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原则
2016-01-23高国伦
高国伦
摘要:当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时必须坚持经济与政治相统一、批判与建设相统一、一元主导与多元并存相统一等基本原则。
关键词:当代中国;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原则
中图分类号:B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5)11-0035-02
社会中的意识形态建设总是有内在规律的。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需要按照规律进行,这就我们要坚持一定的原则。当代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需要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实践,按照经济与政治相统一、批判与建设相统一、一元主导与多元并存相统一等基本原则来进行。
一、必须坚持政治与经济的统一
一个社会的政治总是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或者说是经济在政治领域中的延伸。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是建构于科学理性之上的、依托于现实支撑的彼岸思想,这决定了“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是一种基于实质性合理性的诉求”。我们回顾前苏联解体的原因可以发现,前苏联的解体除了意识形态工作本身要不僵化、教条化,要不自由化的进退失据以外,更基础性的原因还在于在苏联的长期发展中,官僚阶层逐步演变为特权阶层,垄断着这个国家的资源,普通百姓的生活却没有得到应有保障和提高。生活上这种强大的被剥夺感,导致人民不再信任苏联共产党和当时的政府。价值也是哲学的基本概念,人类的实践、认识及其获得的真理,都与价值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价值的概念从哲学角度分析,属于关系的范畴而不是实体范畴。它指的是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种客观结果。价值反映的是一种存在于某种相互关系中的价值。换言之,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就是客体对于主体所具有的或消极的意义。这里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我们称之为价值关系,也就是意义关系。从根本意义上讲,一切人类活动,无论是认识活动还是实践活动,都是追求价值、实现价值的过程。没有任何价值意识,人类就根本不会给自己提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任务,人类也就不能称其为人类,这也是人类活动发展过程中经常的、永不中止的动因所在。根据苏联档案显示,苏联社会科学院曾在在苏联解体前做过的一次问卷调查,“被调查者大多数认为苏联共产党仅仅代表工人利益占有比例极低,大约只有4%,认为还可以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数字大约才占有7%;认为代表官僚、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却占85%。”在这样一种现实之下,人民信仰、追寻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就失去了现实的支撑,意识形态缺乏有效的认同就成为一种发展的必然。因此,除了革命时期,人民可能会在“来日理想主义”的刺激下暂时忍受经济上的贫困和窘迫外,在和平时期、建设时期离开经济发展去谈政治意识形态的改善,将使意识形态的建构陷入虚无化。
二、必须坚持批判与建设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是因为它科学的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中的一般规律,它吸收和借鉴了人类的一切优秀文优秀文明成果。价值也是哲学的基本概念,人类的实践、认识及其获得的真理,都与价值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价值的概念从哲学角度分析,属于关系的范畴而不是实体范畴。它指的是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种客观结果。价值反映的是一种存在于某种相互关系中的价值。从根本意义上讲,一切人类活动,无论是认识活动还是实践活动,都是追求价值、实现价值的过程。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后,经典作家对自身理论发展的最担心的问题还是出现了,这说明实事求是对待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意识形态成为了裁判,任何问题都用意识的形态来衡量,通过强制和高压的手段逐渐成为苏联政治生活中重要内容。意识形态本身具有至上的合法性,绝对不能质疑,只能无条件地屈从。苏联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在自我的封闭与“神话”中而失去了与时俱进的特质,失去了开放、包容的品性。这种现实与意识形态宣扬之间的巨大鸿沟,最终使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性、科学性被人民质疑。其实不仅仅是苏联的马克思主义是如此,中国传统社会的儒家思想的发展脉络也是这样,从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到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到明清的“八股”考试,就是一个儒家思想逐渐自我固化、日益刚性化的过程,导致的结果也是儒家文化不再能解释现实,从而在“五四”时期遭到大量先进知识分子的猛烈批判,造成了将近百年来人民对儒家文化、传统文化的疏离。因此,一种思想理论的生命力在于与时俱进,伴随时代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不是固步自封、僵化停滞。
批判本身毕竟只能“破”而无法“立”。特别是对于居于主流意识形态来说的马克思主义,如果我们仅仅是将其打破,而不能用一种新的主流价值相取代,那么社会必然会出现价值的真空,从而影响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我们认为:第一,马克思主义要引领社会发展。认识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指导实践,主义只有解决问题才有价值。价值也是哲学的基本概念,人类的实践、认识及其获得的真理,都与价值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价值的概念从哲学角度分析,属于关系的范畴而不是实体范畴。它指的是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种客观结果。价值反映的是一种存在于某种相互关系中的价值。换言之,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就是客体对于主体所具有的或消极的意义。从根本意义上讲,一切人类活动,无论是认识活动还是实践活动,都是追求价值、实现价值的过程。用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的理论指导社会发展的实践,用马克思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社会实践的发展。要注意有针对性地回答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体现社会民众的基本利益,还要发挥出党的理论优势,不断增强社会民众对党的理论、纲领、政策和路线的认同感。第二,马克思主义要与大众文化的衔接中体现发展整合。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价值的归宿点都必然是为人民服务。而在一个网络化、娱乐化的时代,人民所喜欢和接受的往往是那些通俗易懂、形式多样以及和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的话题内容。因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要想被人民所理解、所接受,那么就需要在内容上、角度上、形式上、话语模式上都更多的借鉴网络及民间的话题及话题解读模式。即只有和大众文化对接后,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才可能摆脱曲高和寡的现状,真正植根人民。第三,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中实现互通与提升。新的时代条件下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构建,以包含民族性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价值观为主载体。马克思主义能否更好的实现自我发展、更好的促进中国的现代化,关键看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能否相互提升。因此,中国当前主流意识形态的构建,不仅要对马克思主义“返本开新”,还要对中国的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并最终找到两者的交集。
三、必须坚持一元主导与多元并存的统一
意识形态的基本功能定位是社会整合与主体构建,这决定了意识形态构建的根本前提就是要坚持“一元主导”。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从根本上讲,就是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我们就很容易在多元思潮和多元价值的冲击下迷失方向,社会的主流价值、社会共同的基本价值范式就很难构建,人民共同的目标和理想,社会中的个体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丧失凝聚力,社会就缺乏稳定的秩序。因此,越是在思想和价值多元的时代,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一元指导就越重要、越迫切。但是在我国已实行市场经济和多种经济成分的背景下,在一个网络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人们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日益分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导致人们的生活方式存在巨大差异。而生活方式的不同又必然会导致不同思想、不同价值的冲撞。适应、尊重并包容这种多元性是主流意识形态工作能否解释现实、顺应现实的关键。显然,意识形态建设和发展必须处于合法性的地位,否则就谈不上生命力。意识形态的多样化实际上有利于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作为马克思主义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是在批判和继承各种意识形态中发展起来的。由上所述,我们需要正确对待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多样化的状态,在多元中求发展,在共存中求突破。实践证明,各种意识形态之间保持一定的张力,有利于实现意识形态的平衡发展。
要实现这种平衡:第一,由于意识形态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这就要求我们牢牢坚持现阶段的经济制度,实际上就是坚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在坚持初级阶段经济制度的过程中,还必须确立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那就是共同理想。没有“共同理想”为基础就很难构建一个能够维系稳定的主流意识形态。另一方面在初级阶段的中国我们还应对那些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形式和分配方式给予保护和支持,因为贫困和窘迫也是无法支撑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主流意识形态体系的;第二,我们要牢牢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核心主导地位,对那些消解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潮与话语在理论界、思想界、教育界、舆论界进行坚决斗争,要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占领主流阵地,要让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基本立场、基本方法成为人们的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另一方面又应主张不同文明、不同价值、不同思想之间的相互借鉴和吸收,要允许和提倡影视、艺术、道德等以多样化的形式、个性化的表达来表现社会生活,在一定合理合法的条件下和一定的范围内允许其自由发展;第三,我们要一方面不断进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用不断更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来更好的回应人民不断变化的需求,来更好的整合不同时代的思想。另一方面,对那些可能会对主流价值和马克思主义造成消解、冲击的新思想、新价值也不能一“批”了之,一“堵”了之,而是要认真分析这些新思想、新价值产生的社会根源,对于那些我们现在虽不能认同,但却又无法消除其现实存在的思想和价值,应予以尊重,并调整我们传统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和方式方法,以对接和引导新思想、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