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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生互促:公共性与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关系探析

2016-01-21芦恒

社会科学 2015年9期
关键词:社会发展公共性

芦恒

摘要:近代人类社会发展陷入越进步越贫困的发展主义陷阱之中,公共性作为一种强调集体团结和回归价值理性的理论与实践成为克服发展困境的不二手段。原因在于一方面,公共性的内在属性与社会发展自身存在共生互促的内在逻辑关系,另一方面,公共性的均衡结构成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外在体现。对于“新常态”背景下的中国而言,“公共性”的理论视角与实践成为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内驱力。该视角强调在城市和农村积极推行以公平分配公共资源为基础,重塑城乡公共生活、激活城乡居民公共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性建设,促进城乡、区域之间、人与自然等发展主体的整体和谐发展。

关键词:公共性;社会发展;均衡结构;公共精神

中图分类号:C912;DO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5833(2015)09-0072-09

近代工业革命以降,发展与进步成为人类理性解放的内在要求,也是民族国家合法性的内在基础。这一过程被概括为现代化进程,成为全世界各民族国家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的“必经之路”。该模式的内核在于一种名为“现代性”的意识形态价值理念,理性与进步成为其核心内容,推动人类的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在全世界各国的不断深入,大部分国家出现了被亨利·乔治称之为“进步与贫困”的发展悖论——人类社会越进步,越容易出现贫困现象。例如在一些后发展国家出现了连片的贫民区,基础设施薄弱,居民收入低下,缺乏社会保障,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处于被排斥状态。不仅如此,在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近30年以来也出现了一种人们即使努力工作仍然贫穷的新型贫困。这类贫困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一种比传统贫困更易被人们忽视的“隐形贫困”。此类新型贫困与传统贫困相比更具结构性、隐形性、综合弱势性、扩散性等新特点。这些贫困现象的症结已不再是微观层面上个人能力是否缺乏的问题,而是宏观的发展模式是否让全体民众受益的问题。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发展命题,让人追问一些简单而许久没人问津的问题:发展是否给公众带来利益?进步是否自然具有以公正性、普遍性为标志的公共性属性?因此,继“现代性”之后,“公共性”逐渐成为人类发展的内在核心内容。哈贝马斯、阿伦特、卢曼、罗尔斯等西方学者开始强调或重申“公共性”对于推动西方后期资本主义发展和重建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为“公共性”自身具有的开放性、整体性、互动性、均衡性、公平性、生活性等内在属性成为促进“社会良性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也是前提基础性条件。反之,社会内部若出现公共性危机,虽然外部空间和技术空间迅速发展,其社会内部也是非均衡式发展,易陷入“国富民穷”的发展主义陷阱之中,随之而来的是社会贫富分化、公共服务萎缩、公共秩序遭到破坏等社会风险。一、公共性释义

“公共性”是西方社会科学中常出现的用语和分析范式,“公共领域”是其同义语,而东亚学者直接运用“公共性”来分析民主秩序或社会整合问题。例如,日本直接出现名为“公共性社会学”的分支学科,将公共性作为研究社会的新范式。韩国的主流媒体经常出现“还我公共性”、“恢复教育公共性”等字样。而在中国,“公共性”已成为社区建设、社会管理创新、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等研究领域的重要研究视角和框架,日益成为政治学、社会学和法学等学科的热门研究对象。

质言之,“公共性”( publicity)的提出实际上是要解决一个悖论,即,欧洲启蒙运动打破宗教神秘化藩篱、彰显人之理性之后,如何在人的欲望和个体理性被解放之后,仍然保持社会整体的理性;如何在一个人人维护私人利益的社会里“以私开公”,形成一个体现公平公正维护群体共同利益的公共秩序。围绕于此,西方社会科学界日益重视且争议不断。但其含义总体概括来说是“民主的政治秩序的形成原理”。所谓的民主的政治秩序就是在私人工具理性之外,形成一个源于个体但外在于和约束于个体,同时又彰显一种集体道德为基础的价值理性的公共结构,该结构本身体现出一种公共属性。这种公共结构形成的机制和内在关系被称之为公共性。公共性的意义在于它“是促进当代社会团结的重要机制,对于抵御市场经济背景下个体工具主义的快速扩张有着实质性意义;是使个体得以超越狭隘的自我而关注公共生活的立基所在”。两方学术界大致出现了三种层面上的“公共性”。其一是交往互动层面上的“公共性”。以阿伦特和哈贝马斯的研究为代表,强调以交往理性进行对话,在生活世界里形成一种公共领域,作为接纳所有成员和形成公共民主意识的社会整合机制。其二是制度层面的“公共性”。代表人物为卢曼。他认为社会整合的机制来源于法律程序制定的体系所具有的正当性和唯一性,这种正当性被视为一种“公共性”。其三是原理性价值观层面上的“公共性”。罗尔斯是主要代表。他所强调的公共性是以正义论的形式展开的,这类原理性的价值观是把诸如投票、言论、集会的自由等平等权利作为最高的政治价值。

二、公共性的基本属性与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关系

如前所述,公共性的本质是一种对于人类群体理性的呼唤和探索。原因在于工业革命之后,特别是进入信息化社会以来,人类社会在物质水平和技术水平上飞速发展,但社会内部阶层分化、贫富分化的不公平现象不减反增。为此,20世纪90年代以来,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反思发展主义的“新发展主义”思潮,将社会和谐、社会共生、社会建设、社会均衡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新内容。从公共性的视角来看,新发展主义思潮实际上反思以牺牲人类公共利益和公正价值理念为代价的单边极端的发展主义,从理论和实践方面呼唤人类公共性的回归。换言之,发展的内在属性不仅具有经济性,更要具有公共性。社会发展的目的不单是经济发展的单一目标,而是追求社会内部各类主体和谐共生的公共性秩序。真正的发展是一种以公共性为基础和前提的进步,若缺失集体理性的公共性,则会使人类陷入越发展越贫困的发展主义陷阱。其原因在于,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层面,公共性所具备的内在属性与社会发展的结构要素之间都存在共生互促的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性的可视性与发展的基础内容。“可视性”是“公共性”的基本属性,意指要让所有个体都能体验到一种公共物品带来的效果或功能。著名西方政治学家汉娜·阿伦特十分强调公共性的可视性。她强调“凡是出现于公共场合的东西都能够为每个人所看见和听见,具有最广泛的公共性”。“公共资源”最能体现“公共性”的可视性属性。黄平将“公共资源”视为“公共性”的载体和基础,“公共性”则是“公共资源”发挥作用时所呈现的功能。他将“公共资源”定义为“以实物形式或非实物形式存在的,不能在消费群体之间进行分割的,由群体共享的那部分资源。它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公共自然资源;第二类是可以形成直接投入和计算的‘公共经济资源,包括财力、物力和劳力等;第三类是基于个人组成的群体在进行集体行动时互动的‘公共社会资源,包括伦理道德、信任互助、合作理解等知识型的资源,也包括规范、规则、组织等制度型的资源”。可见,如果要将公共性指标化或量化的话,有形或无形但确实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公共资源的存量和分配问题就是其最好的体现。可视性这一内在属性也是公共性不易抽象化或形式化的基本前提。因此,与社会发展联系在一起思考的话,可视性属性也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相契合。社会发展的基本内容首先是提高和增加满足全体大众各类需求的公共资源,包括良好的环境、足够的住房、良好的医疗环境等公共物质资源,公共经济资源的增加和分配均等化问题,公共资源得以公正平等分配给全体成员,并确保其共同分享发展红利的各类公共制度规则和公共道德秩序。由此看来,公共性的可视性充分体现了发展的基本内容。反之,社会发展模式若不是以公共资源的增加与有效分配为主要内容的话,社会内部必然引起公共性危机,连可见的各类资源都不能公正分配保障公众利益的话,会直接导致社会秩序崩溃的严重后果。

(2)公共性的开放性与发展的范围问题。开放性也是公共性重要的内在属性。如果从“公与私”这一决定公共性的基本维度来看的话,公共性实际是一种“源私开公”的过程。即,一切公共性都源于私人权益的尊重和保障的前提基础。在此过程中,社会全体所有成员的“私人利益和权益”都应被视为公共性应该保护和尊重的“私”,此类“私”并非贬义和狭义范围内损害他人利益的“劣私”,而是一种作为人应具有的“私权”。其范围涵盖社会的全体成员,哪怕是在押犯人、性工作者、同性恋、艾滋病人等道德弱势群体,加之棚户区回迁居民、工作贫困者、癌末病人、事实孤儿、失独家庭、冷暴力受害者等隐性弱势群体,其人权等基本权益的充分保障也应成为体现公共性的重要内容,体现出公共性内在要求的一种开放性与包容性。这与社会发展的范围问题息息相关。良性的社会发展遵循开放性的原则,其本质是一种超越阶级性、利益性、政治性的普世性进步,受益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因此,在公共性充分发展的社会,其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将道德上或不容易发现的隐性弱势群体涵盖在内的普罗众生式的制度安排。反之,忽略开放性的发展模式必定会破坏社会内部全体成员的基本公共利益,公平公正的公共性原则亦会遭到破坏,随即出现城乡差异、地区发展不平等、贫富分化、阶层固化、社会原子化等社会失调现象。

(3)公共性的整体综合性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公共性体现出的开放性自然衍生出其整体综合性的内在属性。韩国学者李胜勋将公共性分为“程序公共性”、“作为内容的公共性”、“作为主体的公共性”三大类型。三者的程度是依次递增的:“程序公共性”是最基本的公共性,要求各类的规则和保障对象是可视和开放的。“作为内容的公共性”比前者更为高级,因为可视性和开放性有可能在“形式民主”的社会背景下产生形式化、虚无化等异化问题。而公共性的较高层次应是将整体性和综合性作为基本内容。他强调,“‘作为内容的公共性涉及到个人(部分)与全体的公私区分、我们将公共性用语作为意指为全体而非个体的时候,其自身带有与全体相关的某种属性。这一内容指向不是某一过程或某种程序,而是包含着特定的内容”。换言之,不体现全体社会成员整体利益的公共性,尽管程度或形式都符合可视性或开放性等外在特征,但其实质仍然是伪公共性的制度安排。因此,整体综合性这一公共性的实质属性也正是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一些经济发达国家,表面上看不出任何问题,但这本身就是问题所在。不代表全体成员利益的形式民主、没有公民的公民社会等社会现象也正是缺乏实质内容的公共性的真实写照。社会发展并非是技术发达、制度政策健全等形式和程序的进步,而是一种注重城乡之间、各阶层之间、人与环境之间等整体综合进步的过程。因此,是否体现公共性的整体综合性也是检验社会发展实质内容的关键性标准。

(4)公共性的主体与社会发展的主体问题。公共性并非只是学者构建出的知识话语或文字游戏,也是一种政治实践,可被视为一种更高层次的公共性,即“作为主体的公共性”。“作为内容的公共性必定涉及到关注实践主体的公共性。”个中涉及到实践主体的问题,民族国家或政府机构一直是公共性实践的主体,向全体成员提供公共资源的责任和义务是其合法性来源。随着全球化和民主化深入发展,公共性实践的主体除了国家之外,还出现了非政府组织( NGO)、非营利性组织(NPO)、欧盟、联合国等超国家组织,它们活跃在环保、人权、公益服务等公共领域,成为体现公共性的重要主体。这些主体同时也是发展的重要主体。社会发展是一个实践性过程,需要国家、企业组织、社会组织、超国家组织等各类主体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协助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因此,社会发展的主体问题也可在公共性的主体是否缺失或完备等问题中得以检验或反思。如果一个社会的公共性主体产生缺失,例如国家权力极端膨胀,或者民间组织的过度市场化,都会影响发展的整体性和综合性,最终也会反过来破坏社会内部的公共性。

(5)公共性的互动性与发展的动力问题。交往互动性也是“公共性”的重要内在属性。以阿伦特和哈贝马斯的研究为代表,其强调社会各类主体之间以交往理性进行对话,形成的一种公共领域则会体现出公共互动的公共性功能,最终形成一种以公共意识为基础的道德秩序。该属性强调各类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宽容,打破各类私人中心化的单线逻辑,在主体的双向交往中达到理解和互信,而非征服与顺从,这种理性状态即是一种公共性状态。其背后是一种克服二元对立思维将“对立”转化为“共生”的批判精神。这也是非西方国家选择新发展道路所需要的动力所在。一个社会内部存在强调主体之间交互理解与信任的公共性,其选择的发展模式必定克服以经济发展为唯一目的单线式的发展主义弊端,具有强烈的反思性发展倾向,不仅反思市场与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而且也将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宽恕与和解、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作为社会发展的新方向,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反思性动力。

(6)公共性的生活性与社会发展的新面向。交往理性的重要场域是日常生活,也决定生活性成为公共性不可或缺的内在属性。从本体论和认识论意义上看,日常生活世界是一个“混沌”的世界,其本身具有一种历史的开放性和偶然性,并非是线性的、对立性、整齐划一的世界。日常生活世界中充满差异性与偶然性,但又是开放宽容的。此外,日常生活世界也更能充分体现个体的主体性。因为在日常生活中的交往行动中,个体与个体之间并非对立与顺从,而是在理解与互信的基础上充分参与到对方的互动交往之中。因此,公共性除了一些宏观结构性的特征之外,还指向一种体现主体间性的生活性。为此,日本学者藤田弘夫强调研究“生活公共性”的重要性。他认为存在j种形式的“公共性”:其一,哲学层面的公共性,即作为思想和原则的公共性;其二,日常生活层面的公共性;其三,分析层面的公共性,即作为分析概念的公共性。他强调在有着官尊民卑思想传统的东亚社会,研究者容易忽视将民众作为研究对象,贬低民众的草根知识,特别是在全球化导致传统国家公共性弱化的大背景下,研究者应从哲学和分析层面的公共性转向日常生活层面的公共性,重视分析嵌入到民众日常生活中的公共性。质言之,公共性的生活性属性背后是一种新的思维方式,亦是一种反思以往公共性构建与发展模式的新方向。以往的社会发展模式较少聚焦微观的日常生活世界。如果社会发展的维度将宏观的外部世界与微观的内部世界相结合的话,社会发展的核心理念则会从以往的“以物为本”的对立性、单线性、制度性建构的发展理念,逐渐转换到“以人为本”的注重个体主体性发展、互动平衡的开放性发展理念。

三、公共性均衡式结构与东亚社会发展

以上谈及的公共性诸种属性,其功能性的发挥与再生产实际上依靠的是一种关系式结构,即在公共性的各类载体中的动态平衡关系中产生出公共性的不同属性。

在西方社会,尤其是工业革命以降,理性与非理性、现代与传统、国家与社会、个人与社会、市场与社会、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等二元关系中体现出西方公共性的基本属性。例如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张力关系中体现出各类主体之间的理性对话与沟通,产生出公共性的互动性和开放性等属性。然而,其隐含的前提是公共领域是一个独立封闭的场域,与政府主体之间缺乏一种互动。公共领域往往是在社会与国家权威的对立冲突中得以确立。若将此类二元对立关系框架完全移植到强调相生相克、和谐统一的东亚和合文化背景的话,不免会产生形式民主框架下的公共性危机。例如,近30年内,泰国、韩国等亚洲国家相继出现的政治乱象,国内不同政治派别以及经济团体以公共的名义相互斗争诋毁名誉争夺选票、谋取私利,最终导致公众利益损害、公共秩序混乱。因为在东亚的社会背景下,家国同构的政治结构和官僚主义的政治文化决定了“国家权威”或“行政权威”是建构公共性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任剑涛对“公共”的定义便能佐证。“所谓公共,就是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既规范国家公共权力,又保证公民权利不受侵害,更使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张力关联性地得以呈现的特殊领域。”在此定义中可以看出,一方面,公共是产生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特殊场域,其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存在或一种张力性的平衡状态。另一方面,国家是公共不可或缺的主体,虽然文献中常提到规范国家公共权力的主张,但前提是国家公共权力是建构公共的重要主体。

由此可见,“平衡性结构”在东亚公共性的结构建构中尤为重要,以区别于通过主体间激烈斗争达致的公共性。此类“均衡式公共性结构”是指在一种强调和谐共生的非二元对立的价值观念指导下,国家、市场、社会等发展主体之间经过互动之后最终达致的一种动态平衡状态。进而言之,“国家权威能力”之“公”与“资本共同分配”以及“社会共同行动”之“共”维持一种既能维护个体私人权益,又能规范国家、市场、社会等权力的公私平衡性,以同时发挥国家的公共责任、市场的社会责任,以及公民社会的自主性与自律性,在三者相互制约又相互补充的张力效果中才能体现诸如可视性、开放性、整体性、主体性、互动性、平衡性、生活性等公共性的内在属性。同理,以公共性为基础的社会发展亦强调一种动态平衡的关系。从现代性的载体来看,国家、市场、社会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主体。三者缺一不可,并非冲突关系,而是协同平衡的关系。如果社会内部存在一种平衡性的公共性,社会发展的方向也相应朝着三者的合力方向发展。

以韩国为例,1997年金融危机之后,韩国政府受债务危机之累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压力下,将以往的国家主导型发展模式“突变”为国家退场、市场主导的新自由主义发展模式,政府减少在土地、住宅、水务、医疗、铁路、能源、银行等传统公共部门的资金投入和实际控制权,引进民间资本,公共部门私人化严重,同时又降低对于私人资本的监管力度,最终形成利益集团化,极大损害广大民众的公共利益,体现在大量国有企业工人失业,临时工、派遣工激增为代表的劳动力市场非正式化严重,社会保障体系灵活化,工会组织萎缩等社会公性危机。为此,韩国学界呼唤“公共性回归”,其中国家的“公共责任”重新出现在学界的视野,被视为平衡异化的公民社会和市场权力的重要力量。诚如李胜勋强调国家在公共性建构中的不可或缺性,“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国家相关联的活动被指具有公共性,人们都认为国家理所应当实现建基于程序性正当性之上的公共性的主体……。即使非政府组织、联合国等超国家组织成为公共体新主体,但也不可否认国家是最具代表性的公共性的主体”。同时在东亚社会追求现代性与经济全球化背景之下,“市场”也是分析公共性的重要变量,在公共性平衡结构中保持自主性与社会责任,“社会”则体现在公民社会的自主性与自律性。若三者的关系能达到一种动态平衡,才会建构出促进社会整合良性发展的公共性。

另一方面,公共性结构失调直接导致社会危机,社会发展易朝向集权主义或新自由主义,甚至是民粹主义方向发展。首先,公共性的结构中“社会缺失”会导致国家因素过大,社会空间萎缩,其自主性和自身活力遭到破坏,加深社会内部的对抗性。此类公共性结构常与国家主导型现代化发展模式相联系,国家作为强盛复兴的合法性来源,国家权威和权力向市场和社会渗透,掌握一切资源的分配权力,压制社会的反对力量与结社的权利。此外,国家权力的过度膨胀常将市场经济异化为政商结合的寡头政治主导下的市场经济,形成大量掌握经济命脉和垄断行业的大型财阀和官阀。市场经济自身的资本自由性、开放性等内在属性由此遭到破坏,也不利于经济的正常化发展。其次,公共性结构中的“国家缺失”使得国家过于减少其自身的公共责任和制度规制,导致社会内部缺乏统一的运行规范,不同利益群体迅速分化,打着“公共”的旗号却谋求利益集团的私人利益。社会内部失去自主性和自律性直接消解“社会公共性”。于是易产生另一种极端,在缺乏国家的制度制约下,公民社会内部的公共性被各种利益群体分割,出现很多打着维护公共利益的旗号却谋求私利的异化现象,各类民间团体也互相吞并与对抗,极大损害社会的公共秩序。此类失调的公共性结构容易产生民粹主义的发展模式,虽然程序和形式都与公共性的要求一致,但实际上只是一种“程序公共性”,并非“实质公共性”。再次,“市场公共性缺失”其背后是“弱国家一弱社会一强市场”的关系逻辑,使得“市场”冲破国家制度的制约,全面渗透社会的方方面面,容易造成市场独大的新自由主义式发展模式,乃至社会的价值观为拜金主义所主宰。以韩国为例,1997年金融危机以后,韩国实行减弱国家制度规制、全面释放市场力量的新自由主义发展模式,导致外国垄断资本大量控制韩国经济,国家放松对市场的规制作用,减少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提供等方面的道德责任,使得趋利避害的市场伦理向全社会扩张,导致社会两极分化,严重损害了公共性强调的公共利益和公正性。其社会后果是出现了人们努力工作仍然贫穷的“工作贫困现象”,以及房地产过度发展加速社会阶层封闭固化,最终形成房地产制造和巩同社会阶级分化与冲突的“房地产阶级社会”。

四、公共性建构之于中国社会发展的意义

作为后发展的东亚国家,中国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随之也出现食品安全、城市过密化、农村空心化、社会原子化等发展困境。为此,中国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成为面对发展困境的理性反思,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其主要内容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从本质上看,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在于如何在高速发展进程中保持一种公共性,如何在各类发展主体之间形成一种平衡的公共性结构。换言之,科学发展的目的在于充分满足社会成员的公共需求,保障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扩大社会成员的公共空间,激活社会成员的公共精神,以体现发展的整体性、公正性、可视性、互动性、生活性,最终让公众平等享有发展红利,促进良性社会团结,避免一种老百姓常说的“社会越发展,人心越涣散”的发展悖论。

公共性的建构首先要形成一个外在的均衡性公共性结构,最为关键的是怎么处理国家、市场、社会的微妙关系。例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国企改革,掀起了新一轮国企改革热潮,大部分国企将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其背后实质是怎样处理国企背后的国家权力与市场化之间的平衡问题。其初衷是让国企完全按市场逻辑运作,避免国家权力的过度干扰。但同时我们也要避免国企的过度市场化倾向,国家对于国企的放权,不等于弱化国企所承担的社会公共责任,也不等于国家监督的退出。此外,从市场经济的本质上来看,市场经济本身不排斥公共性,越是发展,越是能激活其内在蕴含的一种“活私开公”的公共性。“由于市场交换的存在,个人的私利就必然通过公共利益才有可能实现,市场中的每一个个人必定只能在带有公共性质的事务中获取个人所得。只是在市场(商品)经济条件下,我们才真正开始意识到“公共”利益与我们每个个体利益的密切关联,意识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现实性,意识到“个体公民聚集在一起,共同讨论他们所关注的公共事务,形成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一致意见”的重要性,改革开放的现实决定了我们必须要有这样一个公共领域。①因此,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新一轮国企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后又如何激活市场经济如影随形的公共性问题。再例如,对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发展模式而言,如果过分偏重国家因素,出现的问题为政府职能转变缓慢,对已有利的事情不愿交出去,反之则甩包袱推卸责任,最后使得购买服务流于形式。虽然表面繁荣的公共服务体现了公共性的可视性,但却是形式上的公共性,仍未满足广大民众的公共需求,忽略了公共性的整体性和开放性。如果过分偏重社会因素,对于目前我国尚不成熟的社会组织来说,未必有足够的能力承担公共服务,如果盲目上马接任务缺乏专业性、科学性的话,仍然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如果完全偏向市场因素的话,面对如今“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呼声,有专家呼吁慎提“公共服务市场化”。因为,“公共服务项目的运营要有行政监管和行政办法。如果发生了过度市场化,政府与私人部门的合作要调整,政府必须收回合同,换一个新的经营班子来经营管理,要确保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因为这是政府的基础职责。”可见,要想真正实现公共性具有整体性、开放性等内在属性,必须建构出国家、市场、社会三者缺一不可的均衡性公共性结构,而非遵循国家一放权,市场和社会就会自动跟进的简单逻辑。

更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外在的公共性结构之外,公共性的建构更在于社会内部的公共性培育问题。以城乡统筹发展为例,面对快速城市化、农村空心化等背景下普遍存在的人际关系冷漠化、公共生活匮乏、集体道德观念弱化等社会原子化倾向,城乡统筹发展不单是政府从外部加强三线城市和乡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建没,更为重要的是从内部激活城市与乡村的公共性。例如对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后的回迁社区而言,外部的生活空间虽然得以改善,但是打乱了居民原有的草根经济结构(比如,马路市场迁往室内市场后很多商贩交不起管理费而放弃以前的小本生意),回迁群体的原有人际网络日益消解、邻里内部分化、公共生活匮乏。因此,回迁社区建设的动力是再造公共性。首先,安置回迁过程中有意地将回迁群体边缘化、隔离化的不公正问题也是导致回迁群体生存危机以及居民矛盾的主要原因。因此,从棚户区改造的回迁政策到棚户区改造完成的后续政策和措施,都应首先保证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其次,回迁居民认同感提升和加强社会连接是回迁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并非依靠口号或行政力量就能产生,而是通过让居民参与到公共娱乐活动、体育健身活动、教育讲座、亲子活动、职业培训等公共生活,同时根据各类公共生活的功能将居民组织起来建立不同的居民团体,在日常生活中构建出体现互动性和沟通性的公共性。再次,应从“问题视角”转向“优势视角”来建构回迁社区的公共性。回迁社区居委会人员在组织公共活动时常抱怨社区居民懒散、不好组织等问题缺陷,却忽视居民本身所具有的优势。公共性建构的核心实质是在于挖掘社区居民自身的潜在能力、群体特点、行动能力,发挥自身的主体性。例如,对于原先是“衰败单位型棚户区”的回迁居民而言,其优势在于单位社会的特性。大家都是以前一个工厂的工友,相互之间比较熟悉,同质性较强,有较统一的社区认同感,且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较强的奉献精神和集体责任感。因此我们可从此类社区的“内部优势”出发,运用居民内部的社会网络优势,积极鼓励居民组建各类团体,开展社区活动,重新激活其单位时代的组织性和公共性,同时发挥公共热情鼓励其走出社区,参加社会的志愿和公益活动,培养其关心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共意识,最终以公共性维持城市社会的稳定和活力。

同样对于农村而言,“乡土公共性”的重建也被视为农村社会发展的内驱力。日益严重的农村空心化趋势的实质不仅在于“人口的空心化”,更为重要的是“公共性的空心化”。不仅体现在农村公共仪式和集体生活的式微,还体现在农民守望相助的公共志愿精神的弱化和消解。因此,农村公共性重建的核心在于如何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日益重私的氛围中激活农民的公共精神,即如何“活私开公”的问题。以笔者去年调查过的吉林省扶余市村民志愿者协会为例,他们在构建新型乡土公共性、探索农村社会管理新模式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该市活跃着一支以村容建设和农村德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民自发建立的“村民志愿者”组织。20世纪90年代由乡贤张利和刘佩文发起,并通过道德宣讲发展志愿服务带头人等手段至今发展壮大为分布60多个村屯3000余人的志愿者队伍,成为除了村委会、合作社之外的农村社会治理新主体。其特点在于,“乡贤”和“志愿者”成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性建构的主体,“德育”和“善为”成为再造乡土公共性的重要手段。农民志愿者在农民认知方面重视“德育”的重要性。乡贤开展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核心,“五伦八德”为基础的传统伦理道德教育。通过在农家大院等公共空间运用农民自己的语言开展道德讲堂、文化论坛,同时编排农民道德小品和歌舞,将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用接地气的语言将其逐渐内化于每个村民心中。在农民的行为方面重视“善为”的重要性。乡贤通过身体力行、互助帮扶等方式,利用自己在当地的社会声望,动员村民通过义务劳动、捐款捐物等方式开展志愿服务,不仅积极参与农村风貌建设,还引导村民摒弃赌博等不良恶习,转变社会风气。此类农民自发参与农村公共生活的形式弥补了传统“村政民治”的农村社会管理模式的单一性、威权性缺陷,同时也规避了农业合作社追求小集团利益的风险,形成了“政治、经济、德育、善为”为一体的“政经德善,多元协治”新型农村公共管理的新模式。由此看来,农民志愿者成为农村公共性建构的新主体,其在发挥公共性的可视性(改善村容)、整体性(助弱济贫)、互动性(开展道德讲坛)、日常生活性(在田间地头和农家大院中对农民进行传统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拓展了农村社会发展与社会管理的新方向和新思路。

总之,“公共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对于当今中国社会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正如黄建钢所预测的,“中国的社会建设是经历了这样两个阶段的:一是社会性的建设,那是新中国第一个30年的事情。二是个体性的建设,那是新中国第二个30年的事情。下一步将进行公共性的建设,那是新中国第三个30年的事情。这是一个波浪式推进的线路图,是一个呈现一种函数关系的轨迹”。可见,“公共性”已逐渐成为促进目前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理论工具和内驱力。该视角强调同时在城市和农村重视以公平分配公共资源为基础,重塑城乡公共生活、激活城乡居民公共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性建设,成为目前中国经济政治社会“新常态”背景下,促进城乡、区域、人与自然等社会整体和谐发展的核心内容。我们要认识到“公共性”与社会发展是内在联系的共生互促关系。以“公共性”为内驱力的发展模式,其主体是全体民众,即使是生活方式与价值观与主流不同的少数群体也被视为发展的主体,彰显社会的差异性和多元性,体现社会发展思维从单一封闭性转向开放综合性发展。此外,“公共性”的内在属性要求社会发展的前提是充分保障个体作为社会一份子共同享有的权益,然后发挥成员互相协作的精神,形成一种内在的公共意识,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道德基础。可谓,“私之不存,公则不立”。值得注意的是,此种社会发展模式需要一种强调国家、市场、社会等主体三者均衡的公共性结构来维持。其实质是一种公私兼顾的价值内涵,既避免了“奉公灭私”的极端集权主义,又避免走向“崇私灭公”的新自由主义式的发展模式。在此类公私兼顾的发展背景下,人们才能积极参与公共生活、激活个体的公益精神,形成互助、包容、团结的社会氛围。因此,“公共性”与社会发展是互依互促的共生关系,将“公共性”作为内在基础的社会发展模式将会是一种强调整体性、综合性和包容开放性的新型发展模式,最终能驱散人类发展幻想的迷雾,走向新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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