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探析如何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2016-01-31梁婧
梁 婧
(342400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人民检察院 江西 赣州)
与时俱进,探析如何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梁 婧
(342400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人民检察院 江西 赣州)
在检察工作中,民事行政检察属于主要构成部分之一,同时是检察工作参加社会监管的首要着力点,并且也是检察机关执行法律监察职责中的主要权利之一。近年来,由于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使得民事工作有了更大的挑战。
社会监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0 引言
目前,因为经济社会的迅速进步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步加强,导致民事行政矛盾数目逐渐增加,而且检察步骤的民事行政案例也逐渐增加,民诉法展开修订之后,给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也带来了更大的挑战[1]。本文针对怎样增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展开深入分析,就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际操作中具有的弊端提供对应的处理方法,帮助民事行政检察的职责可以在建立友好社会的过程中获得更大的体现[2]。
1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现存的弊端
近几年来,我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经过各检察机构和民事行政检察单位,以及所有干部与警察的不懈努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获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取得了社会各界的看重。然而因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行的时间较晚,相关的法律规章不健全,并且目前社会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矛盾较为繁杂,致使当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形势比较危急。主要体现在以下这几个方面。
1.1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执行力不足
在当前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者用哪种身份参与民行工作制定准确的规范,因此导致一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得不到有效的展开,没有具体的执行力。例如,某些时候需要调用审判机构的相关资料,一般都是经过领导商讨,才能够顺利的调用。
1.2工作监察的范围不够广泛
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检察部门,只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确实存在过错的民事,以及行政裁决具有抗诉权,在此之外的民事协调和民事违法事件等不具有抗诉权。另外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法院采取协调方法进行判决的民事违法事件又占据着非常大的比值,同时协调出现过错的状况也必然存在。而且这各种民事行政案件,当前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通过检察机构实行监察,从而致使监察部门的民事案件较少。
1.3民事行政检察队伍综合素质较低
针对某些民事案件的处理上,一些检察人员对法律的理解较为浅显,相关证据的掌握不准确或不清晰,从而致使有些民事案件抗诉的质量较低,乃至于抗诉出现错误的现象,使得监察者形象受到很大的损伤,并且民事行政监督的威信力也会受到较大的影响[2]。
2 增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措施
2.1完善民事行政的执法观念
2.1.1建立抗诉和息诉结合的执法观念
通常情况下,努力把执法办案往解决社会冲突与改善社会联系方面伸展。同时注重文明执法与人性化监管,把执法办案和社会服务相融合在一起,竭力增强以大众需要为主要工作的思想理念。另外明确解决抨击和维护的关系,重视改善办案形式,努力维持日常工作的有效进行,妥善解决社会冲突和纠葛,从而保障社会的和谐发展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1.2建立注重民生与保证民生的理念
在社会监督管理工作中,其以个体的监管与服务为主要,并且将危害大众利益的违法事件当作监察基础,尤其要注重牵涉到农民和弱势群体等大众利益的违法事件,对于人民法院存在错误不过已经生效的判决,务必要先与法院进行的交流和商讨,针对案件的审核主张提出合理的建议,同时接受法院的建议,再合法提出重新审判意见,从而间接性的实行权益援助。而对于与立案条件不相符的,要对当事人进行耐心且细密的解释说明,指引当事人息诉罢访服从审判。
2.2将法律监察作为重点,充分展现民行检察工作的作用
2.2.1突出主要和解决矛盾
第一,持续增强对法院法官与司法工作者贪赃腐败、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竭尽全力去维持司法的公正与清廉,同时全面践行惩罚与防止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第二,将大众最为重视且最直接的权益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增强判决监察和执行监察的力度,针对大众激烈反映的执法不严格与司法不公正情况要果断的进行整改,从根本上降低存在波动的因素。第三,逐渐拓宽诉讼监察工作的规模,全面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高效进行。
2.2.2改善执法办案方法
在执法办案的目标中,要朝有助于增强社会管理、创建优质的政务环境和保障人民企业合法权益,以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方面出发;在执法的理念中,必须要维持文明且和睦的标准执法;在执法技能中,要重视提升且加强大众工作能力、信息化运用能力和突发情况解决能力;在执法监管中,要详细划分工作的流程,推动信息化办理案件,增强动态监管与不定时监察;在执法监察中,要健全检察机构各个部门之间的监察约束,强化检务公示,提升执法公正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察;在执法态度中,要充分征询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建议和看法,并且实时且合理的供应法律服务,提高执法的成效,最大程度上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从而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在进行民事检察工作的过程中,务必要利用树立理念、创新体系、提升水平的工作态度深入到实行民事行政工作中,同时增强诉讼监督力度,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入到检察机关服务工作的整体布局中去,找到准确的联合点,在实际生活中,全面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职责作用[3]。例如:解决社会冲突、推动公正廉洁执法等,严格执行法律监督责任,从而才能够更好的建立友好社会,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1]严浩锋.浅析基层检察院如何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J].法治与社会,2014 05(15):134-136
[2]王利民,王兵.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人民检察,2013 11(20):213-215
[3]黄旭东.事抗诉制度的实用主义分析[J].中国检察官学院学报,2014 08(12):176-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