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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调研报告——基于广州市番禺区金山村、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广州市白云区鹤亭村的调研

2016-02-02许纯纯

法制博览 2016年36期
关键词:新会区珠三角饮用水

许纯纯 陈 洁 徐 芳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0



“珠三角”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调研报告
——基于广州市番禺区金山村、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广州市白云区鹤亭村的调研

许纯纯 陈 洁 徐 芳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0

现今我国的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日益严重。本文通过对较为典型的“珠三角”农村地区进行调研,获取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在总结调研结果后,分析并得出初步的结论,从而对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的解决提出建议。

珠三角;农村;饮用水;调研

作为我国农业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的“珠三角”地区,其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发展状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了更好地对“珠三角”地区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本项目组在广州市番禺区金山村、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和广州市白云区鹤亭村调研。在调研前期,本项目组通过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获得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发展现状的第一手资料。下面就本次调研的相关结果、初步结论和解决问题的建议进行陈述。

一、调研地点基本情况介绍

(一)广州市番禺区金山村

广州市番禺区金山村是革命老区村,位于番禺区石碁镇的北端。该村的面积为4平方公里,全村人数为3792人,其中常住人口为973户,而外来的暂住居民为430人。该村共有14个生产队。共有8个自然村归属于该村。由于第1队至第7队与第14队总共八个生产队都由金山坊村负责,所以金山坊村是其中较为代表性的大村。金山村的集体总数占人口比重的58%。鱼塘发包、耕地、企业租金、少量厂房和商铺发包用地发包的收入为该村集体的主要经济来源。该村的农业常年耕作面积和鱼塘面积共为1820亩。通过在广州市番禺区金山村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调研活动,并且重点对当地的农户进行了调研,例如:采访当地的农民,发放调查问卷等等,项目组成功收集到了有效的第一手资料,且对资料进行了统计。

(二)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

由竹湾、官冲、霞路、文楼、长乐、长沙等多个村组成的古井镇,坐落于新会区的南部、银洲湖的东岸,该镇的总面积为113.2平方公里,全镇人数为43200人。同时,该镇也是著名的新会区侨乡之一。该镇的农作物主要有两种,一是水稻,二是甘蔗。但是,耕种并不是当地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明显不高,所以大多数农民选择外出前往附近的城市打工以维持生计。通过在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调研活动,并且重点对当地的农户进行了调研,例如:采访当地的农民和生产大队的队长,发放调查问卷等等,项目组成功收集到了有效的第一手资料,且对资料进行了统计。

(三)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亭村

项目组所调研的鹤亭村坐落于白云区人和镇南边,该村的北边临近自西向东流向的流溪河,且该河穿越该村的北部。来利食品集团是村内较具代表性的企业。鹤亭村的面积总共约为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为2690亩。人和镇有四个村,共13个经济社。鹤亭村现共有26间厂房(总面积为58300平方米),此外,还有土地划入区——云和工业聚集区(总面积为2500亩)。通过在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亭村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调研活动,对当地的农田状况进行了进一步的实地调研,同时,还重点对当地的农户进行了调研,例如:采访当地的农民,发放调查问卷等等,项目组成功收集到了有效的第一手资料,并对资料进行了统计。

二、调研的结果

(一)问卷反映的内容

项目组对调研三个地区进行了问卷调研,共发放问卷100份,实收问卷100份。结合调研情况和问卷统计情况,可以初步得出如下数据:

1.受访者的基本情况

农民为受访主体,大部分受访者的年龄为25至65岁,初中水平文化程度为主,家庭人口数量为5至12人居多,耕种和外出务工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

2.受访者对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情况的了解程度

受访者中,将近90%的人听说过水污染事件或相关报道,但对其不是非常了解。而知道饮用水安全保障情况的占61%,但仅有3%的受访者认为自己比较了解。

3.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产生的来源

受访者中,将近90%的人在日常的生产过程当中会使用化肥、农药,甚至是过量地使用。此外,约70%的受访者表示认可周边工厂的生产活动会对饮用水的安全保障有影响。同时,约60%的受访者表示村内的生活垃圾处理不当。

4.饮用水安全保障缺失的危害情况

将近60%的受访者承认偶尔会出现身体不舒服的情况;此外,还有将近80%的受访者表示近几年的粮食产量呈减少趋势;约90%的受访者表示近几年生活环境恶化严重。

5.政府对饮用水保护的情况

三个调研地点中,根据将近90%的受访者的描述,基本上没有相关部门到当地的水源地进行抽样或者调研等工作。同时,受访者均还表示,相关部门也未能定期地开展促进饮用水安全情况得以改善的工作。

6.受访者维权途径的情况

几乎所有的受访者均认为,倘若当地的饮用水被污染了,相关的单位(如:工厂以及政府)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在问卷调查中,针对“如果饮用水被污染,并因此造成您的损失,您会进行哪些维权行动”这个问题,将近95%的受访者的首选途径是向村委会反映以寻求解决之道,很少有人会选择到法院或者政府部门。

7.受访者对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的意见情况

将近90%的受访者明确表示,假若当地的饮用水被污染了,政府部门等单位由于需要对其进行修复而迫使他们暂停例如耕种等生产活动,他们则是不愿意的,但如果政府部门给予他们合理的补贴以维持生计,那么他们则愿意配合。理由主要为,当地居民靠土地养活自身。然而仅仅有30%的受访者表示愿意参与到饮用水安全保障的管理之中,并积极配合。

(二)实地考察的情况

关于广州市番禺区金山村:该村的生活垃圾没有很好地处理,而是堆放在农田上,且该村的灌溉水源大多已被污染。同时,项目组还在调研中发现,该村的塑料厂在生产过程中将固体废弃物随意放置,且该塑料厂靠近水源地。此外,也有大量的废气从该塑料厂中排出,排出的废气中,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等方式进入饮用水中。总体而言,该村的生态环境较为恶劣。

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该镇水源地的周边环境同样十分恶劣。镇中的大型造船厂和水源地之间没有设置隔离带,该厂产生的工业“三废”直接造成水源污染。另外一个重要的污染源是:水源地附近有一条通往城区的马路,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质经过大气沉降同样会直接进入水源中。总的来说,该镇的生态环境也是较为恶劣。

关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亭村的调研中发现,村内的河水浑浊,有大量死鱼浮在水面上,且该河流发出阵阵恶臭;该村的工厂分布较为密集,工厂废气排放严重;水源地附近的乡村公路车流量较大,汽车排出的尾气和扬起的尘埃使得附近的空气质量很差;村民大部分是使用未经处理的污水进行灌溉农田。归纳总结,当地的饮用水安全是缺乏保障。

(三)访谈笔录的内容

通过和广州市番禺区的农民进行交谈,项目组了解到:当地村民大部分都知道饮用水和水源是会被污染的,然而却不觉得这和自己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关联性。他还提到,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大家不可避免地会使用化肥和农药,但他认为这应该不会与饮用水和水源的污染无关。他亦认为,倘若灌溉水源被污染了,造成污染的工厂和监督不力的政府均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因此问题需要维权,他会选择到村委会解决,他们均对法院或政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效力持怀疑态度。当被问及由于饮用水和水源被污染的原因,政府部门需要进行水体修复,因此迫使他们暂停耕种能否接受时,当地农民则表示,如果有关部门给予合理的补偿,那么就可以接受的。

通过与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某生产大队的队长交谈之后,他表示:“我们生产大队粮食产量近几年呈现下降趋势”;“大家的受教育水平不高,不清楚水源到底会被何种物质污染”;“倘若出现粮食减产或者身体状况异常的情况,通常大家都觉得是天灾造成的,而不会联系到是我们的饮用水和水源被污染的原因”;“为了减少虫害和增加产量,大家在种植粮食时必然会使用化肥和农药,可大家不觉得这样会造成任何危害”;“基本没有相关部门到镇上进行水体抽样调研之类的活动,饮用水及水源的保护工作也没有落实到位”。当被问到他们会使用何种途径进行维权时,该大队长则回答:“假若饮用水或者水源被污染了,产生污染源的工厂、未尽职责的政府都应该负责;如果饮用水和水源被污染,且造成损失的话,我们通常找村委会反映。毕竟找法院或者是政府不一定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他还提到,若饮用水被污染需修复而迫使大家停耕的话,可能大家不会配合。毕竟依靠土地生存,若停耕则难以维持生计,但若有补贴则另当别论。

而在与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的某位农民进行访谈时,当提到关于水源地附近的污染物时,该村民显得异常激动,不满当地市场的污水、垃圾等废物均未经处理便直接排放或放置;而且附近的造船厂的“三废”排放问题十分严重。然而相关的部门却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管理和惩治,他们更没有见过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水体抽样调研或者定期开展水体保护工作。此外,倘若饮用水和水源被污染并因此遭到相关损失的话,他会先到村委会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他认为找村委会解决问题省时省力,但去法院或者是政府既较耗时耗力又不一定能够做到不偏不倚地帮助农民解决相关问题。被问及假使由于饮用水和水源被污染的原因,政府需要进行水体修复工作而令他们暂停耕种是否可以接受时,该村民坦言,仅可以接受间歇性的修复,且需要在农闲的时候进行修复,因为农民主要还是依靠土地生存,如果完全地停止耕种,吃饭就成了大问题。

当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亭村的某位农民进行谈话时,该村民则表示,他们村土地由生产大队进行统一的管理。如果在耕作方面出现问题,村民们一般会保安向生产大队反映,由生产大队统一地解决。而在日常生活中,政府等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管理,没有对水体定期检测,也没有进行谁提的修复和维护。受访的村民表示,强烈希望政府能够健全相关的检测机制,以保障他们的生存安全与生活质量,能够吃上放心的食物,住上舒适的房子,呼吸新鲜的空气。如果饮用水和水源被污染了,他认为政府应当负主要责任,有关进行水体修复并进行维护,此外,他还表达愿意配合政府的工作的意愿。

三、调研的初步结论

结合项目组前期的调研资料和以上的调研内容,且经过初步分析,结论如下:

(一)“珠三角”地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存在多方面问题

1.工业污染严重:如今产业不断升级,使得工业不断地向农村地区转移,尤其是许多污染较重的工业企业迁至农村地区。由于企业以经济利益为重、政府监管不力等多方面原因,这些工业企业的“三废”大多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工业排放的污水污染物含量一般较高,污水未经必要的处理而直接排放必然会污染水体。而重污染企业的“三废”排放,也能够通过大气沉降、水体流动等方式造成水体污染,从而导致饮用水污染。

2.农业污染加剧:由于粮食需求的不断上升,部分农民会为了提高农作物的产量而过量地使用化肥和农药。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得农产品的产量在短期内增加,但是长远而言会对水体和农作物产生诸多不利的影响,这也是导致水体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在很多的农业生产资料中,例如地膜中的热稳定剂,含有一定的污染物质,如果大量施用亦会对导致水体污染。

3.城镇生活安全问题增多:因为农民环保意识较低、政府等部门监管不力等原因进而导致农村的水体进一步污染。此外,机动车的使用率也在不断的上升中,汽车的尾气通过大气沉降等方式也在不断地威胁着农村的饮用水安全。在调研中发现,公路的两侧形成了较明显的污染带。如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水源地位于城区周边,很多生活垃圾未经处理便被丢弃在水源地的附近,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此外还有公路从农田区域穿过,加重了农田水体重金属污染。

(二)农民对饮用水安全保障的认识不足

通过上述的问卷调研以和访谈笔录等资料,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农民对于饮用水安全保障这一问题的认识十分有限。

第一,受访者大多是通过近几年的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才初步了解到饮用水和水源被污染的破坏性和严重性,然而还只是暂时停留在“初步了解”这一层面,并没有进行深入的关注与了解。

第二,不少受访者表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该对于自己的生活而言影响甚微。这几年来,虽然他们察觉到自己的身体偶尔会出现异常或者是粮食的产量呈现下降的趋势,可是他们却不认为这和饮用水安全保障的破坏有任何的关联性。

第三,本项目组调研的区域的水源缺乏相关部门到当地定期地抽样调研,此外,该地区的水体保护工作也不到位。然而,当地农民们却基本上都认为这是比较正常的,他们对此并没有任何意见挥着建议,这表示他们对相关主体的权责的认知还处于缺乏阶段。

(三)相关部门工作严重缺位

在调研的过程中,经过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我们了解到,日常生活中,很少甚至几乎没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到项目组调研的三个地点进行抽样调研,水体保护也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水体修复工作更是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从中不难看出,政府在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发展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其积极、主动的作用,没有尽到其应尽的职责,而是在其中担任一个相对而言比较消极、被动的角色。在另一方面,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的解决具有高度的技术性,难以通过农村自发地行动而解决,此外,农民的环保意识较低,难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基于以上多种原因,农村饮用水的安全保障工作亟需政府等相关部门发挥其自身的作用,扮演好牵头和引领的角色,从而更好地促进相关的工作地进一步开展。同时,政府部门将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状况进行公开,真正把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地保障当地农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的话,农村饮用水的安全保障情况定会有所好转。还有一点不置可否的是,应该尽快将相应的制约监督机制应该真正地建立起来,对相关部门不作为的行为进行彻底、终身的责任追究,从而促使相关部门对水体进行定期保护。

四、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法律制度

(一)坚持基本原则

整体而言,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发展要遵循我国《环境法》中提及的“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农村饮用水的污染源具有隐蔽性,不易观察,潜伏期长,并且不易分解。由于对技术的要求较高,所以水体修复工作显得格外不易。另一方面,该问题的整治周期较为漫长,而且治理的成本颇高。基于以上多方面的原因,相对而言较为有效且较为经济的解决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的方法便是对该问题进行更加全面的预防。因此,加大力度对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防是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应该要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二)落实政府职责

政府部门应明确其职责,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在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发展过程中担任积极、主动的角色。根据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必须依职权公开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主体的切身利益具有密切联系的政府信息,此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也应该定期公开。如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将会导致有关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的传言较多,造成对农民的误导,从侧面而言,也会导致政府公信力骤然下降。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的防治和解决亦需要公众一起参与,所以政府应该定期公开饮用水安全保障的数据,为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的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与支持。除此之外,政府部门还应加强其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实行终身追责制。政府有职责和义务严格监管对工厂和企业的工业“三废”排放,并定期开展农村地区的水体保护工作。

(三)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提高农民的饮用水安全保障的防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不可否认,要想更好地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是需要多方主体一起共同努力的。政府主体方面,政府必须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定期将当地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方面的内容进行公开,发挥其积极、主动地作用;媒体主体方面,媒体应客观、公正、广泛地报道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相关方面的资讯,提高农民对这一方面的了解;村委会主体方面,作为农民最为信任的主题,村委会应该大力地宣传有关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知识,提高农村对相关方面重要性的认识,奠定公众参与的基础。

(四)增加违法成本

我国现行的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破坏方面的规定较少,违法成本过低,这便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工业“三废”的排放行为难以得到有效地控制和禁止。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在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方面的职能分工不明确,缺乏公众参与机制。综上所述,我国确有必要制定单行的“饮用水安全保障防治法”。

[1]孙宏亮,李璐,张涛,刘伟江,郜志云.我国饮用水安全保障现状与对策分析[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5.05.

[2]谢玲,黄锡生.城镇一体化背景下农村饮用水安全法律制度的重构[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3.

F

A

2095-4379-(2016)36-0292-04

许纯纯(1995-),女,汉族,广东陆丰人,法学学士,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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