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2016-01-28李婧云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婧云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李婧
云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一直存在着土地城镇化的速度远超人口城镇化,城镇化的质量比较低等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只有坚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才能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才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元结构;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核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三农”问题研究一直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地位,实行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以至于有利于城乡经济协调有序稳定的发展,但是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矛盾愈演愈烈,城乡差距依旧持续在拉大之中。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建设新型城镇化的瓶颈因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指出,要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促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一、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建设新型城镇化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占据着特殊而重要的地位。因此,想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一体化缩小日益明显的城乡差距就需要破除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建立以人为本,城乡协同发展的新型城镇化。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加速了城镇的发展,城市对于农村而言,有着更广泛的就业机会、优质的教育生活环境和更先进的生活方式等等。这些一系列影响因素都会使得农村人口向大城市生活之中迁移,这也在无形之中形成了一个城市发展的必然规律。然而,长时间的城乡二元结构体系却严重干扰了农村向城市进化的演变,城镇化的质量大大降低,城乡二元结构已然变成阻碍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影响制约因素。城乡二元结构中的城市和农村是相分离的,农民在一系列的社会保障问题上都与城市居民有着较大的差距,比如就业、教育、住房、卫生医疗等方面,农村的发展都相对滞后。所以在这种背景下,打破城乡原有的二元结构,构建新型的城乡关系,从片面追求土地城镇化发展到注重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意愿,坚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问题就显得重要而紧迫。
二、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最大的影响因素之一,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任务。当前中国仍处在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新型城镇化的“新”就体现在要坚持“以人为核心”,不同于过去那种以人口比例增加和土地规模扩张为主的城镇化,现如今的大背景是大量农民工进入到城市之中,要想完成实现社会保障、生活质量、教育水平、医疗卫生等方面从乡村到城市的一系列转变,使得农村与城市之间更加和谐共进,为人们的生活创造优质美好的生存环境,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就要紧紧抓住农民工融入城镇的这个大趋势。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发展,才会成为现代化的城镇化和积极向上健康文明和谐共进的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人”始终是最为关键也是最为关键的影响因素,不以牺牲生态环境、农业粮食为代价,着重于农民,覆盖全农村,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城镇化中所说的以人为本,就是强调和发挥人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使人民的生活从本质上得到改善,让老百姓可以过上安居乐业、幸福美满的和谐生活。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趋势,也是广大农民的普遍愿望。
其一,坚持以“人”为核心,首先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型城镇化是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尊重和考虑人的物质与精神的需求,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和进城务工经商,促进了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互相增进与融合。将适当的符合条件的农民转变为城市居民,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水平来看,重要的任务是解决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的就业落户问题,农民工要积极的提升自身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便更好更快速的融入城市。这样做可以缩小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身份之间的差异,以便让农民真正融入到城市当中,感受现代化城市的魅力并且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具体而言,城市应从实际出发,创新方法,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管理二元结构,鼓励有着稳定可观收入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优先落户,保障城乡居民的平等待遇;同时积极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降低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就业和定居的门槛。
其二,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城乡均衡平等发展,做到公共资源配置平等,做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让广大劳动人民参与其中,分享劳动放成果。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型城乡关系,真正意义上的完成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要维护农民的生产要素的自身权益,还要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此外,还要鼓励除政府外的投资投向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允许各类合法社会组织和民营企业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从而落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城镇化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破解城乡差距悬殊的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成为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为原则,以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为动力源泉,统筹兼顾,追求经济、社会、生态等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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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婧(1988-),女,汉,山西太原人,云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农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