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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校开展短兵练习对警察防控能力的提高

2016-02-01刘志华

法制博览 2016年33期
关键词:警校枪械犯罪分子

刘志华 向 阳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1



司法警校开展短兵练习对警察防控能力的提高

刘志华 向 阳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1

司法警校是我国培养司法警务人员的重要人才培养单位,司法警校学生在未来有极大的可能从事警察工作,警校开展短兵练习即是未来警察短兵应用的预习,对警察防控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短兵执法;防恐;防暴

警察长期活跃在同犯罪分子斗争的前线,并非所有情况下警察都会携带枪械武器,也并非所有情况下都适合使用枪械武器,因此对警察进行短兵训练存在较大必要性。同犯罪分子短兵相见的情况下,“狭路相逢勇者胜”只是一个方面,而更多的是短兵的技巧,这是警察在同罪犯斗争的过程中保全自身、惩治犯罪的重要因素。

一、警校开展短兵练习对警察防控能力培养的重要性

首先,短兵的应用技巧是警察必备的技能之一,一旦从警校毕业,进入警察的岗位上再去学习短兵的使用方法和使用技巧,在时间上不被允许。且进入警察岗位的警校学生,没有学习短兵的契机,其在工作中可能直接面对的是凶狠残忍的犯罪分子,一旦近身搏击,短兵技巧的缺失将是致命的隐患。

其次,枪械的使用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并且枪械的使用效果极其不稳定,虽然能够压制犯罪分子,但同时也有伤害附近无辜市民的安全隐患。

最后,司法警校开展短兵练习既能够提升警察学员的防空能力,还能起到锻炼学员身体素质的作用,并且短兵练习也是现代警察必备的职业技能之一。

二、警校开展短兵练习的注意事项

(一)强度适当

警校开展的短兵练习,归根到底是一种模拟的短兵练习情景,跟实际中同犯罪作斗争的过程中的短兵相接有所差异,因此短兵练习的强度应当适当,要在保证警校学员身心健康的基础上开展高强度的短兵练习。如果由于短兵练习而使警校学员受到身体或心理上伤害,就是本末倒置的情况,是我们所不愿见到的结果。

(二)公安原则和短兵训练结合

警校开展短兵练习最终的落脚点还是在实际的警察防控工作中,因此必须要在搏击技巧训练的同时对警校学员进行公安精神、公安工作原则的教育,否则只具备格斗能力的警察可能会长期游走在暴力执法的边缘,这是不符合我国法治社会的精神和原则的不良现象。通过结合公安原则的短兵训练,使警校学员了解到开展短兵训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为了惩治犯罪分子,使其了解到警察防控的限度,深刻了解到“武力是为了伸张正义”这个关键点,将警察防控工作引导到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上来,这是警校开展短兵练习的最终目的。

三、短兵在警察防控中的实际应用

(一)短兵执法应用

我国执行较为严格的枪械管制,警察具有携带枪械执行任务的权利,但是在一般的巡逻过程中,一般不携带枪械武器,一方面是为了执行枪械管制防止警察枪支丢失等重大过失,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枪械走火事故的发生。因此在实际的警察巡逻过程中常用的防控工具是短兵,类似管制器械、警棍等短兵,熟练运用短兵是警察的必备技能之一,也是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内容。另外我国有规定警用枪支需装备空包弹或麻醉弹,因此有些时候短兵对犯罪产生的威慑力比枪支更加有效。

(二)防恐、防暴应用

火车站是人员密集的地区,枪械的使用虽然可以较为简单的压制恐怖分子,但是也存在误伤平民的隐患,因此在这次事件的处理过程中,需要和恐怖分子进行近身搏击,就比较依赖短兵的应用。如果参与压制这次恐怖袭击事件的警察具备较高的个人短兵技巧,伤亡也许就不会这么惨重,压制恐怖分子的效率也会提高许多。

四、提高警察短兵防控能力的训练

(一)短兵执法训练

短兵的训练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学习、情景模拟教学中,现实中的执法过程中,短兵的训练要投入到实践应用中来。安排警校学员在学习短兵使用技巧的同时,联系有人员需求的警察部门,安排其参与实习,通过实践来积累短兵使用经验。

(二)反击、反压制技巧训练

实际的警察防恐、防暴工作中,警察一般处于被动地位,太过于主动的行为可能会使犯罪分子挟持人质、精神发狂从而产生不必要的人员伤亡,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结果。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警察防控工作总是处于被动地位。这种时候一般的短兵技术就无法得到发挥,需要更高超的反击技巧、反压制技巧。可以通过两人结组的方式进行对打训练,使其了解并掌握各种情况下适用的短兵技巧。

(三)培养学员创新精神

和犯罪分子对峙的过程中各种情况、各种因素实时多变,需要警察具备一定的时局分析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创新精神,常用的短兵技巧警察懂得,犯罪分子也懂得,有时需要通过创新的短兵进攻方式,出其不意的一击反而会更有成效。

[1]孟强.短兵教学中“点法”技术剖析 [J].体育研究与教育,2012(2).

D916

A

2095-4379-(2016)33-0283-01

刘志华(1972-),男,湖北天门人,硕士,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警体部,讲师,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向阳,男,湖南安化人,硕士,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警体部,助教,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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