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作用加快建设美丽河东
2016-02-04河东区人大常委会
河东区人大常委会
充分发挥人大作用加快建设美丽河东
河东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河东区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中央和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宪法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落到实处,把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落到实处,确保我区“十三五”实现良好开局。
一、加强和创新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要监督并支持促进“一府两院”把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施好、落实好。切实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深刻把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项视察、专题询问等形式,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
二、加强和创新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和教育管理,协助代表不断提高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进一步拓展代表支持促进河东发展的渠道;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项视察、专题询问。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健全和落实保障代表履职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工委工作的指导,提高闭会期间代表工作水平。组织代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实施“十三五”规划献计出力;认真落实常委会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代表选区联络站作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市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支持促进河东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和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支持促进“七五”普法工作展开,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认真落实国家宪法日和常委会任命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宣传贯彻宪法及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依法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转发的《中共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我市区县、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四、加强和创新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市、区委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积极推进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常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权力。强化法治观念,坚持党组、常委会及机关学习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强化群众观念,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履职行权的全过程,完善工作思路、提高议事水平、夯实决策基础。强化务实观念,深化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河东发展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区委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区人民,解放思想,坚定信念,攻坚克难,奋力开创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河东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