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释中医治疗八法
2016-01-31李伟南
李伟南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广东湛江 524037)
重释中医治疗八法
李伟南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广东湛江 524037)
中医治疗八法是中医临床治疗的主要大法,故通过对传统中医治疗八法的概念、内涵及临床应用的剖析,提出其存在层次不够分明、概念相对混乱、归类不够明确、概括而不全面等问题。同时根据中医学阴阳五行理论,结合中医学对人体的生理、病理认识及中医临床理法方药相统一的理论,提出新的中医治疗八法为“补泻、清温、散敛、升降”,并阐释其在教学及临床应用中的合理性及指导意义。
治疗;八法;中药;方剂
中医治疗八法是中医临床治疗的主要大法,是清代医家程国彭根据历代医家对治法的归类总结而来。程国彭在《医学心悟·医门八法》中说:“论病之源,以内伤外感四字括之。论病之情,则以寒热虚实表里阴阳八字统之。而论治病之方,则又以汗、和、下、消、吐、清、温、补八法尽之。”[1]著名方剂学家王绵之[2]认为,我们现在所提的八法,仅仅是在张景岳八阵的基础上由程国彭归纳总结出的。并认为历来的《伤寒论》注家,在《伤寒论》里就提出、总结出了八法。八法自建国后引入全国统编教材沿用至今,已成为中医界公认的传统概念。长期以来,八法在教学、临床、科研等各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笔者认为,此八法无论是从它的概念还是内涵方面,始终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笔者根据中医学阴阳五行理论,结合中医学对人体的生理、病理认识及临床理法方药的应用,提出新的八法为“补泻、清温、散敛、升降”,并阐释其在教学及临床应用中的合理性及指导意义。
1 传统八法之误
中医界一直以“汗、吐、下、消、补、清、温、和”作为中医的“八大治法”,笔者认为现行公认的八法存在以下问题。
1.1 层次不够分明,概念相对混乱
八法中的汗、吐、下、消、补、清、温等七法均属于单一的治法,而和法属于复合式的治法,不属于同一层次,故说存在层次不够分明;狭义的和法,被认为是专治病在半表半里的治法。而广义的和法,则被认为是复合式的治法,如寒热并用、补泻兼施、表里双解法等,这也是和法最常见的定义。更广的和法还被指代为所有的治法,凡是达到调和阴阳的治法,如汗而和营卫,下而和胃肠……均被指代为和法,故说存在概念相对混乱的问题。
1.2 归类不够明确,概括而不全面
中医治法主要针对的是疾病病机。病机主要包括病位和病性两方面。传统的八法中既有针对病性的治疗,又有针对病位的治疗。如“补消”“清温”法针对的是“虚实”“寒热”的病性;而“汗吐下”法针对的是病位在表、在上、在下的病症;“和”法针对的是既有复杂的病性,如寒热错杂、虚实夹杂等,又有针对病位在半表半里的病症。如此,八法既包括对病性的治疗,又包括对病位的治疗,所以说存在归类不够明确的问题;如果八法是针对病位的治法归类,那么针对脏腑、经络、营卫、气血病变的治法呢?如果是针对病性的治法归类,那么针对气逆、气陷、气闭、气散等病变的降气法、升阳法、行气法、开窍法、收敛法等治法呢?故说现行的八法存在概而不全的问题。
2 新八法之源
纲,是提网的总绳,是事物的关键部分。那么中医治疗八法是中医治法的总纲,可以统揽中医治法的核心部分。中医治法的核心部分是针对病机的治疗。病机包括病变的部位及病变的性质,即病位与病性。
2.1 辨证之纲的选择
所谓的纲,就是要起到执简驭繁的作用,因人体病变的部位包括脏腑、体窍、经络、卫气营血阴阳等内容。其中脏腑又有上下、气血阴阳之别,如心肺在上、肝肾在下,心有心阳、心血之别;肾有肾阴、肾阳之别。如此病变的部位很多,若列为提纲则无法执简驭繁,达到便利学习、应用的目的。而病性却是少而明确,故笔者认为,中医治疗八法的概括应该是针对疾病性质治疗的概括。
2.2 八法的源头
笔者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了概括中医病性的“新八纲”,认为中医的病性应该包括虚实、寒热、浮沉(逆陷)、开合等8个方面,并从人体的生理特点引出人的病理特点(病性)。
中医认为,在人体内部与外界保持着不断的气的运动而产生新陈代谢,维持着人的生理平衡。人体的生理平衡是以下方面的平衡。一是阴阳数量的相对平衡。人身为形体,由一定量的阴阳之气组成,太少便产生了虚,过多便产生了实;二是阴阳性质的相对稳定。人为恒温动物,阴平阳秘乃为常人。阴为寒,阳为热,阴太过或阳不及便产生了寒,阳太过或阴不及便产生了热;三是阴阳运动的相对稳定,即气的运动。内部的升降运动完成体内的能量分配,内外的散敛运动完成人体与外界的能量沟通。升太过或降不及便产生了浮(逆),降太过或升不及便产生了沉(陷);散太过或敛不及便产生了开,敛太过或散不及便产生了合。故中医的病性应该包括虚实、寒热、浮沉(逆陷)、开合,此为新的八纲。
中医学治疗方法,就是通过中药、针灸等手段,达到“损有余,补不足”,“寒者热之,热者寒之”,“上之下之……薄之劫之,开之发之,适事为故”的目的,此即八纲对应的八法。根据上述的八纲,虚者补之,故有补法;实者泻之,故有消法;寒者温之,故有温法;热者凉之,故有清法;浮(逆)者降之,故有降法;沉(陷)者升之,故有升法;开者敛之,故有敛法;合者散之,故有散法。所以,对应的八法应该为“清温、补消、散敛、升降”。原来的汗法其实只是散法之一,散法还包括汗法、行气法、开窍法等;吐法也只是升法之一,升法还包括吐法、升阳法等。至于和法,是一种复合的治疗方法,或寒热并用,或攻补兼施,或升降兼行,在此不归入基本治法中。这也是“八法“提出的缘由,是八法之源。
3 新八法的应用
传统的八法在教学、临床、科研等各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笔者认为新的八法在一定程度上能更好地指导教学与临床。
3.1 归类中药
结合中药的知识,用新的八法分类中药会显得更加清晰和明朗。
热证用清法,中药中性味寒凉的中药属于此类,如阳盛热证选寒凉之药以清热,如石膏、知母之属;寒证用温法,中药中性味温热的中药属于此类,如阴盛寒证选温热之药以祛寒,如附子、肉桂之类。虚证用补法,中药中性味甘的中药属于此类。如阴虚之虚热证选甘凉药物滋阴清热,生地、玄参之属;阳虚之虚寒证则选甘温药物补阳散寒,党参、北芪之类;实证用消法,中药中性味淡、咸的中药属于此类,如淡能渗湿利水,茯苓、猪苓之属,咸能软坚散结,龟甲、鳖甲之类。合证用散法,中药中性味辛的中药属于此类。发散能力最强的为开窍醒神之药,如麝香、冰片之属。其次为发汗解表药,如麻黄、桂枝之类。再次为行气药,如香附、青皮之属;开证用敛法,中药中性味酸的中药属于此类,有收敛固肾、收敛涩肠、收敛止血、收敛止汗、敛肺止咳之别。沉(陷)证用升法,中药中性升浮的中药属于此类,有涌吐之药、如瓜蒂、常山,有升阳之药,如升麻、柴胡;浮(逆)证用降法,中药中性沉降的中药属于此类,有降肺止咳、降逆止呃、重镇安神、平肝潜阳、泻下之别。
正如周学海在《读医随笔》中所述:“寒热燥湿,其体性也;升降敛散,其功用也。升、柴、参、芪,气之直升者也;硝、黄、枳、朴,气之直降者也;五味、山萸、金樱、覆盆,气之内敛者也;麻黄、桂枝、荆芥、防风,气之外散者也。[3]”
3.2 归类方剂
结合方剂学的知识,用新的八法分类方剂会显得更加清晰和明朗。
热证用清法,方剂中清里热的方剂(清表即辛凉解表剂)属于此类;寒证用温法,方剂中温里寒的方剂(温表即辛温解表剂)属于此类;虚证用补法,方剂中补益的方剂属于此类;实证用消法,方剂中祛痰、化湿、利水、化瘀、消积的方剂属于此类;合证用散法,方剂中开窍、解表、行气的方剂属于此类;开证用敛法,方剂中收敛止血、收敛止汗、收敛止泻、敛肺止咳、固肾缩尿止带等方剂属于此类;沉(陷)证用升法,方剂中涌吐、升举的方剂属于此类;浮(逆)证用降法,方剂中降肺止咳、降逆止呃、重镇安神、平肝潜阳、泻下等方剂属于此类。
中医治疗八法作为一种指导临床的传统理论,存在着继续深入研究、加以提高的必要性。综上所述,新的中医治疗八法较之现行的八法在中医学的教学及临床应用等方面存在其合理性,并具有更有效的指导意义。
[1]许济群.方剂学[M].上海:上海科技出版社,2003:1.
[2]王绵之.王绵之方剂学讲稿·方剂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30.
[3]郑洪新.周学海医学全书·读医随笔[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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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3250(2016) 02-0167-02
2015-06-27
李伟南(1983-),男,广东兴宁人,医师,讲师,医学硕士,从事中医基础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