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区校外音乐培训机构的调查研究
2016-02-02庞云鸽
庞云鸽
南京地区校外音乐培训机构的调查研究
庞云鸽
校外音乐培训是相对于校内音乐教育而言,校外音乐培训机构既包括以盈利为目的的琴行、音乐培训中心,也包括政府设立的青少年宫、群众艺术中心等。本文以南京地区为例,结合多年从业经验,通过分析校外音乐培训机构产生、发展的时代背景,调查和总结现今校外音乐培训机构规模、数量及特点,探究教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给予解决对策。
南京;音乐;培训;琴行
一、校外音乐培训机构概况
(一)校外音乐培训机构产生及发展的时代背景
校外音乐培训机构是相对于公立和私立的中、小学及高校而言,主要指从事音乐培训的教育机构,既包括以盈利为目的的琴行、音乐培训中心,也包括政府设立的青少年宫、群众艺术中心等非营利性机构。
近年来,南京市校外音乐培训机构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办学质量上都有着很大的飞跃。一方面,这与物质生活的富饶、相关政策扶持以及南京独特的地缘优势息息相关。另一方面,随着人们对文化艺术等精神层面的需求日益增长,传统的学校音乐教育在某些方面已不能满足人们接受更深入、专业的音乐教育的愿望。由此,校外音乐培训机构应运而生并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南京市人均收入水平也水涨船高。在满足了衣食住行等基本需求后,人们有能力将更多资金投入到艺术领域以追求更高级的精神享受。伴随着思想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们将学习音乐作为陶冶性情的方式之一,且目前城市一般家庭都能够负担购买乐器、教材及课时的费用,这就为学习音乐创造了先决条件。
其次,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推进艺术事业的发展创造了利好条件。 如国家教委“八五”期间提出了加强艺术教育的目标,一批由企事业、私人兴办的音乐培训中心、琴行开始涌现。面向中小学、高中生的艺术特长生加分政策:一方面是对考生多年学习成果给予的肯定,另一方面也激发了更多学生学习艺术的热情。此外,国家还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艺术院校建设,为文艺事业的发展培养了大批优质人才。
再者,校外音乐培训机构的发展也与南京独特的地缘优势息息相关。如国内知名艺术学府南京艺术学院的前身——上海美术专科学校就是由美术教育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经过百年发展已经成为实力雄厚、拥有多种艺术学科的综合性艺术院校。这不仅使省内艺术类考生趋之若鹜,也吸引着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子,人才济济的局面不仅为艺术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为本地区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此外,校外音乐培训机构的发展也适应了教育自身的发展需求。校外音乐培训是相对于校内音乐教育而言,学校开设的音乐课虽为必修课程之一,很多高校也将其作为选修课,但其性质依然是普及性、基础性的。除此之外,尽管音乐所具有培育感觉、深化主体意识的功能被人们所接受和认可,但当下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使音乐以及所有艺术课程都被置于其他学科的从属地位,这也是越来越多的学生寻求校外音乐培训机构以获得音乐教育的又一因素。
(二)校外音乐培训机构的主要类型
1.私营音乐培训机构
(1)琴行
琴行是以乐器销售、维修为主的商业机构,多数琴行同时销售若干种品牌的乐器,或以某一品牌为主、兼营其他品牌。少数琴行仅代理某特定品牌乐器,如2014年落户南京的施坦威钢琴展示中心就是集展示、销售、教育及演出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机构,其不但有专门的展厅和培训场地,目前还拥有冠名室内乐团并定期举办音乐会,这种较为综合的琴行运营模式目前仍未少数。
除乐器销售外,目前大部分琴行也提供音乐培训。南京知音琴行和星火琴行同为创立时间较久、在业内享有广泛知名度的琴行,不仅代理国际知名乐器品牌,也销售国产乐器。这两家琴行在培训领域也享有较好的声誉,是目前琴行运营模式的代表。
由于代理知名乐器品牌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且申请程序较为严格,因此大多数规模较小的琴行并不具备代理资质,而是作为“中间商”从事销售活动。但对于人们而言,琴行这种从销售到培训的形式由于具有便利性,因而被广泛地接受和选择。
(2)音乐培训中心
音乐培训中心与琴行同为从事音乐培训的机构,所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以培训为主且不具备乐器销售资质。较为常见的是声乐培训中心,如“歌者盟”即为一家在全国若干个城市均设有分支机构的专业从事声乐教学的组织,南京市也设有教学点。该机构主要以教授流行音乐演唱为主,授课形式自由多样,培训对象多为成人。
2.政府设立的艺术文化机构
(1)南京市群众艺术馆
南京市群艺馆下设培训中心是面向社会从事艺术辅导及培训的机构,其培训科目较为多样化。音乐类主要包括面向少儿的音乐课程及老年大学开设的音乐课。少儿音乐课程包括少儿声乐、古筝、小提琴、萨克斯、长笛、电子琴等,均为3至5人集体课的形式,其中钢琴为一对一教师单独指导。
群众艺术馆开设的老年大学是专门面向中老年群体的艺术培训学校,每年分春、秋两季招生。音乐课程包括古筝、钢琴、声乐、电子琴、二胡等,每门课程均有固定开课时间,学员可自由选择课程及授课时间。除钢琴课为每班最低为9人以外,其他乐器课程的班级编制均为12人以上。
群众艺术馆所开设的音乐课程多为集体课形式,以培养兴趣为主兼具普及性音乐教育的特点,而在专业性方面则略显薄弱。
(2)南京市青少年宫
南京市青少年宫隶属于共青团南京市委,是省内规模最大的青少年社会公益服务机构之一。所设艺术培训班每年分春、秋两季招生,由于有人数限制,有意向的学生要根据所发布的招生简章报名并参加选拔。青少年宫开设的音乐类课程包括双排键、电子琴、小提琴、钢琴、声乐等。授课形式灵活多样,既有一对一单独授课,也有3至20人的集体课形式。此外,青少年宫还定期组织演出活动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虽然目前艺术培训中心众多、选择范围较以往更广,但青少年宫依然是家长较为信任的机构之一。
(三)校外音乐培训机构规模、数量及特点
1.校外音乐培训机构的规模、数量
目前由政府设立的青少年宫共18家,分布于各个行政区。而相比之下,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私营音乐培训机构的数量则难以给出准确数据。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是教育培训市场乱象丛生的现状,很多不具备资质的组织或个人由于受到利益驱使违规办学,此等案例近年来屡见不鲜,极大的损害了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其次,音乐培训属于教育培训的范畴,即任何取得教育培训资质的私营机构都可以从事音乐培训,这就很难区分究竟有多少家注册教育培训机构从事音乐培训、多少家机构从事音乐以外的培训或二者兼具。此外,很多音乐培训活动是以琴行为依托,而琴行的经营范围主要为乐器销售,并不具备音乐培训资质,仅在取得相关授权的情况下方可从事音乐培训,由此也很难统计从事音乐培训的琴行的具体数量与比例。
2.校外音乐培训机构的特点
(1)分布广泛
琴行、音乐培训中心由早先开设于繁华商业圈开始逐步扩散,目前于学校、住宅区、商业中心附近较为常见,在数量和分布密度上都有所增长。
(2)规模不一
各家琴行及音乐中心机构从注册资本、员工数量到教学场地面积等方面都有较大差异。如知音琴行目前已有3家门店,星火琴行除在新街口设有乐器展销旗舰店外,在扬州、常州等市也设有分店。与此相比,投入较少、规模较小的琴行则占多数,在资金实力、教师配备及教学环境上都存有明显的差距。
(3)培训对象多样化
入学门槛低是校外音乐培训机构的特点之一,因此培训人群在年龄、职业等方面都十分多样化:由音乐启蒙阶段的幼儿到老年大学里接受再教育的中老年、由高校在读生到社会各界从业者、由零基础音乐爱好者到音乐专业考生,培训对象的多样化体现出社会各阶层人们对音乐的普遍热爱和追求。
(4)授课形式灵活
相比于中小学音乐课,校外音乐培训机构在教学形式上较为多样:既有一对一单独授课,也有集体课形式;既有独奏(独唱),也有合奏(合唱)形式;由于音乐学习——特别是器乐,需要教师深入悉心的指导,因此一对一或小班化教学为主要方式,在教学内容和进度上教师能够根据学生掌握情况作出安排,显现出个性化、灵活多样的特点。
(5)办学质量良莠不齐
办学质量很大程度上是由师资力量决定的,由于培训行业从业人员鱼龙混杂,因此各音乐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也存在较大差别。有些机构为降低成本而聘请非专业的、不具备教学资质的人员。师资问题也是目前音乐培训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二、校外音乐培训机构教学状况分析
(一)校外音乐培训机构的主要培训课程
1.音乐素质课
音乐素质课是以开发学生音乐潜能、提升基本音乐素养为目标的一类课程。音乐素质课的产生和发展取决于近年来音乐教育理论的实质性进展,节奏、音准、音高及音乐性等与演奏(演唱)息息相关的能力越来越受到重视。目前音乐素质课仅在部分音乐培训机构有所开设,主要课程主要包括:
(1)幼儿音乐启蒙课
幼儿音乐启蒙课主要针对学龄前儿童,是以培养音乐感知力为主、具有启蒙性质的一类课程。通常为集体课4至10人的形式,有些则采用亲子课的方式邀请父母参加,授课周期多为8至12周。课堂设计无固定模式,但多借助于游戏、多媒体设备或简易乐器,目的在于帮助幼儿了解乐理知识,培养节奏感等。通过一期课程的学习,学生基本能够视谱演唱并获得对各种乐器的基本了解,为以后的音乐学习打下基础。
尽管开设幼儿音乐启蒙课的机构日益增多,但在课堂设计、教材选择上及教学方法上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则各不相同。但总体而言,幼儿音乐启蒙课对学龄前儿童的音乐素质培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奥尔夫音乐课程
奥尔夫音乐课程是目前在国际上被广泛认可及应用的音乐教育体系。奥尔夫音乐教育法创始于德国,是通过语言、游戏、歌唱、演奏奥尔夫乐器和体态律动等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幼儿综合音乐素质。相比于音乐培训中心,奥尔夫音乐课程在专业的早教机构出更早。
虽然目前开设奥尔夫音乐课程的培训机构总体数量有限,且多数标榜其所开设课程的纯正性,但笔者在调查时了解到,仅有为数甚少的教师接受过专业的奥尔夫课程体系培训并取得认证书。这一方面是由于获得专业认证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另一方面是由于培训过程需付出时间、财力等代价。因此,所谓“奥尔夫音乐课程”大多只是借鉴了奥尔夫音乐课程的形式。甚至有些机构利用人们缺乏了解的弱点,在宣传时扭曲了奥尔夫音乐教育的基本思想。由此可见,目前音乐培训机构所开设的奥尔夫课程在专业性和系统性上都亟待增强。
2.合唱及合奏课
合唱及合奏类课程较为常见,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及群众艺术馆、青少年宫等都广泛地开设。此外,还有专门为中小学组织、排练合唱队、管乐队的音乐培训形式。
合唱是训练儿童乐感的极佳方式,因此很多家长将其作为音乐启蒙的途径。针对成人开设的美声合唱班、流行音乐演唱班等也是较为常见的课程。器乐教学多为一对一授课,一些机构也开设了合唱(重唱)、合奏(重奏)课,如双钢琴演奏、管乐重奏等,有效地训练了演奏的协作能力。
此外,为满足成人学习器乐的需求,一种以集体课形式开展的器乐入门班悄然兴起。如位于河西的筝言筝语艺术培训学校就是一家专门从事古筝培训的机构,针对零基础成人开设了古筝入门班,并以“十五次课就能弹奏十首乐曲”作为宣传和吸引生源的噱头。此类器乐集体课的特点是效率高、专业性要求较低,从满足成人接受音乐教育、丰富业余生活的角度看有着积极意义。
此外,专门为中小学组织、排练合唱队及管乐队的机构是校外音乐培训的一种特殊形式。同琴行和音乐培训中心相似,此类培训机构不仅组织教学,也从事乐器销售,所不同之处在于其没有展销门店及独立的教学场地,赫彩管乐团、大雅乐盟(南京分部)等是南京成立较早从事管乐培训的代表。其运作方式是先由专人到中小学开展宣传并对有兴趣的学生进行面试、选拔,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每班6至12人的编制划分乐器种类后分班教学。授课教师多为艺术院校兼职学生,除教授基本演奏法及管乐队合奏曲目之外也提供音乐等级考试的培训。此类音乐培训机构的特点是:没有独立教学场地,多利用中小学教室;教师无法自由选择教材和上课内容,须严格执行既定教学计划。其弊端也显而易见:由于教师既要完成教学任务又要维护课堂秩序,往往无法发现并仔细解决每个学生在演奏方面的问题,这就导致了学生基本功薄弱、综合音乐素质较低的状况。
3.器乐类
目前,器乐培训整体专业性显著增强、培训涵盖的乐器种类也日趋广泛,主要分西洋(打击)乐及民乐两类。西洋乐器中,钢琴是被学龄前儿童选择较多的乐器,小提琴、长笛、萨克斯、吉他、架子鼓等也受到广泛喜爱;民乐方面,选择古筝和笛子、二胡的学生居多。
4.声乐类
声乐类课程按演唱方法可分为童声演唱、民族演唱、美声演唱及通俗演唱四大类。童声演唱是为变声期前的儿童开设,民族、美声及通俗演唱则适合度过变声期的成人。声乐课是目前被选择较多的课程之一。
5.音乐高考培训课
音乐高考培训课是有针对性的对考试内容进行全面、集中培训的一类课程。虽不同院校的考试内容不尽相同,但培训内容主要以江苏省高考音乐类统考大纲为参照。
音乐专业统考主要考察学生的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听觉能力及音乐理论知识的掌握,考试包括基本乐科、主试科目及加试科目三个主项。其中基本乐科是涵盖内容较广、专业性较强的考察学生音乐素养的重要科目,包括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音乐常识几个部分,音乐培训机构根据考试大纲的具体要求分科目进行教学。此类课程具有应试为主、高强度、内容量大的特点。
6.音乐理论课
音乐理论课包含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视唱练耳两部分,课程一方面迎合了较高级别音乐考级的需求,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音乐教育注重演奏(演唱)技巧而忽略音乐基础理论教育的缺憾。音乐理论课与音乐高考培训课在内容上有相似之处,但与之相比在范围上较窄,难度上较易。
(二)校外音乐培训机构的师资构成及培训对象
1.师资构成
校外音乐培训机构的师资构成主要分为四类,即:艺术学院教师、在乐团从事演奏(演唱)的艺术工作者、音乐专业在校生及毕业生。艺术学院教师往往以顾问的身份受聘于校外音乐培训机构,当需要时对学生进行短期的演奏或演唱指导。在乐团从事演奏(演唱)的艺术工作者有着较高的演奏技巧及丰富的舞台经验,由于要承担演出任务,通常也作为教学顾问或兼职音乐教师受聘于培训机构;音乐专业在校生为目前校外音乐培训机构的主要师资来源,根据所就读院校和专业可分为两类:一是专业艺术院校及重点高校音乐专业的在校生,另一类是普通高校音乐专业学生及非音乐专业在校生,目前于音乐培训机构兼职的学生占音乐专业在校生的比重较大;此外,音乐专业毕业生多担任全职教师,其中也不乏投资开办音乐培训学校的例子。
2.培训对象
校外音乐培训机构的培训对象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数量上占多数的学龄前儿童及中、小学生;二是即将参加高考的音乐类考生;三是高校学生及爱好音乐的社会各界从业者。
(三)音乐等级考试对教学活动的影响
1.主要考级组织及考试内容、形式
每年举办的音乐等级考试对业余音乐学生是一次十分重要的水平考核。当下音乐考级组织众多,如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南京艺术学院等,近年来一些国际音乐考级组织,如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国际音乐家协会等也逐渐兴起。江苏地区报考人数较多的为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和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考级。演奏(演唱)的考试通常安排在暑期,主要目的是以鼓励为主,通过考试的方式使学生对学习成果进行总结。
(1)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考级组织创办已26年,目前考试项目包括声乐及所有常见的乐器种类,如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笛子、二胡、电子琴等,除声乐外,级别设置均为1至10级。学生根据自身演奏(演唱)水平报考相应的级别并现场演奏,由评委专家组评定是否合格。所演奏曲目均出自指定考级教材,报考八级及以上的学生还需参加音乐理论科目的考试,在演奏(演唱)及音乐理论考试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才被视为考级通过。考级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成绩为合格的学生会收到相应的考级证书。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在若干个城市均设有考点,南京市考级由多家指定琴行或音乐培训中心提供场地以方便考生就近选择考点。
(2)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音乐考级与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组织的考级在考试时间、级别设置和考试项目上基本一致,但由于指定教材不同,考试曲目上也略有不同。南京艺术学院音乐考级同样要求报考八级及以上的考生参加基本乐理与听音这一科目的测试,对于音乐理论知识欠缺的考生还开设了考前集中辅导班。
(3)其它考级机构
目前,越来越多的省外音乐考级组织如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等在南京设立考点,在级别设置与考试内容等方面与省内音乐考级略有不同,但考察方式都为现场演奏并由专家评定。此外,国际上一些音乐考级组织如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国际音乐家协会逐渐被人们所知晓。尽管在考试内容、级别设置和评定标准等多个方面与国内音乐考级体系相迥异,且目前设立考点的城市十分有限,但由于考试成绩在国际上更具认可度,因此有留学意向的考生依然趋之若鹜。
2.音乐等级考试对教学活动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上课频率增强
音乐等级考试对于教学活动影响最显著的就是为通过考试,学生练习演奏(演唱)时间增多、上专业课频率增强,通常由每周一次课增加到每周二次或更多。
(2)基础练习忽略
音乐等级考试带来的另外一点影响是教学内容以考级教材为主,对演奏(演唱)基本功的练习有所忽略。以管乐为例,通常授课会以气息、音色训练开始,逐步拓展到手指基本技巧训练、练习曲及乐曲等,但面临考级时,基础练习则缩短或省略。
(3)激励作用显著
音乐考级的目的之一就是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热情、鼓励他们朝着更远的目标迈进,设立目标、努力练习、参与考试的过程本身也是一种历练,这也是音乐考级所带来影响的有利方面。
三、校外音乐培训机构教学的主要问题及思考
(一)校外音乐培训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业人员鱼龙混杂,教学质量良莠不齐
目前大多数琴行、音乐培训中心以在校学生为主要师资来源,可即便是同一所高校的音乐专业学生,在演奏水平及教学经验方面也存有千差万别,对于教师职业的理解和对学生的责任感也因人而异,在教师的选拔和聘用方面,多数音乐培训机构并没有严格标准。此外,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机构聘用根本不具备演奏(演唱)技能及教学经验的人员,利用学生和家长对音乐专业知识缺乏了解的弱点从事教学,误人子弟,这样的悲剧在整个培训行业都不鲜有。
还有一些专业水平较高的教师,凭借身份地位提高学习门槛以谋求经济利益,使真正有天分、热爱音乐的学生望而却步,这不仅违背艺术教育的本质,也体现出教师自身价值取向出现了偏差。
2.应试教育背景下功利思想严重
功利思想不仅体现于家长对于成绩的追求,也体现于教学方面。目前的升学政策使有音乐特长的学生在竞争中更具优势,对于迫切想进入重点学校的学生和家长,考级证书和比赛获奖证书就成为了追求的目标。学习音乐似乎不再是享受艺术之美、提升精神境界的方式,而成为升学的捷径。很多教师也有着同样的功利思想,主要体现于在教学中不注重基本功的训练以及对学生审美趣味的引导,而将考级、比赛或演奏(演唱)难度高的作品作为教学成果加以展示以提高自身价值。艺术教育的目的和意义为何?这个基本问题值得每一个教师深思。
3.一些机构唯利是图,贩售劣质乐器谋求暴利
售卖乐器是琴行利润的主要来源,目前除知名品牌乐器的价格较为公开透明以外,很多不知名品牌的乐器并没有公开的价格标准,劣质乐器经过包装、宣传摇身一变身价倍增。最典型的是对中小学进行管乐培训的机构,向学生统一销售的乐器在演奏时时常出现各种问题,虽价格不菲但质量却难以保证。目前,通过售卖乐器谋取暴利已是行业内部公开的秘密,针对如此损害学生及家长利益的现象,亟需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
(二)校外音乐培训机构主要问题的思考
针对校外音乐培训机构存在的种种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1.加强对校外音乐培训机构办学的监管
目前南京市已开始对教育培训行业加大审核力度,严格控制教育培训资格证书的发放,这意味着不具备资历的机构将无法取得办学资格。同时,一些规模较小的私营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将面临更大的生存挑战,大、中型音乐培训机构间的竞争也会日益加剧。此外,对教育培训行业资质审查的工作应该更加细致化,制定具体、严格的教育培训办学标准是首要任务,针对不具备教育培训资质违规办学的机构,应予以严厉的处罚。
2.加强对执教者的规范化管理
当下音乐培训机构师资构成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现状,一方面体现出培训市场对音乐类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整个行业缺乏对教师执教资格的认证标准。公立学校的教学和师资之所以有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严格的准入制度——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并经过严格的考核才能从事教学工作。与之相比,校外音乐培训机构在这方面则十分欠缺,对执教者既没有教学水平的考量,也没有从业资格认证的要求,这就导致了音乐培训行业充斥着大量不具备教学能力的人员。解决这一问题的首要任务是制定一套被大众、教师及音乐培训机构都认可的音乐教师等级评定体系,具体标准可参照公立学校教师资格标准,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有效将不具备教学能力的人员拒之门外。
3.改进艺术类升学加分政策
无论对音乐教育的忽视还是功利思想驱使下的音乐学习,深层原因与应试教育的大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音乐是人类内心情感的表达,音乐所提供的有意义的认识体验是其他任何途径都无法得到的,而应试教育违背人类发展规律,以考试成绩作为选拔人才的终极手段,在如此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学习音乐也成为了升学考试中脱颖而出的手段。一纸证书是否能证明过人的音乐能力?是否有比现行的升学加分政策更好的鼓励手段?这些都值得政策法规的制订者权衡考量。
四、结语
尽管存在种种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整个音乐培训行业依然呈现出蓬勃发展的生机。艺术的光辉不会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暗淡,让更多人了解音乐、热爱音乐、分享人类的共同情感应是每一个艺术教育者的毕生追求。校外音乐培训是拨散艺术火种的阵地,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使之朝着规范化、优质化的方向发展,使其真正成为培育艺术人才、传播音乐之美净土。这对每一位从业者而言,任重而道远。
[1]廖乃雄.论音乐教育.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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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声健.音乐教育论.湖南文艺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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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编.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硕士论文集,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