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方式的变革与中国传统昼夜时间生活的近代转型
——以晚清温州煤油灯的普及为例
2016-02-02孙邦金
孙邦金
照明方式的变革与中国传统昼夜时间生活的近代转型
——以晚清温州煤油灯的普及为例
孙邦金
摘要:近代以来的百多年间,中国城乡照明技术迅速从灯烛时代迈入煤油灯时代,继而又跨入电气时代。如果以煤油灯在晚清温州的传入、推广与普及为微观例证,可以清楚地看出近代中国照明技术的革命不断加速的历史进程,也可以从中管窥近代中国城市与乡村在接受西方工业文明与生活方式洗礼时的多重消息。
关键词:照明方式;社会时间;近代转型
一、照明与文明
光与火被认为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象征,原因在于它们能温熟食物,御寒保暖,驱散黑暗等。在人类照明的历史上,自人工光源取代了自然光源之后,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滞留于使用油灯与蜡烛的“灯烛时代”。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广大乡村才开始普遍使用电灯照明,从“灯烛时代”迈入到“电光时代”。而此前近一个半世纪里,则经历了一次从菜油灯、蜡烛甚至烧竹篾到煤油灯,继而从煤油灯再到电灯的技术革命。煤油灯照明,作为居于传统灯烛与现代电灯的过渡方式,其风头很快就被电灯所掩盖,但它作为电灯普及之前的主要照明工具,在人类照明历史上仍旧占有重要地位。现在稍微上了点年纪的中国人,恐怕都有过煤油灯下生活的深刻记忆。夕阳西下之时,万家灯火如星星般点亮,那昏暗恍惚不定的灯光顽强地将黑暗驱散至各个角落。人们在煤油灯下炊餐叙旧,穿针引线,计账苦读,集会宴游等等不一而足,遂成为乡村夜间生活至为常见的生活场景。煤油灯没有稍后的电气化照明那样具有革命性,不过它的普及却是近代中国接受西方工在人们的时间生活中,每一天都是由黎明、早晨、中午、下午、傍晚和夜晚所组成,或黑暗或光明的两种基本次序结构规范着我们每天的生活节律。在夜晚照明技术不发达的条件下,白昼时间是工作时间,通常显得短暂、紧张而忙碌,夜晚时间则是显得漫长、松弛甚至停滞的休息娱乐时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成为传统乡村社会作息时间的常态结构。不过随着现代照明技术的发展,传统昼夜时间泾渭分明的结构开始“脱域”,现代工商业社会中昼夜不息和世界标准时钟时间日渐重塑了人们的时间生活结构。本文拟以煤油灯照明方式在近代温州城乡的普及为微观个案,勾勒其从油灯时代向电灯时代递进的具体历史进程,然后再进一步分析照明技术变革与中国乡村社会近代转型尤其是传统农业社会昼夜时间生活结构的“脱域”等现象之间的多重关联。
业文明洗礼的一个重要前奏,对于中国城乡传统的昼夜时间生活与夜晚观念的现代变迁产生过悄然而多重的贡献。
二、晚清温州煤油进口量的快速增长与煤油灯的普及
中国人使用石油照明的历史据说可追溯至北宋以前,但是近代西方工业化生产的煤油(“洋油”),却是伴随着近代中国大规模开埠通商才开始传入、推广和普及的。对此一历史,近代中国报刊《格致汇编》说:“1861年,英国伯明罕地方初造火油灯,十五年内其业大兴,每年所造之火油灯几至无算。日耳曼与美国多仿英国法,制火油灯与英国所造者略同,其价亦相去不远。”*[英]傅兰雅(John Fryer):《格致杂说·灯说》,《格致汇编(1876-1892)》1877年4月号。而近代中国最早使用源自西方的“洋油”和“洋油灯”的地方,是粤港地区西方人聚居的洋行与街道,然后是通商口岸,继而再从中国沿海向内陆不断扩展开来。从1860年代末期开始,上海等地洋行开始在报刊上大做广告,售卖煤油及煤油灯。不过,与此同时,各地因为煤油灯失火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报道,以及煤油商品厘金税收问题,亦经常见诸报端。因此,洋油在各地经常被禁止大量囤积,只许少量存放、售卖、携带,以免发生危险。《格致汇编》(1876年春季号)“互相问答”栏目中记载,“火油一物,近今中国所用者年多一年,惟其物最为危险。”煤油由于主要用于照明,因之亦被称为“火油”、“灯油”、“火水”。至19世纪70年代中期,在引领风潮的上海已有五六家由广东人开设的商店,专门制造、出售玻璃煤油灯。到了19世纪80年代初,“上海城内店铺皆改蜡烛为煤油灯,渐而乡镇大户、会计之房、读书之案,无不灿列玻璃之器。”*熊月之:《照明与文化:从油灯、蜡烛到电灯》,《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浙江最先进口和使用煤油的是宁波地区,于1865年首次进口了7.17担煤油。量虽然很少,却足以表明煤油灯照明方式此时已出现在浙江境内。一开始的几年里由于煤油灯普及程度很有限,宁波海关的煤油进口量增加不是很明显,不过自1871年进口了7618加仑煤油之后开始大幅度增长。此后20年间从无到有,很快成为该口岸仅次于鸦片、原色布和锡的第四个大宗进口商品。据1882-1891年宁波海关十年报告,煤油进口量统计如下表:*资料引自陈梅龙、景消波译编:《近代浙江对外贸易及社会变迁:宁波、温州、杭州海关贸易报告译编》,宁波出版社,2003年,第14-15页。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译编:《近代浙江通商口岸经济社会概况——浙海关、瓯海关、杭州关贸易报告集成》,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2-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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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十年之后的1901年,宁波港的煤油进口量达到了创纪录的近400万加仑。这显示经过三十余年的推广使用,此时煤油灯照明方式的在该地区已经比较普及。
温州地区开始进口煤油以及使用煤油灯的准确时间已不可考,但大概不会早于宁波,更不会早于现代煤油工业形成的时间——1860年代。温州在开埠当年(1877年),首次直接从外商那里进口了4550加仑煤油,显示本地此时已经有了一定数量的煤油灯用户。估计此前通过宁波进口的煤油当中,有少量被转运、分销至温州地区销售。与宁波相比,煤油灯传入温州不仅时间较晚,而且普及程度在初期亦远不如宁波。以1878年为例,瓯海关进口煤油17690加仑,而宁波海关该年度进口煤油已达279584加仑,*陈梅龙、景消波译编:《近代浙江对外贸易及社会变迁:宁波、温州、杭州海关贸易报告译编》,宁波出版社,2003年,第57-58页。两地煤油进口量由于区位不同而相差甚远,不过皆呈现出爆炸性增长态势(参见下表)。此后数年,在瓯海关进口的大宗货物中,除了公班土、白皮土等鸦片(“洋烟”)进口量(尤其是公班土增量很大)远远不能满足“一座据说拥有800家各档烟馆的城市的消费需求”之外,“洋油”以及火柴(“洋火”)、煤油灯(“洋油灯”)等相关配套商品都呈现出迅速增长甚至供不应求的局面。1878年与1979年间,温州海关就专门进口了“洋油灯”2202盏之多。
积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与农户联合创办专业合作组织,通过投资参股(农户以土地租赁、转让、互换入股),以合同契约的形式相连接,成为坑塘建设项目的承贷主体,实施企业和农户共同建设和管理坑塘。这样可以充分利用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的资金优势推进坑塘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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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数据来源于1877年-1885年的《瓯海关贸易报告》、温州市商业志编纂委员会编《温州市商业志》第397-399页,以及俞光编《温州古代经济史料汇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476-477页;
2.表中1882-1884年前后的明显波动,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往来于温州、宁波和上海之间的货船失事暂时阻断了煤油贸易,二是由于红顶商人胡雪岩钱庄的倒闭所引起的金融动荡(钱庄、商号倒闭)以及中法战争的影响所致;
3.1915年前后的明显波动,其主要原因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影响所致。
据1957年1月温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召开的老年工商业者座谈会记录中记载:“光绪二十年(1894年),煤油开始运销温州。那时经营煤油的叶昌茂,开设于谢池巷。初期推销煤油的方法是先送保险灯试点,顾客认为满意后再买。清末,日本人来温州开设东洋堂和广贯堂,专售日本货。”*温州市教育局教研室中学历史教学研究会编印:《温州辟为商埠前后的社会经济情况》,《温州乡土史资料丛编》之一《温州近代史资料》,1957年10月,第92页。上述记载中煤油及现代煤油灯传入时间上明显有误,不过晚清温州的煤油贸易一直为几个外商所控制,彼此之间确实存在着激烈的竞争。温州当时的煤油贸易主要为英国亚细亚火油公司、美国美孚石油公司与德士古石油公司三家洋商所垄断,随着贸易量的迅速增加,他们还相继在瓯江北岸及市区建立了多处储油罐与码头。为了打消人们对洋油灯一开始的疑虑和观望态度,不断扩大市场,他们采取了各种办法来推销煤油,花招百出。除了免费试用“保险灯”(即相对于传统灯烛而言的煤油灯)和洋人直接下乡宣传之外,有时候还附送毛巾、肥皂、香水、糖果等,甚至免费赠送部分灯油。从国外传来的“洋油灯”不仅款式新颖,而且亮度亦非传统灯烛可比,以其本身具有的技术优势很快受到了温州府、县各主要城镇与上层社会的热烈欢迎。除了煤油灯照明本身所具有的经济、高效与便利等优势,煤油经销商上述促销手段更是加快了煤油灯从城镇向乡村的推广与普及。据1892-1901年间瓯海关十年报告指出,除了进口美国、俄国的煤油之外,温州1896年首次进口苏门答腊煤油42000加仑,而不到五年后的1901年此地煤油进口量就激增至266200加仑。1902-1911年的瓯海关十年报告则进一步指出,当时“美国和苏门答腊煤油的生意很好,有必要在城墙外造个专门仓库来贮藏煤油。”*陈梅龙、景消波译编:《近代浙江对外贸易及社会变迁:宁波、温州、杭州海关贸易报告译编》,宁波出版社,2003年,第150页、164页。至1913年,温州进口煤油达到200.75万加仑的峰值,价值28.7万海关两,占进口洋货总值的21.5%,仅次于棉布。
上述煤油、火柴、灯具等物品进口量的激增,“表明许多家庭接受了这些有用的物品。”瓯海关报告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可以期待,更多的煤油灯使用体验会让它最终普及起来”,“千家万户最终将接受这些物品。”*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汇编:《1879年瓯海关贸易报告》,吕萌明译,《温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12年第2期,第108页。两年以后,瓯海关监督贺壁理(Alfred E. Hisppisley)在1881年海关报告中验证了这一预期,他说“摆着火柴出售的商店和小摊的数量,以及窗玻璃和炼油的使用量不断增多,足以证明大家现在普遍喜欢这些货品。城里大多数比较重要的商店现在基本上使用煤油,要么单独要么与久负盛名的蜡烛一起照明;近郊时常可见卖油郞歇担在门前的石阶上,舀出最少量的油——也许只够装满一盏家用日常灯。”*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汇编:《1881年瓯海关贸易报告》,吕萌明译,《温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12年第3期,第110页。例如有记载表明,洋火(火柴)、煤油早在同治年间(1862-1874年)就已经传入泰顺等温州较偏远的山区县域。*参见吴松弟:《河流、道路、市场与山区聚落:以1644-1949年的浙江泰顺县为例》,黄富三主编《海、河与台湾聚落变迁:比较观点》,台北中研院台湾史研究所,2009年,第342页。显然,此时煤油灯已不仅仅局限于温州城镇区域(尤其是洋行、教堂及教会学校),邻近城镇的乡村也开始比较普遍地使用煤油灯。只不过一般民众特别是农民由于经济原因使用时会非常节省。到了1882年,瓯海关报告说“城里家家户户都用上洋油了,而且正逐渐普及到整个地区以及近邻地方,所以需求量很大”,语气极为乐观。*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汇编:《1882年瓯海关贸易报告》,吕萌明译,《温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12年第4期,第106页。瓯海关系列贸易报告,原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海关总署办公厅汇编《中国旧海关史料》,京华出版社,2001年。到了20世纪初,温州有了更为先进的电灯照明方式,加之受到金价猛涨导致的煤油价格提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煤油进口受到了一定挤压。不过,直到1920年代中期,煤油销量仍旧“一直在稳定增长,逐渐在偏远乡村取代了菜油照明”,*陈梅龙、景消波译编:《近代浙江对外贸易及社会变迁:宁波、温州、杭州海关贸易报告译编》,宁波出版社,2003年,第189页。煤油灯和火柴等物品继续向边远农村及内陆腹地挺进。自1860年代煤油灯传入中国至20世纪初叶,经过整整大半个世纪的时间,中国城乡才基本实现煤油灯取代菜油灯和蜡烛,火柴取代燧石和打火镰的近代照明革新。*陈履生:《油灯收藏知识30讲》,荣宝斋出版社,2006年,第53页。例如,黄绍箕在1896年给汪康年的信中,还记载有本地人仿造洋烛之事。当时瑞安算学馆主讲林调梅“曾以所见书仿造洋烛已成,但光焰稍短,未解其理。”黄绍箕为此给汪康年写信求助:“闻念劬兄(钱恂,1853-1927年)言《洋务辑要》中工作类有造洋烛法,请饬胥抄赐,以便转致,至恳至恳。”*黄绍箕:《与汪康年书》,见俞天舒编《黄绍箕集》,政协瑞安市文史资料委员会,1998,第130页。至于再从煤油灯时代向电灯时代的整体转变,则还要等上近半个世纪的时间。从小小的煤油灯在中国各地普及与衰落的漫长历程中,我们就可以真切感觉到中国城乡社会近代变迁的长期艰巨性有时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期。
三、煤油灯的普及对晚清温州社会的多重影响
小小的煤油灯早已不足为奇,然而它的推广普及对于晚清温州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照明技术的变革对于民众日常生产与生活的影响。传统农业社会的生活起居中的照明主要依靠无成本或者成本极低的自然光源实现的,“囊萤映雪”等典故就是显例。相较而言,工商娱乐服务业发达的现代社会越来越多地依靠耗费不菲的人工光源为人们提供照明。一种新型照明方式的出现,在灯光的亮度、经济性、便利性、安全性诸要素之间必须达到一个平衡点,方能流行。灯照的时间与亮度,是受灯油的使用量决定的。而灯油的消耗则与经济实力、社会地位又有直接关系。在小农经济时代,点灯熬油是笔不小的开支,早早地吹灯拔蜡、上床睡觉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在菜油灯与蜡烛时代,夜间“点灯熬油”式的生产生活不是没有,但是由于低效、不够经济而无法长期持续。大规模、长时间的夜间生产与夜间生活,是伴随我国近代化特别是城镇化过程中才会出现的一个历史现象。
温州州治所在地永嘉县城,东晋时期即初具规模,后屡废屡兴。北宋绍圣二年(1095),杨蟠任温州知州,将温州城(今鹿城)正式改为三十六坊的基本格局。“平生忆何处,最忆是温州”,杨蟠有诗云:“一片繁华海上头,从来唤作小杭州。水如棋局分街陌,山似屏帷绕画楼”*(宋)杨蟠:《咏温州》,载光绪《永嘉县志》卷三三《艺文·诗外篇》,第17页。,可见温州其时人口聚焦,工商业繁盛。对于温州这样一个“其货纤靡,其人多贾”的工商业城市,杨蟠《永宁桥诗》又有曰“过时灯火后,箫鼓正喧阗。三十六坊月,一般今夜圆”,则表明此时的温州已经有夜市的出现。到了清代温州,“夜聚晓散”的时间生活方式已形成了一定气候,方子颖在其《温州竹枝词》中有过相关描述:
三更灯火映窗栈,宵市居然晓市同。
夜禁七城都上锁,轻舟还有水门通。*转引自叶大兵编:《温州民俗》,海洋出版社,1992年,第114页。
在晚间进行生产与宴游活动固然自古有之,且某些城镇已相当繁盛,可点灯熬油,灯烛一项的花费仍令一般家庭难以承受。明末温州的侯一麟,就曾对本地上元节张灯结彩时的铺张浪费行为表示了忧虑:
岁时剧戏,鼓乐达旦。……试举上元张灯一事,民间画地,人缀珠为灯,祠庙中殚极纤巧,多至千百,望之辉煌列星,比舍架木,翳以松枝绝密,至通宵火树银花,不穷其际也。有司虑其逾节,痛抑之,或厉禁,犹弗杀焉。*(明)侯一麟:《龙门集》,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第157页。
而据乾隆《宁夏府志》记载,上元节张灯三日,参展灯具制作花样繁多,“照如白昼,皆以桕烛,烛自南来,斤值钱数百文,计一宵之费数百贯。”*转引自李智君:《社会经济环境与庶民的时间生活——以河陇节庆习俗的地域结构为例(1616-1949)》,《清史研究》2006年第4期,第98页。从经济节约的角度来看,古代中国城乡尤其是在广大乡村,夜间生产与生活主要集中在节庆之时而不是平时,通常是例外而非常态。
与传统菜油灯、蜡烛等相比,煤灯油的价格要比菜油便宜得多。光绪十五年(1889年),温州当时菜油每公斤价格为240文,而煤油每公斤只卖130文,*温州市商业志编纂委员会编:《温州市商业志》,南开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396页。两者价格差距将近1倍之多。价格低廉固然是煤油灯不断取代菜油灯和蜡烛的主要因素,但是一盏煤油灯的光照效能可相当于四五盏豆油灯,煤油灯的光照效能亦非传统菜油灯可比。总之,煤油灯在光照效能尤其是其经济性上所具有的明显优势,使得很多原先不可能或者不值得在夜晚进行的活动得以开展,这为夜间生产与生活的广泛勃兴提供了必要条件。熊月之曾经就此指出,“煤气灯、电灯都是在19世纪由西方传入中国的。这两种照明用具的引进,由城市而农村,延伸了人们的工作、休闲时间,扩大了人们的活动范围,改变延续了几千年的日出而作、日没而息的作息习惯,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了革命性的推动作用。”*熊月之:《照明与文化:从油灯、蜡烛到电灯》,《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夜间生产与生活的活跃,使得源自于乡村的生活秩序在城市率先土崩瓦解,严重侵蚀了传统社会的基础,构成了中国从古代生活向现代生活转化的一个侧面。*葛兆光:《严昏晓之节——古代中国关于白天与夜晚观念的思想史分析》,《台大历史学报》第32期,第33-55页。可以说,真正而普遍的“夜班”和“夜生活”是一个只有在现代照明技术的经济性显著提高与现代工业社会重组了昼—夜时间结构之后才可能出现的新名词。
其次,照明技术的变革与传统夜晚时间观念的禁忌和脱魅。煤油灯更高效的灯光驱散了更多的黑暗空间,使得人类获得了更大可见可知可改造的光明世界,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人们战胜黑暗之神的主要工具。它不仅扩展了可供利用人类的时间与空间,更进一步改变了人们对于夜晚时间的诸多神秘、巫魅之观念。1762年,英国《公共广告者报》评论道:“随着科学和知识的积累,我们每天都可以看到那些精灵、鬼魂、巫师、妖魔的愚昧理念在自动消退和死亡。”而后来在英国等地,一方面,夜间以煤油路灯为主的公共照明为“夜班”与“夜生活”提供了便利,使得“消费主义和新兴工业化开始更多地统领黑夜”;另一方面,夜间闲暇时间里知识分子、下层民众的公共聚会,又成为他们议论和声讨腐朽政治的主要方式。
在中国传统的时间观念结构中白昼—夜晚,是与日—月、阳—阴等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法国人类学家葛兰言(Marcel Granet)曾指出:
对中国人来说,时间并不是一个均质的延续体,由一连串外在同一运动中的同质的时刻组成。相反,在他们看来,时间是由两类对立(阴或阳,男性或女性)的时期的重复轮替构成的,……时段的观念深深地扎根于中国人的时间概念之中,时间被认为不过是同时进行的阴阳活动的交替节律。*[法]葛兰言:《古代中国的节庆与歌谣》,赵丙祥、张宏明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01页。
在中国人的传统时间观念中,白天是太阳当空的时间,属阳,主动;而夜晚则通常是月亮当空的时间,属阴,主静,昼夜之间固然在事实上是连续交替不可分离的,但在时间观念的价值天平上却又被相对地区别开来。相对于白天,夜晚时间由于通常为黑暗所笼罩,总是具有一种神秘、鬼魅和异常的气息。
从社会时间的类型学角度而言,夜晚时间作为非正式的社群“互动时间”通常而为官僚机构和其他正式组织的“制度性时间”所不容。月黑风高的夜晚,无事闲逛非奸即盗,它总是与赌博、抢劫、杀人、淫乱、密谋造反等不法活动脱不了干系,甚至与妖魔鬼怪等灵异现象联系在一起。诗云“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白天公开的约会到了夜晚都变成了私密的幽会,多少有点见不得人。总之,夜晚时间里的世界是一个幽暗的世界,是包藏邪恶的渊薮,与光明的世界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因此,中国传统很早就主张“敬天授民时”(《尚书》),“圣人与四时合其序”(《周易·系辞传》),有着许多有关“严昏晓之节”的伦理、道德与法律规定,以维护“明而动,晦而休,无日以怠”的昼夜时间秩序。*葛兆光:《严昏晓之节——古代中国关于白天与夜晚观念的思想史分析》,《台大历史学报》第32期。日作夜息的惯常时间安排如果一旦被打破,人们不再是按部就班或者循规蹈矩的话,这对于社会秩序的威胁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中国传统的“礼典”与“法度”对于日常(everydayness)从日夜之差、城乡之隔、贵贱之别到男女之防都有相应的制度规定,否则就是对礼教规范与法律秩序的扭曲与破坏。*陈熙远:《中国夜未眠——明清时期的元宵、夜禁与狂欢》,《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2006年第4期。对于夜间时间的管制,莫过于中国过去很多朝代都普遍实行的夜禁或宵禁政策。到了晚上城镇会关城门,乡村会闭户,除非特别的节庆或紧急事务严厉禁止或限制闲杂人等在夜间出行、游荡。为此各地通常会设置有巡夜值更人员,专门从事夜间巡逻与检查。对于犯夜人员的处置,轻则严加盘问与训斥,重则解缚官衙杖责。
不过随着经济与社会环境的变化发展,宵禁制度虽然在中国历代律法制度都有所重申强调,但是至晚唐五代开始明显松弛。夜市与民众夜生活亦因之有了长足发展,甚至有些城镇经常出现通宵达旦、灯火不绝的繁荣现象。*曹胜高:《论晚唐宵禁制度的松弛及其文化影响》,《学术月刊》2007年第7期,第110-115页。这与现代煤油灯流行之后而进一步兴起的夜间生活相比,只有程度上的差别,并无本质的不同。不过,我们认为,现代夜间生产与生活的普遍兴起除了需要具备经济上富足这一主要条件之外,还有两个条件不可缺少:一是照明技术的进步,二是 “严昏晓之节”传统时间观念的革新。而对于中国广大乡村而言,这几个条件要等到近代才真正具备,要以煤油灯和电灯在乡村的广泛普及为标志。
仅就时间观念层面而言,照明技术的进步助推了传统昼夜时间结构与观念的革新。现代社会“日夜不息”、“夜以继日”、“通宵达旦”似乎已不再是贬义词,而是勤奋和进步的表现。夜晚时间的祛魅化趋势明显,其神秘、鬼魅和异常的气息较之于灯烛时代已大大衰减。而夜晚时间观念上的这一积极变化又反过来助推了现代夜间生产与生活的进一步勃兴。
最后,由于煤油灯是西方工业文明的产物,它对于中国城镇与乡村而言是不折不扣的“舶来品”,因此它还还具有一层特别的文化史涵义。煤油作为“洋油”,从晚清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中国煤油供销一直为西方石油工业企业所垄断和控制。煤油灯照明技术不仅是中国人认识西方工业文明和先进科技的直接物证,也曾经被西方人拿来当作说服中国人接受西方文明与生活方式的工具。煤油灯作为“洋油灯”,与“量天尺、察天筒、显微镜、寒暑表、……自来水、电气灯、陆电线、水火轮”,*(清)陈虬:《利济教经·机器章第三十一》,《陈虬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30页。甚至枪炮弹药等西方先进器物文明一道,构成了近代中国普罗大众心目中一幅幅“西洋景”。人们对洋油灯等新奇事物,大都经历了一个从拒斥到怀疑,从怀疑到接受的心理历程。相对于传统照明方式,煤油灯凭借其更为经济、高效与便利的优点,使得黑夜变白昼的梦想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现实,最终为全球各地的人们所广为接受,逐渐改变了中国人一开始面对西方文明时所普遍表现出来的抵触心理。例如,它作为西方工业文明与生活方式的直接物证,就曾对于西方传教士传教活动起到过意想不到的促进作用。例如,自1881年开始在温州传教的英国循道公会传教士苏慧廉(William Edward Soothill,1861-1935),就曾利用煤油灯照明在夜晚休息时间向村民传教。他说“那时,外国的煤油灯在乡村极为罕见,也算是一个了不起的奢侈品,但是,现在人们都学我们的样,煤油灯的销路大增。”*[英]苏慧廉:《晚清温州纪事》,张永苏、李新德译,宁波出版社,2011年,第46页。由此可见,煤油灯用一种最简单、直接和广泛的方式,促发了人们学习西方文化的动力,减少了普通百姓对于西方“奇技淫巧”的心理阻碍,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了近代国人的中西文化观。
四、近代中国照明技术的变革与传统昼夜时间生活的转型
社会生活都是有时间性的,具有基于内在于社会的时间结构而形成的秩序。没有时间区隔,社会生活是无法想象的。杜尔凯姆曾指出,人们用于记载时间的日历意在表达集体活动的节奏,其功能即在于确保人类社会活动的规律性。*E Durkheim,.TheElementaryFormsofReligiousLife, Glencoe,III:Free Press,pp.10-11.因此,一种新的社会时间观的形成,就意味着选择了一种新的生活节奏。在由秒、分钟、小时、日、星期、月份、年份以及日夜、周末、假日等时间序列所构成的社会时间结构之中,人们将其分成“行为/行动时间”、“日常生活时段”、“生(寿)命时段”以及“(历史)长时段”等诸种长短不一的社会时段类型。*[英]帕特里克·贝尔特:《时间、自我与社会存在》,陈生梅、摆玉萍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9页。其中,构成“日常生活时段”或者“每日常规”基本结构的昼—夜时间区隔,对于人们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与生活来说,无疑是最为重要的节奏安排。白昼与夜晚的交替一般是依照太阳的升落而定,其时间区隔似乎是纯粹自然的,是一种完全不受人类活动影响的、纯粹客观的物理时间或者“物的时间”。*关于自然时间与社会时间的区分,参看拙文《中国传统节日文化的时间现象学分析》,《节日研究》第1辑,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年。其实不然,所有的社会时间既具有自然季节性,也具有人为建构性。仅就白昼与夜晚时间而言,二者之间具有明显的结构与功能差异,并非像物理钟表时间那样是连续和等值的。昼—夜时间的常态结构以及人们对于两种时间的社会认同是会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变化的。尤其是随着西方近代照明技术、时空观念与生活方式的传入,近代中国一部分人时间生活的西式化与周围人们显得格格不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作息方式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越轨迹象。这种越轨迹象,其实质是一定社会关系网络或“场域”*[法]布迪厄、[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34页。所依存的社会时间与空间的变化。当社会时间与空间发生了重大变迁之时,就会发生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所谓的“脱域”与转型。脱域,是指“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性的关联中,从通过对不确定的时间的无限穿越而被重构的关联中‘脱离出来’。”*[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田禾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第45页。在传统时空观念与生活节奏出现“脱域”或越轨之际,源于现代西方的工业化、时钟化与标准化的世界时间观则不断改变、重塑着国人们的包括昼夜时间结构在内的时间观念。近代以来,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昼夜严格二分的时间“场域”向现代工商业社会昼夜几乎不分的时间“场域”之转型正在悄然发生。晚清谭嗣同在谈及西方钟表时间及其惜时观念的影响时谈到:
惜时之义大矣哉!禹惜寸阴,陶侃惜分阴。自天子之万机,以至于庶人之一技,自圣贤之功用,以至于庸众之衣食,咸自惜时而有也。自西人机器之学出,以制以运,而惜时之具乃备。*(清)谭嗣同:《仁学》,《谭嗣同全集》(下册),蔡尚思、方行编,中华书局,1981年,第328页。
昼夜时间结构及其社会认同的变化,与照明技术的变革是息息相关的。二者之间的关联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清楚地看出来:首先,较之于过去,人类日常生活越来越依靠人工照明,而人工照明技术的革新大大扩展了可供人们利用的光明的时间与空间,为作息时间结构重组提供了可能性。其次,传统夜间生产与生活通常是间断性与反常性的,而煤油灯、电灯照明技术相继普及之后,它们逐渐变成了一种连续性、常态性的活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昼—夜生活节奏,以及中国传统的“圣人与四时合其序”的社会时间观念较之以往几乎可以说发生了根本逆转,反而变得越来越反常。再次,传统对于白昼与夜晚时间清晰的个体感知差别与社会区隔,一般是通过直接感知太阳升落时的天色来决定的。而现代人的昼夜时间区隔变得越来越模糊甚至完全颠倒,昼夜之间自然季节性的长短变化,越来越依靠标准钟表而不是自然天象。这是人类认识、改造和掌控世界的能力与自信不断增长的一种表现。其实,人类觉得自己已然是世界的主人,其最终极的表现莫过于超越自然时间之奴隶地位,一跃成为时间的主人,可以在任何时候(特别是在黑夜之时)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虽然说这在很大程度上仍旧是一种错觉,不过包括昼—夜时间在内的社会时间,其人为性与社会性建构特征确实表现得愈来愈明显。总之,照明技术的变革为人们每日常规时间中的昼—夜时间结构的转型与重塑提供了必要条件。
大约在1880年代,电灯继煤油灯传入中国之后,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昼夜颠倒与反常的时间安排越来越频繁,社会时间结构呈现出更为明显的变化。人们在夜晚时间里如同在白昼时间里一样地生活,现在早已不是重要节庆之日的专利,而是平日里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渐渐地,人们对于这种原本不正常的昼夜不息的时间生活观念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在电灯之下,原本黑暗沉寂的夜晚俨然因为有了更好的照明方式而变成一片光明与繁华的世界,原本日作夜息的田园牧歌式的时间生活与之相比无疑显然相形见绌,也不再是那么值得推崇的了。
由于电灯所具有的亮度与经济性,取代煤油灯是大势所趋,温州亦不例外。晚清温州的宋恕在上海看到了电灯之后激动万分,屡有诗云“制电为灯照夜游”,“轮蹄十里长行乐”。*(清)宋恕:《宋恕集》(下册),中华书局,1993年,第775页同一时期,温州人池志瀓1893年旅居上海时也深受电气化时代的刺激。他在描述上海四马路的夜生活场景时说,戏院书场是“电灯初闪,车马争来”,酒馆茶室是“上灯以后,饮客偕来”,真可谓“每当夕阳西逝,怒马东来,茶烟酒雾,鬓影衣香,氲氲焉荡人心魄。”*池志瀓:《沪游梦影》,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56-157页。稍后在陈虬创办的《利济学堂报》“艺事裨乘”栏目中载有“水力制电”的异域新闻,在“格致卮言”栏目中登有“制电灯法”的科技新知。*胡朱生:《戊戌变法时期温州的〈利济学堂报〉》,《温州报刊史存》第196页。对于此时的温州来说,电气化还只停留在纸面上。迟至辛亥革命后的1913年,温州本地才建立了第一家电灯公司——普华电灯公司,这一区域从煤油灯进入电灯时代比宁波要晚大约十五年左右时间。如同煤油灯刚刚传入时一样,温州在普及电灯之初,人们也是将信将疑,大都保持观望甚至抵制态度,就连在街边埋设电线杆都遭人阻拦。初期只有熟悉西方工业文明的会文学校与教堂预先报装了电灯,而本地报装者则寥寥无几。1914年农历三月初一首次通电张灯之日,恰逢温州城举行“拦街福”,位于五马街的由先知先觉的宁波人经营的宁台旅馆也择是日开张。该旅馆为了招徕顾客,从门口直到室内安装了临时电灯200余盏,通电之后火树银花,结果是人山人海,竞相观看,温州人继煤油灯的广泛普及之后再一次接受了现代工业文明的直接洗礼。*何纪英:《普华电灯公司创办经过》,温州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温州文史精选集(一):1898-1923》,2001年12月,第242-253页。1918年,瑞安人项湘藻之子项允同遵父遗愿,在瑞安兴办南堤电灯厂。这使得瑞安成为温属各县中率先使用电灯的县城。此后一段时间里,温州“当地的灯光既微弱又不稳定,电力不足以供应白天使用”,*温州市教育局教研室中学历史教学研究会编印:《温州辟为商埠前后的社会经济情况》,《温州乡土史资料丛编》之一《温州近代史资料》,1957年10月,第92页。并且从温州的城镇到乡村全部迈入电灯照明时代还要再等上大半个世纪的时间。不过,电灯相继普及,不仅标志着温州本地从煤油灯时代开始迈向更为先进的电灯时代,也成为整个近代中国在昼夜之间更广泛地开展生产与生活之新时代的一个缩影。
[责任编辑刘宗迪]
作者简介:孙邦金,温州大学哲学与文化研究所副教授(浙江温州 32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