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组织生活 抓实党员管理
2016-01-31李加元
□ 李加元
规范组织生活 抓实党员管理
□ 李加元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2015年以来,莱芜市钢城区在全区644个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行党员组织生活全程记实制度,从细、从严、从实规范党员组织生活,以党员组织生活常态长效化建设,抓实党员管理。
从细处着眼,明确记实内容,规范记录管理。为保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每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区委组织部统一印制了《钢城区党员组织生活全程记实簿》,由各党支部统一保存,党支部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负责记录,坚持一次一记,重点记录每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民主评议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党员每次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民主评议后,都由党员本人在《记实簿》上签字并按手印确认,防止突击记录,弄虚作假。
从严处着手,严格记实制度,严肃责任追究。为保证制度落实取得实效,记实制度明确了三项要求。一是严格组织生活,要求每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二是严格交纳党费,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在每月固定的“党日”活动时组织党员集中足额交纳党费,由党员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也可经党支部同意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三是严格民主评议,要求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评议情况及党员现实表现,客观公正地认定不合格党员,并积极稳妥慎重地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从实处着力,加强督查考核,强化责任落实。为使记实制度长效落实,钢城区将党员组织生活全程记实情况纳入对基层党组织考核和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区委组织部不定期开展巡视暗访,督查结果计入对各党(工)委基层党建年终考核成绩,督促各党(工)委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推动基层党组织从健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入手,严格党员组织生活。
作者单位:(中共莱芜市钢城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