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审计结果的科研经费管理策略
2016-01-29马慧玲池丽娟
马慧玲+池丽娟
【摘 要】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5年第2号公告:中央部门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从审计结果剖析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探讨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困难,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 审计; 科研项目; 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3-0101-02
一、引言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科研项目经费投入,为科技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效益性越来越受到国家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随着科研项目审计、跟踪审计、绩效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基于审计视角下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变得日益重要。
二、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2015年1月审计署公布了中央各部委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影射出科研经费管理还不够规范。结合科研项目实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科学
科研项目预算是科研人员根据项目预期开展情况,通过充分而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将项目经费量化为具体经济科目执行。目前科研项目预算主要存在预算编制不准确、年度大量调整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难以按申请的用途支付等问题。原因是:科研人员传统观念未适应财政体制改革转变要求,重项目申报、轻项目预算,认为项目申报后就由自己随意支配项目资金;财务人员参与不够,科研人员是某一领域的专业人才,对财务管理认识和重视不够,与财务部门缺乏沟通,导致编制的预算不符合国家财务报销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科研项目管理全过程缺乏动态监控。
(二)会计核算不合理
科研项目在申报后,忽视经费使用的监管。一是在往来科目中核算收支,年底不结转收入,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二是虚列支出。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家垫支经费严格管理下,科研人员在未收到发票的情况下,通过借款将项目经费支付到对方单位。国库支付中心系统已列支出,财务核算则以应收款项核算。在年底决算时,财政拨款收入大于会计账务支出,产生项目经费的结转结余。三是超标准、超预算列支相关费用,如会议费、差旅费、出国费等。四是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套取项目经费。
(三)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单位资产台账和卡片分属于不同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擅自处置资产而未及时到财务部门核销资产,导致资产卡片账与台账不一致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资产管理审批权限模糊,职责划分不清。三是政府购买服务不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是2013年提出的新概念,是指通过发挥市场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政府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国家虽然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购买方式、管理程序等作出了规定,但并未对具体内容详细划分,很多服务类型划分模糊。四是部分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未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没有独立的第三方监理机构。
(四)绩效考评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监督奖惩配套机制
绩效考核是科研项目管理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对科研项目实施产生效益的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科研项目继续投入的依据。监督和奖惩机制是对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鞭策和激发课题组人员的积极性,保障项目达到预期效果。但现实是绩效考评和奖惩机制只是为了满足国家项目管理的要求,设立的指标缺乏公正和公平性,奖惩机制形同虚设,考评结果未发挥效应。
三、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困难
(一)项目预算管理
首先,预算经济科目细化难以准确估算。市场价格波动及相关政策不断出台、修订和完善等原因都会影响到经费细化预算,因此,财政经费下达时,需要科研人员细化到经济科目、金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支付方式等。此外,项目预算科目与会计核算科目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只能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科目办公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等核算,无法反映项目实际支出。其次,项目周期和经费下达时间不一致。以季节性比较强的农业科研为例,3到5月份是农忙季节,项目在紧张的实施中,但经人大批复的项目经费下达挂网使用多在5月以后,在财政一般不允许垫支资金情况下,造成年初需要农用物资时没有资金,资金下达已过季节情况时有发生。最后,科研项目多跨年度实施,项目实施进度只能大致测算,由此当年经费细化无法准确分割,也无法预算未来年度各项费用的开支。
(二)部分支出很难界定
审计整改意见提到会议费违规列支餐费。倘若会期超过一天,总会涉及工作餐,不允许餐费支出,在单位自有资金受财政监管的情况下,费用很难弥补。另一个问题是科研项目列支长期聘用人员工资。长期聘用人员是否受雇于一个项目组,而且一个项目组人员可能同时从事多个项目研究,则聘用人员很难辨别是否与某个特定的项目有关。
(三)财务人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积极性很难提高
科研院所财务人员多属单位后勤服务人员,为单位基层岗位,与科研人员待遇差距较大。随着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审计监督作用的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越来越严,赋予财务人员的责任越来越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到: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改革越来越向科研人员倾斜,对财务在科研项目管理中所作贡献未有提及,且科研人员只认为财务是后勤辅助工作,与科研贡献无关。财务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与应有的待遇差距越来越大,积极性很难提高。
(四)招投标不尽合理
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目的是规范政府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防腐败、促进廉政建设,原则是低价中标。招投标过程中,往往资质较低的企业中标,而资质较高的企业因保证质量和成本,放弃投标。在较低价格中标情况下,如何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不打折扣呢?另外,要求单项或批量达到标准以上要进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并不适用于所有物资。比如:农业生产资料由多品种构成,因知识产权原因,一家单位不可能提供所有种类,按财政农用物资大类打包采购很难满足科研要求。
四、科研经费管理策略
(一)科研人员要转变观念,了解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政策和财经纪律
以前,科研人员将精力投放在实验室研究,项目经费由科研人员随意支配;现在,国家科技体制、财政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几乎每天都会出台不同的政策,对科研项目申请、经费使用、项目监管都提出了更为详细而严格的要求。因此科研人员不仅要熟悉国家项目管理规定,更要了解项目经费使用及审计监管要求,才能顺利开展科学研究,高效用好项目经费。
(二)发挥财务人员在科研项目管理中的监管作用
财务人员要全程参与项目管理。首先,科研人员在申请项目时,对科研经费需求进行可行性论证,详细测算支出经济科目。财务人员对其支出内容审核,确保各项支出符合国家科研经费管理要求,特别是国库集中支付政策要求。其次,项目经费下达后,财务人员要定期向项目组提交项目经费执行情况报告,特别是10月份以后,及时汇报未支付资金,以便科研人员掌握经费使用信息,避免年终项目资金结余结转。最后,对于国家各部委及各级财政出台的科研经费最新政策及项目审计通报问题,及时告知科研人员,使其按照预算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要求,规范、安全使用项目资金。
(三)加强财务核算管理
一是按季度清理往来款项,尽可能在11月份之前停止借款事宜,敦促科研人员12月份前报账,避免跨年度挂账。二是劳务费报销应由项目组负责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确定人员性质,并提供劳动合同时间、工作性质与项目相关性,开支标准要参照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劳务费标准差异过大。三是加强会议、出差管理。按照国家会议、差旅费管理报销标准,严把项目报账关,在国家会议定点饭店召开会议,餐费要含在会议中,开具统一的会费发票。
(四)制定资产管理政策,定期核查资产
在国家资产管理制度框架下,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新增、处置审批权限及流程。资产出租要进行市场化估价,避免内部操纵资产出租价格、私设小金库隐患。财务部门要与资产管理部门定期核查资产,确保账实一致。
(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
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对单位内控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部审计机构作为纪检内设机构,独立于单位科研项目管理、财务核算部门,不仅要加强对各部门的业务监管,更要对科研项目进行重点审计。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定期对科研项目申报、实施、经费使用、验收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敦促整改,举一反三,要求未被审计的项目引以为鉴。
(六)将绩效考评和奖惩配套机制落到实处
绩效考评是衡量科研项目达到预期效果的一种有效方式,从实施方案、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实施效果、违法违纪等方面,制定详细的量化指标,并对每一指标赋予相应的分值,汇总得分划分不同等次。单位要组织第三方机构实地跟踪检查,对考评等次进行核实,并要求项目组提供相关报账材料及预算执行情况。奖惩机制是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和保障。单位要制定严格且公平的奖惩机制,并且充分考虑财务人员在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和财务分析预警中发挥的作用,根据绩效考评和相关人员的贡献论功行赏,与科研人员年终考评和各项奖励挂钩,真正调动科研人员和财务人员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 王薇.如何健全与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J].财经界,2014(2):134-138.
[2] 戴兮.基于绩效视角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策略[J].新会计,2015(2):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