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的相关问题分析
2016-01-21吴淑华
吴淑华|文
本文首先将简要阐述清算流程,并对清算损益和清算税收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进而论述书面清算流程与现实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的解决措施,以便为企业做好破产清算工作提供一点启示。
企业破产清算流程的简要介绍
企业清算工作流程指企业解散之后,为了结企业法人的各种法律关系并消灭企业法人资格而对企业未了结业务、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和处分的行为和程序。企业清算指由于企业不能到期清偿债务,由清算组接管企业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和分配,本文将着重探讨企业清算工作的相关内容。
根据相关的会计法规可知,企业的会计期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会计期间是自年初之日起,直至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日期这段时间,第二个会计期间是整个清算阶段。在此阶段之内,对于企业而言,会计处理原则依旧是权责发生制,企业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要计算完工产品的成本和在生产产品成本,结转损益类科目和利润分配,同时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工作;要根据现行的会计制度对编制方法和报表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并报送至主管财政机关部门或者是企业的相关主管部门。
而对于清算组而言,整个清算期间可以被视为一段会计期间。企业清算流程,首先需要在公司解散事由起15日内由股东大会或者是董事选定清算人员成立清算组,然后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债权登记,以便债权人向清算组进行债权申报。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过程中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将采用收付实现制对企业的资产变现、债务清偿和剩余财产分配进行会计处理,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财产表、清算损益表,制定清算方案;并将接收的会计档案以及在清算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移交给破产企业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并由其进行保存。清算报告将被报送给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进行审批和确认,经确认之后将生效,清算将生效的清算报告送至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注销,至此清算工作全面结束。
相关问题分析
1.企业清算损益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分析
清算损益是指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净损益,这个过程包括企业在清算期间资产处理、确认债务和结转所有者权益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损益。根据相关的会计准则要求可知,企业的费用和收入具有一定的配比性,但是企业的损益之间却并不存在这样的配比性质。清算损益往往需要从清算利得、清算损失和清算费用等三个主要方面入手,其中应该要重点关注清算费用的确定,并要重视税务鉴证后至注销期间的费用处理工作内容。
在清算利得过程中,需要对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资产盘盈,资产重估利得、资产变现净收入等进行清算。清算资产盘盈利得时,应该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盘查,并可以以实际可变现价格计算清算利得。对于资产变现利得,即资产实际变现价格高于其账面金额产生的利得。资产重估利得就是在对企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过程中,其重估价高于账面金额,超出部门计入利得。在资产估价过程中,资产管理人员要根据资产的特性选择科学合理的估价方法。
在清算损失过程中,企业需要对资产盘亏、资产重估损失进行清算。在清算初期盘点破产企业资产,并按照资产账面金额和盘点金额的差额确认盘亏损失;在重估资产损失过程中,需要对企业资产价值进行重估,并按照重估价值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计算重估损失。
在清算费用时,企业需要明确清算费用的种类。在清算过程中,企业的清算费用主要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费用。其中,企业要十分重视税务鉴证后至注销期间的费用处理工作,明确该过程中产生的清算费用,并做好清算费用的账务处理工作。
2.企业清算税收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分析
企业税收清算过程中需要重点清算企业的所得税,所得税的清理直接决定了企业的清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财税相关文件规定可知,企业税收清算过程中需要对资产变价中的增值收益和债务清偿损益进行清算。从企业层面的所得税清算角度来看,企业清算所得,需要在所有债务人都清偿完毕之后才能准确计算处理企业所得,税务机关需要针对企业所得税债权进行仔细核算并上报法院进行申报,如果企业没有任何财产进行清偿,申报工作将失去原有的意义,企业则无需对所得税进行清偿。
其次,从投资者层面的所得税清算角度来看,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债权人的清偿顺序优先于企业投资者的清偿顺序。在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情况下,企业投资者也难以获得清偿,因此投资亏损。根据破产清偿文件可知,企业的投资者无须等到破产企业完成所得税清算业务之后再进行投资者层面的所得税清算,投资者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资产损失报批手续。根据上述内容可知,投资者的资产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如果是个人投资者,那么将不涉及所得税处理。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书面清算流程具有较强的规范性,是一种程序化的流程,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清算工作或多或少会遇到一些问题。
1.书面清算流程与现实操作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述的清算流程的相关介绍可知清算工作大概流程,但是在现实的操作过程中,部分管理人对企业的接管存在漏洞,管理人准入制度不完善,并没有根据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职责进行明确的清算分工,破产管理人往往通过摇号等方式进行确认,随机概率很大,而且部分管理人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试,专业素质较差,清算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其次,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接管存在漏洞,清算过程中难以根据实际的工作去确定管理人,从企业清算工作开始到管理人成立这段时间内缺乏完整破产监管,不利于监督工作的持续进行,企业清算的全部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材料的管理工作混乱。同时,由于存在着接管漏洞,企业的财产和经营管理权由破产企业各个部门主管负责,此过程中道德风险系数较高,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可能性较大。再者,在破产清算进行过程中,部分清算工作难以明确财产产权,财产评估过程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度不够,谋取私利行为时常发生。由于缺乏内控控制流程,内控机制不完善,导致部分清算组人员故意施加不当影响歪曲资产价值,财务报表并没有真实反映企业实际资产价值。
2.措施
要想解决企业清算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相关问题,首先就要重视清算管理流程的要求,并要完善管理人准入制度,要对管理人资格认定进行明确的规定或者要求,提高清算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保证清算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法院要强化对管理人准入的监督,可以对管理人队伍进行行业监督,重视管理人选人过程的监督,秉承公开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其次,要强化对破产财务的接受和管理,保证清算宣告和选人管理人之间的同步,可以提前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平衡债权人和破产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可以设立债权人会议指数的管理人内部监督机构,强化内部审计组的监督职责,做好清算管理工作。最后,清算管理工作要加大对破产财产的清理力度,真实掌握企业的真实财产状况,提高财产清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完善财产的评估、拍卖流程,以便保证实际清算工作符合书面清算流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