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地区曹魏时期墓葬及相关问题初探
2016-02-02刘中伟
刘中伟
(河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洛阳地区曹魏时期墓葬及相关问题初探
刘中伟
(河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摘要:洛阳地区发现的曹魏时期墓葬可以分为曹魏前、后两个发展阶段。墓葬形制和随葬器物组合的特征,既反映出从汉代厚葬到魏晋时期薄葬的思想转变,也体现出曹魏墓葬在物质文化方面对汉文化的承继与变革。依据洛阳地区曹魏墓葬的文化内涵,与历史文献的记载进行相互印证,是对曹魏时期墓葬进行认定的可靠途径。
关键词:洛阳地区;曹魏时期;墓葬
历史上的曹魏时期,始自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十月曹丕于洛阳代汉称帝,终于魏元帝曹奂咸熙二年(265年)十二月“禅让”帝位于司马炎,前后历5主,凡46年。由于经济凋敝、盗墓盛行、玄学兴起等原因,曹魏政权的统治阶层积极推行“薄葬”思想,一改两汉时期崇尚厚葬久丧的社会习俗。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这对于恢复中原地区的农业经济、稳定曹氏政权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洛阳地区地处曹魏王朝的政治和文化核心地带,发现了4处曹魏时期的墓葬,分别为:偃师杏园6号墓(84YDT16M6)、[1]曹休墓(2009LHZM44)、[2]曹魏正始八年(247年)墓(涧西M2035)[3]和洛阳东郊M178[4]。这对于研究曹魏时期的丧葬思想和物质文化史有重要价值,以墓葬形制与结构、随葬器物组合为主的文化特征及变化过程反映着汉代“厚葬”向魏晋“薄葬”的思想转变和曹魏墓葬对汉文化的继承与变革。本文将对上述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并简要探讨对曹魏时期墓葬的认定问题。
一、墓葬的形制与结构
以墓葬规模大小和平面形制的差异,可将4座墓葬分两种类型。第一型为砖筑多室墓,均由前甬道、前室及侧室、后甬道、后室等组成,或有耳室。偃师杏园6号墓与洛阳正始八年墓形状基本一致,共同点较多;曹休墓结构稍显复杂,南部侧室修成并列的两个,且多出一个耳室。第二型为方形土洞单室墓,以东郊M178为代表,是在洛阳烧沟单穹窿顶单棺室土洞墓、横前堂砖室墓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墓室只剩前堂,取消了后室,但保留一侧耳室,土圹穹窿顶结构应是砖筑穹窿顶的简化形式。
墓向:曹休墓、正始八年墓的墓门均向东。杏园M6墓门朝西。东郊M178墓门向南。墓葬坐西朝东应是当时的常见现象。
墓道:4座墓葬均有长斜坡底墓道。多室墓的墓道长大,土圹上宽下窄、两侧壁向下分级内缩是其典型特征。曹休墓墓道长达35米,土圹大致内收7级生土台阶。正始八年墓墓道上口长23.5米,南北西壁有5级台阶。杏园M6墓道全长12米,南北两壁向下分4级内缩。洛阳地区的西晋墓葬,大型墓墓道长度多超过25米以上,墓主多为上层统治阶层,墓道自上而下递减形成台级几乎是固定的形制。[5]这对曹魏时期墓葬墓道分级所反映的墓主身份等级高低有重要参考价值。
甬道:连接墓道与墓室、前室和后室之间的通道,常见过洞式土圹弧顶或砖券拱形顶。
墓门:除曹休墓外,均为一道封门,位于甬道之间或甬道前端,砖质或石质,砖筑的封门顶部向墓室方向倾斜。曹魏正始八年墓为青石墓门,门扉两扇,上部及两侧有门框。曹休墓有两道封门,甬道前端封门砖质,甬道内侧第二道封门木质。
墓室:如前所述的两种类型,反映出曹魏时期墓葬形制的发展序列。
砖筑多室墓:前室平面由窄长向方形演变。杏园M6前室长3.0米、宽1.9米,南北耳室过道用长方形砖起券,连接前、后室的甬道长达2.1米,长方形后室的西北角掏挖一很小的土洞耳室。曹休墓前室南北长4.25米、东西宽3.5米,前后室之间、前室与侧室或耳室之间的过洞变短,过洞内安装木门以隔开各墓室,后室长方形。曹休墓与东汉末年墓葬在形制方面的变化有三点,一是减去甬道内的小室及双层石门,二是横前室变宽变方,三是前室两侧的耳室变为较大的侧室。[6]涧西M2035前室近正方形,东西长3.28米、南北宽3.25米,耳室与前室的南北壁直接相连,前后室之间的甬道变短,后室为长3.2米、宽1.95米的长方形,前室为四面结顶,后室为普通弧券。墓葬的建筑规模反映着墓主等级的显著差别,曹休生前贵为征东大将军、大司马,死后谥壮侯,其墓圹东西长15.6米、南北宽21.1米,面积达330平方米,魏国侯级贵族墓葬的规格应与之接近。涧西M2035、杏园M6属于中小型墓葬,墓主应属于中小地主阶层或从俭的官吏。[7]
方形土洞单室墓:为单室土圹,平面近正方形。东郊M178墓室东西长2.9米、南北宽2.8米,四壁下部平直,1.6米以上呈弧线内收,顶部为穹窿状。墓葬规模较小,建造相对简单。
侧室或耳室:多室墓的前室两侧有对称侧室,是东汉安帝以来模拟周朝宫室制度中诸侯之制车马库和炊厨库的象征。曹休墓在这种基本形制的基础上,前室南部做出两个并列的长方形小室,甬道以北多出一个耳室,专门作为放置随葬品的地方。该墓是洛阳地区已发现的曹魏时期墓葬中结构最复杂的一个,应该与曹休的身份较高有关。
二、随葬品及其组合的主要特征
随葬品的摆放位置,因为墓室的结构不同而有所差异。多室墓的随葬品放置较有规律,前室用来摆放灵前的祭奠器具,一侧室放置家具类或禽畜类模型,另一侧耳室放置车马器具及陶容器,后室放置棺椁,并随葬一些实用生活器具。东郊M178的近墓门处一侧有武俑,应是晋代、北魏墓中镇墓俑的早期形态。
随葬器物的种类有陶(瓷)器、铜器、铁器、玉器和石板等。
陶器数量最多、特征明显,是最重要的随葬器类,可分为六组。第一组是以鼎、壶、敦为代表的陶礼器,但数量较少、不见完整组合,形态上保留了较多东汉晚期的特点。杏园M6出土陶鼎、陶壶各2件,与洛阳烧沟M1037随葬同类器物几乎完全相同。第二组是以案、盒、盘、杯、奁为代表的灵前祭奠器具。第三组是仓、灶、井、磨、屋厕、猪圈为代表的生活用具模型。第四组是鸡、狗、猪为代表的家禽家畜类模型明器。第五组是以罐、瓮、盒(槅)、灯、砚台等为代表的实用器具。第六组是以武俑、侍俑和牛车为代表的新出现的俑类。总的趋势是,陶礼器急剧衰落,模型明器和生活用具大量沿袭东汉晚期遗风,代表墓葬时代变革的新形态生活器具和镇墓侍仆俑类逐渐增多。
陶器随葬品在不同墓葬中的组合及形制变化反映出曹魏时期墓葬的阶段性特征。徐殿奎认为,以杏园M6为代表的曹魏前期(190—239年)墓葬中常见洛阳东汉晚期墓中极有代表性的器物组合,陶礼器、车马器、铜镜等均与东汉晚期墓中出土器物关系密切;而以涧西M2035为代表的曹魏晚期(240—265年)墓中陶礼器的消失、侍俑的增加,表明洛阳地区墓葬器物组合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开创了魏晋已降墓葬器物组合的先河。[8]张小舟在对以洛阳为中心的中原地区魏晋墓葬分期研究时指出,曹魏前期富有特征的随葬陶器有初平式罐、鼓腹带盖罐、直口罐、四耳罐、双唇罐、奁、勺、方案、耳杯、庖厨明器和家禽家畜模型,曹魏后期及西晋初年墓中已不见初平罐随葬,鼓腹带盖罐、直口罐、四耳罐、双唇罐继续沿用,新出现了圆形案、方形槅、兽首灯、釉陶小罐、武士俑、侍俑和鞍马等器物。[9]
铜器有洗、鋗、博山炉、带钩、印、铺首、权等生活用具及衔镳、軎辖、盖弓帽、铃等车马器,常见铜镜和铜钱。杏园M6出土连弧纹镜1枚,东郊M178出土“位至三公”夔凤纹镜1枚。铜钱以各种五铢最常见,另有王莽时期货泉、挈刀等。
铁器有釜、匕首、刀(削)、镜、灯、帷帐架等。铁镜是魏晋时期流行的器类,大量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当时铜矿数量的减少,铁镜成为铜镜的主要替代品。涧西M2035出土的铁灯,柄为实心圆柱,灯座喇叭形。同墓出土的帷帐座共9件,均有数根短圆铁管的一端连接而成,用16根圆木可以将其全部连接成一个锥顶或长方顶的立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帷帐。
三、相关问题的初步探讨
汉承秦制、魏继汉统,但由于社会经济兴衰、政治格局分合、文化习俗惯性等因素的影响,历代统治阶层总会基于对当时社会时局的判断、吸纳少数有时代影响力的个人智慧而制定出有利于维护其政权稳定的文化措施。洛阳地区的曹魏时期墓葬文化内涵,既反映出对汉代墓葬文化的传承与变革,也体现出曹魏时期对“薄葬”制度的推行。
2)继续提升藏族大学生对认知策略的使用。在听力练习的过程中,注重去把握文章或段落整体的意思,而不是把注意力放在一个一个的单词上,通过运用语言规则(例如文章中的连接词、引导词和顺序词等)来帮助理解,利用主题句、上下文以及常识和背景知识等对所听的内容做出合理的预测和推断,善于将现有的知识和新的信息联系起来,以助于对听力材料的彻底理解。
1.曹魏时期墓葬对汉文化的继承与变革
依据徐殿奎、张小舟对曹魏时期墓葬的分期,杏园M6、曹休墓应属于曹魏前期墓葬,涧西M2035、东郊M178应属于曹魏晚期墓葬。不同阶段墓葬形制与随葬品组合的文化内涵及其变化反映出曹魏时期墓葬对汉文化的继承与变革。
曹魏前期墓葬,基本形制仍保留了东汉中期以来流行的前堂后室之制,前室作为祭奠之所,后室为放置棺椁之处,前室两侧配以小室放置随葬品,前室多为长方或方形,前后室顺列布置。需要指出的是,类似洛阳烧沟五型墓葬墓门之后开成宽大横堂或前堂的结构已不见。墓室数量多少不再是墓葬等级高低的标示,墓道规模及两壁分级成为反映墓主身份高低的新现象。随葬品及其组合上,第一组器物仍少量出现,且零散组合,在随葬器物群中已经不再占据主体地位。第二、第三、第四组器物是主要的随葬器类,其形制也多与东汉晚期墓葬中的同类器物相似,以生活用具和模型明器为代表的器物群大量沿袭东汉遗制,说明曹魏前期墓葬与东汉晚期风格有更多的一致性。
曹魏后期墓葬的形制和随葬器物组合都出现了新变化。多室墓方面,墓道侧壁分级明显,前室变成方形,前室与侧室之间的构筑方法简化,前室为四面结顶、后室为弧顶长方形,这与东汉晚期墓都表现出明显的不同,而与西晋墓则有更多的共同性。方形单室穹窿顶的出现,说明墓葬结构方面的进一步简化,单室墓逐渐开始成为晋代北朝时期的主流墓葬形制。随葬品方面,礼器已经彻底消失,灵前祭奠器具、仓厨家具类生活用具和禽畜类模型明器继续存在,以四系罐、盒(槅)、灯、砚台等为代表的实用器具和以镇墓、出行、侍仆等为代表的俑群,成为墓葬中随葬的主体,这是曹魏后期墓葬文化中的一个重要变化,对西晋、北朝墓葬有重要影响。
2.曹魏时期墓葬的“薄葬”问题
东汉盛行厚葬。《晋书·索琳传》:“汉天子即位,一年而为陵,天下贡赋三分之一,一供宗庙,一供宾客,一充山陵”。《汉书·地理志》载:“死以奢侈相高,虽无哀戚之心,而厚葬重币者,则称以为孝,显明立于世,光荣着于俗,故黎民相慕效,以致发屋卖业”。考古发现的考古资料已经证明,不管是帝王将相,还是社会一般成员,汉代墓葬的数量、规模、装饰程度和随葬品与其它各代相比,都显示出汉代的厚葬之风确实盛况空前。
汉末以来,社会动荡,经济凋敝,“中国萧条,或百里无烟,城邑空虚,道馑相望”,曹操统一北方之后开始推行薄葬。在建安十年(205年),曹操平冀州后即下令禁止厚葬,并严禁道路立碑。建安二十五年,曹操遗令将自己的墓地选择在薄瘠之地、不封不树,“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珠宝”,要求丧事从简办理。魏文帝曹丕继承了曹操的薄葬思想,《魏书·文帝纪》载曹丕规定“寿陵因山为体,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园邑,通神道。……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匣。”曹丕死后,“自殡及葬,皆以经制从事”,薄葬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阶层率先薄葬,对社会丧葬习俗产生了深远影响,多数王公大臣皆遗诏或遗命薄葬,魏晋时期也因此成为中国丧葬史上以薄葬为表征的变革时期。
魏晋时期的薄葬特点有三,一为短丧,二为不封不树,三为明器减少。[10]已经发现的洛阳地区曹魏时期墓葬,身份为侯的曹休墓或为一般贵族的杏园M6及涧西M2035,与东汉时期的同级别墓葬相比,其规模较小、随葬器物明显减少,正是薄葬思想于社会现实的呈现。
2009年12月,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河南安阳西高穴村的东汉大墓是魏武王曹操的陵墓。之后的一年多时间,关于曹操墓的报道和真假辩驳持续不断,众多考古学家和秦汉历史学者从各个角度对曹操其人及曹操墓进行专业解读,掀起了一场关于曹操墓公共考古学的大讨论。撇去论争不谈,我们在此从已发现的曹魏时期墓葬的特征方面,来分析一下对曹魏时期墓葬的认定问题。
曹魏时期墓葬的确认,其形制与随葬品组合特征应与洛阳地区已发现的曹魏时期墓葬契合。墓葬形制方面,墓道长斜坡底、两侧壁有逐层收缩的台级,墓室分前后室、两边配以侧室的结构是曹魏时期贵族墓葬的基本形制。随葬器物种类以陶器、铜器和铁器常见。陶器组合既有汉代以来长期流行的陶礼器、家具模型、禽畜类明器、祭奠器具,也有西晋时期墓葬中常见的的生活器具、陶俑等。铜器以铜镜、钱币最常见,或有带钩、铺首、车马器或饰品出土。铁器以镜、灯、帷帐座、削等特征突出。墓葬等级较高者,或有少量玉器出土;等级较低者,或仅出少量陶器。曹操墓的形制结构与随葬品组合,与洛阳地区曹魏时期墓葬有诸多共性,符合其时代的主体文化特征。
文献记载的史实与考古发现的遗存相互对应,是判定考古遗存文化属性的重要依据。结合到曹操墓上来,《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曹操于建安二十三年(218年)六月在“西门豹祠西原上为寿陵,因高为基,不封不树”。唐代《元和郡县志》载:“魏武帝西陵在县(邺县)西三十里”。1998年安阳县出土的后赵建武十一年(345年)鲁潜墓志志文提到,其墓在“故魏武帝陵西北角西行廿廿三步”,明确记载曹操墓的具体位置就在西高穴村一带。这些都成为认定西高穴大墓为曹操墓的重要证据。
在对历史时期考古学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考古学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遗迹的年代问题,阐释的首选方法是与文献进行印证。考古遗迹的年代,可以是基于考古类型学对于墓葬形制和随葬器物的研究得出的相对年代结论,也包括通过对出土纪年物考定而得到的绝对年代。[11]因此,通过对曹魏时期墓葬形制和随葬器物组合特征的分析,以此为参照,再结合墓志、砖铭、器铭、铜镜、铜钱等有年代信息的资料分析,是认定曹魏时期墓葬的可靠途径。
[参考文献]
[1]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第二工作队.河南偃师杏园村的两座魏晋墓[J].考古:1985,(8).
[2]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洛阳孟津大汉冢曹魏贵族墓[J].文物:2011,(9).
[3]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正始八年墓发掘报告[J].考古:1989,(4).
[4]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市东郊两座魏晋墓的发掘[J].考古与文物:1993,(1).
[5]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第二队.洛阳晋墓的发掘[J].考古学报:1957,(1).
[6]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洛阳孟津大汉冢曹魏贵族墓[J].文物:2011,(9).
[7]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第二队.洛阳晋墓的发掘[J].考古学报:1957,(1).
[8]徐殿奎.试述洛阳地区曹魏墓的分期[J].中原文物:1988,(4).
[9]张小舟.北方地区魏晋十六国墓葬的分区与分期[J].考古学报:1987,(1).
[10]韩国河.论秦汉魏晋时期的厚葬与薄葬[J].郑州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9).
[11]徐永杰.漫谈历史时期考古学的方法[J].东南文化:2010,(3).
[责任编辑:郭昱]
中图分类号:K8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238(2016)01-0034-04
[作者简介]刘中伟(1978— ),男,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汉唐考古研究。
[基金项目]教育部201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两汉六朝时期中国东南的对外文化交流”(14YJC780003)、郑州中华之源与嵩山文明研究会2014年度青年项目“汉代的郑州”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1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