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议西部地区基层民行检察监督助推生态环保

2016-02-02

法制博览 2016年34期
关键词:民行检察检察机关

向 松

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湖南 凤凰 416200



浅议西部地区基层民行检察监督助推生态环保

向 松

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湖南 凤凰 416200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环境污染问题却日益凸显,地区生态破坏日益严重,特别是西部地区的环境形势不容乐观。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现阶段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强化对生态系统及环境保护是现阶段我国长期发展的根本利益和基本目标。[1]

一、基本情况

传统观念认为,在推动生态保护,促进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主要依靠的是各级人民政府及下属的相关行政部门作为治理环境污染的主导机构。但是随着区域经济快速发展,面对源源不断的环境污染,环保部门已不堪重负。西部由于属于欠发达地区,并因为各种客观因素,导致了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专业设备相对落后、环境保护基层单位执法部门的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与道德素质偏低,因而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不严,且部分地区行政管理较为混乱,涉及对象太多,相关部门在执法时对自己管辖的对象弄不清楚,使得执法工作的效率大打折扣,导致西部地区环境污染问题缺乏有效治理,此时检察机关在环境保护中监督职能的发挥愈显必要。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在新形势下如何监督助推区域生态环保,成了当下做好民行工作的重要议题。

二、问题剖析

检察机关作为对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公共利益的代表,在环境保护中地位无可取代。但在实际工作中,传统检察职能保护环境,尤其是民行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方法,手段途径存在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对环境破坏的遏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工作相关法律依据不明确,立法上存在缺失。虽然目前我国刑法上已经有针对环境污染造的法定罪名。但必须达到对生命健康和国家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一定损失时才惩治。而对生态环境日常保护治理除了依靠是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法规及各地区规章制度,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尚不完善,无法成有机体系,而这些法律法规对于检察机关介入日常的监督相关规定更是立法空白。现阶段基层民行检察部门介入相关监督工作依据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等相关法律,缺乏明确可操作性,不适应现阶段检察监督的需要。

(二)监督生态环保手段有限,处理效果不尽人意。检察监督效果受制约。现在阶段基层民行检察监督生态环保工作主要手段以督促履职和支持起诉为主。在发现相关线索后进行调查然后发出检察建议。但实践中看检察建议对被建议单位无强制力,民诉法修改后对检察建议效力的约束性也没有硬性规定,使得检察建议的效力打折扣。修改后的民诉法和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公益诉讼第一次做了明确规定。但公益诉讼现在摸索阶段,且在西部欠发达地区由于各种社会关系错综复杂,检察机关在提起公益诉讼时候顾虑甚多。现有的监督手段多以柔性为主,必然影响监督效果。

(三)环保知识理念欠缺、办案人员不足,制约工作开展。相比于东部发达地区,西部基础民事检察机关人员更为薄弱,而环境保护工作的检察监督需要更专业的人才。西部地区很多民行部门多偏重于被动司法,只有在案情引起一定范围的影响或者达到严重后果才介入。介入后由于生态环境问题涉及面较广,专业技术强,基层民事工作人员多是法律专业出生,对生态环保专业技术知之有限,在与相关部门监督交流时候不免有捉襟见肘之感,且以现有基层民事检察对相关生态环保监督手段以检察建议的柔性监督为主,而治理生态环境解决非朝夕能解决,在日常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上因理念上存在分歧,部分检察人员法律监督意识不强,检察建议发出后收到相关单位回复就认为任务完成,导致检察机关监督效果难以持久,影响检察公信力。

三、对策建议

(一)实事求是归纳数据,认真踏实开展调研工作,为上级部门研究提升立法提供真实的数据,确保立法符合经济和生态发展需要,推动立法完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立法工作为推动和引领地区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作用。作为西部广大基层地区民行检察部门常年工作中积累大量本地区工作数据和实践经验。而立法的首先任务,应当总结、提炼实践经验,研究解决现有法法律法规和改革实践经验相结合的关系。作为基层检察部门在开展工作、中应当认统计数据,总结好本地区工作实践经验,如实上报相关机关,不走过场。使立法的相关机关和部门在立法时及时得到基层的真实情况和数据经验,从而加强环保领域的立法,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环境保护的机制,切实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性和操作性。

(二)强化现有监督方式及内容,积极探索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督促起诉,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构架。多重方式对生态环保领域的监督。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方式以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柔性监督为主。但并不表示此类文书只是一份单纯“建议”。而明确是由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发出具有法律监督效力的建议。民行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切勿妄自菲薄。其次在做出检察建议事前应当深入现场,认真调查,在检察建议等相关文书写作中切中要点,围绕具体问题展开,切勿假大空喊口号。应当增强文书说理,说法性,保障文书质量才能彰显检察监督力度。只有高质量的文书送才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而泛泛而谈的检察建议在相关部门眼里只能是鸡肋,更谈不上监督效果了。检察建议发出后如果相关情况还没有得到改观或者相关部门任然没有动作,检察机关考虑以监督者的身份,督促有关单位履行职责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则顺理成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的公益诉讼制度开始试点。这标志在生态环保和资源保护领域内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提起诉讼的方式强化对公益保护,从检察建议到公益诉讼由柔到刚多重方式介入更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促进相关机关依法行政,最大范围维护公益。

(三)转变现有民行检察监督理念,加强中西部基层经验交流,加强民行队伍建设,培养专业人才。在检察机关内部传统理念一直以刑主民辅,这点在西部地区基层部门尤为明显。多年以来在民行部门工作的很大一部分都是在刑检、侦查部门退下的老同志居多,而新进单位青年干警大多愿意去刑检、侦查部门。民行部门无形中变成了“二线”“养老”部门。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民行部门将民生、生态环保、行政各个领域纳入法律监督范围,监督力度和深度都在不在增强,而要对众多领域进行了法律监督,民行干警必须深入研究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否则难以发现相关线索。这点在生态环保领域更为明显。目前在东部发达地区基层民行部门,纷纷在近年的招考中引进不少民事专业高学历人才,在工作中取得不少经验和做法。而在西部欠发达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民行部门由于各种客观原因难以引进相关人才和经验。西部基层民行部门只有及时转变司法理念,加强学习,加强向发达地区基层民行机关的经验交流,积极引进培养民行专业人才能发挥检察职能,才能在新形势下助推本地区经济和环境更好更快发展。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D926;D

A

猜你喜欢

民行检察检察机关
检察版(五)
检察版(四)
检察版(十)
检察版(九)
为党督政勤履职 代民行权重担当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探析
检察机关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权的法理阐释
从浅层协作到三位一体式的配合
浅议检察机关会计司法鉴定的主要职责
上海检察机关第一届“十佳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