悖情理的做法:怎么可能在大悲大痛的扫墓之后又欢快淋漓地郊游呢?这明显是对亡灵、鬼神的不恭行为,且有伤风化。

但是,民间习俗并不会因朝廷的禁令而衰减,到唐朝中叶,寒食墓祭习俗已被全社会接纳,成为人们祭奠祖先,慎终追远的一个重要仪式。甚至考虑到大小官员可能会因为回乡上坟扫墓而耽误职守,朝廷还专门先后颁发了几道政令来解决回乡扫墓官员的假期问题。显然,寒食节已经成为唐朝当时一个重要的全国性节日。

融合了上巳节和寒食节礼俗内容的清明节是一个充满怀念的节日,同时因为清明节气的原因,清明节也是一个远足踏青、亲近自然的节日。应该说清明节既有祭奠亲人的哀思,又有踏青郊游的欢笑,是一个富有民族色彩的节日。

代表着“死生事大、无常迅疾”

除此之外,清明节的民俗,实际上也是一年一度最能贴近不断呈现“死生事大、无常迅疾”主题的特殊时节,是这一节日特具的精神气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扫祭之时,进入“死者的丛林”,站在生死咫尺相隔的边界上,谁可能不想到这个严峻的生命主题:短暂的人生,如何过得更有意义,上对得起父母授以肤发,下有益于子孙未来前程?

兹举两例,说明古人是如何将尽孝道与为人做事联系在一起,真正严肃地对待“死生事大”的命题,把对先人的纪念不止停留在仪式上,而是延伸为一种有益于活着的人实现生命价值的生活启迪。

明朝万历年间担任过山东、陕西、山西地方长官的吕坤,所任之处,无不以教化为重,有《新吾先生实政录》传世,被视为官员教育的优秀范本。其先母生前痛目失明,“四望一无所见,辄以头触壁号哭,不食者三日”,百般设法,让“瞽妇弦歌以娱之”,心情渐安,进食一年,平静死去。他除了每年祭祀至诚之外,“每念先慈失明之苦,见失目者乞食,恻然悯之,给食倍于诸丐”。在山东分管济南地区时,他四处收养流亡的盲童,男的教授说书卦卜,女的置乐具,教以弦歌,使之自食其力,不至行乞于途;待其成年后,凡有合适者,政府出资助其配为夫妇。史称吕坤将此法“行政于郡邑,(所至之处)翕然成风”(《去伪斋文集》)。

这就叫做推己及人,把对死去父母的孝心祭祀,升华扩充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境界。吕坤退休后,晚境已至,犹以为此举对得起父母的培育之恩,特载书于文集之中。

寻常百姓,也未尝不能将孝心升华出一种精神的境界,充实为对别人、对社会有益的善举佳德。

晚清年间,常熟有一沈氏家族,其父多次考进士不举,归来长叹:“穷达天也,得失命也。一息尚存,志不容懈。不得于吾身,必有继吾志以起者。”其后因嗣子病殁于前,临终时只得向侍候身旁的次女表达遗愿:他日若有“声著痒序”者,“岁时来展吾墓,我当含笑于九泉!”此女果然不负父托,十余年间,“节衣缩食,纺织不足,复典质钗钿,别置田百亩有奇”,作为墓产,名之曰“茂才田”,族中不论支派远近,凡入县学、赴试举者,均以所入田租资其日用与盘缠(入至民国,科举虽废,此女改规则为“津贴学生游学学费”,只是要求“凡受津贴之学生,于冬夏择日别具酒食、香楮,雇舟亲行致祭,久勿懈怠。”)此女真正是将其父一人一身读书成材之志,扩大为一族代代相继的大志,将父亲生命的意义延续施惠于后世。其内侄兼子婿在《茂才田记》文中更说得好:“未有子弟不勤学、不立品而家有可兴者,更未有不学无术,出而有益于国者,然则吾外舅谆谆培植之至意,为一族计,亦岂第为一族计哉?”(《虞阳沈氏支谱》)

由此可见,这都是懂得“生死事大”、生死意义相印相证的有觉悟者。

从民间丧葬习俗看传统孝道文化

清明祭祖体现了中华民族尊亲敬祖、崇宗隆嗣的传统观念,其核心是儒家伦理的忠孝文化。而我国古代丧葬文化与“孝”文化密切相关。

清明祭祖是孝的延续

中国的民俗信仰源远流长。人类源于对梦境、生育和死亡等现象的不解,产生了最初的信仰,即“灵魂”。原始初民相信人是由肉体和灵魂组成的,人死之后,肉体可以腐烂消失,而灵魂却会永生不朽。并且在人们的意识中,灵魂是有血缘远近亲疏之别的。所以,为了得到与自己有血缘亲族关系的祖辈的护佑和荫庇,古人常常以宰杀牲畜作供品的方式来表达对“亡灵”的崇敬之情。后来人们把向“亡灵”行礼的社会礼仪行为称为“祭祀”。

只不过在春秋以前祭祖实行庙祭,并无墓祭。墓祭的出现是在春秋战国之际。到了汉代,人们把墓祭已经看得很重。东汉王充《论衡·四讳》说,当时“俗有四大讳”,其中之一就是“被刑为徒不上丘墓”。魏晋南北朝,尽管社会动荡,烽火频仍,人们对扫墓依然重视。不过那时扫墓并没有固定的时间,这种情况直到唐代才改变。《旧唐书·玄宗纪》记载:“寒食上墓,宜编五礼,永为恒式。”宋代朝廷又规定:“寒食至清明之日,各地均须祭扫陵墓,是日官员士庶,俱出郭省坟,以尽恩时之敬。”

可见,清明祭祖是中华民族追思祖宗,启发后人的一种美德行为。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正是这种代代相传的孝道观念,成为今人敬孝、感恩、处事的行为准则。这种孝道礼仪,既可以表现为对先祖的感恩之情,也可以表现为对去世故旧、革命先烈的怀念之情。它既可以为今人搭建与前人之间和谐的代际关系,也可以为人类营造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氛围。文化与“孝”文化密切相关。

丧葬文化与“孝”文化密切相关

除了清明祭祖,我国古代丧葬文化与“孝”文化密切相关

孝包括两个方面:养老和送终。养老是对父母生前的赡养,送终是对父母死后的埋葬。根据孝的本意,两方面都很重要,但实施的社会结果是出现了轻养厚葬的现象,这是由封建统治者自身的个人利益和社会统治需要而造成的。

统治者生前享尽荣华富贵,希望进入冥国仍能继续享有人世的尊贵。因此他们为父母,为自己建造起一座座豪华的坟墓。统治者的厚葬之风影响带动了民间的丧葬之风,民间纷纷仿效,互相攀比。统治者大力推行“孝”文化,直接的社会政治逻辑结果必然是大力提倡厚葬,并最终以国家法典形式颁布实施。

史料证明,最迟在西汉开始就颁布了较为完善的丧葬法规。同时我国古代社会长期处于农耕社会发展阶段,人们局限在相对狭小固定的地域,以家庭为单位共同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促使家庭成员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不仅具有天然的血亲联系,更成为生存的相互依靠对象。这种重孝、厚葬观念越来越浓厚,礼仪越来越繁缛。

自“五四”以来我国的社会进程、政治经济制度、人们的思想观念均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原来的丧葬礼仪及文化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的思想观念和发展要求。去除包含其中的封建迷信思想和过量的烦琐形式,保留与人文情怀有关的思想内容与庄严肃穆的表现方式,并增添符合和适应现代社会观念与社会要求的内容和形式,树立新的丧葬礼仪文化,在当今仍有必要。

丧葬习俗中看传统孝道

那么,以前的丧葬习俗又有哪些呢?以下截取部分:

做寿材。老人一过五十就会提前为自己“备料”,也就是选购上好的柏木,请木匠来做寿材。还有的病危之人,通过做寿材冲喜。

发讣告。家里若有长辈过世,子孙就要准备“过事”。首先要做的一是亲自上门请村中德高望重或经常主持丧事的人来压阵当客头,也就是主持大局,安排具体办丧事的程序与杂务。顺便去请邻居们来帮忙。见到要请的人,按常规“孝子”都要行叩拜大礼,人常说的孝子矮三辈儿,就是这个道理。不论请来帮忙的是叔伯长上或者侄孙晚辈,都要下跪,以示有孝在身,诚心恳请的意思。然后通知亲朋好友——发讣告,俗称“送信”。

设灵堂。农村一般的房子都会有堂屋、院坝,棺材一般就放在正房的大厅里,然后在棺材前置一张大桌子做香案,案子上放着一个彩纸扎成大的“灵屋子”,灵屋子两侧放置纸扎的金童玉女,再点燃两根寸许粗的蜡烛,正中间放上亡故者的黑白照片,照片前放着蒸好的三个大馍——一副斋巴子,上面插有鸟兽鱼虫样的小馍。最前面摆放香炉,桌子下面还放着一盏桐油灯,叫做“天灯”,从人逝去的那一刻找来点上,一直到抬灵出门才能吹灭。桌前放置一个烧火纸的大瓦盆,瓦盆是要在亡灵起脚前,由孝子顶起,然后摔破的,斋巴子是可以在出灵后由孝子分食的。灵堂设置好,放一挂鞭炮即算起事了。

挖金井。起事的当天,由村里儿女双全的几个成年男人承担,金井的位置平常是在祖坟内选定,原则是依照辈分排列。

散孝布。说到孝巾,这是在封棺前就必须由孝子准备齐整的。把整捆的白布撕成一尺宽三尺长为一条。亲戚来宾们在灵前祭奠完毕后,即可去索要孝巾。散孝的范围一般是控制在祖太爷爷以下侄孙,或者在爷爷辈以下侄孙晚辈。

入殓。讣告发出的同时,就开始置办“过事”用的各种物品,这些物品在接下来都会提到。先是为去世的擦洗身子、剃须理发,这个一般由同门中的长者负责,男女分工有别。把逝者洗漱干净后即可穿衣。逝者的寿衣大多是提前若干年就准备好的。一般是布料由孝子准备,孝女负责手工缝制。一般讲究穿靴戴帽,下三层,上六层。衣着完整后,即可入殓。

奠酒。本着“死者为大”的信念,凡是奔丧来的宾客,无论辈分高低,都要先到亡灵前奠酒。

封棺。封棺一般在夜里亥时举行,打开棺盖,让后人瞻仰逝者最后遗容举行的道别仪式。伺立在旁的执事们只等瞻仰人群过尽,客头总管一声令下,即刻盖上棺盖,钉上护棺钉,算是逝者与亲人们彻底决绝了。

流水席。关殓前帮忙的执事和主人一般是吃“大家饭”,即四菜一汤的馍馍或米饭、面条。关敛后即开流水席用正餐。这一晚的流水席顺序是,先待执事,尔后待客。

闹夜。一般的家庭过丧事,都要请吹鼓手和锣鼓唢呐班子闹夜。一是作为讣告亲朋四邻的信号,宣布丧事开张,请大家放下家中杂事前来帮忙;二是增加丧事气氛;三是收礼拜谢,开席待客,以示敬意;四是循规蹈矩办丧事,每个进程节奏,提醒催促执事跑堂的不可懈怠;五是夜间派遣沉寂和压抑,助兴提神,凝聚人气。

出灵。闹夜的第二天临晨,天一亮就开执事席,因为执事吃过了要干重活。在执事用餐时,主人按照礼节由客头引导,逐个席面敬酒。然后主要是分发福利,一般的是一双草鞋或者胶鞋,一条擦汗的毛巾,一盒纸烟比前一晚的执事烟较贵一点,以示郑重和敬意。执事席完毕即可出殡。

下葬。等到了早就挖好的“金井”,将棺材用绳子慢慢吊放进去,做道场的主持人念着说辞,所有亲朋好友跪拜在金井前行大礼,当第一铲土洒下时,主持人将“五谷斗”里的麦子粒、银元硬币、米粒、五谷杂粮一起洒向孝子们,让孝子们抢,边喊着“抢福气咯!”等到孝子们手捧泥土,洒向金井后,其余人才一起动手埋葬逝者。

而今,由于时代的变迁,流传数千年的土葬习俗慢慢会被历史的尘埃所覆盖。但,流传于秦巴山区农村的土葬习俗,所折射的传统孝道文化,不可以从此失去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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