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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审美观及艺术精神

2016-02-02纪珊珊

中国民族博览 2016年9期
关键词:审美观崇拜苗族

纪珊珊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2)

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审美观及艺术精神

纪珊珊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2)

任何一个民族,在对审美对象进行审美观照的过程中,总是会因为各自民族不同的历史、地理、文化环境而表现相对应的态度,也就是审美观。贵州是一个多民族“大杂居,小聚居”大地域,各主体民族在汉文化的影响下,各民族文化又相互影响交融,在审美意识上具有了一定的共同性,比如对“天”的崇敬、对某种自然力量的膜拜,这种现象,在他们民族文化的精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比较集中的表现,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析来诠释少数民族文化中的审美观及其艺术精神。

贵州;少数民族;审美意识;文化遗产;艺术精神

任何一个民族,在对审美对象进行审美观照的过程中,总是会因为各自民族不同的历史、地理、文化环境而表现相对应的态度,也就是审美观。而审美观的产生,又与审美者主体的伦理观念、生产习俗等有关。作为少数民族审美者,由于受自身民族文化及汉族文化的影响,审美观与汉族观表现出某些方面的一致性,但是,由于各个少数民族有自己民族的伦理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他们对同一个审美对象采取的审美态度,与汉族又有一定的差别。贵州是一个多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大地域,各主体民族在汉文化的影响下,各民族文化又相互影响交融,在审美意识上具有了一定的共同性,比如对“天”的崇敬、对某种自然力量的膜拜,这种现象,在他们民族文化的精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比较集中的表现,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析来诠释少数民族文化中的审美观及其艺术精神。

一、原始生命意识的崇拜

万物有灵、敬畏生命。贵州境内的各少数民族而言,他们的民族文化精神中最突出的观念就是表达了生命就是美的审美主题,也是他们最为重要的一个审美观。这种对万物有灵,敬仰生命的审美观,在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都有表现。如苗族古歌、亚鲁王、布依族盘歌、仰阿莎、苗族鼓藏节、苗绣等等。少数民族文艺及祭祀活动是民族文化的根基,生命美是永恒的主题。在苗族鼓藏节及亚鲁王叙事古诗中,主要内容及思想就是通过对祖先及天神的祭祀活动来表达万物有灵和灵魂不死的信仰,是围绕着向神灵进行祭祀祷告仪式展开的。具体内容包括祭祀求福、治病驱魔和对苗族迁徙历史进行回顾等。然而不论是祭祀求福、治病驱魔,还是对历史进行回顾,其主旨都是以敬请所供奉的神灵作为主线,贯穿着更为突出的一个主题——对生命永恒的渴望。正是这种基于原始生命意识的信仰,这些民族崇拜仪式在通过不同的表现形式反复地表达着生命的无处不在和循环往复的生命观念。苗族每隔三年进行一次的鼓藏节仪式中,就充满了对这种神圣仪式的敬畏与敬仰。鼓藏节的仪式往往由“鼓藏头”主持操办,鼓藏头在吃鼓藏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严守禁忌,全权负责本鼓藏的“起鼓”“祭鼓”“送鼓”、等祭祀仪式。在祭祖的“吉祥”之年,也就是吃鼓藏的前三年,要到藏有祖鼓的山洞举行仪式。由“祭司”祷告祖先英灵,祈求祖先英灵保佑子孙兴旺、五谷丰登。祭祖芦笙队吹奏祭祖的芦笙曲,“通知”祖先英灵准备于那一年杀牲祭祀,这一过程为“醒鼓”。“醒鼓”以后就进入“吃鼓藏”的正式程序,一直到“送鼓”,整个祭祀仪式过程都是严肃而神秘,表达出一种原始的生命意识。

少数民族地区历史上由于生产落后、科学技术不发达,因而普遍相信原始生命崇拜,认为万物有灵,审美活动与巫术活动、图腾崇拜经常联系在一起。到了近现代,大多数少数民族的审美活动与巫术活动紧密联系,如苗族、侗族、布依族、土家族、仡佬族等“巫”及类似“巫”的神秘力量依然是人们敬畏的对象,表现人们对自然力敬仰,它既是一种原始的生命崇拜仪式,又具有审美的性质。在苗族的祭祀活动及舞蹈中,审美活动与生命崇拜活动往往是融为一体的。他们的祭祀活动通常由巫师主持。巫师身穿特制的礼服,手拿长刀和木棍,面对着想象中的神灵,用做牺牲的鲜血涂在木棍上和其它东西上。向神灵进行祈祷,请神灵赐福攘祸。毛南族的打猴鼓舞既是该民族的一种艺术活动,同时也是一种祭祀活动,在毛南族中,打猴鼓舞专门由巫师表演,用于毛南族聚居区的丧事活动,主要是为老人去世举行的“开丧超度”祭祀仪式。“开丧超度”以“祭鬼祈福”为目的,其程序主要包括引丧、赶场和送丧三个部分,打猴鼓舞主要集中在赶场部分,毛南语称为“白给”,是“开丧超度”中最为隆重的仪式。在“开丧超度”时,巫师做法招引神灵附体,高声歌唱,急鼓伴唱,舞蹈不止,场面热烈。

二、崇尚阳刚浑穆之美

贵州的少数民族刚强、粗犷,有伟大的气魄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崇尚刚健浑美。这种审美意识充分地表现在他们的生产生活与艺术创造中。最为集中的体现是英雄崇拜,少数民族是崇尚英雄主义的民族,他们对英雄特别崇拜,对英雄有特殊的美感。他们对祖先艰苦创业的英雄事迹念念不忘,对理想中的英雄和本民族历史上出现的英雄非常崇拜,其中有征服自然的英雄,有与压迫者对抗的英雄。苗族古歌是苗族神话与迁徙史诗,全诗由“开天辟地”“枫木歌”“洪水滔天”和“跋山涉水”四个部分组成。内容涉及创世纪、洪水滔天、民族起源、元祖创业、民族迁徙等。生动地塑造了民族祖先——姜央这一英雄形象,苗族人认为他们的始祖是姜央,古歌里说姜央和雷公、龙、虎等一起诞生。后来分家时,姜央分在地上,雷公分在天上。姜央与雷公不和,互相争斗,最终凭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制服了雷公。苗族服饰中还有“姜央射日月”的图案,指姜央是一个能射日的神人。可见,姜央在苗族神话中就是一个能力超凡的英雄形象。除了姜央,在苗族古歌中,还分别塑造了府房、火耐、剖帕、修狃、耙公、秋婆、绍公、绍婆、盘古等一大批创造了天、地、人以及万物的雄奇伟岸的英雄形象。

少数民族的审美观念与图腾崇拜往往是有紧密联系的,崇拜的对象也是审美的对象。苗族的生命枫树图腾与蝴蝶妈妈神话,既是他们的图腾崇拜,同时也是审美的对象。苗族古歌中叙述:“沃上帝树脚,雨水养树梢,润育枫树种。”生于枫树芯的蝴蝶妈妈与风神相爱,生下十二个蛋,孵育了人类始祖阿耶和世间各种动物,“种”神降临人间,撒下植物的种子,“生出大山林,满山绿茵茵”。体现出苗族人们心中对生命的崇敬,反映出万物同源的生命观和审美思想。侗族祭祀的核心“萨玛”亦是这种图腾崇拜与审美意识的结合。侗族对“萨玛”的祭祀,实际上是母系世族的一种传承,是祖先崇拜的特殊形式,这种崇拜实际上与生殖崇拜是密切相关的,他表现为对母权的尊重和对女性在人类繁衍过程中的崇拜。侗族的祭萨体系中融入了古老的图腾崇拜,安设萨玛神坛时必须用一根粗实的野葡萄藤缠绕在土石坛上,以龙蛇的形象显示神的威力。

三、崇尚自然的艺术精神

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优秀的民族艺术作品,这些优秀的民族艺术作品彰显着每个民族的艺术精神。民族艺术精神作为一个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源,它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民族长期的共同生活、共同实践的结果,同时又借助于各类文艺载体得以不断发展和演进,各民族优秀文化艺术作品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成为解读民族文化的一把钥匙。贵州境内的少数民族,经过千百年的演变与发展,根据各自不同的生产生活习俗,创造出许多反映自身生产生活的的文艺作品,这些文艺作品中的杰出代表最终就成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这些优秀的文艺作品中,突出地表现着各个民族不同的艺术精神,但是由于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这种艺术精神也表现出一定的共性——那就是对自然的崇尚。贵州的各少数民族部落多是生活在大山之中,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自耕自种,满足着生产生活的必要循环。在这样原生态的生活模式中,原始先民表现出对自然给予的感激,同时也同自然的生态形成一种相互依存的和谐关系。在苗族神话中,有专门的一章描述枫树之神、蝴蝶妈妈;侗族大歌中,有许多歌咏大自然的旋律;苗族锦鸡舞脱胎于对自然馈赠的感激。总而言之,在各少数民族中,我们都可以发现,他们大量的艺术作品都来源于自然,这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也再次体现了“艺术来源于生活”。万物有灵的崇拜信仰化为对生命的肯定和向往。在他们原始而模糊的审美意识中,对美的取舍与判断是通过生命的永恒度来衡量的。因此,对他们而言,生命是最高等级、最宽泛的美,也是无处不在的美,美就是生命的永恒和生命的延续。

[1]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艺术人类学研究[M].北京:学苑出版社,2013(9).

[2]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3(5).

[3]金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少数民族传统艺术赏析[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13(7).

[4]周帆.贵州少数民族文艺审美意识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5).

[5]贵州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社规划小组办公室编.苗族古歌:苗族史诗[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16(3).

[6]傅其林.审美意识形態的人类学阐释[M].成都:巴蜀书社,2008(5).

[7]何圣伦.苗族审美意识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4).

J01

A

纪珊珊(1982-),女,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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