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警方侦破一起合同诈骗案
2016-02-02
滕州市警方侦破一起合同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鲍某利用自己成立的“空壳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并以交纳工程保证金、入场费的名义,将承包来的“工程”对外转包,在收取10余家施工队、个人保证金300余万元后外逃。近日,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鲍某抓获归案。
“我们公司只有三个人,并且我们三个股东之间也不太熟悉,我们成立公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方便对外承包工程。”当经侦民警向犯罪嫌疑人鲍某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时,他这样说道。据其供述,他们用于行骗的公司于2012年在北京注册成立,股东有他和另外两个曾经一起干过工程的包工头,公司成立后,他们就是靠着这个公司对外承接工程。
2013年7月,鲍某得知滕州市某小区开发项目后,大肆对自己的“空壳公司”进行包装,通过与甲方协商谈判,以先行垫资为前置条件,欲拿下项目的施工权。但是,由于鲍某的公司真实实力有限,并未履行垫资承诺,也就没有拿到项目施工权。可是,鲍某却虚构事实,谎称其已拿到项目施工权,并以工程分段承包的方式,对外发布转包信息。由于当时的建筑行业竞争激烈,加之鲍某以其北京的大公司招牌作掩护,一些急需工程项目的施工队看到如此财大气粗的公司对外转包工程,便主动与鲍某的项目部进行联系,协商承包事宜。
通过层层筛选,鲍某让项目部的负责人员先后与10余个施工队伍和个人签订了《劳务清包合同》《水电安装合同》,并要求对方进场前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在工程利益的诱惑下,鲍某先后收取保证金、入场费300余万元。2013年年底,已经签订完合同,且交纳完保证金的施工队伍,却迟迟等不来施工队进场的消息。每当到工地催促时,鲍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到了最后,鲍某竟连同项目部全部撤离,仅留下了搭建完工的临时办公板房。
目前,犯罪嫌疑人鲍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