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国古代乐论之“天人合一”境界思想微探
——以儒、道两家乐论思想为例

2016-02-03欧阳聪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四川成都610000

黄河之声 2016年10期
关键词:天命天人合一道家

欧阳聪(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四川 成都 610000)

中国古代乐论之“天人合一”境界思想微探
——以儒、道两家乐论思想为例

欧阳聪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四川 成都 610000)

“天人合一”在我国哲学领域一直是探讨之根本性命题,由这一思想发源而来的“天人合一”哲学思维模式不仅在哲学上占有重要作用,且与中国传统音乐美学艺术精神具有若干通性。儒、道两家乐论美学思想里不乏“天人合一”思想,这一思想不仅成为主客体音乐审美品评之间的一种主导境界,更传达出本体存在的人生境界和一种行而上之审美韵味。

“天人合一”;古代乐论;儒家;道家;当代价值

一、古代“天人合一”思想

早在先秦有关“天志天命说”、“道先天地说”、“太极阴阳说“精气说”等天地世界本源之讨论已不鲜见。《论语》载“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论语.雍也》)其此处“天”就有天意不可违,天主宰一切之意。儒家孔子讲“天命”。“天之行广而无私,其厚而不息,其明久而不衰”(《法仪》),其中亦含有“意志之天”的意思。荀子提出“明天人之分”,他把“天”独立出来看待,从与人相对的自然来探讨天有其自身的规律,且“天”不因“人”而有所改变。“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为不莱亡”(《荀子.天论》),从另一方面来看,人又可以利用天本身的规律即“制天命而用之”,使之为“人”所用。道家老子提出“道先天地”的学说、庄子“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还指出“蔽于天而不知人”,重视“天”的功能、顺应自然。后有董仲舒提出“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一,天一人也”(《春秋繁露》)等一系列有关天人之间的言论。由此可见在中国古代“天人相关、天人合一”的思想已是一种普遍的观念。

纵观中国古代哲学中“天人合一”思想,将其概分为两种主要思想观。一为带有神学性质的天命观,二为有关“天道自然”的意识形态观。前者神学的天命观可以从西周时期盛行的“天命”信仰中及从《诗经》中总结看出。后者的天道自然观中的“天”除了“天命、自然”之意,亦将“道德、精神”之意包括在其中。例如老子《道德经》中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此时的天人关系就可以视为一种人与自然的关系。再如《易经》,其本为占卜询问吉凶祸福之书,“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此处“人”向“天”寻问吉凶祸福。可见人与自然紧密相联系,自然在人的心目中是具有重要地位。

不管是前者“神学天命观”还是带有道德、精神的“天道观”,在人类历史上,两者的思想境界内涵在我国哲学、美学史都是永恒探讨的主题。

二、古代音乐美学思想中的“天—乐—人“思想观

“天人关系”不仅在哲学领域且在音乐美学领域亦备受关注,可视为音乐美学思想的体现。我们在哲学上讲“天道、人道”之际,音乐美学上亦有“大音希声”(《老子》)、“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天籁、地籁”(《庄子》)等有关“天人合一”之意境思想。在人类发展史上,音乐的发展与自然密切相关。《吕氏春秋.音律》载:“大圣至理之世,天地之气,合而生风,日至则月钟其风,以生十二律。”此处音乐由天地、自然之节律而来。“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和六律以聪耳(《国语·周语》)”,“乐”的制造按天地自然法则所造。人从宇宙自然中的规律中创造出音乐,音乐与宇宙相联系,被看做是与自然宇宙(天)相融和谐的体现。这种“自然天乐观”在先秦时代已不是一种新鲜观点,显然被普遍接受。

儒、道两家音乐美学思想言论中有大量“天人相关“音乐思想观。上文论及“乐”和天、人联系,“天乐观”广为流传。对于国人来说,这种自然音乐观也是与哲学上的天人合一思想所分不开,其建立于“人道本于天道”观念基础之上。正如《乐记》所述:“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乐由天作,礼以地制”、“明于天地,然后能光礼乐”,认为音乐可以影响天地自然,演奏音乐可使阴阳调和、天地相融、风调雨顺。所谓“是故大人举礼乐,则天地将为昭焉,四时和焉,星辰理焉,万物育焉。”这种深含哲理意味的“大乐与天地同和”的音乐美学精神审美意境,是多么和谐的一种“大乐和”!

三、儒、道两家对“天人合一”乐论思想的发展

儒家对“自然音乐观”的发展作用主要是体现在其奉行的“礼乐”上,提出“以人释礼”,注重音乐的教化,强调音乐为政治服务。此外儒家“礼乐”思想亦是建立在”相信自然天人合一的“天乐观”的前提之下的,即相信音乐的节律和宇宙的节律有着统一的运动形态。在儒家看来,遵循仁义,倡导礼乐,从达到实现社会自然和谐统一、最后获得一种自由审美的境界。孔子之“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中句末“成于乐”亦不失为主体一种高意境追求,孔子从人性完善的角度看认为“乐”是人性完善的最高层次,用音乐把人的心灵升华到一种最高层次的境界,让社会和谐,达到一种“天-乐-人的合一”。

经儒家的音乐观之后,道家又补充与发展了这种思想。此时“天人合一”主体音乐审美品评意境表现更加明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道家“重自然’为其本色,此处的“自然”即指非人为的自然而然的本然状态,此一观点已经把道家推崇自然的主旨与思想观揭示无遗。另外,老子本体论哲学以追究宇宙本体、本质、本源为要旨,其在传统音乐美学观上提出的“大音希声”实乃对于当时自然音乐观所作的一种最初而又切实的哲学升华。所谓“大音”应即指自然状态之音,据此,“大音”便可理解为“天籁”。这里的“大音希声”之“大”与道家的“道”“自然”、“无为”等概念涵义在某种意义上亦有相通之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庄子》),天地最美的是“天籁”即所谓的天乐。“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同上)庄子天乐观,将人、音乐、自然联系在一起,在历史上可以说是把我国古代自然音乐思想观的意境追求提到了美学的新高度,极大丰富并发展了我国的音乐美学思想。

四、乐论“天人合一”意境思想当代价值思考

“天人合一”与自然密不可分,在对今天“人、音乐、自然”关系上应该说有着正面积极的意义,在如今热门的生态问题上,这种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亦为当今世界永不过时的主题。

此外在中国传统音乐美学之审美准则和审美意义上,这一以天地作为精神自由抒写的空间美学追求,体现出中国艺术文化的自由阔大的审美境界。无论是儒家以“尽善尽美”为追求的音乐美学思想,还是道家倡导自然通脱、率性无为的“大音希声”,其核心都是现实中主体之生命独有的一种价值关怀的体现,其塑造出的一种生命体验具有深厚的人文意义。天人合一意境里,对象与主体同为一体,主体在审美体验中化身与天地互融,实现生命与宇宙生命的融合。这种对人的精神自由性的追求,是中国音乐艺术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在当代艺术文化领域里不懈永恒的追求。

几千年的中国古代传统音乐之中包含的诸多的审美准则和审美品格,形成了一系列的音乐美学思想,“天人合一”思想就包含其中。这种结晶对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思维习惯以及审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作用不可低估。在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积淀上发挥着其自身的息息作用,因此建立在这种思想意境追求基础上的中国传统音乐具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无时无刻不在感动着人们的内心。

[1]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汤一介.论“天人合一”[J].中国哲学史,2005.

[3]陈望衡.中国古典美学史[M].武汉大学出版社.

[4]中国古代乐论先辑[M].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研究所,1962.

猜你喜欢

天命天人合一道家
Chapter 14 Realize your personal legend 第十四回 履行天命
张山毅
漫画道家思想
漫画道家思想
牢记道家养生“十不过”
道家思想对当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道家思想に学ぶ現代的ガバナンス
天命夫人
浅谈天命通宝钱版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