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历史考察
2016-02-03黄晓沛陈知刊
黄晓沛 陈知刊
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1
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历史考察
黄晓沛陈知刊
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摘要: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作为两大对立的资源配置的手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自己不可替代的功能。本文从经济史的角度,将整个经济发展史切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分别是:前资本主义时期、现代资本主义发展时期和当代资本主义发展时期,对经济法中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这两大关系的形成发展以及相互之间的紧张关系做详细的展示。从而表明这两种资源配置手段对于经济的稳健发展,都有其固有的价值与作用。
关键词:市场调节;国家干预;历史考察
一、前资本主义时期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结构是单一的、一元的。国家干预贯彻始终,与此相对的事个人的不独立。摩尔根在其《古代社会》中指出“在氏族社会中,个人完全依靠他的氏族来保护。氏族的地位就相当于后来国家所居的地位,氏族拥有充分的人数足以有效地行使其保护权。”因此,在氏族社会中,社会结构呈现为一元,个人无可避免的依附于氏族,既然没有独立的个体存在,自然不可能形成一定的市场,更无市场调节一说。在这一阶段,氏族相当于之后的国家,完全统领了个人的生活,在这一阶段,在氏族内部的经济活动中,完全找寻不到市场调节的踪迹。
二、现代资本主义发展时期
进入资本主义时代,社会结构开始分化为二元结构,并最终形成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对立。市场调节正是在这一时期才开始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逐渐在市民社会当中发挥作用。
早在11世纪初期,由于环境的需要,产生了一种萌芽的商法……市民阶级凭着自己的努力,在11世纪时期,已经使市政组织初具规模。12世纪时,他们已经掌握了一切主要的市政机构。在这一阶段产生了一种奇特的现象——即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独立并存——在市民阶层创造的市民社会当中,由于所有人都是自由民,他们之间的贸易往来,几乎没有收到所谓国家的干预,完全是市场调节的结果;而在欧洲封建国家当中,仍然维持着类似于城邦的状态,国家吞没一切,国家干预贯彻始终。
之后,市民社会不断壮大,知道与贵族分庭抗礼,并最终取得胜利,统一了国家。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的国家与之前的封建国家已经大相径庭。此时的国家是在市民社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家不在为封建统治者服务,而转为为市民阶层服务,换言之统治阶级已经不再是贵族而是商人或者说是资本家了。而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商业资产阶级开始探索发展商业资本的方式方法。在这一时期——商业资本主义时期(也有学者称其为“重商主义时期”)——统治者在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两者间选择了后者。
1776年《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的出版,昭示着自由资本主义的春天的来到,国家干预的色彩日渐黯淡,干预由积极转向消极,由台前转向幕后。亚当·斯密的这一伟大著作,与同年被签署的《独立宣言》一样,都主张让“让人们各行其是,而不要让政府沉重的手来指导他们的行为,结果往往会最好”。之后的一百多年的时间里,看不见的手主宰了整个西方经济,市场调节成为主流,一改往日国家干预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亚当·斯密仅仅强调市场调节而将国家干预排斥在外,而是相对于看不见的手来说,国家干预国家摇身一变,成为了“守夜人”。
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航船乘风破浪将近一百年,渐渐驶入了垄断的海域,迎面而来的是垄断、污染以及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进入19世纪70年代后,垄断大规模出现。在自由放任经济当中生存下来的有了原始积累的各行业的大企业为了获得超额垄断利益,通过这些形式的垄断市场的供应和销售链条,在大企业获得超额垄断利益的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阻碍了新技术的进步、新兴中小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大量的无谓损失。其次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负的外部性,如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大量环境污染公害事件频发。此外,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也使得“看不见的手”无能为力。
三、当代资本主义发展时期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认为1929年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分界线。这里的“分界线”指得是经济体制更加包容、合理,更有张力和活力。1936年《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出版,使经济的历史发生了反转。凯恩斯再次唤醒了国家干预,“看不见的手”开始收到钳制。与斯密一样,凯恩斯的理论也因为契合了当时的时代要求,国家干预经济成为了当时管理经济的成功经验,影响了一代政治家与经济学家,史称“凯恩斯革命”。
但是,近代以降,尤其是70年代后期,西方国际仍然没有避开经济危机,经济危机的幽灵仍然在资本主义的天空游荡,且出乎意料的是“滞胀”现象的产生。由此导致凯恩斯主义陷入了悖论当中,难以自圆其说。
四、结语
上述历史经验表明,没有任何一项理论可以一劳永逸的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这两大资源配置手段在历史长河的此消彼长的博弈当中,并没有哪一种可以永远占据统治地位。两种资源配置手段对于经济的稳健发展,都有其固有的价值与作用。
[参考文献]
[1][美]摩尔根.古代社会(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
[2][比]亨利·皮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4.
[3]曼昆.经济学原理(第六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5-0222-01
作者简介:黄晓沛(1991-),女,汉族,河南驻马店人,云南大学法学院,2014级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陈知刊(1992-),男,汉族,浙江义乌人,云南大学法学院,2014级法律硕士(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