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几点思考
2016-01-19魏振清
魏振清
摘要:伴随2013年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与实施,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实质阶段。本文从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发展的过程中,认真剖析了存在于改革前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问题,并对如何明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进方向进行了全面探析。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会计制度 改进方向 思考研究
自1988年财预第52号文件开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1997年有了一个大的跨越,然而伴随我国经济近二十年翻天覆地的变化,事业单位受经济业务内容以及外部环境影响,会计制度改革成为新时期事业单位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2013年《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全面施行,促使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事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其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它更加注重会计信息和会计核算的管理。应该说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辗转经历了不同时期,在不断完善中得以发展。伴随新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我们从新旧制度的比对中看到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方向,基于此,本文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前后的过程中认真分析了存在于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如何进行相应改进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存在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问题分析
(一)现行会计制度无法 “与时俱进”
诸多新元素的融合,成为了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亮点”,它对于传统会计制度既是改革,亦是整合。就是因为新制度中这些新元素与新亮点,暴露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陈旧、落后,无法“与时俱进”的问题。一方面改革后的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使事业单位资金收支的渠道受到影响而发生改变,与新制度之间形成了“冲突”。另一方面外部与内部环境都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受一邓小平同程度影响,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对外,无法与财政制度新改革实现无缝接轨;对内,新时期的事业单位“多元化”经济业务特征,让会计制度中传统的会计报表、会计科目等内容越来越无法适应新特征的要求。
(二)会计信息仍旧“模糊不清”
新会计制度中的“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是改革的一个“亮点”,其根本在于实现财政资金管理的强化,使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与追踪问效等机制更加健全。这直接反映了当前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不透明、不完整,会计制度各环节存在漏洞,会计管理不到位等现象。其中,重点在于资产、负债等信息不能如实反映单位的实际情况。其一,固定资产原值核算仍旧是现行会计中的主要核算内容,而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却未列入其中,仍是以计提修购基金作为替代折旧的一种形式;二是核算无形资产的流程和内容有待规范,无法以单位实际以及会计理论为依据,来核算自创无形资产计价;三是单位负债并非按长期与短期进行区分核算,而是一概而论;其四,成本核算内容并没有作为主要环节列入会计制度之中,该项内容非常容易被忽略,形成了会计制度的不完整;五是绩效评价体系没有体现在现行会计制度中这使决策制订以及预算审批没有相应的数据作为支撑,成本管理实施过程受限。
二、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改进的几点思考
(一)统一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作为纲领性文件,2013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全国各地的事业单位,但在落实制度时,有些区域却因行业差异而存在着“地方制度”现象,导致新会计制度难以真正的落实。要切实落实新会计制度,当务之急是消除地域差异,统一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即便一些特殊行业如食品和药品、教育、医院等等,也必须要将地方行业制度向国家颁布的会计制度相靠拢,并公开制度内容,接受国家的检验。此外,在遵守会计统一制度原则下,特殊行业可以根据实际对会计核算方法进行相应调整,这样既能够使会计核算概念基础得到规范,还能够符合自身需求,有利于实务操作。
(二)创新会计制度,优化预算管理办法
满足预算管理最好的方法是采用收付实现制,但是事业单位真实的财务状况只有通过权责发生制才能得以全面体现,两者在实践运用中却表现出很大的冲突。由此,在新的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必须要找到一种既能满足预算管理、又能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的有效方法,笔者认为,这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实现。
第一,对于日常的会计核算,采用的方法是权责发生制,即为使预算管理需求尽可能得到满足,数据调查时间一般在期末进行。权责发生制是以事业单位投入产出应当归属的时段作为标准确定当期(月、季、年)收入和费用的方法,其优势在于能简化会计核算流程,但是它却存在着会计预算实时信息上传不及时,期末数据不具备较强的可靠性等劣势。
第二,针对权责发生制在实际应用中暴露出的问题,为了能够让财务状况在期末得到准确而真实的反映,事业单位可采用“双轨制”会计核算办法,即日常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方法,财务报告与预算报告在期末同时生成,并将预算报告作为财务会计报告的一部分来进行审核处理。如此,则能够有效消除权责发生制的弊病,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效率,使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得到保障。
(三)建立统一会计核算体系
总体而言,新的会计制度主要在提升事业单位的成本管理功能上进行了强化,同时对于具体的管理要求以及管理方法进行了明确,但却没有明确的对具体的核算对象以及成本分摊进行规定,所以事业单位应以此为基础,通过统一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使自己核算对象和成本范围的管理力度不断增强,不再以分摊的形式核算管理费用,可以以“单独反映”的方法对成本活动进行体现,使会计信息更趋于真实合理,并具条理性,使其管理效能大大增强。
总之,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改革与建设必须要以新会计制度为基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会计信息的管理举措和管理办法上寻求突破,让本单位财务状况能够通过会计信息得到完整、客观而真实的反映。要通过积极构建自身的软实力和内动力,使自己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攀升,从而与新会计制度进行无缝对接,为社会提供更多低成本但又高质、高效的服务。
参考文献:
[1]谢淑霞.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加强和改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方法探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4, (5): 105-106
[2]王蕾.关于改进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几点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 2014, (3): 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