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的数字化保护问题研究
2016-01-28苑潇卜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050000
苑潇卜 (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050000)
非遗的数字化保护问题研究
苑潇卜(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050000)
摘要:网络信息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已是必然趋势,数字化手段给非遗保护提供了诸多优势和便捷,同时也是一项非常复杂繁琐的工程,本文重点对当前非遗数字化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研究总结,然后针对性的探讨研究了非遗数字化保护的建议措施,并以河北磁州窑为例进行阐释。
关键词:非遗;数字化;保护
非遗又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璀璨夺目,浩如烟海,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数字化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由于其具备传播和保存方面的独特优势,因此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保存工作中有了越来越多的应用,原本纸质载体的保存形式逐步发展为以数字为媒介的载体保存,单纯的文本记录也逐渐发展为以图像、声音、文字、图画等方式为主的立体化多媒体形式,传统书本传播和实物展示逐步向全息全影、立体动画的方向发展,可以说数字化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记录和收藏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一、当前非遗数字化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区域建设失衡
以河北省为例,目前河北地区的非遗保护、抢救、普查等工作主要通过各市县地区的文广新局等部门来牵头实施,其中包括新闻部门、文化馆等。但是在地方非遗的数字化建设工作中,存在较为显著的不平衡问题,部分地区的不同机构独立主办非遗网站,导致建设重复,资源浪费,且河北地区很多非遗数据的分部十分分散,查找起来也就比较困难,读者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还有些地区的文化机构根本就没有设立非遗保护的网站栏目等,无法对非遗信息进行查找。
(二)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
目前河北省内已经构建运行的非议保护网站平台基本上都是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各自独立完成的,在统一规范和标准上非常欠缺,具体表现是以数据库系统为基础的检索、标引机制不统一,非遗数据库的格式、字段不统一,非遗数据的检索点、分编、标引点等的选取没有统一标准、缺乏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所以造成非遗数据库的互操作性以及兼容性等都比较差。
(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约束
相当一些非遗成果和传承人的录像资料、表演记录等都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同时这也是很多非遗网站中没有设置剧目介绍、视频影音资料等栏目的原因,那么如何在确保非遗数字化保护过程中相关资料传播、整理、采集合法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提升非遗的共享层次和范围,也是当前非遗数字化保护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非遗数字化保护的建议措施
(一)构建地区间非遗资源整合共享共建机制
非遗数字化保护设计的层次和社会面非常广,需要投入巨大的物力、财力和人力,若不同文化机构分别构建各自的非遗网站,必然会导致建设资源的重复浪费,同时也会造成数据查找上的困难。实际上,不同文化机构都各有所长,比如图书馆有着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方面的优势,博物馆有着文化遗产实物资料上的优势、文化馆等有着非遗普查信息方面的优势,高校等非遗科研机构具有在非遗数据加工收集整理等方面的经验优势,所以,各部门之间应该联合起来,授权一个单位牵头组织,联合其他机构共同合作分工,互相辅助、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资源整合的形式打破互相之间的界限,构建共享共建平台,通过数字化平台系统、全面地呈现本地区的非遗的特征与风采。
(二)构建统一的非遗数据规范和标准
非遗数据规范化和标准化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数字化保护的前提与保障,也是实现非遗资源文献信息共享和数字化建设的基础。制定非遗数据的采集、整理、加工、传播、发布等环节的标准,让非遗数字化的成果在可拓展性方面得到提升是非遗数字化保护的重要实践内容。以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遗数字化博物馆的筹建工作为例,中国艺术研究院制定了一套有关非遗数据库构建的管理方法和规定,教育部文献保障系统也构建了非遗数据库的建设规范文件体系,所以各地区应该结合自身非遗保护的实际情况,在进行非遗数字化保护的过程中,应该对上述标准规范甲乙合理的整合吸收,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种类的非遗财产,制定符合特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特性的非遗数字化保护规范和标准,并加以统一的管理实施推进,与此同时,处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和保护的目的,要完善相关存储备份体系的制定。
(三)采取多样灵活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法
第一,在涉及到非遗传承主体知识产权以及设计核心非遗技艺的内容等方面的采集过程中,要首先进行妥善的协商,获取相关产权所有主体的同意,签立书面协议,在数字化非遗数据上明确标注非遗数据和信息的来源,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设置一定的浏览权限和浏览级别。第二,在涉及到非遗传承主体的个人隐私方面的信息资料,要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第三,对于尚处在知识产权保护阶段的非遗研究成果以及民间非遗传承艺人的表演资料信息,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比如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等,只能给以科研教学为目的的用户进行服务提供,对这些资料必须设置共享权限。与此同时,在非遗数字化保护过程当中,一定要用一些技术手段和方法确保非遗数据传播和保存过的过程中不会被修改、篡改和歪曲等,以确保非遗财产的完整性。
三、非遗数字化保护实例研究----以河北磁州窑为例
磁州窑文化是河北地区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磁州窑的数字化保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要对磁州窑的非遗项目文本信息进行整理手里,构建磁州窑的艺术图案信息数据库。整理收集有关磁州窑的艺术图案,并对所有的图案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对和磁州窑研究有关的资料文献进行整理,包括实物图片信息、关联学者的研究资料、影视宣传资料、野外考察记录、书籍文献等,这些都是接下来完善计算机辅助设计和磁州窑非遗项目展示系统的数据库基础。
再者就是要开发构建磁州窑非遗项目的数字化设计应用和销售的平台。具体来讲,基于磁州窑的图案装饰,对相关纹饰加以提取再设计,可以将其开发应用到手机的应用程序、网络图形界面设计、计算机软件界面等诸多领域,根本用户的个性需要确定目标软件用户,创造出商家的卖点。根据磁州窑的发展历史,尤其是工艺流程和历史典故等进行游戏项目的设计和开发,通过现代设计手法和理念,将传统的中国元素和现代的数字游戏结合起来,由技术和功能到艺术形式层面,提升现代有戏设计的文化高度,同时也是对非遗的有效保护。
四、结语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文中分析的几个典型问题之外,还有很多阻碍因素,比如素材搬运、拍摄场景、资源加工等环节中的人员分配和时间分配问题,数字化资料制作完成之后,对于数字化非遗项目的维护和更新问题等等,这些都需要诸多人员、诸多部门之间的合力解决和积极参与,以共同推动我国非遗项目的数字化保护工作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王哲.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问题思考[J].中国文化,2014.
[2]李香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播研究[M].致公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