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期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思考
2016-01-16秦艳
秦 艳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广西 桂林 541400)
加强新时期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思考
秦 艳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广西 桂林 541400)
理论研究是检察工作持续发展的助推器,是检察工作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重要支撑。要探索形成“检察一体”,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合理调动研究资源和人才,加强实务问题研究。促进检察调研深入有效开展,更好地服务检察业务决策,推进各项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新时期;检察理论;思考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政治、经济、社会形势和司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诸多社会矛盾及法律适用中的新情况和疑难复杂问题不断涌现,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和挑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政法工作面临的挑战都做了深入分析,习近平总书记从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对政法工作做出了全面、具体、明确的部署,集中反映了中央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检察机关研究室工作的重要性更要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研究室承担的任务更重,面对的问题更复杂,工作要求也更高,在这种情况下,研究室工作不仅不能削弱,必须进一步加强,这不仅是高检院党组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理论研究是检察工作持续发展的助推器,是检察工作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重要支撑。检察工作是一项专业化很强的工作,在对专业性机关的整体评价中,理论研究水平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是评价检察机关专业化程度高低的重要指标。
一、进一步拓展工作格局,提高研究室工作层次和水平
要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研究室主任会议精神,探索完善研究室工作机制,推动“大调研”、“大研究”工作格局的建立,研究室要发挥研究室的组织、协调调研的作用,结合检察官研修制度,营造整体发动、全员参与业务研究的氛围。要发挥理论研究工作“龙头”和枢纽作用,做好“三个理顺”,协调好上下级研究室的纵向工作联系,理顺与相关业务部门横向关系,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的内外合作。围绕司法改革任务深入开展研究。重点对深入推进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三项重大改革任务进行研究。要充分注意继承和改革、基础与借鉴的关系,通过集思广益促进凝聚改革共识;要深入分析研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增强改革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二、聚焦重点,整合资源,争创检察理论研究高地
检察理论研究要切实贴近理论前沿,贴近司法体制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等检察中心工作,更加主动应对刑事政策调整,发挥理论促进实务的作用。研究室对内是检察机关综合业务部门,对外则是检察机关联系理论界的桥梁,一方面要及时开展对检察工作理论、制度的前瞻性、突破性研究,为领导决策的提供参考;另一方面,要用好科研院所研究资源,为检察理论研究提供更高层次的展示平台,发挥检察工作应有的影响。围绕检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多层次的课题调研,是研究室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做好重点课题的科学选题,努力促进成果转化,不断完善研究机制。好的选题是理论研究取得成效的关键,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好课题的选择论证,聚焦“十三五”规划和检察中心工作,抓住司法体制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当中的难点和瓶颈,善于发现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关注的热点问题,敏锐捕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与媒体共同关注的司法焦点问题,充分进行研究论证,多方面征求意见,努力把调研题目选准选好。
三、提高职责意识,正确把握研究室的职能定位
研究室工作不仅仅是研究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同时还要研究检察和检察业务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其他重大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发挥参谋作用,为党组决策和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思想和智力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研究室实际上承担着检察机关的“智库”功能,是检察机关实现科学决策和公正司法的重要支撑,也是探索检察工作规律、实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要牢牢把握作为检察业务部门的职能定位,不断强化围绕检察业务、促进检察业务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理念,紧贴检察业务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把精力放在法律政策研究这一主业上来,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充分发挥法律政策研究对重大检察业务决策、司法办案和检察改革的支撑促进作用。一是要紧贴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加强对业务工作的宏观指导。要紧贴司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研究,更好地规范和指导检察业务实践。、要紧贴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开展研究,保障依法推进改革。要紧贴检察改革和实践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理论研究,推动检察理论繁荣创新。
四、打牢基础,注重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的培养
要切实稳定和加强研究室工作队伍和检察调研队伍。在当前司法改革背景下,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尤其是检察长要深刻认识到检察调研工作的重要地位,针对改革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研究稳定和加强研究室队伍和检察调研队伍的具体办法,从组织机构、机制建设、人才使用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为队伍稳定和建设奠定基础。要大力加强检察调研队伍能力素质建设。要采取讲座、研讨、业务竞赛、评选调研能手等多种方式,开展多层次的检察调研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调研队伍的法律素养、理论水平和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的能力。特别注重人才建设的保障工作。要特别重视加强骨干研究人才的培养使用,要积极为调研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对优秀调研成果予以评比奖励,提高调研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程凤玲;基层院检察调研工作的现状、原因及对策——以2008-2011年我市检察机关调研数据为例[J].法制博览.2016年16期
[2]刘以学;李迎春;论新时期基层检察调研工作的科学发展[J].中国检察官.2016年07期
[3]刘家洁;审判中心诉讼制度下检察工作改革[J].中国检察官.2016年11期
[4]郑锴;庞玮;马艳君;检察改革背景下检察官素能建设刍议[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年02期