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素养:轻松玩转虚拟空间
2016-01-28王吉庆
进入信息社会后,中小学生需要有什么样的信息素养?这是我们的基础教育必须关注的大问题。
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社会,信息社会是信息技术支持的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混合体,每个人都处于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之中。进入信息社会后,中小学生需要有什么样的信息素养?这是我们的基础教育必须关注的大问题。
一、信息素养对中小学生的重要性
在信息技术支持下,各个组织与部门建设了自己的虚拟空间,实现了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并存的状态。在现实空间以外,每个人就可以通过虚拟空间实现跨级联系和跨地域联系。
虚拟空间给个人提供了许多纯粹现实空间不可能提供的新机遇。如果有想法、见识,可以发布在虚拟空间中;可以不受地域限制加入各种感兴趣的虚拟空间,参与问题讨论与交流,等等。但是,个人在这些活动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发表东西可能会被许多人谩骂,参与讨论可能会受到人身攻击,等等。因此,即使访问与参与各种虚拟空间上的活动,也要注意端正自己的态度和防范各种风险。而且,由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大容量存储、覆盖面广等特点,每个人所做的事情可以通过虚拟空间迅速放大,其影响面比现实空间传播快而广上几千上万倍。这样既给组织和个人带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生活在这样的时代,每个人特别是中小学生都需要有一种信息社会公民所需要的意识、责任感、能力和特有的思维方法,这就是信息素养。信息素养是信息社会所需要的公民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小学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部分。
二、中小学生应该具有的信息素养
为了中小学生能够在进入信息社会后比较好的生存与发展,学校教育应该不断提升他们的信息素养。信息素养包含了信息意识、计算思维、信息技术实践与信息社会责任几个方面。
(一)信息意识
在信息社会,由于各种组织与个人都能够通过建立虚拟空间,进行各种活动,包括发布信息和进行各种信息交流。因此,信息社会中的每个人能够得到的信息是非常多的,其中某些是真实的,某些则是虚假的。这样,就要求学生有一些基本的信息意识。
要培养学生对信息的敏感意识。一方面,遇到问题要能够比较早地想到有没有相关的信息,能不能通过某些技术和方法得到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得到有关信息时,要能够持久的关注,进一步验证信息的可靠性。
要培养学生对信息的鉴别意识。要引导学生对得到的有关信息,进行鉴别,明白其是真是假、是善是恶、是美是丑,不能人云亦云。同时,要清楚人们传播信息都有一定目的,因此不要随意传播未经鉴别的信息。
要培养学生对信息的价值意识。一方面要培养学生能发现信息是有价值的,得到和使用信息需要且应该付出代价,让他们也提供能够产生价值的信息;另一方面要培养学生区别信息的价值是有针对性的,某些信息在一些地方有价值,而在另一些地方就价值不大甚至没有价值;还要使学生认识到信息的重新组合与建构可以产生新的价值。
同时,还要培养学生对信息的保护意识。既要培养学生认识到信息的价值与容易受攻击的属性,需要对其进行安全保护,也要使学生认识到信息的保护不仅牵涉到个人,而且涉及到国家的安全利益。
(二)计算思维
进入信息社会后,人们已经有了一些与过去的社会不同的思维方式,例如强调信息的利用,强调创新,等等。几十年来,这种思维方式的研究与实践现在发展到计算思维阶段。
2011年,美国国际教育技术协会与计算机科学教师协会联合给出一个计算思维的操作性定义,认为计算思维是一种解决问题的过程,该过程包括问题结构化、数据分析、模型建设、算法设计、方案实施和实践通用化等特征。同时,也强调计算思维发展与学生性向和态度是分不开的,这些性向和态度包括自信、坚持、宽容和与他人交流合作的能力。
应该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计算思维。首先是培养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时,能够运用信息技术领域的概念与方法形成问题解决方案;对问题特征进行抽象思考,建立结构模型,合理组织与分析数据;对各种信息资源进行判断、分析、综合,通过算法、程序设计等步骤解决问题;同时总结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将其迁移到与其相关的问题解决之中。其次,对于各种市场调查、效果分析等,要培养学生了解大数据等数据管理与分析的过程和方法。此外,还要培养学生能够用信息系统的现实模拟技术进行各种预测和分析事务工作,以形成先用信息技术模拟操演成功后再进行实战的思维习惯。
(三)信息技术实践
除了注意学生思维方式的形成与改变以外,同时,由于目前已经初步进入了信息社会,中小学教育必须注意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实践能力。
要让学生能够根据学习需要、现实条件与个人特色,创造良好的信息技术环境。因此,应该引导他们了解与认识信息系统,选择需要的各种部件,进行有效的组合。要让学生一方面能够按照计算思维的思维方式应用信息技术,解决各种具体的问题,得出期望的结果;另一方面也能够熟练地运用信息技术,参与各种感兴趣的信息社会活动。还可以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对自己的学习过程进行有效管理,获取有关资源,交流成果,征求意见,改进效率。
(四)信息社会责任
信息社会是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的交织体,要求我们注意培养学生的信息社会责任,特别是对于虚拟空间中交流、发表、传播活动中的社会责任。
应该使学生认识到,尽管虚拟空间中的许多活动是可以匿名参与的,但是所有的活动都有记录,而且可以追踪溯源,因此每个人都应该表里一致,对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任。
应该使学生认识到,信息社会人人平等,即使是匿名参与虚拟空间活动,也要承担道德责任。要培养学生在各种活动(包括虚拟空间活动)尊重他人,不揭他人隐私,不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谩骂,不制造与传播恶意攻击的谣言;同时也要善于保护自己。
国家也制定了许多有关信息空间的法律法规。应该培养学生的法律责任,使学生具有规则与法治意识,自觉遵守信息法律法规,运用信息法律法规维护个体信息活动的合法权益。
三、提升中小学生的信息素养
在中小学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提升中小学生的信息素养已经成为我们国家教育发展策略的一个重要部分。国家既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知识,又投入人力物力为中小学建设了信息技术教育的基础设施,还开展了一系列的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活动,创造了提升学生信息素养的基本条件。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颁布的课程标准进行教学,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同时,对于其他中小学教师来说,提升学生信息素养与学科教育也是密不可分的。
各学科所学习内容都有相当部分涉及信息素养。例如,语文教育中,在应用信息技术阅读作品时,要引导学生了解著作权,尊重作者权益,这本身就是信息素养的一部分。
而在当前教育信息化的潮流中,鼓励学生应用信息技术进行自主学习,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革命性转变,提高学生掌握与内化所学知识的效果;同时也使学生通过体验信息技术,对信息的价值意识和信息技术实践有比较深刻的认识。
各学科老师在自己的教学中一方面可以通过自己深入应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示范信息技术的应用价值;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鼓励学生应用思维导图、主题网页等信息技术工具,引导学生整理、内化学习过的知识与相互交流。同时,笔者以为,每个老师开设自己与学生的共同虚拟空间是相当必要的,这不仅有利于老师帮助学生得到课堂以外的知识,而且可以让师生成为虚拟空间的精神伙伴,加深彼此的了解。
【王吉庆,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教授】
责任编辑/黄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