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工程分包谁是用工主体,拖欠工资找谁要?

2016-01-21

时代风采 2015年11期
关键词:分包李某用工

案例:去年李某等十位农民应招来到了一个建筑工地,头三个月的工资承包工程的建筑公司都按月开,后几个月的工资一直拖欠。他们找建筑公司要,建筑公司说工程分包,他们被划给了分包公司,工资由分包公司代发,工人由分公司代管。可分公司的人一直找不到。为此他们要起诉到法院,可不知告谁,不知谁是用工主体?

说法:目前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形式呈现了多样化、多元化、复杂化趋势。实践中常出现不知用工单位是谁,相关法律责任谁负担的问题。但万变不离其宗,衡量谁是用工主体,确认和谁建立劳动关系,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把握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确立的:“(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分包公司对分包工人只是为建筑公司代管、工资只是代发。另外,分包协议,只是一个建筑公司与分包公司的内部协议,李某等被分包的工人对此并不知晓。其用工主体仍然是建筑公司,建筑公司与分包的工人存在劳动关系,建筑工应当承担李某等提及的法律责任。

猜你喜欢

分包李某用工
以“灵活用工”破解用工荒是有益尝试
同居男友去世, 女友能否继承遗产
为了讨还债务而绑架、扣押债务人,构成什么犯罪
10年被抓8次的惯偷又栽了
“用工难”困扰西部地区:费力气招人 干一个月走人
如何加强施工分包安全管理
建筑业劳务分包制研究:现状及其展望
儿子签了『用工合同』
杀鸡焉用牛刀
网站前台设计分包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