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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书与民间智慧

2016-01-25赵旭东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5年4期
关键词:民族志

赵旭东

摘要:凡属于民间社会所控制并留存于民间社会的各类文本化的形式都可称之为民间文书,它是民间社会真实生活的写照,蕴含着种种民间智慧以及地方性知识。民间文书的研究,必须回到特定的文化场之中。因而,民间文书的保护,必须包含对文书产生与运行的文化场的保护。关键词:民间文书;民族志;文本搜集

中图分类号:C9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5)04—0005—08

在历史学家的视野越来越多地偏离开正史考据以及考古挖掘资料的再研究的分析范式之后,他们的目光开始关注民间社会中生命力极为顽强的各类文书的搜集和研究。这样的一种转向便与从来就是强调深入民间社会从事田野调查的人类学家的目光不期而遇,尽管大家来自于不同的学术背景,但他们都有着共同的搜集资料和理解当地文化的一套做法,这可能便是所谓历史人类学所要真正去关怀的主题。在这个过程之中,他们发现了民间文书所蕴含的丰富的民间智慧,当历史学家开始建立起收藏这些文书的博物馆之时,人类学家仍旧谨小慎微,内心之中只把这些亲眼看到并活在民间社会之中的文书当成是他们整体性的理解文化的一种线索民族志的可去追溯的线索而已,他们并非意欲使之从当地民间的社会之中脱离出来成为一种被孤立审视的研究对象,他们仅仅是希望借此尽可能多且全面地去理解那个文化及其孕育出来的生存智慧。

一、补正史之不足

就其最为重要的作用而言,民间文书可补正史之不足,这是毋庸置疑的。大凡正史,在历史叙述的完整性上多挂一漏万,或者秉持一种单向度的国家中心的阐释视角,而民问社会之中所存各类文书恰可以在这一方面去弥补正史在历史解释上的不足,特别是在今日更加强调民问社会个体主动性的发挥和自觉的时代里,这种视角向下的关怀就变得更为重要。与此同时,民间文书的产生和存续就对事件本身的记录有其毋庸置疑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因为它们的民间性、基层性以及为家户所拥有,对它们的造假以及篡改变得不大可能。而且,它们也并非是为着某种行政目的而人为地被制作出来,而是本着一种诸如结婚、分家以及土地、林木买卖等重大生活实际的需要所使然,因此,也就不存在各种官样文书所可能出现和有意为之的虚饰、删减、添加、修订等的文本校正技术。清朝为明朝修史,大多就为了避讳而隐去了许多的有关于清朝曾经受封于明朝的事实,以至于后来的明史专家吴晗在写建州史的时候必须要从其他的历史文献之中去看待明朝的历史。即便是在现代社会之中,这种技术因为这种官方修史的文风似乎依旧没有多少改变,甚至因为各种复制、监视以及涂改的技术的进步而变得更为发达、精细和无法辨识,奥威尔所写的《一九八四》这部作品,恰是努力要去揭露这种技术在今天的大行其道,读后令人不寒而栗。

除此之外,实际而言,官方文书尽管大部分不乏信史的作用,但很多时候都存有一叶障目之弊,而民问文书所处的基层性质,往往可以在无意之中使我们大有对当地人生活与文化理解上的茅塞顿开的感受,民间文献的此种作用已经为很多的从事实地研究的学者所认同,而很多的历史学研究者注意到文书的价值,其出发点也恰在这里。在此意义上,就指导实地的研究而言,“民间文书”确是一个不错的概念,它便于我们作为一个研究者凝聚思维,可以目光向下看到文字这种语言的存在形式其真实的社会与文化的作用。

二、文字与文书

文书大多是由文字而写成的,这可能是迄今为止唯有人才有的一种能力。文字也恰恰不同于一般的人类创造物,它是人们表达、交流以及记忆的一种活的媒介。它不仅是在上层主流社会中使用并发挥其作用,也同样会畅行于民间社会之中。在民间社会中的种种文字的使用,它们构成了各类民间文书之所以可能存在的基础,同时它们也在一定意义上连接了一个有文字国家和民族之间在上下、内外以及民间社会自身内部之间彼此的种种联系。它的存在也往往体现了相对而言远离国家行政主体的民间社会其实际的运行模式,这种运行模式的背后体现了当地人的种种民间智慧抑或地方性知识,这种智慧或地方性知识,其本身更为有着一种去行政化的色彩,它是民间的,同时也是活着的行动主体的个人其真实生活的写照。

而从类别上而言,民间文书可谓是一大类的概念。它涵盖了并不受任何行政或者制度监视而产生出来的诸多形式的文本类型。不论是对联、招贴画、礼单、账本、婚约、分家单,乃至各类形式的契约文书等等,所有这些都真正体现出了民间社会往来复去的社会与文化的行动与交换的逻辑。比如一份分家单,它既可以体现出兄弟之间的平等关系,又能够展示作为证人和中人的民间权威,同时也能够看出这个家庭结构从庞大而渐渐变狭小的生命历程,也就是我们从中可以从中读出社会。它几乎是在没有任何专门的监督成本的前提下而实现的一种社会控制,人们因此而共同性地去相信文字所具有的力量,特别是其对于人的行为的约束性力量,比如分家单一旦写成,大家按了手印之后,那就是要必须具体落实,马上执行,不能够随意反悔的,它握在人们的手中,成为是有一定真实可靠的约束力的法律文本,尽管并不以法律的名义去称谓它。而给阴间死去的亲人烧掉的纸钱,上面有很多的文字,写明阴间银行的名称,标明要准备送去的金钱的数目等等,他们作为有一种实际的要与死去的故人进行交流的需求而使自己的内心变得极为的虔诚,他们从来就不认为这是一种虚妄,在他们卡那里这就是真实的钱,烧过之后,他们的心情得到了平复,在这个意义上,即便是在今天经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在一个受到传统中国文化熏陶的社会中,借助印有文字和图案的冥币而实现的与死去的亲人的沟通依旧是大为兴盛,大量的冥币在年度性的祭奠仪式上所不可或缺的,这似乎就像你在购买商品时,不能没有钱的交易是一样的,冥币似乎也有这种实际的沟通作用。

而在帝国时代的行政系统中,尽管文字的使用占据着其核心地位,各类官样的文书充斥于各级别大大小小的机构当中,但由于官方文字的书写会牵涉到从皇帝乃至属臣的各类在其位者的荣辱兴衰,甚至于身家性命,因此,对于文字官员乃至皇帝生来都有一种对于文书制造和损毁存有一种畏惧和戒备之心,凡是文字的书写事事都会谨慎,生怕因为书写上的差错而引来杀身之祸,或者自己不光彩的历史由于书写文字的广泛传播而影响自己的前途和皇室私家的命运。在这方面,很多作为王朝史实记载的实录会经历当事人及后任者的不断修改、文饰乃至篡改,这些所作所为,目的也是为了防止出现这样一种不光彩历史的真相曝光的局面。这方面开皇权风气之先的秦始皇可谓走得最为极端,在立了天下之后,干脆就把各类官方和民问的文书都通通地烧掉,而到了大清朝的时候,因为文字而下狱者镇可谓比比皆是。而明朝永乐皇帝朱棣自己作为燕王杀了建文帝和他的弟弟,篡了皇位,但明朝的实录中自然是不能一五一十地照写出来,反倒是我们后人看到的种种实录中是写了这位叔父如何厚葬自己的侄儿云云,总之这也算是一位道德上堪称楷模的皇帝了。

这种官样文书档案以及史书制作中编造、避讳以及千方百计的自圆其说的做法,为后来试图找出真相的史学家们提供了一种谋生的借口。过去一位历史学家皓首穷经,也不过是从种种作伪的历史线索中找到几处历史的真实而已。但明亡之后,谈迁先后两次写了几百万字的《国榷》,其核心的目的也只是在于此,即还历史一个清白。

当然,对于文字的种种控制向来是帝国体系所乐于去作为的。除了直接插手历史文本的制作之外,帝国的教育系统还会通过控制人们的阅读习惯来实现一种对于文字的独占。因此,在那样的时代里,文字并非是一种人人都可以获得并掌握的大众消费品,它是奢侈品,并为一个懂得如何阅读和生产这些文字和文本的人所把持。而平常百姓是获得不到对于文本的阅读和掌握的权利的,他们仅限于被告知和被阅读,贴在城门上、大街小巷里以及各家各户门上的告示不过就是向一群并不识字者的一种宣誓而已,就是贴在这里向你告知而已,而不存在通过自己的阅读去掌握文字所传达的意义。而这些人中的某一些人通过一种“折节读书”求得功名而混迹于士人的行列,这可能是一个家族几代人为之努力的结果,但他又会从原来的身处其中的群体中脱逸出来成为又一位独占文字这个群体中的一份子。因为在那样一个时代里,文字并不是大众化的,而是为一个统治阶级所独占的,他们制度设计里就是试图通过文字的掌握与否来划分出来两个不同的阶级。而今天阅读和书写的大众化以及平民化应该是很晚近的事情,人人能够看书阅读,这种局面的开展在中国也不过就是三两代人的事情。在过去的帝制中国,能够阅读的人真的可谓是寥寥无几。但无疑,自一种近代以来的文化启蒙运动之后,文字发展的一个趋势就是文字及其阅读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掌握,并借此实现真正的掌握相同文字以及彼此使用不同文字的人们之间自由的借助文字的沟通和交流。

即便是这样,在传统社会当中,民间社会随着读书人的增多以及熟练掌握文字人的士大夫阶层的告老还乡,留居乡里,成为乡贤,这种书写大众化的趋势,可能在士大夫阶层作为统治者的帝国时代就已经开始,并逐步实现了。在这里,就中国的历史而言,宋明理学的庶民化运动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契机,相比于西方的启蒙运动,这可能是中国比较早的文字下乡运动,尽管中国农民并非人人掌握文字,但文字在乡间绝非是普遍缺乏的。因此,中国的老百姓自朱熹之后不仅知道要像帝王将相的家庭一样学习收宗敬祖的仪式,更要学习和掌握文字书写的表达。这样的运动造就了文字在民间运用的逐渐普及,并由此而在民间社会留存下来由这些人所书写并为大众所接受的各种文本或文书的形式。

就民间文书的特征而言,有这样一种认识是可以为实地的研究者所接受的,那就是留存于民间的各类文书,尽管是与官方有着同一种文字的书写,但倒确实少了许多官样文书的造作和虚饰,它们大都会直接陈述事情的原委和要达到某一种的真实目的,以便于更为顺利地解决实际的生活问题,使日常生活得以不断的延续。而遮遮掩掩的修饰成本从来都是民间文书生产和制作中所最不肯愿意去投资的,这不仅会阻碍他们的生活,并且也不是一个乡间熟人社会中的道德所特别欣赏的。这样做的结果就为后来的历史研究者省去了一道辨别真假的考据程序,同时因为其缺少制作造假的成分,而从另一方面而言,又可能会成为补正国家正史不完备的重要证据来源。很显然一份民问留存的日记、契约,或者其他文字表现形式的呈现,足可以确证国史记载之所非,这样的范例绝非偶然。

三、民间文书与民间智慧

由于民间文书在民间社会中的越来越多的被发现和得到研究,对这一概念有一个比较准确的界定也是极为有必要的,这样不仅可以凝聚文书搜集的眼光,并可有一些彼此互助协作的研究开展。鉴于概念界定的完备性,可以如此去界定留存于民问的文书,即凡属于为民间社会所书写、制作并留存于民间社会的各类文本化的形式都可以称之为是民间文书,它可因为制作这些文本的媒介形式的不同而分成不同的类别,如纸板文书、石刻文书、木版、铜版、铁器文书等不同的类型,亦可依照社会功能去划分为各类的功能性文书,如人生礼仪、祈福纳吉、宗教仪式、房屋建筑、标语宣传、书信往来、交易契约等等。而所有这些文书的一个共同特征便是,它们都是用文字书写在某种的媒介物上面以表达一定的含义或意义。由于含义或意义的整体性的存在,因此,此类的文字书写都并非是一种孤立的存在物。

尽管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往往是作为孤品的民间文书的存在会越来越成为一种普遍,因此也可以去断言,越是年代久远的文书,其成为孤品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但文字最大的一个特征便是其相对而言的易复制性,人们通过抄写、印刷以及今天流行的电子数码化的新媒体技术,便极为快捷地复制下来各类的文书,并使之很便利地传播出去,这种便捷性往往都来自各种的民间创造或民问智慧,这种创造和智慧也多多少少为我们留下一些真实的证据,礼失而求诸野,我们由此可能会看到另外一种历史的书写。从今日尚存的各类文书当中,我们是可以去把握一个更为久远的过去,否则这些文书的存在便没有了实际的意义,它在帮助我们活着的人表述、言说以及证明历史的存在而非其终结。

很自然,就一种最为朴素的历史观而言,人们是不会那么轻易地就忘掉过去和历史的,恰恰是在日复一日的重复性书写、编辑、镌刻以及印刷当中,一种不那么易于改变的传统得以真实地保留下来。

可以这样说,中国最早的文书都是用刀刻画出来的。甲骨文是刻画在龟背上的文字,钟鼎、金文之类的篆书,也都是隽刻在青铜和石头之上的。后来出现了笔和纸,才可能有所谓纸质文书的出现。纸这东西一开始一定是属于很稀有且很昂贵的消费品。其生产的数量也不会太大,后来大批量的纸张的生产都可能是明代以后的事情。那时候坊间刻书之风盛行,凡是官员其一生至少是要有一册文集被刊印出来,其间不乏粗制滥造者。但这无意之间却促使民间社会在这个时期开始大量使用并消费纸张,并主要是用于书写、绘画和刻书等方面,而用在民间往来文书的纸张也是在此时得到了广泛的普及。而民间契约之类的文书,也以此时在民间留存下来的为多。纸寿千年,明以前的民间文书也可能大量存在,但真正的留下来的却不大容易,宋代坊间便有很多书籍出版,契约文书也不乏见,但真正能够大量保存下来的还都属于是明清及以后了。

单就纸的社会与文化的存在功能这一方面,粗浅而论,在民间纸有两类功能,一方面是它可以用来焚烧。它首先是由植物木浆所做成,性质有如木柴,但功用却大不同于木柴。而从各类植物,特别是以树木和稻草为原料所做成的一张张特有的草纸,特别在民间在祭奠仪式的烧纸行为中得到了极为广泛的应用,这已经不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普通意义上的纸张,它成为了天地之间、人身之间以及生死之间可以沟通的媒介物。很显然,通过这类纸张燃烧的过程是可以表达一定的文化含义的。因此有些地方把烧纸又称之为是“发表”,这类纸也被称为“黄表纸”,具体而言,这就是跟人们观念之中与人生命的另外一个世界之间彼此传递信息的一种媒介物,以此来表达某种的信息交流。因此对于这类的纸,在上面会写上字,或者是印上字或图案,并常会用在葬礼之类的缅怀故去的人的场合,在民间的意识中,由这些文字或图案所组成的文本文书只有经过某种的焚烧才能够得到真正的信息传递。甚至在有些地方,很多老人用过的书,在老人死后都一定是要烧掉的,在广西贺州的山中,这种烧纸和书的风俗习惯依旧还是比较盛行。这种焚烧往往被认为是一种孝行的表现,但对于这类文书的搜集就变得很是困难,这里实际上是有一种两难,一方面是当地人的信仰、社会秩序以及日常生活可能就是依靠这些文书来维持的,一旦文书从他们的身边被抽离出去,成为是一种博物馆或者藏书楼的藏品,那文书的民间性也就不复存在了,他被像冷冻尸体一样被冷冻起来,供人观瞻,但相比它在社会之中的可能是有些不完善也不能令学者满意的姿态而存在的那种状况而言,前者相比后者可能是更为的糟糕,因为这让民间文化的有机体的生命凝固化了;而另一方面则是来自于研究者的学术价值,他们实际上想当然地以为他们所要保护的也就是那些他们认为有价值的当地人手中的文书,他们为了求知的欲望而从农民的手中获取这些知识的原始文本,他们占有并加以解释,至于这些曾经的文书的拥有者却因为对他们而言的无用或者过时的缘故而拱手想让于这些眼睛睁得大大的研究者们,实际上文书的文化在这个意义上已经是遭受到厄运般的毁灭了。这二者之间实际上在很多时候也都是处在冲突之中的,但在这方面文书的拥有者总是会处在一种劣势的地位上,他们是被调查,是被问询,同时也是被搜集,等他们明白这些东西公之于众并不在他们的生活视野之中存在之时,所有的文化自觉或者后悔都已经是来不及了,他们只能是默认这些文化存在的在地方社会之中的丧失。但人类学者田野研究的价值前提就是尊重当地人的信仰以及保护他们的文化,他们显然不应该去做这种一方面使得当地的文化存在存在归于泯灭的事情,同时在另一方面,有良心的研究者也应该扪心自问,这样疯狂的搜集民间文献,后来的人以及后来的研究者将会怎样以及到哪里去解读民间呢?

在民间社会之中,纸的另外一种功用便是文字记录,用来保留一些重要事件的重要信息。民问的买卖和交割契约文书中结尾常会附有“上述各事,口说无凭,立字为证”的句子,这虽是套话,但含义却是很清楚了,那就是白纸黑字无法抵赖。这种做法跟现代法学所说的证据的观念是相一致的,并且也是一份强有力的呈堂证据,无法做抵赖的。不过,很多时候,对许多人而言,这也不过是一些平常人家压箱底用的令人心安的凭据而已,很少有人真正会遇到因此凭据而引起的纠纷,无讼的观念即便不是那么明晰,也还是潜藏在乡里民众的心中的,人们并不会轻易地把居家琐事诉诸公堂的。而很多民间社会中的纠纷往往因为都是生活中新出现的,尽管前后彼此之间都有某些因果性的联系,因为是居住在熟人的社会之中,平时见面往来的也不过就是这些熟人,而发生的纠纷也都不出这些熟人的圈子之外,前面出现在两个人之间的纠纷解决之后,接下来还可能是在这两个人中间发生,或者是在与他们二者都相关的人员之间发生,他们也会被卷八到纠纷中来,结果几个纠纷相互关联,也就成为连环的纠纷了,这在熟人社会之中表现得也最为明显,但即便碰到有如此的连环案件,人们大多都不会恰巧用到这一份过时的文书凭据,遇到新的纠纷往往都是需要用一些新的途径去加以解决,然后再订立一些新的契约文书来作为彼此之间关系的进一步保障,因此,对着应连环的纠纷,在乡村社会中也才会真正出现有一些前后彼此之间相互联系的连环性的契约文书的出现,特别在彝族社会的习惯法研究中表现得比较突出。

对于一般人而言,在平日里,这些文书都可能会完好无损地留存在那里,并得到主人小心翼翼地保护,但这样的做法不过是起到一种“定心丸”的作用。可能隔过几代人之后,物是人非,当人事不在了,消灭掉、转移掉、丢弃掉以及遗失掉各种的民间家存文书都属于是极为常见之事。很多现代社会的纠纷,也会因为法律上缺失这种文书凭据而引起,还会因为旧的文书尚且保存,而新的文书丢失不见,或者反过来,旧的文书丢失了,而新的文书尚且保存,总之情形多种多样,由此而使得法庭上出现证据不足并引起各种相互之间的纠纷。比如在过去土地的纠纷上,中国很多地方“一田二主”的土地使用惯例,也可能在新旧地主的交易之后隔了几代人而在子孙后来那里出现文书书写不清楚的争执,这些往往都跟民间文书的保存的随意性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人们并不想随随便便去“吃官司”,另一方面也会因为对文书保管的不经意性而丢失了法律的凭证,民问的纠纷也会因此而出现。今天随着电子数码化技术的发展,文书电子化的趋势已经是无法阻挡了。但是这样的文书如何可能真正成为法律上的依据用于案件纠纷的化解,这便是很多习惯法研究者所需要去认真思考的。

四、民间文书的搜集与保护

现在对于既有的民间文书还是处在一个搜集、保护与研究的阶段。在这方面,人类学家不同于历史学家。他们的田野调查的方法决定了其对民间文献的易接触性、易获得性以及易理解性等诸特征。人类学这门学科要求人类学家深入到现场做一种长期的田野调查,他们往往在日常的生活中与当地人“混”在一起,彼此有足够的熟悉度。谁的行为因此都不再含有任何的隐私,彼此做什么以及拥有什么都是可以肉眼看得见的。当地人家里拥有怎样的“宝贝”,藏有什么文书,人类学家都应该是对此清清楚楚的,这份田野功夫会使他到田野的最后能够对于一个小地方社会的家家户户的生活状况如数家珍,这其中也一定会包含各种的契约文书。

我想历史学家可能是通过线索走访和间接索取的方式去把偏远地区人家家里的文书都收为己有或者是博物馆所有的,隔了几代人之后,老百姓对这些“不能当饭吃的”文书的情感淡漠是历史学家可以获得它们的基础。因为关系熟了或者是当地熟人的介绍,淳朴的老百姓从自家茅房的顶部拿出一卷子的契约随手交给历史学家去研究,这往往成为历史学家中很常听到的趣闻。而扛着口袋把大量的民间文书运送到自家书房中去进行细致研究的历史学家也不乏见,在少数民族地区是这样,在汉族地区也不例外。在某些历史学家的眼中,他们的情感只在于这些写有文字的所谓原汁原味的民间契约文书上,至于如何让在一种文本脉络之中生存的文书的文化能够持续并自我延展却不为他们所真正看重,对此他们往往表现出一种情感上的冷漠以及自以为是的对文本解读的权威感,他们把文书摆进自己的书房、藏书楼或者博物馆中就算完事大吉,之后再去凭借这些唯一的或者说是股本的文书去使之转化为国家的课题,一文书保护的名义夺走了民间文书的民间性。很显然,大多数的历史学家都会反驳说,不这样保护文书很快就消失了,或者说他们只是存有电子扫描版而把原件会返还给他们,但是不论怎样,文书如果属于民间就应该让民间自己来做出一种去留的抉择,同时我们真是看到的似乎并不是一种文书的返还于民间,而是一座座文书收藏馆的建立,打着博物馆发展的旗号,这些民间文书“累案如山”般的就堂而皇之地进入到了国家以及在国家学术羽翼下生存的一些文献搜集者或者其代理人的手中,民间文献的“民间性”经过这样的一种冲洗而只剩下你从橱窗玻璃里面去审视的国家文献了“文献性”了。

但很显然人类学家一般不会这样去做,也一般不会这样去想、去感受。他们肯定知道那东西存在在那里,但他们肯定更想知道那些东西在这个社会里究竟是怎样被使用的,而不是一心想着去占有这些东西,尽管这些东西对于乡间的民众而言并没有什么特别有用的价值。但因为这种廉价物的存在而去独占这些东西,一般真正训练有素的人类学家是不会这样去做的。他们从田野角度上很明显是更为容易接触到这些东西,也因为相互关系的熟捻而可能更为容易去获得这些东西,但他们的职业素养要求是不允许他们把这些东西完全而彻底地连根拔地带出这个生活的社区,因为任何的一件物品都是在一个文化的场中才能真正有其生命力的存在。一旦使之离开这个文化的场域,一个人与物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生活场所,后来的人要真正能够对它进行理解实际也就变得几乎是不大可能了。它由此而会被重新命名为研究资料、博物馆展品以及某个大学研究所的收藏品,一旦有了这样的官方认可的名字,它们可能就再也回不到那个曾经滋生出它们的文化场域,而要再去理解它们也就变得困难重重。尽管民俗学家会特别去倡导一种眼光向下的资料和民俗的搜集,但很显然,这并不是因此而将那些活着的民俗变成是缺少了物质滋养支撑的奄奄一息的民俗生活。

在这一点上,人类学家似乎更需要有一种文化上的自觉,在这种自觉的基础之上才能够真正对这文化构成的对象有所真正切实的理解,否则都只可能是若即若离的没有现场感的臆说或者是凭借小聪明和自以为是的博学而作出的武断的界说。而这样的态度不过是想借此来满足一种知识与权力背后所隐藏的研究者私家欲望而已。他们只是想着如何占有,而不是想着如何去理解。人文社会科学的田野研究如果变成是这样一种“鬼子进村”的“扫荡”模式,那结果连这些研究者到最后也难于真正生存下来,因为他们再也找不到真正属于民间的文献的和资料的存在。当清水江文书大量被学者所“凝视”并为代理机构所“搜集”之后,在数十万份的原始文书开始躺进博物馆中睡大觉之时,民间造假文书的风气也大为兴盛,而由此在文书博物馆的收藏机构不得已必须要买来高级的验纸机来鉴定书写文书纸的新旧以确定其真伪,由此民间文书不再是一种家藏的信物,而是转换成为了市场上的商品并且以假乱真者也不乏见。

因此,如何能够真正理解民间文书,同时知道民间文书对地方性的社会本身以及生产和保存这些文书的人而言可能更为有益处,并使之能够永久地存留于民间社会之中,让它们依随自己独有的生命周期而不断运行下去,这着实体现了人类学这门学科其自身独特的文化关怀和文化自觉的视角,同时也体现了这门具有真正国际文化视野的学科其存在的价值。在这个意义上,文化及其作品从来都不是可以对之加以任意处置的意义存在,它的生命力就在于其自身的自我调节和逆来顺受的对自然与社会的适应,没有这一点做保证,人便跟动物的生存没有任何的两样。

在人类学已经走过百余年历程的今天,在各派的人类学家都在集体反省西方殖民主义在全世界范围内所带来的种种文化恶果的今天,我们作为人类学者不大可能再次沦为民间文化的掠夺者,对于这种耻辱,每一个人类学家都是极度敏感的,他们会为此而对任何种类的文化实践都会有所警惕。但那些没有这种反省,却反而一再声称自己是地方文化保护者的各类专家们,同样需要这份特别文化敏感和谨慎,要知道在一种发展主义的话语支配之下,很多时候,保护也可能变成是一种破坏,因为在这保护的背后也必然裹挟着一种由知识的占有所生产出来的权力,这种权力背后的潜台词就是:“我能保护,而你不能”,或者“我在研究,而你没有”。这样的一种思路显然是有悖于当地人所需要的那种文化自觉的。

所有带着一种学术和知识上的权威意识的研究者和文献搜集者实际都应该清楚,正像我在前文所指出的,文化的存在从来都不会是僵化的、凝固的以及一成不变的,也不是通过所谓的保护的口号和鲁莽的把文化事项或对象封存起来就能够真正去对其加以保护的。要知道,文化自身它是处在一种不断的流动和变化之中的。而民间文书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它自身也一定不是一种僵死的存在物,也不是可以由与此文书本不相干的人所任意宰割和诠释的。有很多的民间文书的搜集,很显然都是在研究者心底里或其无意的干扰之中在做着这样一种使文化事项或者研究对象僵化化的工作,而真正活在民间的各类文书,也可能就在此一专家不经意的搜集过程之中消失殆尽了,并且属于是一种并非自然主义的寿终正寝的消失,而可能是一种文化接触之后的意外死亡。在人类学家研究过的非洲以及西太平洋诸岛屿上的早期西方殖民所产生的与当地人接触之后的文化消失,不能不成为今天人类学者进行文化研究的一个警示。

这样一种使得文化僵化化的做法,曾经是文化殖民者的一般做法,今天显然已为许多学人所诟病,成为一种性将没落的行径和作为。不过,在一种文化的新发展主义的话语影响之下,大跃进式的文化建设使得曾经被人遗忘的文化概念被重新赋予了发展的意义,在这过程之中,我们实际上很难保证这样一种做法不会让传统的文化帝国主义的思路和作为改头换面以某一种的新的面孔表现出来,并占据文化场域的话语优势,进而干扰我们平常对于文化的理解和视听。人类学很显然并非中国的特产,它作为一种舶来之学,一方面会因为不能真正融入到对地方社会与文化的理解而形成重重的文化偏见,另一方面也会因为过度置身地方性的社会于文化之中而难于脱身,受到这个社会与文化的种种偏见的影响,而使自己无法有一种特立独行的文化认知,结果能够去理解文化究竟为何的也属凤毛麟角。大量的民间文书一定蕴含有无穷的民间智慧,但如何能够真正把握住这些世代在民间积累起来的智慧的精髓却可能是民间文书研究者的一个难于克服的课题。而如何能够真正去摆脱掉一种传统意义上的文化帝国主义者的思维和做法则又将是未来所有人类学文化研究的新课题,民间文书的搜集和研究作为文化理解的一部分必然会遇到同样的问题和困境,这就需要人类学家和其他各门学科的学者一起共同努力来去加以解决。

[责任编辑:龙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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